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1樓違建拆除
違建緩拆831/1前。 緩拆不是合法不拆
有公共安全疑慮照拆
同棟的區分所有權人透過法院,你也是要拆,同棟講話也是要拆
至於不拆不等於合法
作為出租使用是可以要求1/3租金,但還有房子誰蓋問題
自用其實也是可以要求付租金
反之你也能要求根據一樓增建面積,收取租金1/3
不過不講那些那根法律有關找律師
講講我相關的
老公寓。尤其這種3樓蓋 4樓蓋
如果你又是在非台北市更多
10間有11間防火巷推出去貼一起
推出去貼一起的在台北市以外
同時往上蓋到4樓的比例也超高
更離譜的一樓往上推滿,4樓又給你懸空增建
這時候如果拆一樓的違建
必須要做大底+鋼柱鋼樑
不然沒人敢拆,拆了樓上就.....
房子也直接都更了
還有免費幫後面跟左右蓋,還要付他們錢
不過支持大家一起拆違建
你的跟他的都全拆
違建本來就該拆
※ 引述《e89515058 (小威)》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標題實在不知道怎麼下
: 事情大致上是這樣!
: 我家(3F)是3樓的老舊公寓,最近政府要來處理下水道工程
: 所以我家的1樓因為違建(後院)影養下水道的工程所以要求被強制要拆除
: 然後我家3F因為多年前(至少有20-30年)有花了一筆錢弄了4F(也就是頂加)
: 這時1樓的住戶主張屋頂(也就是頂加4F的部分)他有1/3的使用權
: 但是長期以來都是我家在使用
: 所以這次政府強制拆除1F違建的部分我家必須幫忙出1/3的錢
: 小弟覺得很不合理阿
: 你1樓的違建是你們1樓在使用
: 4樓的頂加都是我家出錢用的
: 現在你家一樓違建要拆掉要我們完全沒使用過的3樓住戶出錢??
: 想請問各位這到底合不合理 是不是有相關法規
: 請教各位廣通神大的大大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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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感謝大大!
原來是結構的問題不得不拆
我公司這邊就是這樣 所以樓上每戶出2~3萬 重作梁柱
合理的話頂加要多出一份 一戶3萬不夠。鋼鐵都不夠還有工跟收尾
通常一樓後面都是防火巷XD
五六年前的事情了 不是今天的工錢物價
斜撐退墻辦得到 如果要挖1米4方埋鋼板底部綁鋼筋灌漿,一個橫樑 5年前物價20幾萬吧 看幾戶分
※ 編輯: a386036 (223.136.125.237 臺灣), 05/06/2021 16:07:41綁筋灌漿的 一樓店面是建築相關行業 一次做三間的支撐
也許大量+業內有特價吧?? 或是找倒過帳的客戶抵帳?? XD
突出的寬度大約不足1米 所以也許不用弄橫樑? 找一天去後
面防火巷看看 XD
省2根。一次做。省蠻多
2
現在違建還能討價還價, 真是奇怪的台灣~ 沒錯,行政命令是說既存違建緩拆, 但一旦上法院走民法(占用共用部分),幾乎都是判拆除, 所以解決方式都是低調再低調,2
1樓違建假設合法屬於約定專用部分 是有法條可以用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0條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22
首Po各位大大好 標題實在不知道怎麼下 事情大致上是這樣! 我家(3F)是3樓的老舊公寓,最近政府要來處理下水道工程 所以我家的1樓因為違建(後院)影養下水道的工程所以要求被強制要拆除 然後我家3F因為多年前(至少有20-30年)有花了一筆錢弄了4F(也就是頂加)4
簡言一句:各人造業各人擔! 一樓、四樓專有部分違建的所有權人各為建築物出資興建之人(民法第759條修法理由之 意旨參照)。 因此本件一樓違建被抓要被拆被罰,由一樓負責,跟四樓無關。 只是怕一樓會不爽,對你家四樓違建作出不利的法律行動,搞不好整個社區的違建全被6
Hi 如果你頂加是違建的話, 摸摸鼻子看要不要當好鄰居幫忙, 否則將來穩被搞 如果頂加是合法的, 母親節到了,記得問候一下一樓老母。
爆
[請益] 我家是違建..有解嗎?約民國92年,我爸從我阿公那邊繼承了1.5分的農地 我爸把它拿去蓋工廠(蓋了1/3土地),做的是金屬拋光研磨 蓋的名目是"臨時工廠" 去年我爸覺得累了不想做 就把這50坪的廠方,蓋成2樓透天厝7
Re: [閒聊] 頂加這個歷史共業要何時才可以處理完畢?說實在的 頂加根本也沒有急迫性需要處理 一堆人舉那些什麼頂加收租套房火災死人的例子 就只是拿極端案例來攻擊而已 你認真看違建,基本上30年以上的老公寓都馬違建的亂七八糟5
Re: [新聞] 黃珊珊喊拆花博爭艷館蓋公園 陳時中:多很多人不知道花博爭豔館目前是屬於違建的存在,所以綠營議員已經質疑好幾次 認為台北市政府裁判兼球員,口中喊拆人民違建,自己又一直用違建 結論: 喊拆的是塔綠斑,喊別拆的也是塔綠斑 未來南港會有新的國際會議中心,預計2027年蓋好,之後才會拆除爭豔館 確保台北能維持原本的展覽活動2
Re: [請益] 為什麼違建不開罰就好? 要排隊要拖時間很多東西就是歷史共業, 加上法不責眾, 所以只好緩拆, 歷史問題就用時間解決 台灣早期沒有容積管制 建築能蓋多少樓板, 就是看建蔽+樓高, 樓高取決於門口的馬路寬度 這個時期的建築, 很多是沒有蓋滿樓高的, 當時社會還是普遍接受沒樓梯的公寓型態 所以以六公尺巷弄能蓋15公尺高, 那些蓋三層四層的, 都有往上加蓋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