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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范姐出新片澄清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范姐出新片澄清作者
Neymar
(內馬爾)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2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黃國昌講的並不是難懂
: 是黃國昌很多東西都講過n遍了
: 所以當他再講一次時不見得能把敘述講到完美
: 再者民進黨側翼的腦子已經對民進黨認知作戰的造謠圖卡根深蒂固
: 會覺得黃國昌難懂
: 我覺得其一就是只想再聽的過程中挑黃國昌講錯的地方
: 根本沒想真的理解
: 就像范想說國會改革法倒出是違憲的邏輯
: 黃國昌都說了釋字585就給國會有聽證調查權跟行政罰手段

有些小鳥,光是這段就會和你揮半天
說585有調查權沒錯,但是有範圍限制。

然後提46-2那段論述已經限定範圍

https://i.imgur.com/x7luQCo.jpeg

圖 范姐出新片澄清

1. 需尊重憲法其他獨立機關的運行
follow 釋憲585

2. 偵查中的案件不得行使立院調查權
follow 釋憲729

然後拿出這條之後又跳針說

那47條有問題啊!

怎麼可以要求檢調機關提供複本?

https://i.imgur.com/FZA2EST.jpeg

圖 范姐出新片澄清

左邊是原條文右邊是通過條文

兩相對照之下發現了什麼?

1. 原條文就可以調閱檢察機關的文件了耶XD (所以麻柯當初調閱偵查中的案件大概是依照這條,但是被大法官依照釋憲729被宣告違憲)

2. 新版條文內容已經有46-2限定其範圍,偵查中案件不能調查。難道47條不用遵守46條?XD

一般法條內容一旦定義範圍

後面通常是有例外才會說

本條不受第N條限制,沒錯吧

結果在那邊鬼扯說這樣法條不夠細膩啦,定義不夠精確啦?

所以定義不細膩不精確很模糊的法案

就得退回重審?

突然想到那精美的反滲透法

也是很多不確定性呢,也才短短的12條

說要修改時,又被臭說想要放寬

是受北京指示www?

話都你們在說








: 這地方哪裡難懂
: 范卻還要找出語病說國會改革違憲
: 范說國會法會侵害人民權利也是
: 對人民只不過是罰鍰 若這樣算侵害人民
: 那行政機關也常常弄一堆新名目就能去行政調查跟罰鍰
: 不也更是天天侵害人民
: 而且可以傳喚人民釋字585本身就有說可以了
: 民進黨八年的一堆未經討論的法案跟預算 那才是真正的程序黑箱從來不提
: 這些這根本不難懂
: 是假裝難懂 裝睡的人叫不醒
: ※ 引述《dren (DDReN)》之銘言:
: : 他說黃國昌訪問時 很艱澀難懂
: : 腦袋都快炸了
: : 訪問黑熊時 淺顯易懂 比較合邏輯
: : 這是一個學法律的人的說法???
: : 連法條都不會看說法律系畢業???
: : 身為主持人連準備都說是
: : 看各式各樣的『懶人包』跟法條(有人說少寫了 我補上)
: : -------
: : 今天你決定探討法律的制定
: : 不是應該直接看法條嗎......(我這邊的意思是直接看法條而不是透過懶人包)
: : 你的資訊來源是否偏頗也不知道
: : 據我所知國 眾兩黨 懶人包真的不多
: : 現在說黑熊的講法淺顯易懂
: : 我真的不知道說什麼了
: : 認知作戰的專家可能真的有一套吧
: : 知道怎麼正確的認知作戰
: : 青鳥們才普遍出現詭異的行為跟思維
: : 不得不說 黑熊真的有他厲害的地方
: : 難怪我們講邏輯 講法律 講流程
: : 青鳥眾在講感覺 在講不合理
: : 台灣認知作戰做最好的應該是綠營吧
: : 而綠營支持者卻又都喜歡裝作超然中立
: : 但每次節目或訪問出來時
: : 卻都可以看到明顯的立場思維
: : 被人家說太明顯 又要森77
: : 人各有立場 支持誰本來就是個人自由
: : 結果綠營的被說都不敢認
: : 你都願意站在幕前帶風向了
: : 裝中立有什麼意義
: : 一秒就看出來了 乖乖承認很難嗎
: : 還是你們其實覺得很丟臉?
: : 而非綠的全都是中共同路人的思維
: : 卻又深深刻在你們的腦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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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3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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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ls 06/09 16:28折手指給他聽

tools 06/09 16:29我推錯文 = =

tiger870316 06/09 16:30就小鳥只會看造謠圖卡啊,拿法條解

tiger870316 06/09 16:30釋就開始說好難看不懂

KHalan 06/09 16:32不想用腦思考的綠粉太多了

TeamFrotress 06/09 16:38他們只會用所謂的公(ㄓㄥ)民(ㄉ

TeamFrotress 06/09 16:38ㄤ)直(ㄌㄧ)覺(ㄔㄤ)來判斷,

TeamFrotress 06/09 16:38不會真的理通過的法條具體寫了什麼

todd7788 06/09 16:52唯一聽懂抗中飽台 其他太難 台灣新毒瘤

hippo998 06/09 16:54國家獨立機關也要"依法行政"

hippo998 06/09 16:55沒有會議紀錄沒有訂立契約沒有人要負責

hippo998 06/09 16:56證據拿不出來連謊話都說不圓,這叫獨立?

hippo998 06/09 17:00https://reurl.cc/nNReW2

hippo998 06/09 17:01這就是國家獨立機關的"行政"品質

hippo998 06/09 17:02就是有白痴會把行使職權和行政混在一起

其實,我覺得46-2是強調 得尊重監察院和司法院的相關調查權 監察院是為了實行糾舉,糾正,彈劾等權力,主要是針對公務有無犯錯來行使調查 司法調查是為了讓確認有沒有罪證和判決 去做司法相關的調查 立法院的調查權是為了實行憲法給予的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 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所以給予輔助型的調查權 所以簡單來說是為了事情而調查 立院實行調查權時,當和司法以及監察相衝突時,得互相尊重,達到check and balance

※ 編輯: Neymar (111.71.34.1 臺灣), 06/09/2024 17:11:57

hippo998 06/09 17:19調查,及排除無正當理由阻礙調查的手段

mersma 06/10 10:13你看你回覆對小鳥們太難了,下面都沒有敢

mersma 06/10 10:14來跳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