Re: [討論] 獅子丸評水母16分鐘根本在那亂講笑死人
※ 引述《qm21 ()》之銘言:
: 「空白的16分鐘? 陳揮文:王郁文為何不當庭要求勘驗錄影帶?」
: 獅子丸評水母16分鐘根本在那亂講笑死人
: 水母本人親自上節目就說了
: 水母和律師要勘驗
: 檢察官說那段沒有錄
: 法官說既然沒有錄那就無從勘驗
: 根本不是水母不想勘驗
於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5至6分許,共同被告黃惠玟與王郁文以通訊軟體對話依序如下
(見他卷六第392至393頁):
①黃惠玟:「水母,3月加班費,17日入帳,請妳幫領的金額是13528,連同本薪幫領
的金額是2432,所以共退15960到妳的零用金帳戶中喔」。
②王郁文:「好 那有哪些金額是研究室零用金的部分?」
③黃惠玟:「本薪是幫領2500元,但因為保費有多繳,這是必須退給我們的,所以才
會有2432的數字」。
④王郁文:「恩恩」。
⑤黃惠玟:「15960」。
⑥王郁文:「OK」。
事實是水母自己都在通訊軟體自承加班費幫領13528、本薪幫領2432
「幫領」的意思,很明顯就是幫 XX 向國庫領了15960(13528+2432)
而向國庫領的15960,非水母自身的勞務所得
這樣還不認有幫XX向國庫領了15960等非自身勞務所得,還可被輕判緩刑
支持檢查官提出上訴,水母不認罪可以緩刑,那以後誰要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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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74.19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法官硬是幫她拗了個繳回犯罪所得466,
→
所以判緩刑,啊她不是不認罪幹嘛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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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回不就變相承認是犯罪得了嗎!
推
難道水母背景很硬?
→
法官都幫高判低消了,但水母判緩刑對另3個
→
已認罪的完全不公平,以後真的沒人認罪了
→
唯一支持水母上訴
推
水母加油上訴拼無罪 不過可能緩刑沒了喔
→
法官真的被搞定了
推
支持上訴!我要看不認罪的進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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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黨 國庫通黨庫 (新事証)所以 這是國庫通高虹安「私人小金庫」 然後自己私用外 還有一部份流到民眾黨黨庫嗎?32
Re: [新聞] 高虹安判7年太重?律師質疑北院「這點」⑻此外,被告王郁文及其辯護人辯稱:王郁文與高虹安議定之薪資條件為實領4萬6,000元 ,勞健保外加等語。經查,依被告高虹安與王郁文間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雖顯示:被告 高虹安於109年1月18日上午10時35分許表示:「Hi Anita:謝謝妳昨天見面聊~我算了一 下,核46000月薪∕勞健保外加,這樣可以嗎?工作內容包含 媒體聯繫∕公關、選民服務 (電話∕陳情信)、彈性支援行政工作。你有空再回復我一下喔」,被告王郁文回以:「27
Re: [討論] 公衛文 會不會最後也翻供阿 ???因為黃惠玟跟王郁文的通訊紀錄還在(應該是line) 其實起訴書裡都有寫啦 在這種情況下 最佳策略真的是跳船認罪 至少不用蹲 緩刑又不會列入前科 真的是超級智障12
[討論] 高虹安最後判決的犯罪所得為11萬跟據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涉貪,檢方起訴她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不法 所得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但犯罪所得酌減,根據合議庭認定,高 的犯罪所得是11萬6514元。5
Re: [問卦] 公衛文是不是最慘?看判決書真的扯, 薪水實領四萬六, 加班費以四萬八基準計算, 所以算貪污。 (三)高虹安、黃惠玟及王郁文均明知於109年3至5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4萬6,000元之7
Re: [新聞] 指高虹安非市長任內貪汙 白委稱「竹哥看完判決書 覺得蠻好笑 主要是好奇水母的466怎麼來的 理解了一下 大概是 申報薪-聘書薪=差額 (有差額就被視為浮報 帳上有兩種情況4
[討論] 哭黨鼻安下個月也要哭哭了無能比貪汙可怕 但是無能又貪汙的怎辦? 鼻安是否創下台灣政壇新紀錄 又貪又無能 好好一個新竹球場本來認真改善4
Re: [討論] 判七年太誇張了!太誇張了!看了下判決摘要: 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刑事) 有罪部分之事實與理由摘要 一、事實摘要 高虹安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法委員。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均3
Re: [新聞] 「公衛文」貪466元被判刑 柯文哲怒:綠剛剛看一下新聞稿... 高虹安、黃惠玟及王郁文均明知於109年3至5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4萬6,000元之酬金聘 用王郁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王郁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為 4萬7,290元或4萬8,5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 費,均致不知情之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王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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