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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作者
tiger870316
(Chien)
時間推噓23 推:24 噓:1 →:97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我覺得 並不是
“殺人者一定要去死”
而是
“殺人者死,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我相信一定會有人抓著天經地義四個字
這個確實沒什麼理由就是腦中自然出現的句子
我也沒讀什麼法律的書
所以要問我哪部天經我當然不知道
但是大概意思有到就好啦

總之 我認為
要求殺人者付出生命的代價一點都不過分


※ 引述《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之銘言
: 所以話說,殺人償命為啥天經地義R
: 這樣可以恐嚇潛在殺人犯→可理解
: 這樣可以稍微安慰家屬的悲傷→可理解
: 罪犯被處刑就是爽→不認同但可理解
: 阿可是這個"天經地義"是哪裡跑出來的?
: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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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8.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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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lio8111/02 15:42看情況,因為有人會把殺人者這個概念玩文字遊戲無限上

toulio8111/02 15:42

owo020411/02 15:43膝跳反射道德直覺

toulio8111/02 15:44事實上通常情況下,只有惡意且犯下罪行的才該死,所以

toulio8111/02 15:44法律才會那麼複雜

這個我同意 法律真的複雜 但是現在法律對於殺人者死這件事 感覺抱有很大的芥蒂 殺人無期徒刑→OK 殺人有期徒刑→可教化OK 殺人無罪→神經病OK 殺人死刑→NO!怎麼可以

yniori11/02 15:46那妹子被強X的時候趁機拿刀把強X犯刺死也要算殺人償命的

yniori11/02 15:46範疇內嗎

yniori11/02 15:47又或者蝙蝠俠開戰時刻裡,假設布魯斯真的在法庭外對殺害

yniori11/02 15:47他父母的兇嫌開槍並成功擊斃犯人,那布魯斯也要殺人償命

yniori11/02 15:47

這個就是法官的判斷啊 但是照法官的邏輯 小丑是不是會無罪

ymsc3010211/02 15:48那過失致死要怎麼算 殺複數人要怎麼算

iam071811/02 15:49惡意這詞就有的炒哩

waleiganG811/02 15:53你的「天經地義」只是「你以為」

roger262390011/02 15:53沒有惡意就不用付出代價嗎? 我一直覺得台灣把交通

roger262390011/02 15:53致死判超輕這點很反感

habbit2411/02 15:54那有竊賊闖入屋主家裡 屋主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使用柔道

habbit2411/02 15:54誤殺了闖入民宅的竊賊 照你的邏輯是否也是殺人者死?

※ 編輯: tiger870316 (223.138.38.78 臺灣), 11/02/2023 15:54:25

roger262390011/02 15:54站在加害者的立場他可能沒惡意 但是站在受害者的立

roger262390011/02 15:54場 你犯法就是要受夠重的懲罰

Orangekun11/02 15:55沒有惡意就算過失致死,一樣有罰但照比例原則一定不會

Orangekun11/02 15:55

toulio8111/02 15:55誰說沒有惡意就不用付出代價?只是通常都不到能判死而

toulio8111/02 15:55

windr11/02 15:57其實推文提到的案例應該都有現成的不難抄

toulio8111/02 15:57所以才有各種,也不知道是否為真的,各種兇嫌有悔意,

toulio8111/02 15:57就是為了不判死,只是近代極左橫行,導致不判死的手段

toulio8111/02 15:57變成減刑手段而已

windr11/02 15:58這縱火案讓大家賭爛的就是他想裝精神病逃罪減刑

Orangekun11/02 15:58刑法的目的本來就主要是警惕預防人們成為加害者,所以

Orangekun11/02 15:58惡意殺人一定最重,的確也讓大部分神智正常的人不敢犯

Orangekun11/02 15:58罪,但難免還是會有幾個神經病

windr11/02 15:59放火拿刀等在那邊的時候就不覺得自己應該先去看醫生

Orangekun11/02 16:00是不是真的精神病也不是民眾判斷,只能交給專業醫生,

Orangekun11/02 16:00雖然民眾未必接受

habbit2411/02 16:01精神病是需要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 沒有辦法偽裝

windr11/02 16:01然後又扯就是因為精神病影響認知所以不覺得自己有病

windr11/02 16:02你他X的一圈又一圈的文字遊戲

windr11/02 16:04不過比較懂法律的意見是偏向,那只是跑跑流程,就繼續看下

windr11/02 16:04

Zzell11/02 16:05法律必須得是文字遊戲,不然就是獨裁看心情判

Zzell11/02 16:05再說就算是古代也是有文字法條的

aaaaooo11/02 16:06因為精神病犯罪反而要加重刑責才對

windr11/02 16:07阿就搞到你想快轉到看他被戳破

Zzell11/02 16:07只能說希望你各位不滿的只是心情抒發而不是真的這麼看待法

joshtrace11/02 16:08就算精神科醫師不小心診斷錯誤也無法推翻吧

habbit2411/02 16:08你會說未成年犯罪者需要加重刑責嗎

windr11/02 16:09我們路人都看得很煩了,受害者家屬在結論出來前根本身處

roger262390011/02 16:09像是傷害致死7年多 殺人既遂12年多 我也不太知道明

roger262390011/02 16:09明都是殺人 法官到底怎麼判斷是哪個

windr11/02 16:09無間地獄 是還要拖多久

Orangekun11/02 16:09因為精神病犯罪要加重這太異想天開,真正精神病才控制

Orangekun11/02 16:09不了自己,一點意義都沒有。但你這樣說反倒讓我想到或

Orangekun11/02 16:09許可以修改成偽造精神病脫罪者,如經醫生證實為偽,要

Orangekun11/02 16:09加重刑罰

Zzell11/02 16:10你有認真去搞懂嗎?如果沒有不知道不是很正常,可以說明啥

Zzell11/02 16:10真讓人費解的是"我是沒研究過啦,但是吼.."這種言論這麼多

Orangekun11/02 16:11這樣被告要提出這個主張的時候就必須想一下

kirbycopy11/02 16:11很多精神病不是癌症高血壓這種有沒有一目瞭然的病

toulio8111/02 16:12精神病等視嚴重和症狀等判無罪沒啥問題,問題是事後防

toulio8111/02 16:12止該病患再犯的手段,目前的問題大都是判刑後除非死刑

toulio8111/02 16:12,否則防治犯人再犯的手段透過薄弱導致

kirbycopy11/02 16:12所以才會有空間 這次不也是律師找來的醫生說有 檢方找

toulio8111/02 16:12*太過

kirbycopy11/02 16:12的說沒有

msbdhdfceb11/02 16:12其實也沒有NO不可以,遇到鄭捷這種就突然可以了

waleiganG811/02 16:13不就回到我回文的嗎?XD

waleiganG811/02 16:13「我是不懂法律啦,但是法律人吼%#*^_=+」

我查了一下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好像鄭捷案檢察官說過 所以是法律人說的不是我說的

Zzell11/02 16:13有時間在這邊抒發不滿為什麼不去科普一下法學精神和理論

Zzell11/02 16:13最好是這串每個護(到底護啥)的都是法律人

toulio8111/02 16:13還有是否有惡意這種事情實在太難判斷,所以很多容易出

toulio8111/02 16:13錯,導致犯人實際上好無悔意卻贏得減刑這種事,不過只

toulio8111/02 16:13要能阻止再犯,這事情還相對沒那麼嚴重

Zzell11/02 16:15大家都是正義感爆棚在意到不行,一定馬上回頭就去網購法學

Zzell11/02 16:15概論讀個透徹,期望可以找出弊端解決問題對吧

Zzell11/02 16:15絕對不是推文喊完就回頭打GAME看動畫

windr11/02 16:16遇到會判死刑的事情,大多數人都會有悔意阿XDDDD

kirbycopy11/02 16:16為什麼都不叫人讀一下精神醫學 一直叫人讀法學

kirbycopy11/02 16:16法官有讀精神醫學嗎?

windr11/02 16:17沒躲過死刑我一定會後悔XD

owo020411/02 16:17就是主觀犯意啊 你要有故意才算

windr11/02 16:18這麼說好了,你待哪一行都有糊弄外行的玩法XD

roger262390011/02 16:19主觀犯意也是法官主觀去判斷 而且大部分法官都是能

roger262390011/02 16:19輕判就輕判

msbdhdfceb11/02 16:19石木欽們有沒有法學精神還得打個問號

owo020411/02 16:19啊講真的如果受害者對現代司法體系這麼不滿的話

owo020411/02 16:19有沒有考慮自己仇討 跟古人一樣帶把刀綁個頭巾身上寫天

owo020411/02 16:19誅 直接自己報仇比較快

windr11/02 16:19可是其實多半都能用簡單的比喻說明出來,你又沒付錢我懶得

※ 編輯: tiger870316 (223.138.38.78 臺灣), 11/02/2023 16:20:00

windr11/02 16:20說明,再補一句有時間怎麼不去讀書,這我也很會XDDDDD

windr11/02 16:21專有名詞+數據山玩法我也很會啦XDDDD

iam071811/02 16:22收襯衫的法官都比你們有法學精神好嗎

kuromai11/02 16:23想到某個撞死律師和妻子的案件,嘻嘻

windr11/02 16:24當初上課的老師就講過,去衝撞以致促進修法的實際案例不少

windr11/02 16:25而人家會去衝撞就是因為憋了一口惡氣XD

waleiganG811/02 16:25我好像看到有人承認他是很容易被唬弄的人…

Zzell11/02 16:28這串討論的哪個問題有難懂到要用比喻說明,難道真的看不懂?

Zzell11/02 16:28還是"只要殺人不償命我就是看不懂啦" 的這種看不懂

msbdhdfceb11/02 16:30其實法界就滿腦子實質廢死,沒有鄭捷這種用力撞的根

msbdhdfceb11/02 16:30本判不了死 不是以罪行來量刑而是想方設法不要判死刑

msbdhdfceb11/02 16:30像媽媽嘴案和五度判死案就很經典 那個理由偏離常識的

msbdhdfceb11/02 16:30程度叫人瞠目結舌

windr11/02 16:32好像有人沒看懂別人在講什麼開始亂回了XD

windr11/02 16:33其實各行各業的規矩往往都是這樣啊,出了大事才來改

windr11/02 16:35我朋友那行近期遇到一場事故死了一批人,有些規定可能要修

windr11/02 16:36了,他直接嘴要用人命來推

kirbycopy11/02 16:38人命堆得起來的還算好囉 多少人命堆不起來的事情

westgatepark11/02 16:50鄭捷有醫生判斷沒有精神病啊 是在公三小

habbit2411/02 16:56多少人死於酒駕 酒駕修法有靠人命堆起來嗎?

msbdhdfceb11/02 16:56謝依涵和陳福祥也沒有喔~

Shalone11/02 16:56嗯 說廢話你最會

windr11/02 16:58我是很不想這樣講,死得不夠多(X)

Pep5iC0589311/02 17:01只看到一個不懂大家在說什麼的一直喊你們看不懂

JohnnyRev11/02 17:14有這樣觀點的人還蠻多的阿 不過法條除非修法不然做不

JohnnyRev11/02 17:14到 一旦這樣修 歐盟又會強力譴責我們 況且目前我們連

JohnnyRev11/02 17:14死刑犯都不執行了..

Amulet111/02 17:14法律人只是對法律熟而已,不代表他們對這種大道理很了解

Amulet111/02 17:14甚至會因為法律的關係去影響到自己一般道德的判斷標準

Amulet111/02 17:15法律從來不是唯一也不會是最好的判斷標準

JohnnyRev11/02 17:17有些回文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以偏概全 法律人中也有支

JohnnyRev11/02 17:17持死刑的檢察官 律師 希望政府快執行 別在那拖釋憲程

JohnnyRev11/02 17:17序的吧

waleiganG811/02 17:25死刑是要釋三小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