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230萬「天坑特斯拉」報廢 建商只丟1句...車主受驚:吞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230萬「天坑特斯拉」報廢 建商只丟1句...車主受驚:吞作者
ckitwei
(?)
時間推噓16 推:22 噓:6 →:33

: 車主說,最令人氣憤的是事發到現在,不論是建設公司、縣政府、市公所以及各民意代表: ,「沒有任何一個權責單位來關心或慰問他,協助我後續的生活不便或理賠」,明明昨天: 在現場大批民代、議員、助理、立委助理都到現場拍照、發臉書甚至直播,結果所有人都: 只是擺拍,罵一些無關痛癢卻沒有實質建設的口水,對於車主、受災住戶,沒有一點實質: 上的幫助。他說,自己和家人已因受到驚嚇造成心理陰影,但直到現在,自己都不知道「: 到底誰才是權責單位」?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第3條第1項規定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他停在路邊停車格,本來就不是由建商負責,雖然很明顯是他們造成的,
但依據上面的法規,是由停車格的管理機關負責,
之後如果是建商造成的也是由管理機關和建商進行協商,而和車主無關。


好笑的是,縣政府、市公所,沒有一個人出來進很協商,
這才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27.77 (臺灣)
PTT 網址

chanel125904/29 12:31我大豐邑是上帝派來的

justin20042804/29 12:32奴啊

piliwu04/29 12:38要有因果關係…

orz81101704/29 12:40這應該走國賠+1 叫政府自己去證明跟建商有關

piliwu04/29 12:45這樣要國賠檢察官都不會理你

piliwu04/29 12:45損害賠償的舉證責任是在原告不是被告的政府

finhisky04/29 12:51不要不懂裝懂啦,難道停停車格,被人砸車,也是停車格主

finhisky04/29 12:51管機關負責?

Robben04/29 12:52安拉 新竹人很死忠的

finhisky04/29 12:52依法,劃設停車格,要調查地下有無流失或有天坑嗎

F9393504/29 12:54

snoopyoh122404/29 13:14被天坑吃掉本來就國賠,你主管機關再去找原因找建

snoopyoh122404/29 13:14商求償阿

superyou04/29 13:35裝懂仔出來放話 笑爛 先念書好嗎

pjc20204/29 13:38選那種縣長到底預期他能做什麼?

ice101504/29 13:40可是這車是在對面的對向車道,跨越整條馬路了喔

ice101504/29 13:40這個跟政府機關應該脫不了干係吧

proletariat04/29 14:16沒錯 因為是在公有公用道路上受損先找政府要國賠

ru04hj404/29 14:23保險公司會找 不用怕 還好有保險

ff454704/29 14:43建商跟縣府大頭的私下關係密切嗎?

seibu04/29 14:56這本來就先走國賠阿

F123981004/29 15:22天坑要能證明是建商搞的啊! 馬路底下掏空,怎麼不說是

F123981004/29 15:22馬路造成的??

wuyihsien04/29 15:51法規既然都打出來了,就多看幾遍…!用管理跟設置不當

wuyihsien04/29 15:51來告穩輸!除非劃停車格還要做地質探勘…

wuyihsien04/29 15:55不過有告有補償,但理由應該不是管理或設置不當

ice101504/29 15:57這個主訴對象不是停車管理處,而是新工處或工務局之類的

ice101504/29 15:58他們才是道路養護的主管

ice101504/29 16:21很容易搞錯主管機關

ice101504/29 16:21我舉個例,像是華中橋橋面積水。

ice101504/29 16:21每次都是環保局接案,但環保局的人跟我講,你看那洩水孔

ice101504/29 16:21開孔就這麼小,我們也就清上面的開孔處,其實下面塞住我

ice101504/29 16:21們也沒辦法。

ice101504/29 16:21這個就要回過頭來看原始設計的問題

ice101504/29 16:21106年新工處擴建華中橋時,結果洩水孔照搬原樣,你橋座

ice101504/29 16:21中間跟底下就塞住水洩不出去,清潔隊光清橋面孔洞有屁用

ice101504/29 16:21

aja100804/29 16:26藍白死忠仔,沒事,大樓沒倒就好

lonelytea04/29 16:34還在幫建商說話 笑死

F123981004/29 17:01實話實說啊!..車子停路邊路面塌陷,車主當然是去找路面

F123981004/29 17:01養護單位,養護單位再去找建商,邏輯很簡單。

polestar050504/29 17:04找養護單位啦 不過那麼多民代官員湊熱鬧一個也沒幫

polestar050504/29 17:04 廢到笑

swgun04/29 17:12霹靂吳又再不懂裝懂了

swgun04/29 17:12國賠關檢察官屁事啊

swgun04/29 17:15建商掏空地基跟走國賠會是兩種不同的請求權 最多是

swgun04/29 17:15出庭時因為損

swgun04/29 17:15害不能重複填補被法院要求撤回其一 但你要告誰可以

swgun04/29 17:15自己選擇

OXIIO04/29 18:37放假有炒高就好啦

a7777444404/29 20:06很好奇如果天坑是發生在小智市,不知道鄉民會怎麼評論

a7777444404/29 20:06,難道也是那麼溫柔幫護航嗎

FFMay04/29 20:11本來就國賠啊

murasei04/29 21:06看道路養護單位是誰工務局還是區公所? 本來就該提國賠

murasei04/29 21:06民事訴訟

idmaker04/29 21:46白痴哦 被人砸車是人為蓄意差這麼多在哪靠要

lucifer64804/29 21:46怎麼協商,叫金主賠錢?下次怎麼選?

OFETMAN04/29 22:21出來關心代表認錯,誰出來誰扛

ArrowSmith04/30 09:35損害賠償責任不是這樣一刀切的...民法184去看一下

finhisky04/30 13:11白癡喔 原po都覺的停車格主管機關要負責地層不能下陷了

finhisky04/30 13:11 負責不能有人砸車剛好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