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續,年終前被公司逼迫離職
有時候我寫文章,內容沒有說得很清楚,是故意的。原因是怕有人模仿,像是..學著去砸G8人的車子。
另外,我曾經對批踢踢這個平台充滿期待,覺得這裡應該是讓大家進步的地方。但現在看來,有時反而變成大家宣洩情緒的出口。
所以有些內容,我就輕描淡寫地帶過,可能讓人覺得不夠清楚。真的抱歉。
要不要打官司的考量?
一般來說,如果你要上法院,身邊人可能會這樣告訴你:
法官不會認識你,他只看證據。證據確鑿的話,法官會快點判決。
重點是你有沒有時間耗下去。
法律不是只保護員工,資方也有法律保障。實際上是雙方都會被保障。
大家按遊戲規則走最好,違規的話就看證據站在哪一邊。
如果雙方證據不足,各說各話,那訴訟會拖很久。
打官司的過程中,耗的是時間和精神。
有些人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一口氣。
如果你的時間很值錢,或許就不划算跟人耗。
我見過有人打了七八年的官司,最後精神撐不住,得了憂鬱症甚至演變為躁鬱症。
也見過有人挨告一年多,體重從100公斤減到67公斤,都是壓力造成的。
也遇過有人就是為了爭那一口氣,跑法院一年多。
最終他勝訴,獲賠一萬多,但他覺得爭回那一口氣,他認為很值得..
所以,我常提醒大家:
多抱怨大環境,少反省自己,這樣能減少不必要的精神內耗。
很多時候,別人看起來自大,其實是因為內心自卑。遇到這種人,不用怕,也不用太在意。你的主管可能過去用一些方法壓制舊員工,有效。
但現在遇到新世代員工都比較懂得維權,他就踢到鐵板了。
※ 引述《b122771 (灣灣小土豆)》之銘言:
: 我來說說我的想法:
: 公司要不要讓一個員工留下來,通常不是因為這個員工能力好不好,而是因為老闆喜不喜歡他。
: 如果能力ok,但是老闆不喜歡你,很多時候就會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覺得很委屈。: 像你提到的情況,在台灣的職場真的很常見。
: 老闆加重你的工作,讓你忙到喘不過氣。
: 把一些不重要的雜事丟給你做。
: 甚至會用一些話,直接或間接暗示你應該離開了。
: 其實,當發現這些情況時,就應該趕快準備找新工作了。
: 如果老闆公開叫你離開,那就是應該趕快找下份工作,不要有空窗期!
: 如果你找了律師,還上網發文討論,應該是因為你真的很生氣吧!
: 其實,如果透過打官司可以幫你爭取應該有的權利,或讓你覺得心情比較好,那就去試試看。
: 畢竟,憋著生氣對健康不好。但是要提醒你:
: 打官司需要花很多時間跑法院。
: 還要想想,打這場官司到底會不會對你有幫助?有沒有訴訟利益
: 如果你真的氣到不行,那可以先去找勞工局檢舉,然後和律師討論要不要提告。
: 就算是為了當作消消怨氣也好。
: 我之前也遇過一個離職後很生氣的員工,結果他跑去砸壞主管的車,那輛車價值 90 萬!: 這樣做當然是不對的,我不建議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發洩情緒。
--
修心是必要的 有些人怨天怨地怨別人 就是不怨自己
我噓文都是故意的 因為真的不知道你在寫什麼
等到自省後 覺得錯不在己 那大概就可以去怨別人了
21
首Po各位大大好,我是一個多月前發文提到被公司強迫離職的那位。謝謝各位前輩的建議(任何的建議都是),想跟大家分享目前的進展: 後來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就在12月初,在部門的例行會議上,主管居然在我們沒有共識也沒有知會我的情況下,在所有同事面前直接宣布「我將離職」。反正我當下是直接被惹毛了,直接離開公司開始請剩下的特休,然後立即發送全公司電郵表達異議,強調我從未提出離職申請,馬上直接去勞工局諮詢了。 結果這個禮拜,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態度突然轉變,開始切割主管的行為,說主管根本沒有權限做出這種人事宣布。現在公司改口說從來沒有要資遣我,還要我繼續回去上班......(那請問之前一連串私下逼我離職的會議跟公開宣布的行為是???) 後來跟律師討論之後才發現,根據勞基法11條5款資遣人的程序很嚴格(PIP、調職、最後手段性),我很肯定公司完全沒有按照規矩來。所以我更有信心公司根本沒有理由合法資遣我了。 還好之前私下的會議都有錄音,公司違法的舉動根本一把抓。目前打算用手上的證據跟公司談判,看是要補償我讓我自願離職、還是就跟公司協議,我同意公司以勞基法11條5款資遣我,代價是他們也要賠我錢但是我之後不能告他們非法資遣。X
我來說說我的想法: 公司要不要讓一個員工留下來,通常不是因為這個員工能力好不好,而是因為老闆喜不喜歡他。 如果能力ok,但是老闆不喜歡你,很多時候就會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覺得很委屈。 像你提到的情況,在台灣的職場真的很常見。 老闆加重你的工作,讓你忙到喘不過氣。1
任 : 後來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就在12月初,在部門的例行會議上,主管居然在我們沒 有 : 結果這個禮拜,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態度突然轉變,開始切割主管的行為,說主管根本 沒
55
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我講一些法律常識。官司在台灣打,法官是用台灣法律判。不是美國法律。 也不是用「常識」判。法官腦袋裡的邏輯跟你想的不一樣。 1.公司都付遣散費,員工還要告喔? 就可以告,告贏之後。員工原薪原職位回去上班。 遣散費退還公司。43
Re: [討論] 魏德聖道歉聲明(與郭台強和解)知情人士指出,魏德聖認為,當年與郭台強合作拍《賽德克.巴萊》後,對方跟他說是為 了作帳,請他簽本票及相關文件,在他的認知中,自己並沒有欠對方錢,魏德聖曾多次向 友人及律師表示,自己是遭郭台強坑殺。 但依據保存在中影公司的資料,雙方合作相關公司申設與讓渡合約書,都有魏德聖的親筆37
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文有點長的懶人包 CloudMosa抗告裁定書 CloudMosa抱怨文 FB連結21
Re: [討論]漫畫家:我買的電子漫畫全都沒了!不會再買!只能說國情不同 在台灣就算只買使用權 使用權也是權 不代表商人時間到了可以任意剝奪使用權 有人說買的時候已經點選同意11
Re: [難過] 抓一個小社工背鍋???其實這是臺灣司法制度的悲哀 應該說是只要是科學辦案的法院都是如此 一個結構體集團犯案 那等哪天被爆出來的時候,判決最重的幾乎都是基層員工 畢竟最終還是要由基層員工執行這項犯罪5
[問卦] 台灣女生告性騷擾變多了 女權過頭?如果是當下發生的也就算了 很多年前的 甚至無憑無據的都在告性騷擾 總之就是有恃無恐 告贏了就拿和解金 告不成什麼損失都沒有 關鍵就是臺灣的法院 和法官完全是助紂為虐6
Re: [問題] 車禍肇責比例與賠償問題請益等初判表 過馬路,塞車,無網格,靜止,看來無肇責,但一切等初判表, 要上法院的話,還要3000元申請鑑定 : 由於車子才三年左右預計會向對方求償車價減損的部分, 車價減損一般保險在第一關談判理賠是不會賠的,要告上法院才有6
[問題] 會選擇繼續上訴嗎?我們公司有位離職的總經理, 因當初離開時,與公司間鬧得有點不愉快, 所以他在離職後,又為了獎金的問題,和公司鬧上法院。 這位總經理一共在我們公司任職約三年, 他先提告第一年的獎金,主張公司少給他8萬多元,目前他已敗訴定讞。3
Re: [討論] 小草真有可能這麼無腦對阿北全然相信嗎坦白說 我覺得很難說 特別是在法律問題之上 為什麼我敢這樣說呢? 法律問題上其實有太多種的法律見解X
Re: [問卦] 法官可以管精神病住院,是台灣特有嗎??雖然知道八卦本來就多無腦文,但原文實在無腦到我只能說智障又懶墮,單純就想帶風向. 我研究所念的是醫事法,對精神衛生法加減有點涉獵,稍微講一下 法官決定是否符合《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強制住院,必須依據法律的規範,結 合事實證據與專業意見決策: 1. 法律依據:精神衛生法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