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家人過世留下一間房子的處理方法
※ 引述《dcjamesw (dcjamesw)》之銘言:
: 父過世 母健在6x歲 尚有我與妹(皆三十幾歲)
: 母親與舅、姨那邊的親戚是說房子要過戶給母親一人
: 我奶奶、叔、姑、堂表姐妹是說要過戶給我,或是三人共有
: 我是正常上班族
: 妹三不五時就換工作、擺攤賣衣之類的工作
: (亡)父、母、妹是住一起,妹偶爾會因工作需求去租房子
: 我個人立場是房子登記三人共有,待我母親日後不在時,再另作打算
: 但又擔心若只登記我母親一人,她會被我妹咬耳根拿去貸款做生意
: 又因為我妹似乎有民事詐騙被告((我亡父生前有偷偷警告過我)),她自己是宣稱已與被害: 人和解了不會有事,但家裡沒人知道真實的真相
: 想請教父親留下的房子,剩母親與妹兩人在住,登記三人共有,或是單獨我母親持有,會: 有什麼差別或影響?
你太慢做處置了~
人都往生了才來規劃太晚了
房地合一稅你遺贈的持有成本會認定很低 將來勢必很課很重
老實講你已經沒什麼路能選了
只剩下兩條路~~
1.第一條路:直系血親卑親屬跟配偶共同分 也就是共同登記持有1/3
你這邊要隨時準備好現金 你妹將來他是能隨意有權處置他那1/3的產權
或是經營不善被法拍那1/3都有可能
最後你就用最後的成交價或是拍定價去優先購買回來
2.第二條路:你母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房子產權的一半先歸你母親所有 產權的一半在直系血親卑親屬跟配偶均分
也就是你母親取得1/2+1/6 你跟你妹各分1/6產權
如果是我會採取第二項
原因是你們太低估房地合一稅的威力了
他會讓你的持有成本從市價變成公告現值
下次買賣時要課非常重的稅
以1000萬為例 你下次賣1100萬~
如果是正常買賣就是1100萬減去1000萬 100萬課15%(10年以上)要15萬的稅
但如果是遺贈的認定持有成本是公告現值可能就會變成400萬
1100萬減去400萬 700萬課15%(10年以上)就要課105萬的稅
沒辦法財政部認定你這是不勞而獲
如果你真的看開當作沒有這筆的話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以房養老方案 跟銀行去貸款
每個月固定領一筆錢給你媽當養老金 你跟你妹依比例分
到你母親往生時 房子歸銀行所有
因為已經先貸款了 妳妹也不能再打房子主意
你母親就是固定領錢養老 房子還是可以住在裡面
--
最後一個方法不錯
說真的 拿到1100萬 繳105萬的稅也合理啊,本來就是為了改革本
來的稅制讓很多人用遺產逃漏稅 這樣對其他人比較公平
請問一下如果爸媽還在世,會建議爸媽贈與給小孩?
會比死後再用遺產稅之後再被課土地合一還好?
贈與一樣會被課房地合一啊 你贈與一樣用公告地價
簡單說現在政府把各種方法繳的稅省的稅拉到很接近
以前用房子躲遺產稅可以省很多 現在沒省那麼多了
最頂級的富豪沒差,一個不爽還可以像曹興誠還是王家日月光他們
一樣乾脆入籍新加坡,他們錢多到這樣做還划算
最底下的只有一間房子的人也沒差 可能房子還沒超過要課稅門檻
比較有差的就是大概中間這些人
元PO的先父如果是在民國104年以前買的 不是算舊制嗎???
我也記得104年前的遺產繼承是用舊制
你取得房產後的,在105年賣掉就是要課房地合一稅,優惠就
是持有時間可以依往生者的持有時間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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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看不出爸爸房子何時取得 如果是104.12.31之前取得的房子,爸爸遺產第一次繼承後買賣就用舊制 媽媽繼承後賣掉->舊制 媽媽繼承後那份沒賣,留著給子女繼承,子女未來賣掉->新制 : 如果你真的看開當作沒有這筆的話1
如果你妹妹住在裡面,建議你還是賣掉分一分比較好; 一來賣掉的錢可以租不錯新的房子讓媽媽安享晚年, 二來你手頭變寬裕,對你也有好處,可以做點投資或是還自己的貸款, 三來妹妹也想要錢做小本生意,這樣根本三贏。 不論是預告登記,或是房子歸你再貸款拿錢給媽媽、妹妹,36
首Po父過世 母健在6x歲 尚有我與妹(皆三十幾歲) 母親與舅、姨那邊的親戚是說房子要過戶給母親一人 我奶奶、叔、姑、堂表姐妹是說要過戶給我,或是三人共有 我是正常上班族 妹三不五時就換工作、擺攤賣衣之類的工作6
登記三人共有時, 妹妹有3分之一的部分 還是可以拿去賣掉他的應有部分, 且只要有人提起訴訟, 房子最後可能會有被變價拍賣,3
1.單就稅制而言,不建議登記給母親(母親直接拋棄繼承) 因房地合一稅,如果登記媽媽那份媽媽幾年後過世又再給您們兄妹倆繼承(再轉繼承) 媽媽的那一分會直接變成新制課稅(成本變成公告現值),稅基會大幅增加 2.假使妹妹只有持分1/3的產權,他還是可以拿他的那塊去跟二胎借錢,可以用設定 抵押權、預告登記、信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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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該停損嗎這裡一般人的期望就是希望能者多勞,但是顯然原P老公認為就是要清清楚楚 不管事經濟或是家事,不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是提到買房就又轉彎變成要原PO付房租。 : - : 3. 老公提出讓你付利息,就當租房費用,讓你感受不好。7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繼承取得房屋的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因遺產稅法與房地合一稅制未一併考量,導致有懲罰繼承之效 也就是市價1000萬房子,繼承者取得後,國稅局認定取得成本為300萬 即使平價出售,國稅局也認定你獲利700萬...乘以稅率(看持有年限) 立法院也就此議題有討論是否修法??不過也過了那麼多年,似乎還沒有任何動作6
[請益] 都更後賣房的稅務疑問-選擇題以下是財政部對於都更後賣房的課稅說明: 其中有三句話: 「土地適用舊制,免課所得稅」 「都更完成之房屋,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3
Re: [請益] 繼承後變賣問題繼承問題要看前屋主持有時間是何時?如果是105年以前持有,基本上繼承下來出售沒有 房地合一問題!但是105年以後就會有房地合一問題! 舉例 1.爸爸103年買了一個房子,兒子現在繼承賣掉就沒有房地合一問題。 2.爸爸105年3月買了一個房子,兒子現在繼承要等到今年3月賣掉就會有400萬免稅額,爸3
[請益] 重購退稅相關疑問請益想請問各位大大 目前已將自住房子賣掉(母親持有100%) 母親、我、老婆、小孩皆設籍在此 而粗估要繳房地合一稅80萬 想詢問日後買房若買超過 賣舊房的成交價,且新房登記在母親名下 (且家人也都設籍在新房)這樣有符合重購退稅沒問題 可退全額2
Re: [請益] 贈與稅及買賣房屋贈與後賣出有兩個狀況 1. 房子用244萬贈與給小孩,小孩賣出(完全避開了贈與稅額),此時房子定為244萬 房地合一稅 = (賣出價格-244萬)* 課稅%(看持有幾年) 2. 房子用市價贈與給小孩,超過220萬的課贈與稅,此時房子定價為市價,賣房無價差 贈與稅 = (市價 - 244) * 課稅%(級距)1
Re: [請益] 父母將自家老宅轉賣給我的相關問題你先去查清楚房屋評定現值跟公告現值是多少錢 你這個房子十年前300萬買 我猜現在市價可能是600-800萬, 現值應該不會超過540萬 不超過540萬的話, 扣除剩餘100萬房貸你用附負擔贈與 12月底贈與220萬, 明年1月贈與220萬, 一個月就贈與完了1
Re: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 現在就是這個免稅扣除額的計算問題了....若國稅局能以實價登錄認定遺產房屋價值 那遺產稅就會收比較多,或者有些人用公告現值計算不用繳遺產稅,但用實價是要繳稅的 只是國稅局目前就是用公告現值認定繼承取得價值,導致將來買賣後,計算房地合一稅 的獲利是虛的,是不實的....1
Re: [請益] 父母遺產,兄弟間用贈與還是買賣合適?我們先釐清一點 1.父親過世後 依照500萬公告現值分三人 (假設這房子市價應該是1800萬左右) 那麼這時候,如果要賣出會是用舊制的狀態,也就是財產交易所得稅 這時候土增稅已經滅失了~不用繳 2.母親過世後 財產要重分 所以看起來你有多分其他的,才要把房子部分過給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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