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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政府宣導機車靠右?

看板car標題Re: [討論] 政府宣導機車靠右?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8

:
: 記錄一下,還有
: https://168.motc.gov.tw/data/img/20200303/17322756.jpg

圖https://168.motc.gov.tw/data/img/20200303/17322756.jpg, 政府宣導機車靠右?
: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MMO/dot/carton/%E6%B5%B7%E5%A0%B1/[1](%E6%A9%9F%E8%BB%8A)%E4%BA%A4%E9%80%9A%E5%AE%A3%E5%B0%8E%E6%B5%B7%E5%A0%B14.jpg
圖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MMO/dot/carton/%E6%B5%B7%E5%A0%B1/[1](%E6%A9%9F%E8%BB%8A)%E4%BA%A4%E9%80%9A%E5%AE%A3%E5%B0%8E%E6%B5%B7%E5%A0%B14.jpg, 政府宣導機車靠右?
: 縮 https://tinyurl.com/2p8367nu
:
: 尤其是後者,都說要撤了還撤不乾淨,這他們得檢查..


撤銷一個啦

主旨:
臺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回復信 (W10-1110817-00166)
內容:
案件編號:W10-1110817-00166
案件密碼:626906
案件主旨:案 W10-1110802-00277 後續
具體內容:
》爾後亦定期檢視宣導素材
這真的看不完,網友就是有本事找到,還是應該由xx親自盯才對
https://tinyurl.com/2p8367nu

一模一樣,下架不完啊,不如懸賞請網友抓
受理機關:交通局
回覆機關:交通局
回覆日期:111/08/23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宣導素材未下架一事,本局說明如下:本局已請本府資訊局協助下架,謝謝您的指教與建議。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敬復
承辦人:李宜芳
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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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是間過大的萬人公司
但我們是民主國家
如果你有空抱怨,不如親自去鎖螺絲

並不是你向我抱怨,我就有義務替你發信和政府週旋


2。台北市的海報撤銷了
之前就撤一次,撤不乾淨我再去信撤一次
案件承辦人資訊公開在內
如果還有,繼續請她撤

對了,我還不是台北市民呢....
我也沒騎機車上台北,幾十年了

別的縣市怎麼辦?
當然不是我幫忙全撤完我才能說嘴啊
倒是你可以去信撤,如果被拒絕,可以發上網公審


3。如果有內側禁行機車,我並不認為是政府宣導靠右
一碼歸一碼好嘛
不是把全天下都爭到公平了,然後才肯好好騎車吧!
如果是這樣,那永遠都爭不到
除非你認為現在的'正確',放三十年都不會變

禁行機車有它對的年代,因為那時的機車很慢
應該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但在那時代車種分流和車速分流就是同義詞
所以一開始開放重機,我不覺得錯;那就是一種未修正完全的車速分流

可是政府有宣導靠右'鑽'嗎?
若有,是不是必需強勢禁止右側超車,才叫做不宣導機車靠右?
目前是不禁止,但被檢舉必需辦理

我倒覺得不是政府教的,是自己領悟,再去找一堆證據說政府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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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騎機車,他說很討厭重機,用汽車的速度行駛在機慢車道上,給他壓力很大

像高速公路路肩,現在有限開放
1。限要下高速公路的小型車可以開
2。切換到路肩就不可以再切回;換言之不能利用路肩超車
3。路肩限速 60

要去路肩,就不許快啦

若用一樣的精神,就是機車行駛在機慢車道上,就是得慢
想快的雖然是兩輪,是不許行駛在機慢車道的
還有,確定有分道線才有機慢車道;路肩是不許行駛的

矛盾的點就在有些路肩很寬,直覺就想鑽,一點都不會危險
可是從那邊走再強調直行車優先
要不要試試,如果是兩台轎車,在夠寬的路肩上,右方車說他直行,左方車要右轉
這種感覺是什麼?鑽得過你就有路權?
沒規劃成道路就是沒規劃成道路,
只差沒放饅頭提醒你那不是道路而已,哪來這種路權了!
沒畫分道線就是同車道,就是只有前後車關係而不是直行轉彎關係

要不然在高速公路上也不乏夠寬的路肩,有人能這樣?
好像是罰四千吧!

是不是要提高罰責並嚴格執行,大家才會認為是依標線定義而不是依柏油定義啊!
真不知國外怎麼做,是只要鋪了柏油就會把標線畫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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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09.18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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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c 08/24 03:12矛盾的地方就在道路面積不夠使用啊

berryc 08/24 03:13如果不管什麼車一律依車道標線行駛,標線內就是一

berryc 08/24 03:13道一車不可併行,就沒那麼多問題了也不用分幾輪

berryc 08/24 03:14但現實就是不可能,機車會排到沒盡頭。重機為什麼

berryc 08/24 03:14就可以?因為數量少啊

機車在我後方時道路面積還夠,接近時就不夠了,就必需併行或走路肩了 這真是奇怪 再說到兩機車併行,法院判例就是你這套,說道路面積不夠所以必需允許併行 在允許併行之下若同車道內的右道想直行,左道想右轉,怎麼辦? 會禮讓會等待都不會有事 今天就是都堅持自己有路權就不讓才有爭執 後來我才注意到,那個安全距離就不夠啊,如果嚴格遵守安全距離,當然就不會撞上 我相信這時被追趕的一方也有被逼車的感覺吧! 國家會怎麼判這種東西?八成是 5:5 起跳,再給你直行優先加權,拉到 64 或 73 會讓轉彎車全責嗎? 若併行已達三秒,而人眼動態視覺約 1.6 秒可要求反應 還硬要強調自己有路權所以不禮讓一定要撞是怎麼回事? 突然發覺被罵得要死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很有道理 因為台灣擁擠啊!如果只講路權,說你有權就能衝,那更過份 是不是我們該承認 應/能/未注意,在台灣是有需求的,量身訂做的法律 而若允許車道分割了,方向燈又要怎麼打? 在車道內的左半到右半,也要打向右燈? 所以其實車道分割是這樣的:沒出事就沒出事,出事還是回到原標線檢討或各打五十大板 是借你用而不是完整路權

a1277034 08/24 07:22機車左右邊同車道可超車,免罰

我有說'沒出事就沒出事' 出事怎麼算呢? 同車道可超車,但保持安全距離是應該的 出事時若沒保持安全距離(就撞上的話,是保持得不夠沒錯) 真不知要怎麼算 就說一個,右方分割車道直行,但原本在後 論直行轉彎,則它是直行車 論前車後車,則它是後方車 兩頭大,然後左方車有意右轉,有打方向燈 這很刺激啊,汽車在抱怨難關門 機車為難彼此更嚴重 若說後方是連貫車流,不禮讓不斷右鑽的話 那這門是關不起來了 酸爽~

pfw 08/24 11:34推!

blackstyles 08/24 13:08就是腳痛部認為兩輪機車跟腳踏車一樣速度 才在那邊

blackstyles 08/24 13:08禁行內側跟待轉啊 笑死 你們機車極速只有20辣 嘻嘻

我現在還是蠻常看到這麼慢的機車 年輕人覺得自己快,就說'即使不是大重,也夠快' 可是一堆人騎不夠快啊

gevin 08/24 13:21https://i.imgur.com/4H6IGg5.jpg

圖https://i.imgur.com/4H6IGg5.jpg?e=1666716390&s=lL-_qwoNi7p43zrnpFF__w, 政府宣導機車靠右?

gevin 08/24 13:21那這算政府宣導機車靠右嗎?

最近看到一種推文蠻有意思的 說'叫你靠右車道,不是叫你在車道內靠右' 的確是,混流原則是叫你騎車道正中 你看這標示,還有圖中兩輛機車,那是右車道吧?! 如果這都不接受,那我跟你說,在高速公路上四輪慢車一樣靠右 最右車道最慢,最左車道最快 如果慢車去開最左車道,那板上一堆文在罵'龜車'罵誰的? 我其實最感冒的只有'限最右單一車道可用' 因為這樣當路邊停車開車門時會擊落機車 但若有右二車道可用,也就夠了 這不是什麼不平等,前面說了,本來以前車種就等同車速 立法初衷是這樣,當然還可以修 有趣的是若直接修成'反正機車可以騎在所有車道' 未來可能還會出現鬼切 當宣導機車靠右,靠右衍生的一堆問題算政府造成的 當宣導混流,混流衍生的問題又是算政府的? 其實那都自己領悟的吧! 我若教怎麼變換車道,大家肯聽我的? 肯聽我的就不會鬼切,我規矩很多的 基本上換一個車道就三秒,若換三個車道就九秒 要把這些入法嗎? 不就是不肯好好學習防衛駕駛,因為覺得防衛是'別人負責違規,我負責閃';都鬥臭了 所以怎麼切換車道其實也沒有規範了 若肯學防衛,那規範就可以生出來了

camryvvti 08/24 19:23咦?這裡是什麼板?

你沒爬文還噓我 我上次就說了,討論混流時機車視同汽車,在這裡討論沒問題 不然你找出板主裁示機車就是機車,不視同汽車的文給我看 我是開汽車沒錯啊,是機車一直盧,我才幫忙檢討一下

※ 編輯: HuangJC (49.217.109.186 臺灣), 08/25/2022 09: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