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包租公開公司節稅的可能性
想請問如果是夫妻2人年薪大約都300萬(總共600萬)共持有4間房子出租,這樣是否可以把房子轉成公司名下,利息支出&維護房子費用都可以用營所稅抵銷?
另外,夫妻二人都是上班族,這樣個人所得(300萬)會列入公司的營業收入嗎?
公司的收入就只有租金這樣,但是公司負責人是夫或妻其中之一,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先謝謝板上先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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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東租金收入有47%扣除額,加入社宅還更多
然後你的貸款應該是自用住宅名義的吧?
利息支出要轉成法人的帳利率應該不一樣喔
才四間我覺得走個人持有應該比較划算
不然你再開一個包租代管公司來包租自己房子就好
真的有繳到40%的話才應該是開公司划算
30%稅率*53%實質稅率其實是16%
法人的持有稅交易稅應該都是對標個人最高級距
然後什麼政策優惠都沒份
除非你房子還有大筆錢要花 不然我覺得不用多此一舉
如果公司都沒有其他營業內容,全部都是個人的金流
在跑,國稅局查到還是會課回所得稅
光房子轉成公司名下 就有可能要先繳土增、財交所得或房地
合一 不見得方便
謝謝樓上各位回覆,因為現在租客都沒有報稅,所以沒有
打算用47%節稅方式
另外有朋友就是用自己家公司名義買房,利率更低,所以
有在想如果公司是可行的,就轉貸用公司的名義
1.私法人只有四成房貸
2.持用公司開發票記帳報稅人力成本
3.房客沒辦法申請租屋補貼
4.水電房屋土地各種稅費成本較高
個人認為年租金收入超過五百萬才有開公司的需求
不是用公司名義貸就比較低…法人貸款還要看企業報表跟銀
行的資金往來
房客有沒有報稅跟你有沒有申報所得是兩件事情,如果
你都沒所得就沒有節稅的問題
何況公司持有太多間房子 國稅局也不是不懂查
如果轉到公司名下並且開發票申報收入,應該是不會有
國稅局查的問題啦,目前私法人持有是核准制,能不能
轉入是一個問題,但你公司最終分配利潤還是會回到個
人所得稅。
花掉就好啦
原PO租客沒有報租金我以為連發票都不會開
另外公司有一天要賣房子也是要考慮的點 畢竟這幾年法規也
有打法人囤房
你朋友家的公司應該是有往來紀錄也不是純持有住宅出租
你搞新的空白公司條件應該很難你比個人好
這個這次總統候選人就是很值得學習的榜樣...
用各種嚴格的標準都過得去...
我先問問看以上問題否有解,主要是希望可以這樣昂一直
買房下去,謝謝各位解惑
如果你原本租金收入都沒有報稅 開了公司就變成要繳 這樣很
虧吧
公司有會計師或外包會計吧?去問一下,沒那麼簡單
一直買可以啊 但就是核准制,貸款四成 持有稅交易稅都高
開公司另一個問題是符合公司法要求,文件補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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