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大臨停之斑馬線也爽爽停
說是心得,也可能是大家都知道了,我後知後覺…
前幾天繞路買個東西回家,短短三分鐘路程,四台車停在斑馬線上,每台都有錄到約十秒。
本以為妥妥的能舉發成功,然而…
https://i.imgur.com/57h2ZsS.jpeg
https://i.imgur.com/bPPOR8I.jpeg
聯絡了該警員,承辦警員說,規定就是這樣,要有駛離畫面,否則不知道究竟是違規臨時停車還是違規停車,不知道該怎麼開單
(所以退回不開單)
我跟他舉例:錄到路人被追砍,手臂都斷了,但錄到還在砍,沒錄到砍死或砍到一半離開,難道因為無法判斷是傷人還是殺人,不知道用哪個罪名舉發而無罪?
該警員就堅持是規定如此…
後來聯絡了另一個警員,他詳細解釋了,交通部去年8月下達的函令(辦事準則),就是要求要有駛離畫面才能以違規臨停舉發,理由是:行政罰下達後不該輕易變更,不能事後有加重或減輕,所以要有明確的違規判定才能立案。
三分鐘,先不論三分鐘的影片那麼大,能否符合上傳的檔案大小限制。
就說誰敢站在那邊錄三分鐘,不怕車子「意外」暴衝過來?
路過的車輛也無法錄滿三分鐘,根本無敵星星吃滿了…
偉哉台灣,偉哉行人地獄。
打不過啊打不過,大家用路時各自注意安全吧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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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的東西 只有你不知道
果然是在下後知後覺了,難怪斑馬線停車越來越多
兩邊停整排的 加入吧 很爽的
你lag太久了吧
我以為只是路邊大臨停,結果連路口斑馬線也淪陷
所以違規臨停千萬別太早離開
所以你該直接檢舉56條違停
知己懸德☺
打不過就加入啊 ㄏㄏ
要有屎離畫面 那不就停到天長地久海枯石爛
最會照顧身障權益的 就是把斑馬線擋住 讓你走車道
這麼說的話反而是開門讓乘客下車馬上開走更容易被開單?是
不是想違停只能停好停滿?
回TD大,要檢舉違規停車需要錄滿3分鐘才行
為什麼我知道呢? 因為嘗試過,被退件lol
隔熱紙貼黑黑 你要等3分
要嘛錄三分鐘內且車輛有駛離,舉發違規臨停
要嘛錄超過三分鐘舉法違規停車,都很難達成
他看你在拍就會移車了
東亞爛島真的比美國還誇張的車本主義
回K大,隔熱紙不用黑,已查證:
車上沒人或熄火也不都構成停車要素
必須要有滿三分鐘才能稱為「停車」否則都是臨停
加入就對了 停爽爽啊
然後沒錄到車輛駛離,也不構成臨停
修改這個作業辦法的人,邏輯有點強大…
我檢舉在人行道臨停也過不了 他說因為看不到駕駛有無在車
上,所以不能判別是不是臨停 超蠢
有政府,好安心(停車)
車板怎麼最近整天都在洗這種文...
去年12月前55條臨停檢舉最容易成功,所以只要讓55條舉
發標準變得更嚴格就可以有效降低罰單量!這是某團體爭
取來的德政
車版最近越來越無聊啊,沒在聊車都在吵交通
原來如此 所以我直接停過夜就沒事了
沒人閒著去錄你三分鐘就沒事
實際上我看到路過的警車根本不會主動驅趕
越來越方便了
lag
交通現在長這樣,不吵的話過幾天版上可能少幾人討論了
直接檢舉臨停就好,折磨自己幹嘛
感謝解說 已加入
交通部都要求警察勸導第一優先,等於實質限縮檢舉
謝謝你實測,我可以安心了
爆衝過來更好啊,我都希望他衝過來
要加入的就加入吧,破而後立…
終究需要用人命或高官家的人命去催生改變
違停的主管機關(交通部)都這樣要求,警察也只能依現行規
定走
第二位警員也是這樣跟我說的,他說他穿上了制服只能
依規定辦事,即使內心再不願意,也只能退回舉發
找拖吊的有用嗎?不過是不是也要有警察先來拍照啊
55條第一項第一款應該可以成功
對,而且據說拖吊車是有作業區分的
例如今天只作業汽車拖吊,機車亂停的只能開單
遇過機車直接停在人行道中央,報警後才得知的
回上面G大,就是舉發那一條被退回的 囧
要死一起死,下次直接停馬路中間,操
王國材下班啦,下一個部長呢
白藍修法大成功?
第一張照片,如何說明人家不是要右轉??
感謝實測,我可以安心了,打不過就加入
打不過就加入
自己選的政府自己承擔 在那叫什麼
看起來真的只能加入了.....每次都覺得乖乖找車位的
自己像個傻子
沒人死就不算違規,你這麼正義,建議可以死諫
滿滿A人情味
南部人執政就是這樣囉 全國南部化
回上面H大,我錄的是影片,但不會碼影片,所以截圖
台灣還有人在停停車格喔
三分鐘傳不上去吧
交通部去年12月發文下來提高檢舉門檻的,這就是台灣人
的選擇
台灣警察吃屎的
現在政府交通部失能,只能選擇加入
其實可以當下報警
我個人鼓勵鄉民們出門盡量停紅線斑馬線和併排,加油
恭喜你發現華國交通的玩法了 歡迎打不贏就加入
都2024還有人停付費車位嗎?
多死幾個人 總有一天死到高官親人 大破才有大立
早就叫你打不過就加入了 我現在就在臨停 超爽的
打不過40% 你只能加入民進党
有這篇我就放心了
選都選完了 看得票還不知道台灣人的選擇嗎? 台灣就是喜歡高
房價 違規停車
打不贏就加入
之前半夜斗膽停黃線買消夜 買完安好超爽的
謝謝民進黨,謝謝交通部
最近剛加入還有點擔心,看來多慮惹
只能加入了嗎QQ
這就是所謂大違停時代 歡迎光臨
檢舉「違規臨時停車」一定過
本來就不能檢舉 不懂你在幹嘛 現在到處都能停阿
早就是這樣啦 不然怎麼敢爽爽停?
你不加入現狀永遠不會改,你不加入永遠不知道亂停的
好處
早就在亂停沒在鳥了 沒看過有在開單的
現在沒有違停 只有臨時停車
對大眾來說是德政 感謝政府並且支持的還是佔多數
紅的明顯 錄3分鐘燒成光碟寄過去 或親自送過去
上面的GA大,就是檢舉違規臨時停車被退件阿XD
函令是只要停車類的檢舉都要符合這些要件啦!所以也
不用浪費時間檢舉了。
違規臨時停車也要拍到開離的畫面。
講難聽一點 沒有立委小孩因為違停被撞死之前不可能修法
的
嘿嘿
丟臉的台灣交通,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上國際媒體了|
喜迎啊 嘻嘻
時間多喔
我用超過三分鐘檢舉違規停車,還是用一樣的話不予舉發
早就知道打不過了 已經加入了差不多半年 好爽
去總統府前面違停,馬上被趕
不合邏輯 但合規定 台灣讚讚
台灣就是這樣 低端地區要求什麼 最多自己不要加入跟著亂 只
能這樣了 我看開啦 台中這個垃圾地方 連停馬路正中間 靠邊眼
感謝黨,讓我每天省下很多檢舉時間。現在改用報警,
一下都不眼 警察也是無所謂了 期待啥
只是不知道會不會來
不知道能不能事後再打電話詢問處理結果
三分鐘喔
報警用途不大,警察通常需要10~20分鐘才會抵達
我報路口違停的地點 距離派出所只有100~200公尺
而且,警察來了很多時候也只是驅離而已,沒開單
笑死人,自從限縮檢舉後,我都這樣開,轉角人行道停好
停滿
謝謝oppo 謝謝亡國才讓我可以免費停車
打不贏就加入啊
你舉的例子很爛ㄏㄏ難怪被打槍
最會關心身障權益的黨阿 順便還把殘障車格開放停車了
可悲 陳律師被消費完也沒用了
現在就不能檢舉 不要管那麼多了
打不贏就加入+1
因為低端人的選票比較多,就這樣
檢舉魔人 加油好嗎
打不贏就加入
我去年發函之前 檢舉違規並排臨停有成功啊 現在改了囉?
要爛一起爛 很舒服的
限制20MB檔案大小,然後片長要3分鐘,畫面又不能糊
加入啊
還有一天條,未妨礙交通。 行人不繞過去,是行人的錯。
大違停時代,還沒跟上嗎?
早就加入違停了 在台灣你弱勢就你該死 還不懂嗎
德政
斑馬線或併排停十分鐘民眾也無法檢舉,懂了嗎?大家懂
該怎麼做了嗎XD
下次投票時想清楚
不要再為難警察了
德政 大違停時代
自己投的
守法的是白痴
台灣檢舉的門檻很高。
找到了,公共政策平台有一個「恢復法治」的議案
內容主要是交通環境的改變,懇求大家參與附議,謝謝
違停早就不舉了 各種刁難 只能簡訊報案
滿爽的ㄚ
冥主進補黨 大瑋婷時代 賴功德
你加入就對了,反正亡國才認可
這麼嚴格喔 以後可以安心違規停車了 讚讚
基本錄三分鐘,我選擇加入大違停
早就三分鐘..我簡訊報案叫警察來
之前檢舉停在人行道也是一樣理由唷 所以 打不贏就加入懂?
多管閒事的檢舉達人
乖乖停車根本被當北七
看來是要檢舉人證明到底是違停or臨停,只能說政府鐵了心呀
只能謝謝亡國才了
台東的警察打給我說叫我分段傳他們一樣會舉發
只是上傳限制30mb三分鐘的影片我要傳幾次....
今天在台中報案人行道違停來也是只鳴笛 警察到場還跟
我說你可以自己檢舉人行道不用3分鐘會舉發 笑死
會舉發的話報警幹嘛
X
臨停亂象 小弟我是深惡痛絕 一堆人 白線停 黃線停 紅線停 甚至連大馬路上 也能停 這些違停的車輛 導致守法的用路人 為了閃避他們 只能違規跨雙黃線 除了違法 還危險7
原文恕刪 先說沒有要護航誰, 但這個不管誰上來都不會改善, 而且成了燙手山芋也沒人敢碰, 台灣人不正視問題的毛病已經很久了,5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找到了正在連署中的相關議案 恢復法治!請共同營造不易讓大家違規的交通5E環境!提供合乎科學的臨停空間!保護生命 優先! 該提案目前還需近2200個附議才能成立,懇請諸位有志之士發動人脈,參與附議,萬分感謝4
這個平台就沒屁用啦 垃圾官員一句官話就打回票了 這個違停解決不了啦 因為連政府民代 自己都違停停爽爽
爆
[問卦]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交通部已經正式函警政署 三分鐘內停紅線 是臨停不是違停 三分鐘內 沒明確影響交通 可以不舉發 還要有車輛停靠跟離開畫面87
[問題] 檢舉違停失敗想請問大家我這樣檢舉為什麼失敗 (此信件是補件,因為一開始傳到電腦檢舉 導致照片的內容原始時間有動到) 該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拍了兩張間隔三分鐘的照片37
Re: [討論] 現在紅線真的能隨便停了嗎?小弟認識一個朋友 是專門審核民眾檢舉的承辦人 最近聽他在分享說12月20號交通部發一個函 所以審核臨停的標準也只能跟著修正(各縣市檢舉上傳平台也更新規則了) 以往都是車滑過去行車紀錄器拍到路口違停就能舉發38
[爆卦] 高雄警局限制民眾檢舉案件 和員警開單多篇靠北police的文章談到高雄警局限制民眾檢舉的案件 第一篇 #靠北police8209 偉哉高雄市警局,連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信箱的開單量都要限制,每天檢討送出去的單量, 超過件數就不能再送件。現在越來越多民眾使用檢舉系統,信箱件數與以往相比絕對是激1
[問卦] 交通檢舉是不是越來越難成案如題 交通部最近發了新的函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 依據函釋的第五款那邊說明及參閱各縣市的交通違規民眾檢舉平台規定3
Re: [問卦] 建國高架信義路閘道車主推文一堆鄉民說要檢舉, 你各位知不知道修法後這種的你根本拿他沒辦法, 要檢舉什麼? 違規停車類的就不可能了,除非他尿了三分鐘以上而且你願意在那邊拍三分鐘,更何況修法 後除了殘障車位違停和併排停車其他的也不在檢舉範圍內。4
Re: [問卦]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停沒超過3分鐘算是臨時停車之前就是共識了 3分鐘以上才算停車 還有吵過說拍到車門打開或是駕駛座沒人 或是要前後車牌各一張來證明真的是「停車狀態」 不過後來的共識好像就是以3分鐘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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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高速內線,為什麼一堆人還在說時速內就好?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