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 引述《REOTZ (BOOM)》之銘言:
: IBIZA推文打太累了
: 我開一篇新回覆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41號判決:
: 「惟按建築物如已足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且具構造上及使用上之獨立性,即屬: 獨立之建築物,得為物權之客體。所謂構造上之獨立性,係指建築物有屋頂、四周牆壁或: 其他相鄰之構造物,以與土地所有權支配之空間區隔遮斷或劃清界線,得以明確標識其外: 部範圍之獨立空間。而所謂使用上之獨立性,乃指建築物得作為一建築物單獨使用,有獨: 立之經濟效用者而言。判斷建築物有無使用上之獨立性,應斟酌其對外通行之直接性、面: 積、價值、隔間、利用狀況、機能、與其他建築物之依存程度、相關當事人之意思以及其: 他各種情事,依社會一般觀念為綜合考量。」
: 照這個標準 NET有所有權耶
: 要不要改一下答案?
請問2-4樓不透過一樓建物, 而能跟外部連通的方式在哪?
: 或是去現場把可以直通三樓
不好意思, 直通三樓的樓梯都要經過一樓建物喔
即使是當天開的那個門鎖, 都是在一樓建物範圍內
你可以指出不經過一樓建物而能上三樓的連通方式在哪嗎?
: 而且是由NET出資興建的樓梯打掉先?
這跟誰出資沒有關係
: 再者NET應該不是代管業者啊 謝國樑市長都知道NET是這邊的承租人了而且還知道合約到2: 025年
: https://i.imgur.com/LtjpfUd.jpg

笑死, BOT合約最好是承租, 他這邊只是口語而已
而且他這邊講的租客到底是誰?
會不會是湯姆熊?
如果是湯姆熊就完全沒問題, 他是三樓租客
: 如果謝國樑市長不知道NET有權
: 幹嘛去找NET談呢?
NET是大日 私下 轉包的轉包代管業者, 這個大家都知道啊
但他確實不是租客, 不會因為誰口語上不精確而變成租客
NET頂多就是承租一樓的店面, 其他店面的租客是石一鍋等店家
: 為什麼明知2025才到期
: 還要裝成被NET告才知道呢?
: 再提一下
: 代管應該就是交付占有
: 外加 這2-4樓原本就是NET蓋的
: 說他沒有佔有權 有問題吧
2-4樓如果是附屬建物, 那就跟誰蓋的無關, 只能附屬於一樓
: 另外
: 謝市長說
: 有問題法院審理 法院解決
: https://i.imgur.com/7DTZC3c.jpg



: 開大門走大路 正面對決很難嗎?
法院還是會持續處理爭議, 沒有說不處理了啊
大日有沒有同意點交怎麼是NET出來講?
關NET屁事
: 為什麼要半夜拆塔
: 還要發動數十名警力
: 裡面是有范馬勇次郎嗎?
鎖匠也不是範馬刃牙啊
誰知道裡面有沒有三五個遊民甚麼的
當天不就有一個遊民在那邊跟警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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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重點了,大日都沒意見,關你NET屁事
二房東大日持續撞死中....
裝死
因為NET不甘心花錢在建築上被收回
其實簡單的道理就是這樣
合約他簽的 不甘心怪誰
尤其在這棟建築依靠在基隆夜市旁
net的合約 是跟誰簽的啦 市府是要收回大
日的合約,net有問題 去找大日
政府當初東岸ROT的新聞一堆,且都
是公開資訊,怎麼可能NET不知道最
後要被收回。哪有可能政府送一塊精
華地給你無限期經營商場。
叫Net去跟大日靠北啊= =
你說的遊民是誰?
誰半夜在那邊遊蕩就是誰啊
net你去跟大日要求損害賠償阿 在這邊
帶風向有個屁用
net簽約對象又不是政府,笑死
NET打死不扯大日和北海市長
你也真會掰 Thomas 也可以扯到湯姆熊
誰掰, 謝國樑想引進湯瑪士小火車, 就是在三樓湯姆熊的位置啊 三樓的親子空間就是那個區域啊 自己不知道在那邊插嘴, 笑死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6:34:39人家會蓋當然是大日有談好 沒想到輪替
被抓小辮子解約 選舉的事很難講
下次要記取教訓別壓寶同一黨
又是你
所以大日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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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imgur.com/4I80F1xb.jpg)
爆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www.angle.com.tw/news/images/angle_FB2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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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怎麼燒? 簽約的是党的林佑昌時代 所有爭議的開端都是從他時代開始 二房東大日弊案也不是謝國樑時代發生 要拿合約出來講![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ejwQ-nDa8BQ/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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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在討論會想出錢就是沒問題 實際上 我公司附近之前幾年前開了家火鍋店 裝潢很漂亮 花了很多錢 但是...半年就倒閉9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Oc011EPaZiU/mqdefault.jpg)
基隆的施政重點不在東岸 協和電廠 外木山三接 基隆捷運 不要被帶風向帶走忘記了
IBIZA : 再聽我一言 勸君莫問中原事 且作神州袖手人 官場商場自古如此 澄清吏治有待明君 興廢自有天意 非人力所能回 何不與我行曾皙異乎三子者之撰之事?11
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2
奉勸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什麼依法的 不要逆風行事 在廣大愛台分子的努力下基隆市長都已經下的封鎖網頁留言 證明了人民才是正義的一方 望諸位好自為之2
公開透明不就好了 政府、NET、大日 通通把自己簽過的所有合約攤在陽光下 看一下有ROT不簽硬要簽這種神奇二房東約長啥樣 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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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https://i.imgur.com/Uzq4KA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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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這停車場很多年了 舊有的地標 基隆人都知道 所謂的天空競技場 誠品也經營過 但是經營不起來 林市長上任 把停車場包給了 大日集團 簽了 5+3+2 的 OT合約![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8/25/1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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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https://i.imgur.com/98Xi5E0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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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15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先等子彈飛一會 理性上我也支持 NET 這邊餐廳我也常去 都很喜歡 但是這事透漏著古怪 先看一篇新聞![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8/25/1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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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IBIZA推文打太累了 我開一篇新回覆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41號判決: 「惟按建築物如已足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且具構造上及使用上之獨立性,即屬 獨立之建築物,得為物權之客體。所謂構造上之獨立性,係指建築物有屋頂、四周牆壁或![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imgur.com/LtjpfU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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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