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看不懂高虹安的策略....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 她這案子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 開記者會承認自己「拿私人公司那套助理回捐公積金」,「新科立委涉世不深」。
: 然後「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並賠償國庫三倍金額」。
: 還跟助理道歉,並表示會補回所有回捐金額。
: 最後希望立法院能跟新科立委好好講解,不要再有下一個不熟悉制度的受害者。
: 用錢來換取法律上的緩刑,還可以將自己說成涉世未深的小白兔受害者。
: 這樣不就結案了嗎?
: 為什麼他要開記者會嗆檢察官啊啊啊啊啊????!
: 我看不懂高虹安在想什麼啊,這案子明明就不複雜。
: 這件事就是私人企業常有的公積金問題,依台灣法律公家機關就是不准回捐私用。
: 沒那麼難吧?
高的心態很好理解吧,就是貪小便宜
一般公司的咖啡包,衛生紙,糖包什麼的,有些人就是會帶回家用,
出差的餐費油資,給工讀的便當錢,也是多少都被會揩油,大家心知肚明,不要
拿太超過,出納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拿的人也不是經濟狀況不好,就是可以白拿
我幹嘛不拿的心態。
而這個案子很明顯,高可能就是這樣的人,尤其在資策會,鴻海這種單位,提供
給員工方便的資源肯定不少,而高也一直習以為常,久了就認為這是她應得的,不是
公司的。如果在公司被發現,頂多訓斥道歉了事,最多就是離職再換個公司,沒什麼
大不了。
在政府機關,你浮報助理費進自己口袋,就是貪污,但站在高的角度來看,就只是
多報一點費用貼補自己啊,在資策會,鴻海都沒事,大家都這麼做,就你立法院
毛最多,要算貪污罪,肯定是民進黨追殺我,當然不服。
當然40萬看起來不多,可能沒有貪污意圖,但有貪污事實,這時候,你能說是
初犯,判輕一點我覺得可以,菜鳥犯點錯可以原諒,但你高弘安不是耶。
你不覺得錯,還把錯推給助理耶,想要別人幫你揹鍋,我要是檢察官也是從重起訴啊
好比開車撞死人,你第一天拿駕照,路況不熟,人又突然衝出來,難免,檢察官可能
會起訴輕一點,結果不是,你都推說是旁邊副駕沒有盡到提醒義務,所以是助理撞死
人,你什麼都不知道,你老師咧。。。
有你這麼不要臉的?
--
貪小便宜不一定壞 甚至還能持家
高是貪別人的小便宜 這就是垃圾了
7千都有少將貪了還辯才46萬
貪小便宜到涉及貪汙這超級不划算吧...
照這樣講所有貪污犯都沒有貪污意圖啊,
貪污是要關的誰有貪污意圖,那些抓去關
的也只是挪用而已
挪用看是怎樣挪用啊...如果把蓋辦公室的錢
拿去蓋廁所, 我認為是小事
我以為的貪污是把公家的錢收進口袋
但法律上的貪污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
不就代表她選上立委卻完全沒有立委
的專業跟常識?一樣不適任 憑什麼還
繼續當市長?
賭爛票選出的破殼小雞有什麼好意外
只是其他幾個至少不會天怒人怨到被咬
爆
首Po她這案子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開記者會承認自己「拿私人公司那套助理回捐公積金」,「新科立委涉世不深」。 然後「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並賠償國庫三倍金額」。 還跟助理道歉,並表示會補回所有回捐金額。 最後希望立法院能跟新科立委好好講解,不要再有下一個不熟悉制度的受害者。3
說難聽點啦 就是助理一堆不經操的甚至是積怨已久又不敢跟主管反應 加上一堆草莓族想要反擊很久了 不然說實在的為什麼帳本會那麼鉅細靡遺 就是挾怨報復6
簡單啊 她現在如果縮了或認錯 就會變成郭的人會貪污,柯推薦的人會貪污 直接雙殺郭柯兩個,所以她可能是真的很愛他們吧,或是來自遠方的壓力,逼著她一定要 撐住,絕不能認罪32
就跟去年的小智一樣阿,開個記者會道歉,說自己少年時成績不好,太渴求一個學位 又不熟悉學術倫理,求好心切才會誤將抄襲當成引用,願意退回學位重新來過 不管有沒有學位,都不會影響他對市民的付出與成果(論文事件7/5爆發,釣蝦受傷7/22) 希望自己的例子能警惕其他研究生學術倫理的重要,千萬不要抄襲 這樣,就算桃園選不贏,也不會有一屍O命、全黨火葬場還引出背骨魚事件6
照你講的做 基本上新竹市長這位子就掰掰了 高虹安很明顯還想拼一審無罪 保住新竹市長這位子 只是我看應該很難 我也不知道一個位子幹到鴻海副總的人 為什麽連個簡單的防火牆都不會築2
島主會不會太神拉 精準的提供高市長的作法 拿林先生來當交換籌碼 挖....這是哪種神奇的想法68
現在高比較尷尬的是已經下不了臺了 郭柯都無腦力挺了 根本不可能走認罪換緩刑這套 只能硬著頭皮狡辯硬幹 對高個人最好的結果2
拿小智來跟高比對小智並不公平 高虹安讓人討厭的主因也不是貪汙那46萬 而是她對待員工那種柯刻的嘴臉 其實她助理人數跟助理費並沒有請滿 她若是個能體恤員工的老闆
40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從有人具名檢舉開始 檢方就一定會起訴 檢方的責任就是偵查後起訴(浮報加班費已經基本肯定) 被告自己要證明自己無貪汙罪 法官會看證據判斷13
Re: [爆卦] 高虹安出來了!!!!!!!ㄏㄏ 資策會那個就算了 看起來確實有誤會 但助理浮報案大概有罪了 高虹安從選前 案子爆出來 就開始把自己塑造成被害人 "檢察官都偵查不公開"18
Re: [新聞] 「助理願意捐出加班費!」 高虹安怒斥:雖然我支持柯文哲,但我真心的建議同樣支持柯文哲的朋友 在這件事情就安靜點吧 1.是非取直已經上升到不是我們在這邊說一說就算了 北檢敢起訴這麼大爭議的案件,估計有一定把握的定罪機率 2.誠心說,我看了北檢的起訴書全文,如果今天這個人名換成是綠營的9
[討論] 高虹安案情法律面各種情境寫一下各種狀況,高虹安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我先不判讀哪個合理,不然這篇寫不完。 1. 高虹安版本 條件1. 真的有加班,沒有浮報加班費 條件2. 天使助理群樂捐,沒有強迫回捐問題4
Re: [新聞] 蔡正元曝關鍵:貪小便宜但談不上犯法有點好奇...... 要貪多少錢以上才能算貪污? 如果貪污的金額有一個標準的話 那麼以後是不是不要貪不要超過金額的話 這樣都不叫貪污,都只是貪小便宜而已?4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以貪污目的 無加班事實而以浮報加班費的方式 把公款變到自己口袋 這確實是貪污無誤 如果沒有浮報加班費 加班費是助理們應得的 事後被強迫樂捐 等於是私款變到自己口袋 你可以說是 搶劫或是恐嚇取財 因為已經變私款 就說不上貪污2
Re: [轉錄] 黃珊珊:本案頂多用「普通詐欺罪」處理我都認為法官起訴貪污根本是在放高虹安一條活路 市議員助理費與國會助理費一個是撥給市議員,一個是撥給助理本人 撥給助理後,即便他是被威脅交出來 要用貪污認定實在有些問題 如果是浮報加班費,如黃珊珊說的照檢察署說明應該屬於詐欺部分3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涉詐助理費60萬被起訴!用男檢察官已經認證了, 高虹安沒有一堆綠粉之前 一直靠么的人頭助理之說。 人頭助理才是高虹安最大的問題。 因為之前法院被判貪污罪的人,- 笑死,一堆低能綠共又吃土了 檢察官已經認證了, 高虹安沒有一堆低能綠共之前 一直再靠么人頭助理之說。 人頭助理才是高虹安最大的問題,好嗎?
- 隨便google就有資訊 為什麼一直有人想帶風向類比 林的前男友不是問題 林的貪污鐵證 是助理離職沒有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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