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竹科力行六/七路女騎士遭輾兩次
※ 引述《Seattle995 (995)》之銘言:
: 應該是後車行車記錄器
: skoda 方向燈閃滿久了,但沒關門
: 右邊機車魚貫前進,然後就 QQ
: https://youtu.be/yaxzfog328Q
看底下推文在爭哪台車全責
新聞已經出來了,來看看警察怎麼說這肇責
保二總隊指出,本案為自小客車由力行六路右轉力行七路時,與同向直行機車發生碰撞,雙方均為綠燈,肇因右轉車輛未注意後方車輛,汽車駕駛未受傷,機車騎士髖部及四肢擦挫傷。2名駕駛均未有酒後駕駛情事。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呼籲駕駛人轉彎時請放慢車速,並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05/2416330.htm
大家可以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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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用右側超車?
警察跟法官連法條都一知半解
難怪永遠都有這種三寶應肛 他媽的白痴
說了什麼= =也不是他說了算
怎麼會是保二說話!?
可憐台灣 然後永遠都有那種智障戰兩輪四輪
前車要注意後車動向 天才
戰幾輪的不知道是多可悲買不起車還怎樣 交通狀況
在那邊戰幾輪?腦子不知道想甚麼
警察說的肇責(X),鑑定後的肇責(O)
ㄧ堆同車道的機車一直騎在左右邊,不知道在衝沙小,
騎在前後方很難?
這個就不是右側超車 是同車道右側超車
這局就四輪的鍋
而且是最外側車道右側超車 這些人腦子沒事嗎
汽車右轉的時速已經很慢了
別鬧了 檢察官都有法條亂用的 何況一個警察
一堆警察的法條理解跟路人甲乙丙沒兩樣
汽車最後有加速,駕駛根本沒經驗啦
呵呵 這警察對法規的理解非常差 我相信鑑定會有不同
的看法
這種事故確實都是判汽車全責,所以才會有大賠小這
撞到當下車子沒停還能繼續走造成輾壓,這駕駛應該
種說法
右側不當超車
終身不能有駕照,根本三寶中的三寶
別跟我說緊張啊,緊張是你自己的問題別人可不緊張
抗壓力那麼差跟人開甚麼車,搭公交車吧你
想不通的人就把那台機車想想像成4輪汽車就好,然後
設想一下那台車應該怎麼開,不就是開在前車後面,
騎車的三寶才該終身不能有駕照
等他轉彎離開車道後再繼續前行嗎,很簡單的。
警察自己都把路邊的車撞壞了
飛天小女警~
最後判決出來前肇責都講爽的,初判鑑定起訴一審二審
每關都能翻一次,轉彎好好關門碰到就趕快停下來不要
輾過去,人生可以多很多時間金錢去做別的事
這種還鑽的才應該終身不能有駕照 道路亂源
上次在板上同樣遭遇分享還被二輪嘴,真無恥
奇怪的標準www 警察的判決永遠讓人摸不著頭
我雖是二輪仔但也不挺這種鑽法
明明就右側不當超車,不能什麼事都算轉彎車的錯
智○的判案大概是看兩邊誰受得傷比較重就贏吧?
法官會判汽車全責或者超過一半啦
低端國家不意外 哪次判決不是兩人都有錯各打五十
讓人民自己戰成一團 政府爽爽卸責 到選舉再出來就好
某個熱門運動看板的版主最近水桶就是在各打五十大板
這也是最○能的判法 當然就被兩邊公幹
講真的啦 買車都有超額險 判決兩邊五十大板
汽車沒事 機車住院皮肉痛 值得嗎?
值不值不重要,反正四輪仔買車本來就是自私保護自己
有錢誰會想騎車呢
不要講得這麼好聽,遇到學長你們還不是龜得像小媳婦
都轉彎了還看到機車加速就笑死
遇到學長喔 正常汽車會乖乖排隊等啊 又不是腦殘
正常開車的不會覺得命不值錢去硬鑽省那小時間
我有車我還是想騎車阿 通勤方便+低成本
狗都會排隊 就是有人學不會 很奇怪~
正常開車交替騎車的也不會亂鑽 就是沒開車的會
但該排隊等得時候還是要等阿 命比較重要
而且這台skoda燈都打那麼久了 有腦的該繞去他左邊
警察的標準 可悲
勤務之一 很多警察根本一知半解 上面這個62分就畢業
警察講這種話,呵呵
警察一堆都亂講的
警察白癡+1,明明就機車右方超車不當,同車道的右
轉車是要住意什麼後方車輛,注意後方車輛後是要怎
麼注意行人,根本拿結果亂套法規
同車道也可以扯右轉沒注意後方來車 這種屁話可以寫
得下去 這警察應該抓出來鬥一鬥
身為執法人員但跟法律不熟甚至對法條內容作扭曲解釋
的台灣警察比一般人想像的多
同車道還在直行右轉? 機車乖乖排隊啦
同車道還在那邊右轉未注意
都打方向燈且車頭都轉了還有事?
下班時間開在市民大道要右轉,方向燈提早打,也慢慢
靠右,還是有一堆機車硬要鑽
慢慢右轉他媽一個綠燈能過幾台車?
保二?
竹科裡是保二沒錯啊
前車注意後車鬼島無誤
狗屎般的法規
可悲的是汽車至少吞7成
The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
保二負責科學園區,長知識了
為什麼不是右側超車?
笑死 已經夠慢了還要多慢
如果是汽車路口才打方向燈直接右轉就算了,結果方
向燈都閃多久了,一堆機車還是一直加速鑽,今天才
看到一個影片鑽預拌混凝土車的,結果魯到道路邊緣
石墩,倒下去被壓過去,腦漿都噴出來了
還不夠慢?以後轉彎要不要下來用推的?
慢才是問題 就關門不確實,機車一定第一想法都是超它
沒半台要讓它轉就知道這種開法多可怕
原來你就是一直鑽的 太失敬了
別說我這種二輪廢推仔 你看影片就知道
在那邊跳針二輪亂鑽 還不如讓他們鑽不了
沒關門+轉彎加速 雖然明顯是鑽車縫的問題 但會這樣
初判不意外吧 = = 只能說鐵包肉安全是真 但是開起來
要比肉包鐵還要注意非常多東西..不然出事 人相對不
容易有事啦 但$$$$$會有很多事
哪個保二這麼智障
台灣交通亂,警察自己不遵守以及處理時認法錯誤,
也是主因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吧?
警方表示轉彎車該注意的事項都做到了,結果還是轉
彎車的錯,這表示啥鬼啊
樓上眼睛還好嗎,轉彎車連看後照鏡都沒做是哪裡做到
保二是幹嘛的?是管交通的?
警察自己都不禮讓斑馬線小學生了
文末最後一段黃色的警方表示,哪邊有說要注意後方
來車?
戰輪數的,到底是有多可悲
輾2次都沒骨折喔?? 天生神力了
轉彎時請放慢車速,並應隨時注意車前<--他都做到了!
機車乃車後追撞! 違規在先! 建議槍斃?
誰說他沒看後照鏡?你有證據?笑死!二輪仔齁?
建議提告到底!! 穩贏! 附上上面的影片喔!
保二總隊有交通專業??
嗎的轉彎還要注意後方車?工三小
不過在知道右側一直有機車車流的情況下 駕駛右轉時
若有轉頭確認 應該是能避免事故發生 因此汽車駕駛
要無責很難 沒和解的話被告過失傷害可能跑不掉
連警察都不懂交通規則,真的慘
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幹,這三寶是從後面來好嗎
菜鳥警一個
難道台灣交通那麼爛
這還不夠減速慢行嗎…
平常不是最愛後車責任?
右側超車不適用機車啊!科學園區是保二管的無誤。
同車道 結案
警察搞錯了吧,車前車前車前???
警察講的聽聽就好
上次檢舉一個最右線右側超車,結果說超過兩線道不算
前車要注意後車 XD
為什麼不是後方未注意前方車輛???
阿就沒關門
警察沒常識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請他回去看一下
交通規則
因為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轉彎車不讓
直行車先行"這個天條存在
轉彎車你不管如何,遇到神風特攻隊,就是你理虧
交通部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另所詢如
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前後車係應依同規
則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
並無前車轉彎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
警察素質堪憂
推fonce
感謝解釋,剛去查了同車道沒有轉彎車禮讓直行車規定
前車讓後車 笑死
哪次不是轉彎的錯嘻嘻 硬要過的都沒錯讚讚
有放慢,有注意車前啊,從右後方來的怎麼防?
台灣法規就直行車無敵路權
爆
首Po應該是後車行車記錄器 skoda 方向燈閃滿久了,但沒關門 右邊機車魚貫前進,然後就 QQ --25
最妙的是這裡明明就是兩線道,但卻有四線車流 汽車兩線、機車兩線,左邊那排機車還直接壓雙白線了... 機車車流這麼密集要關門也很困難吧! 我騎機車時除了等紅燈(汽車完全靜止情況下鑽到機車停等區)以外從不鑽車縫, 都騎在在汽車正後方,30
這不就機車仔最自豪的道路分割? 一條馬路當三條馬路用 內線道跟分隔島之間是一條機車道 外線道跟人行道之間是一條機車道 每一道之間都是一條機車道6
撞擊點看一下是右邊數來第二斑馬線 如果用空照圖來看 機車的動線不是走直線13
不必要戰輪數,也跟汽機車分流無關 台灣很多駕駛,不管機車 汽車,就是用方向燈的習慣都無敵差,自己都不用了,當然沒 在看別人的訊號 不看就秒打秒切 不打就切 先切再打 搭配左轉不先靠左 右轉不先靠右,開車的就變成人間兇器,騎車的就是移動神主牌24
我覺得政府應該立法一個車道一次只能行駛一台車 不論車種都不能併駛 腳踏車 機車 汽車 大車都一樣 併駛視同危險駕駛 大家都乖乖排隊11
之前有人就一直說什麼四輪出事主因多 那時候就說那數據是照台灣警察初判去看,而台灣警察對法規的理解就如上文,前後車可以看成這樣,沒受傷先輸一半 那廢話,難怪每次兩輪都覺得自己沒錯是四輪錯 我真的要說兩輪的煞車不是裝飾,為啥「同一車道」前車轉彎時硬要騎去前車路徑上?後車不是應該等一下嗎? -----63
小弟只要看到右後方有機車 一律先讓,就像影片中的四輪 但是最後要轉之前 如果“遠方”還有機車 一般會選擇“關門”後再轉X
看完影片 如果以肇責來看 應該是四輪史溝打 會以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全責 不過我也很常騎機車 這女的騎機車觀念根本有問題 這台車很早就打燈右轉燈了 在後面不可能沒看到吧 如果要這麼偏右騎車 除非就是你機車也要右轉 其實看影片也可以發現 這女的根本已經不在原直行車道的位置 感覺就是要硬左切回去 以為汽車會讓6
推此文, 問題在 1.機車習慣切割車道 2.機車習慣「行進間,同車道右側超車」 3.右轉車輛,不管怎樣還是要注意後方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