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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該收足違約金嗎?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該收足違約金嗎?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5

這個不知道買方有沒有在上PTT啦?

如果有的話還可以用一招試看看

就是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連一毛錢都不用賠!


民法雖然是很自由

但是如果抵觸法律的話 就是無效


根據

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仲介業者收費不能超過百分之6


也就是說,如果總金額1000萬的房屋

仲介業者最多只能收到60萬

如果超過的話 就是違反法律

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就是無效的


如果依照原Po所說的

房仲業者不只要收5%的違約金

還要收買方2%賣方4%(?)

這樣到最後

房仲業者可以收到房屋總價 11%

也就是說可以拿走110萬

這個完全是不符合法律的


所以才說了違反法律的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大概是這樣…


我宣布這局不算

大家拿回籌碼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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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liu11/15 01:21倒果為因

qwe3163311/15 04:20錯誤理解。。 麻煩重讀法律

qwe3163311/15 04:23請去讀好消費者保護法

DeathStarDS111/15 04:44房仲只能拿500元車馬費

jackself11/15 07:24不想付就不要找房仲 找了還不給錢

physicsdk11/15 07:27房仲要拿錢就讓交易順利完成啊 就沒賣成還跟人家凹幾

physicsdk11/15 07:27十幾百萬 有沒有點基本的良知

howzming11/15 07:49違約金是買賣雙方的事,服務費是買賣雙方跟仲介公司的約

howzming11/15 07:50兩個似乎不相關.

kevin96311/15 08:21這id不意外

akita69011/15 08:36來看法官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