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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廢死很怕人家知道自己信基督教?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廢死很怕人家知道自己信基督教?作者
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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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個人的事,沒有必要在參政或是參與社會運動時主動向社會大眾申報,以證明沒有宗教干政意圖

但是基督徒從來都不會隱藏信仰,至少被問到時都會「是啊,怎麼了?」而不會懼於他人眼光而否認


我知道你這個人非常仇恨廢死
或者說仇恨「一小群社會精英想要不經過公投等民意支持,直接剝奪受害者家屬和受驚的台灣公民復仇的權力」

我不認同但尊重這個思維,畢竟有幾個學派是反對把復仇和正義分開的

他們主張「復仇是正義的核心」

我想尚市長是這一派的支持者


但我還是科普一下,古以色列在前王政時代死刑只有三種人會唯一死刑

1 .謀殺

2.帶殺意傷人,以至於被害者死亡

3.褻瀆神(包含強姦、通姦、亂倫、對父母不敬也算在內)


其他衝動殺人(沒帶著殺意)或是過失致死

可以逃到各地的逃避城居住,祭司和長老查明,就會為他安排庇護

那人只要待在城內,報血仇的就不能殺他,否則一樣要被處死

但那人如果離開逃城外,報血仇的遇見就能在城外殺他

因為那時的以色列,包含後來的王政時代

被害者家屬有權復仇,或者說有義務復仇

因殺人而進逃城的人,實際上就是軟禁在城內,一離開城,庇護就會失效

要等到他犯案那時的大祭司過世,他才能以無罪之身返回自己的家業

這是古以色列特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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