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竹科力行六/七路女騎士遭輾兩次
※ 引述《casper955033 (Casper)》之銘言:
: ※ 引述《Seattle995 (995)》之銘言:
: : 應該是後車行車記錄器
: : skoda 方向燈閃滿久了,但沒關門
: : 右邊機車魚貫前進,然後就 QQ
: : https://youtu.be/yaxzfog328Q
再鑽嘛~
看完真的很療癒
是在急屁啊
慢就是快 的道理都不知道
這下要躺醫院了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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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著進gg上班啊 上班皇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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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壞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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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爽的 下次應該遇到砂石車再鑽看看
→
直接義大利麵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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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唱阿杜的歌也不是這樣的吧,要唱去ktv唱
爆
首Po應該是後車行車記錄器 skoda 方向燈閃滿久了,但沒關門 右邊機車魚貫前進,然後就 QQ --25
最妙的是這裡明明就是兩線道,但卻有四線車流 汽車兩線、機車兩線,左邊那排機車還直接壓雙白線了... 機車車流這麼密集要關門也很困難吧! 我騎機車時除了等紅燈(汽車完全靜止情況下鑽到機車停等區)以外從不鑽車縫, 都騎在在汽車正後方,23
看底下推文在爭哪台車全責 新聞已經出來了,來看看警察怎麼說這肇責 保二總隊指出,本案為自小客車由力行六路右轉力行七路時,與同向直行機車發生碰撞, 雙方均為綠燈,肇因右轉車輛未注意後方車輛,汽車駕駛未受傷,機車騎士髖部及四肢擦 挫傷。2名駕駛均未有酒後駕駛情事。30
這不就機車仔最自豪的道路分割? 一條馬路當三條馬路用 內線道跟分隔島之間是一條機車道 外線道跟人行道之間是一條機車道 每一道之間都是一條機車道6
撞擊點看一下是右邊數來第二斑馬線 如果用空照圖來看 機車的動線不是走直線13
不必要戰輪數,也跟汽機車分流無關 台灣很多駕駛,不管機車 汽車,就是用方向燈的習慣都無敵差,自己都不用了,當然沒 在看別人的訊號 不看就秒打秒切 不打就切 先切再打 搭配左轉不先靠左 右轉不先靠右,開車的就變成人間兇器,騎車的就是移動神主牌24
我覺得政府應該立法一個車道一次只能行駛一台車 不論車種都不能併駛 腳踏車 機車 汽車 大車都一樣 併駛視同危險駕駛 大家都乖乖排隊11
之前有人就一直說什麼四輪出事主因多 那時候就說那數據是照台灣警察初判去看,而台灣警察對法規的理解就如上文,前後車可以看成這樣,沒受傷先輸一半 那廢話,難怪每次兩輪都覺得自己沒錯是四輪錯 我真的要說兩輪的煞車不是裝飾,為啥「同一車道」前車轉彎時硬要騎去前車路徑上?後車不是應該等一下嗎? -----63
小弟只要看到右後方有機車 一律先讓,就像影片中的四輪 但是最後要轉之前 如果“遠方”還有機車 一般會選擇“關門”後再轉X
看完影片 如果以肇責來看 應該是四輪史溝打 會以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全責 不過我也很常騎機車 這女的騎機車觀念根本有問題 這台車很早就打燈右轉燈了 在後面不可能沒看到吧 如果要這麼偏右騎車 除非就是你機車也要右轉 其實看影片也可以發現 這女的根本已經不在原直行車道的位置 感覺就是要硬左切回去 以為汽車會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