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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2

簡單點講過去一團亂沒人管
現在既然要管政府訂保障房客條文
卻沒訂保障房東的法令
但也沒禁止自行約定

商人跟有錢人就是會透過,現有找出對自己有利,並加以利用賺錢

只要法令不違反善良風俗,不違反憲法,公平原則,只要雙方合意就是合法

我所想到的但詳細文字還是要法律人優化

1.房租延遲給付每日加收多少違約金,約定違約金,約定由保證扣除
加速N+2個月速度
2.房租延遲給付逾3日且經催告送達日起7日內未補繳者,租約到即日即提前至租金最後繳款日為租約到期日。學銀行貸款的
3.租約到期未搬離者,每日加計3000元之違約,直至搬空為止(違約金跟租金不一樣歐)
4.租約到期未搬離逾15日,承租人授權委清潔或廢棄物清除公司,將移留全數丟棄,並全程錄影,清除費用由保保證扣除。
5.保證金不予抵扣房租,僅可抵扣違約金 欠繳水電瓦斯管理費,廢棄物清除費,不足部分承租人需補足
6.如有債務執行,刑事案件執行或需協助,出租人得提前終止契約
7.出租人不代墊付積欠之水電瓦斯管理費,如有積欠之行為,出租人得提前終止契約
8.承租人需付善良保管之責任,如有發生非自然生故,他殺,火警等,承租人之繼承人需賠償多少錢,如為承租人之友人訪客承租人需付連帶賠償之責任,賠償金額多少錢
9.依據租賃法第幾條之規定,近幾年cpi為2.1-3.1,租金上成長指數2.3-3.5(假設),故雙方約定,每年房租調整複利2%,還是直接約定漲500元每年
10.依據租賃法第幾條之規定,如有延遲幾付租金,水電瓦斯管理費,妨礙安寧等,出租得不予續約,如一切正常依規定出租人不得拒絕續約
11.雙方約定法律文件送達方式,戶籍地,工作地,租賃標的,送達日以郵差第一次投遞日為有效送達日,其他送達方式留存之手機號碼簡訊,通訊軟體ID對應帳號之訊息,送達方式以手機顯示發送成功日為有效送達日,或有電話方式告知

法學的幫忙調一下
別跟我說有幾條違法
合約精神不違反善良風俗,雙方合意明確知道合意內容,如有違憲違法雙方知情了解意思並同意,就是合法合規
公證官都會給過,公證能過就沒其他問題

而且我相信弄好合約,會廣為流傳
不認同我不租你

再來就是挑訪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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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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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444409/19 01:26公證官會給過嗎?社宅業務說過不了,另外簽一張生活公約

社宅業務連他在執行公務 他是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社會住宅處專員,要執行徵收房子做社會住宅,這種話都能講

fgkor12309/19 01:49酣眠,定型化契約不得差於公告事項

fgkor12309/19 01:57磋商條款

whosway09/19 02:35倒數第三段到底在公三小

因房客變凶宅條款

seven2012109/19 07:34你第四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雙方協議同意 這條要清楚讓他看過

deann09/19 08:04對租霸來說 你多少違約金他又沒在怕

目的不是違約金 是讓保證金快速歸零 才方便執行後面事情 不然N+2可以搞到一年只要給一個月,然後死賴你也拿他沒輒

piliwu09/19 08:07磋商條款不需要公證啊,雙方同意就是民法契約精神意思表

piliwu09/19 08:07示即合約成立

piliwu09/19 08:08沒有違反法律,合約已經結束不適用租賃相關法

基本上就有有違反善良風俗,沒錢付用肉體,還是房租用肉體 去做非法事抵房租 強制搬離這類就說好就算

jerry101909/19 08:47

※ 編輯: a386036 (42.70.101.200 臺灣), 09/19/2025 10:12:17

fireheart98809/19 10:548.有點難 判例幾乎都是屋主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