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莊Volvo濫告消費者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看起來原PO 對保險跟法律邏輯搞錯了
: 對方開車撞你車,對方全責,但當事人是你跟對方,你是本件的債權人,對方是債務人。: 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幫對方出理賠,完全不是這個車禍案件的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 會針對保單的額度跟案件事實來評估該給付金額,至於債權人妳滿不滿意對方的理賠金額: 跟保險公司無關,因為當事人是你跟對方,不是對方保險公司,不滿意的差額部分是你要: 跟對方當事人做民事求償。
: 妳開車到volvo修車,當事人是車廠跟你,車廠把車修好了,所以車廠對你有修車的債權: ,而你有給付修車費的債務,對方當事人的保險公司出爾反爾根本與你車子維修金額無關: ,因為維修車子的債權債務關係是你跟車廠之間,跟對方保險公司賠不賠,賠多少無關。: 而且你也把修完的車子開走,妳已經獲得修好車子的利益,你本就該付錢給車廠,你開走: 了修好的車,然後說對方保險公司不付錢,應該是車廠要找對方保險公司要,這明顯是邏: 輯發生死亡,因為你車禍對方保險公司出不出理賠,跟你要不要修車無關。
: 最後,你說你根本沒同意這個修車金額,但你已經獲得修好車子的完整利益並且開走了,: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不給付金額,車廠轉頭找你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修車費的債權債務關: 係是你跟車廠,對方保險公司不付錢是你跟對方當事人的事情,干車廠什麼事情,所以你: 不付錢車廠發存證信函告你本就是應該的事情,而且別忘了妳已經把車開走了,表示你是: 默許同意這個金額,現在開走修好的汽車,然後把帳賴給對方保險公司,這個不僅邏輯死: 亡,而且民事訴訟妳鐵輸
: ※ 引述《MasterWindu (紫色光劍)》之銘言:
: : 一次很差的原廠維修經驗
: : 車廠跟保險公司要不到錢就來濫告消費者
: : 提供大家參考這間車廠怎麼對待客戶的
: : 跟車廠的所有文件都要好好留著才不會一年後挨告
: : 112/12/17 遭後方車追撞
: : https://i.imgur.com/iCXZhFi.jpeg
: : 112/12/26 對方車保險公司(明台)同意車廠報價單
: : https://i.imgur.com/8ebUg7F.jpeg
: : https://i.imgur.com/83qwb31.jpeg
: : https://i.imgur.com/0COTWLJ.jpeg
: : Volvo是說明台同意修車費,他們就修了
: : 也因為明台同意出錢,所以我們客貼差額是0
: : 且不用付錢就可以開走
: : 但後來Volvo向明台請款時
: : 明台發現對方車保額不足只有10萬
: : 賠不了29萬,於是開始擺爛說明台審核說不行付
: : Volvo 就希望我方先出錢再去找明台要
: : 問題是我方簽的所有單據都是我方免付費
: : 那我方何來付款的義務?我方根本沒同意出這筆錢
: : 也因此明台擺爛中沒有找我們簽同意書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樓上講的法律概念基本上沒錯啦
但我自己覺得齁
個案還是要討論的實際發生的的情況
維修的法律關係確實是原po跟車廠之間
但當時在約定修車時候 保險公司是有出面說願意出錢的
所以你也可解釋成三方契約關係
我覺得這就是原PO跟jasonmoon大的差別
兩者對於契約定性的不一樣
原PO應該是認為
車廠給付連工帶料的維修服務
然後價金約定由保險公司給付
他則接受車廠的給付
這樣理解的話 原po當然覺得莫名其妙
BUT
問題就是這個but
根據現有的書面文件資料
請問可以看出來這個三方法律關係存在嗎?
我猜是看不出來啦,如果看的出來就不會搞這齣了
書面資料大概只看的出來車廠給報價單,然後原po簽名
根本看不出來保險公司有答應要給付價金
所以會變成
原PO主張的跟紙面上的情況不一樣
到時候會變成原po要舉證三方關係存在
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
除非車廠願意承認或保險公司願意承認三方關係的存在
但是 現在車廠都寄律師函了 大概率也沒有要承認
何況車廠如果承認的話 如果車廠再去跟保險公司要 保險公司不承認呢?
保險公司八成也會兩手一攤就擺爛
如果原PO沒辦法舉證三方關係存在
法院大概也只能回歸紙本 不認定有三方契約關係存在
修繕契約是單純的存在原PO跟車廠間
那就是原PO要付錢
只能說 像這種非正常流程的情況
還是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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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DQ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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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法律人就認定報價單上明台的簽名就是成立契約
那個簽名根本看不出來是什麼東西 好慘
現在法律人直接叫車主擺爛上民事比較好XD
報價單明台勘車員有簽名阿...
保險員簽名和三方關系成立是兩回事別搞錯
上了法律流程課,一般人應該不會懂保險公司人員簽名
了不代表公司要賠 XD
爆
首Po一次很差的原廠維修經驗 車廠跟保險公司要不到錢就來濫告消費者 提供大家參考這間車廠怎麼對待客戶的 跟車廠的所有文件都要好好留著才不會一年後挨告 112/12/17 遭後方車追撞5
你可以學網軍手法,要對方拿出明台沒有付款的證據 要求車廠提供公司的財務帳本,從去年12/26明台同意支付一直到今年11/28跟你要錢這段期間,因為中間可能某一天明台已經付了這29萬的維修費,但是身為第三人的車主你不知道。 所以懷疑車廠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修車費,只是行政或溝通問題以為沒收到,又來跟你要一筆費用,畢竟你的客貼差額就是0,手上的單據也都能證明是對方保險公司要付錢,過那麼久才跟你要錢說不過去。 請車廠提出沒有收到對方保險公司付款的證據,不然這錢又沒經過你手上,他說對方沒付就沒付? ※ 引述《MasterWindu (紫色光劍)》之銘言:13
原文恕刪 看完整篇文章只覺得疑點重重 反正這件事情,第一個要負責的就是車廠的理賠接待 明台車子批了,然後呢,保險公司勘車都會寫很多文字 目的就是叫你車廠接待要跟理賠承辦確認承保、保額、肇事責任、撞痕等等1
不確定是不是因為這樣,反正有一方先墊錢 要賠錢的那方一直沒付,這案子可能拖太久,看上面寫是超過一年 告訴內容可能是該事故的損害賠償,事故民事賠償要兩年內提出 因為付錢的那方眼看期限快到收不到錢,先告再說,提告就能壓著慢慢談和解 之前遇到類似的案例是這樣爆
回覆板友相關問題 1. 我方是去Volvo修車,所以有關對方的資訊都是Volvo提供(包括對方保額只有10萬) 2. 我確實沒有車體險,只有強制險 3. 據Volvo說明,對方主張殘值只有18萬(不知道怎麼算的),所以明台保險公司願出10萬,對方車主願出8萬,Volvo希望我方出剩下的錢(大概是這個意思,具體金額有點忘記了) 4. 因為我只有跟Volvo有維修消費的關係(惟消費金額是0元),我覺得我應該不用管Volvo跟明台要不到錢的事情,所以我就沒有理Volvo,我只跟他說我的維修明細上面寫我不用付錢,且Volvo跟我方都簽認同意,所以我沒有付款的義務6
前年就遇過這種事 車停路邊公有停車格被撞 送去外廠估價 外廠找對方保險公司到廠當面確認 對方保險公司代表確認可以全賠 同意 維修車修車 車修完 保險公司遲遲不付錢7
如果沒理解錯 車廠維修報價前與對方保險已經確認過價錢,你收到的報價單自負0所以才同意維修 感覺起來是車廠出險部門跟對方保險的問題辣 我想車廠最多也只能鼻子摸摸,最多要求你回原廠把你回覆原狀而已XD 至於舊車殘值沒啥爭議,自己上網就有試算公式99
看起來原PO 對保險跟法律邏輯搞錯了 對方開車撞你車,對方全責,但當事人是你跟對方,你是本件的債權人,對方是債務人。 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幫對方出理賠,完全不是這個車禍案件的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 會針對保單的額度跟案件事實來評估該給付金額,至於債權人妳滿不滿意對方的理賠金額 跟保險公司無關,因為當事人是你跟對方,不是對方保險公司,不滿意的差額部分是你要23
這個事件拆解開來,其實有幾個關鍵點 我先說,標題其實不太對 1. Volvo沒提告,只是跟你宣告你是債務人而已 2. 整個事件最雷的是明台,但你反而覺得Volvo錯比較多XD 明台:3
車廠跟保險公司鍋很大吧!車禍零肇責去牛頭 維修廠把車丟著後櫃檯就會先幫你查對方有沒 有第三人責任險,有的話您就打給對方叫他聯 絡保險公司,大概兩天內對方保險公司會打來 說全額負責,這時候會收到案號的簡訊,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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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速霸陸賀成交是 : 不是會推卸責任,因為初判表的內容跟他們也沒關係 : 我自己也找不太到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或者和乘客連帶責任相關的法規 : 屆時如果要向車商或業務求償,該請哪個單位判定或協調究責?像是事故鑑定委員會能 幫24
[問題] 丙式限額車碰車出險理賠疑問10年馬三,只開六萬多公里, 車況良好。 保15萬車碰車限額。 前幾天被車撞,對方全責。 對方保險公司應該就是維修算折舊全賠。7
[問題] 車險有可能過了快2年還沒結案嗎?各位Car版的朋友及前輩們大家好 大約2年前(2022年12月),小弟在路上開車遭對方從後方追撞。 已確定我沒有肇事責任,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 當時我自己並沒有保車體險,所以我是先請拖吊車把車拖到路邊的車廠, 等到車廠的師傅和對方保險公司協調完成後,才開始修。4
[討論] 請益保經公司與被保險人的法律關係如題 最近在研究要跟保險公司或是保經購買保單 各自優缺點大致上都明白 但是有一個概念自己過不去 就是保經與被保險人或是要保人的法律關係4
Re: 初次購車就被偽造文書申請出險法系車友推一下,我也是開法系車,必須高調,不能別被河蟹了 這其中有問題的不只是業務,還有保養廠、保險公司! 1.承辦業務偽造文書寫理賠申請書簽名 2.保養廠技師沒看到車還能開維修單?這也是偽造文書 3.保險的承辦員,居然還同意理賠?3
Re: [閒聊] 新莊Volvo濫告消費者(略) 提供一點不同的想法,他開車開到VOLVO修車 我覺得不是沒有解釋成第三人給付的意思 意思是 契約當事人仍然是保險公司跟VOLVO 在 修車的部分,VOLVO是債務人,債權人是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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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在國道,要怎麼安全開車?X
Re: [閒聊] 新莊Volvo濫告消費者5
[問題] 想問teana 2.0變速箱油量5
[閒聊] 在國道,要怎麼安全開車?1
Re: [閒聊] 在國道,要怎麼安全開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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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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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