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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斡旋失敗後給別家談???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斡旋失敗後給別家談???作者
qwertop
(無糖綠去冰)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3

請問向A家下斡旋失敗後,想找B家仲介再幫忙談卻發現斡旋書上的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寫

"若立書人或其配偶、二親等內之親戚於賣方委託期間屆滿二個月內,就上開房地與賣方成交時,視為XX房屋已完成居仲介之義務,立書人應付委託買價款百分之二為服務報酬"

不論哪家可以依我的價格談成,我都會支付2%

但覺得很怪....A談不成的還要支付費用,只怪當初沒注意到

若想再談是否就等二個月期滿後再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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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unss05/27 15:36非自己私下與屋主成交,只是換仲介也有付費,沒問題。

zeroyaking05/27 15:54撇開這一點 你要換人下斡旋 記得要想好理由 讓屋主知

zeroyaking05/27 15:54道是同一組 會拿翹

zeroyaking05/27 15:55例如換個人下 拖個一兩周

touchBB05/27 16:21不如直接找屋主買

Francix05/27 16:31直接找屋主應該是違約了

qwertop05/27 20:39好哦 感謝以上大大回覆~

vincent2k05/28 10:45是不是若賣方合約結束兩個月後就沒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