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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反質詢的定義重要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反質詢的定義重要作者
swgun
(潤泰王的兒子)
時間推噓 X 推:2 噓:3 →:109

※ 引述《damonwhk (Damonwhk)》之銘言:
: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 喝酒開車,就是酒駕
: 刑法要處罰酒駕或行政法要處罰酒駕,若不對酒駕加以定義
: 那就會變成只要酒測值大於0,那就全部都屬於處罰的範圍。
: 但實務上並不是這麼運作的。

用大法官的魔法對付大法官就可以

https://i.imgur.com/qOj1PIt.jpeg


https://i.imgur.com/XqEvBaz.jpeg

逼我一再地貼舊文

https://i.imgur.com/tlGgwh2.jpeg


綠粉不要再瞎掰了
法律文義適用範圍寬嚴不一
跟法律本身有沒有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
就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憲法法院5月才用兩篇判決講解的事
今天遇到國會改革就裝死
尤伯祥也不是不懂 就是裝糊塗
憲法法院不是第四審法院
適用範圍有恣意的話根本也不是憲法法院的事情


: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的酒駕行為是「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罰的酒駕行為是「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 這就說明「定義」的重要。
: 今天立法委員要處罰「反質詢」的行為,
: 就「反質詢」的定義為何,不能只是舉例說明,
: 而是要以抽象的文字敘明何謂「反質詢」。
: 只有定義清楚,才能知道處罰的涵攝範圍有多廣。
: 如果涵攝範圍不明,有違明確性原則,當然就有違憲的疑慮。
: 所以國民黨和民眾黨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 他們有義務要清楚定義「反質詢」。
: 大法官的問題不是刁難,是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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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6.111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swgun (49.216.26.111 臺灣), 07/11/2024 01:50:37

chx64 07/11 01:50確實 搞不懂為什麼黃國昌東拉西扯答不出來

wahaha99 07/11 01:51看不懂你在說什麼東西 侮辱罪可是要

Finarfin 07/11 01:51好厲害 應該由藍白去當大法官才對 笑死

wahaha99 07/11 01:51移送地檢署、法院審理的喔

wahaha99 07/11 01:52你知道自己在類比什麼嗎

swgun 07/11 01:54我之前寫的為何會跟今天國昌的答辯

swgun 07/11 0書理由一樣 就是反訴 反詰問 反擔保 這

swgun 07/11 01:54些實務訴訟運作好好的東西 怎麼遇

swgun 07/11 01:54到國會改革就轉彎了就說違反明確性

swgun 07/11 01:54原則了

swgun 07/11 01:55你看不懂是因為程度問題不是我的問

swgun 07/11 01:55

wahaha99 07/11 01:55因為實務訴訟運轉的好好的代表有

wahaha99 07/11 01:55法院實務見解 現在你要讓國會拿啥去

※ 編輯: swgun (49.216.26.111 臺灣), 07/11/2024 01:56:01

wahaha99 07/11 01:55見解? 國會一拍腦見解?

harehi 07/11 01:55我也想知道為什麼你這麼懂但國蔥繞一大圈

harehi 07/11 01:55就是不講你說的這些

wahaha99 07/11 01:55就憑那些立委?

wahaha99 07/11 01:56好意思說人程度問題,噗

swgun 07/11 01:58沒立法通過 還想讓他違憲 扯什麼實

swgun 07/11 01:58務運作啊笑鼠人邏輯

※ 編輯: swgun (49.216.26.111 臺灣), 07/11/2024 01:58:44

wahaha99 07/11 02:00喔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先讓我國這個水準

wahaha99 07/11 02:00的立法院運轉個幾年 看看他的見解有多扯

wahaha99 07/11 02:00再來提釋憲這樣 護航不是這樣護的耶

wahaha99 07/11 02:00你要立這種很吃實務見解的法條可以

wahaha99 07/11 02:01那就是要丟給法院去判 不是自己說了算

wahaha99 07/11 02:01搞成行政罰

wahaha99 07/11 02:01這才是整個問題的核心重點

swgun 07/11 02:01我國哪一條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 公

swgun 07/11 02:01然侮辱罪吵幾十年了不是已經跟你講

swgun 07/11 02:01了嗎

wahaha99 07/11 02:02公然侮辱罪是行政罰嗎?

swgun 07/11 02:02刑法都可以這樣運作幾十年 行政罰

swgun 07/11 02:02多嚴重啦

swgun 07/11 02:03舉重明輕也不懂在那邊跟人家戰什麼

wahaha99 07/11 02:03所以你的水準就如此而已啊

wahaha99 07/11 02:03行政罰不嚴重以後你負責繳錢就好

qwe88016 07/11 02:03尤有說,如果昌覺得反質詢是不確定性法

swgun 07/11 02:03你都承認侵害人民權利的刑法都可以

qwe88016 07/11 02:03律概念,那要說明概念核心,結果昌避答

swgun 07/11 02:03這樣幾十年行政罰反而不行 有沒有

swgun 07/11 02:03邏輯啊

wahaha99 07/11 02:04就是因為不能這樣 所以公然侮辱罪都是

wahaha99 07/11 02:04些小破屁事 卻要上法院

swgun 07/11 02:04對啊所以我說尤是懂區分的

wahaha99 07/11 02:04你還不懂 就是你的邏輯問題了

swgun 07/11 02:05他有逼問不確定法概的核心 表示其

swgun 07/11 02:05實他也是認同不違反明確性原則 這

swgun 07/11 02:05是審查的邏輯問題

swgun 07/11 02:05只是他故意裝死啊 說人家以問答問

qwe88016 07/11 02:06但前提是能說明核心概念,所以昌回去寫

qwe88016 07/11 02:06概念核心解釋得太爛還是可能違反明確性

swgun 07/11 02:08昏倒 原以為有一個能戰的還是回到

swgun 07/11 02:08瞎扯

qwe88016 07/11 02:08總之國昌的回家作業,讓他自己做

qwe88016 07/11 02:09國昌也沒肯認反質詢是不確定性法律概念

qwe88016 07/11 02:10他就是很單純的迴避回答而已,所以他作

qwe88016 07/11 02:10業寫出來前沒人知道他的定義

swgun 07/11 02:11質詢的定義在那邊 反向質詢的定義

swgun 07/11 02:11就在那邊 到底有什麼部分違反明確

swgun 07/11 02:11性要求還是講不出來

swgun 07/11 02:13先把明確性原則的定義涵攝看看哪裡

swgun 07/11 02:13有違憲問題才叫有理有據不是一句以

swgun 07/11 02:13問答問就嚕過去

wahaha99 07/11 02:13現在是反向質詢還是反抗質詢都不知道咧

wahaha99 07/11 02:13國昌這麼厲害是不是先說清楚一下

wahaha99 07/11 02:13那個反質詢到底是哪一種

swgun 07/11 02:15法律上只有用拒絕沒有人用反抗的

swgun 07/11 02:15真的一點程度都沒有

swgun 07/11 02:16拒絕受質詢拒絕陳述意見拒絕交出文

swgun 07/11 02:16件誰在用反抗

wahaha99 07/11 02:16你又代表黃國昌了 噗

wahaha99 07/11 02:16所以大法官才問啊 你又不是行政機關

wahaha99 07/11 02:17人家要怎樣反向質詢你

qwe04687 07/11 02:17當初公然侮辱合憲的理由說的

qwe04687 07/11 02:17逾越"合理"忍受範圍也沒有所謂的標準

qwe04687 07/11 02:17只是現在從違反名譽權變違反質詢權而已

qwe04687 07/11 02:17剛在原文回完就看到這篇XDD

swgun 07/11 02:18以後有人在反詰問程序被問倒 馬上

swgun 07/11 02:18聲請釋憲說反詰問階段違反法律明確

swgun 07/11 02:18性 看看憲法法庭要不要受理 荒唐可

swgun 07/11 02:18

swgun 07/11 02:21既然行政機關無法反質詢那也不會有

swgun 07/11 02:21人受罰 請問哪裡發生急迫危險而有

swgun 07/11 02:21暫時處分的必要 只不過是贅文怕成

swgun 07/11 02:21這樣

swgun 07/11 02:22尤伯祥這種講法是打他自己的臉 雖

swgun49.216.26然一個教唆偽證的本來就沒臉當什麼大法官

.111 07/11 02:22

wahaha99 07/11 02:22贅文咧 真的要等有人被罰了再來釋憲

※ 編輯: swgun (49.216.26.111 臺灣), 07/11/2024 02:24:09

wahaha99 07/11 02:23你幫被罰的人付款就好 真的站著說話腰

wahaha99 07/11 02:23不疼

wahaha99 07/11 02:23立法品質爛成這樣有啥好護航的

swgun 07/11 02:25你自己說行政機關無法反質詢的 無

swgun 07/11 02:25法做到怎麼會受罰怎麼不是贅文?

wahaha99 07/11 02:25所以啊 我說哪天立法院用這"反質詢"

wahaha99 07/11 02:26罰人錢的時候 再來釋憲 你記得先墊

wahaha99 07/11 02:26你做得到我就認可你的說法

swgun 07/11 02:27沒人被罰我還要幫他付款 這戰力太

swgun 07/11 02:27弱了 下一位

wahaha99 07/11 02:27既然沒人被罰 你還怕承諾嗎

Nfox 07/11 02:27影響不大就保守釋憲 大陸法系宗師德國也有東

Nfox 07/11 02:27西 實務運作又是走民事

wahaha99 07/11 02:28不要逃避話題 笑死

swgun 07/11 02:31沒人會被罰是你自己提的主張關我屁

swgun 07/11 02:31事啊 我幹嘛幫你的主張擔保

wahaha99 07/11 02:49那你承諾啊 未來誰被這條罰了 你先代墊

wahaha99 07/11 02:49代墊完再去釋憲 你承諾我就認同那只是

wahaha99 07/11 02:49贅字

swgun 07/11 03:05贅字的說法也是你跟尤提出來的 關

swgun 07/11 03:05我屁事啊還在秀下限

wahaha99 07/11 04:50喔 那段是你引述尤的

wahaha99 07/11 04:51不是你的意思 那好 "反質詢" 要怎麼定義

wahaha99 07/11 04:52你能不能擔保一下 不能的話要不要支持

wahaha99 07/11 04:52把這臭酸法條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