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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配偶無子女房屋共同持有的繼承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配偶無子女房屋共同持有的繼承問題作者
begay
(Be Gay~要 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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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教能手有關於繼承問題

若配偶無子女,一方去世後,
當然是依照應繼分、特留分去處理,
但是,配偶雙方若不想留給父母、兄弟姊妹,
盡可能讓配偶享有最多,
這樣房產若是"共同持有",
是不是可行呢?

個人的想像是:
    (1)因為是共同持有,至少配偶已持有1/2
(2)特留分(應繼分的1/2),所以現在有3/4?
    (3)應繼分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再分剩下的1/4的1/2,
所以應繼分有全部的1/8?

算起來,配偶可以拿到1/8+3/4=7/8?
不知道自己這樣的想像是正確的嗎?

或是,應該在婚前就先共同持有房產,
才能夠照上面的算法持有最多?

看了很多介紹,都說即便兩人都有出錢,
避免房產"共同持有"才能有最大效益
這個部分就還不太懂
所以,若說僅就婚後讓配偶可以取得最多的持份,
盡可能不給予雙方的親屬,
該要怎麼去購置房產才是最佳方式呢?

再煩請能幫忙解惑
謝謝您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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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jet02/20 22:00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本來就沒別人的份

killerbbt02/20 22:04沒有喔 如果有直系血親是可以分的

killerbbt02/20 22:05假設無子女 配偶父母尚未往生那就配偶父母也有喔

killerbbt02/20 22:13補充一下 當然繼承人是一定有的繼承只是要跟繼承順位

killerbbt02/20 22:14的分 有子女就子女 再來就父母 兄弟姊妹 最後祖父母

ownlife02/20 22:17留遺囑寫說全給配偶 這樣父母就只拿特留分

babysylvia02/20 22:39共同持有再寫遺囑 這樣特留分分出去的就微乎其微

babysylvia02/20 22:42就算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第一順位繼承人最多也就

babysylvia02/20 22:42分到房子的1/6

begay02/20 22:45不知樓上b大所算的1/6是怎麼來?而非我想像的1/8?

babysylvia02/20 22:53我算錯了 第一順位如果是父母是1/8

babysylvia02/20 22:54祖父母兄弟姐妹是1/12

babysylvia02/20 22:55如果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其他繼承人能分的就更

babysylvia02/20 22:56少了

begay02/20 23:08謝謝b大的說明,而這個剩餘財產分配是離婚才會有?一般正常

begay02/20 23:09狀況,若是配偶無離婚而過世,還會有這請求權嗎?

謝謝baby大,還沒了解到這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怎麼產生呢

ownlife02/20 23:11過世也有

sonybug02/20 23:50登記不動產為共同持有/利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立遺囑:1

sonybug02/20 23:50.財產都留給配偶2.因父母手足惡劣對待,故不給其特留分(

sonybug02/20 23:50但是這些人可以提告,要求取得特留分)

謝謝sony大提醒,這也真的的阻力之一呢

sagarain02/21 00:32只要一個取得特留分 你也動彈不得了吧

倒是沒想到這個問題,如果卡到一個人不簽放棄繼承的話... 謝謝sa大的提醒

brigand02/21 02:29有可能直接信託?誰去世就由另一個人接手?

還沒有接觸到有關於"信託" 謝謝b大的分享,可以研究看看

pinkbest02/21 09:12要不要改一下標題

pinkbest02/21 09:12"已婚但無子女的繼承順位詢問"即可

pinkbest02/21 09:12什麼叫做配偶無子女

謝謝p大的指正與分享, 誠如p大所提醒,若標題改為"已婚但無子女的繼承順位詢問" 在網路上都已經可以查得到 毋須在此勞煩大家 po此文的目的, 主要也是配偶雙方都沒有想把房產留給各自的親屬 基本上就是不會與雙方的親屬有任何往來 希望能夠在法律規定上留給予配偶最大的保障 才想到是否購屋時先"共同持有"登記 但也因為特留分的法律規定, 雙方長輩都不在的情形下, 也不希望雙方的兄弟姊妹拿到太多影響了配偶的保障 這當然如果雙方的兄弟姊妹放棄繼承的話, 狀況就簡單許多

pinkbest02/21 09:12不也就是你沒子女嗎

pinkbest02/21 09:13為什麼問這種奇怪問題

pinkbest02/21 09:15你的身上發生這些事再來講

pinkbest02/21 09:15什麼都沒有是在想像一大堆做什麼

kangta051202/21 12:18樓上 說不定原PO有子女阿 但不是目前配偶的 所以才這

kangta051202/21 12:18樣寫

謝謝k大,並沒有子女 就只是單純即便婚後也不會有子女, 也不會跟雙方的親屬有任何往來 想留給配偶最大的保障 免得兄弟姊妹來亂

sagarain02/21 14:25有前妻子女也是有子女 跟現任配偶一起分吧

sagarain02/21 14:26離婚只會消滅前妻繼承權吧

※ 編輯: begay (118.165.179.237 臺灣), 02/21/2022 20:35:03

dana5168102/21 20:35去公證遺囑,不動產寫清楚全部給配偶,雖然一定會壓一

dana5168102/21 20:35句立遺囑人理解特留分巴拉巴拉的規定,但實務上家屬看

dana5168102/21 20:35到公證過的遺囑是這樣寫,通常會尊重往生者的遺願。但

dana5168102/21 20:35是如果已知家屬是絕對會主張特留分的的人的話,可能要

dana5168102/21 20:35搭配別種做法

sagarain02/21 22:34如果不爭特留分 你立不立遺囑都一樣

sagarain02/21 22:38問題就是這個 but 你也不能在未死亡前就簽署要別人放棄

sagarain02/21 22:38 這是無效的

Anyotw02/22 09:30只有一條路,生前移轉。不然一定有特留份的問題,寫遺囑沒

Anyotw02/22 09:30

Anyotw02/22 09:32自己算有幾份,不然配偶通常能用至少2/3的規定賣掉,要分

Anyotw02/22 09:32錢而已,不影響處分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