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
不好意思問個小問題
根據國會改革最新版本
當質詢涉及外交國防機密事項需要主席同意才能不回答
意即主席具有解密權能嗎
若主席不同意但其實該項目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範圍內
官員該怎麼處置 謝謝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04.129 (臺灣)
※ PTT 網址
推
講不講,藐視國會,關
推
立法院難道不存在秘密會議制度?
這個法也包括一般的質詢啊
推
有骨氣就罰錢再去坐牢,沒骨氣就承認
→
※ 編輯: saviora (1.164.104.129 臺灣), 05/21/2024 08:39:34
立法院長比總統權限還大,二選一
→
想辦法說服主席啊 不然勒
→
被調查有機密問題要提佐證啊
→
不然三小都封存30年膩
推
秘密會議徐巧芯都不用了,吳宗憲還要
→
黨團施壓外交部撤告,這就是立法院無
→
敵
推
藐視國會一年以下 vs 洩密三年以下
→
小學生都會選
那個未來官員職業傷害這麼高嗎 立委要是問題不對 官員就只剩刑不刑了是吧
※ 編輯: saviora (1.164.104.129 臺灣), 05/21/2024 08:43:02推
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召委是馬文君,很可能
→
遇到的主席是馬也
推
垃圾
→
原來只有土木是土城預備軍,現在連外交
→
部國防部都是了嗎
推
主席可以強制解密 你企業全部得服從
→
不然歐商 美商幹嘛都出來噴
→
以後就是藍白說的算啦
推
主席不就是另一條張家的嗎?他能做什麼反
→
對意見嗎
→
看看徐巧芯,再看看吳宗憲,你以為你有權
→
利藐視國會?
推
就擴權啊 讓立委也有機密認定權 直接繞
→
過國家機密保護法
→
召委說不是機密就不是 以後像馬文君那
→
樣玩都合法
推
所以說擴權獨裁啊
噓
外交部什麼都機密就很合理?
外交部的機密原本是開機密會議 立法委員就能審理 現在這條是委員加主席就能在一般質詢讓你自動解密
※ 編輯: saviora (118.99.221.188 臺灣), 05/21/2024 09:26:47→
修法前官員可以拒答 修法後官員以機密拒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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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被送法院
→
最近幾次都是垃圾立委在洩密 現在還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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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可以立刻取得機密
→
被罰錢啊,這個智障法就是這麼智障
→
不然你以為為啥美國人都跳出來講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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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早說之前還沒看到確切的條文先讓子彈飛一下 現在條文有了 就算不論聽證調查權有沒有違反權力分立 光是藐視國會罪的部分就被好幾個學者批評粗糙 不管是實體部分還是程序部分都寫得很差勁 完全不懂藍白在急什麼3
這是一定的 1.首先他的專長領域在民事訴訟法 這公開資訊,他寫的文章主要都是民事訴訟法 2.黃國昌以前站在道德高點監督人 才有辦法整天嗆人來辯論21
統整一下范耕維助理教授對於「國眾定稿版/藍白修正動議版」的見解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 立委質詢時可以要求官員公開國家機密 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時,牽涉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經過主席同意者,可以強制官員 回答,對於國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X
越多學者出來就越打臉黨網軍測翼的造謠黑箱嘛,點第一 個什麼書楷的要看,一開口就在那邊藍白,根本是網軍側 翼的形狀,也看不下去了 --X
8年來失蹤的憲刑法學者又出現了也算是賴總統的政績吧 8年來,政府用一紙行政命令開放美豬,法學者不表示意見 8年來,政府用抽象法律(一切必要處置)把中武漢肺炎及疑似會中武漢肺炎的人民關在家 限制自由,法學者不表示意見 現在藍白掌握立法院,法學者又可以上工啦X
先不談藐視國會罪的問題,我以為台灣的立委們不分黨派的整體法學素養是低下的,真的是 不用太期待他們,尤其如果有政治因素涉入的話。一堆立委讓人感覺自己看不懂就算了,連 花錢請助理的錢似乎都省了,只會因應社會案件提出一堆白癡修法內容,令人啼笑皆非。 翁曉玲的學術專長是憲法、行政法,黃國昌的學術專長是民事訴訟法,似乎都跟刑法沒太大 關係。林思銘跟吳宗憲就算了,實務家不見得有辦法像學者般深入討論法理基礎。1
回答R板主: 范耕維是李茂生門下金剛之一, 李茂生門下有幾個拍馬屁拍得特別勤、言必稱李茂生的, 包括鄧湘全、劉家丞、邱丞正、范耕維,沈伯洋反而少一點。 會跟李茂生混一起的人,基本上人品都相當可疑,2
為什麼看不到有刑法學者支持的立場 你們要先了解台灣大多數刑法學者的背景 都是廢死 輕刑 少罰 因為刑法有一個 它們信奉的 基本原則 叫 "謙抑原則" 簡單來講 就是沒事不要用刑罰權來 規範人民的行為 所以現在很多說 詐欺罪要加重處罰 刑法學者也是持反對的立場15
你起手勢扯無關的事情幹嘛呢?看支持死刑的很多,想說民氣可用嗎?這種愚蠢的提問羅 輯,其實也滿常在立委質詢時出現。好了問題來了,官員指出立委在亂扯一通,或者根本 懶的回答這種帶風向的蠢問題時,是不是藐視國會呢?依照國眾版草案是喔。 就知道國眾國會改革多白癡了。 : 基本上此人 看起來就是帶很多自己想像中的狀況2X
很好, 我就是在找網路討論這篇文章的地方, 因為這是我看過最惡質的文章, 如果不是無知, 就是有目的性、用一堆法律概念在呼嚨人, 另一個苗博雅。 :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爆
Re: [新聞] 苗博雅要公務員唸PTT推文 黃珊珊稱無法議會質詢,政務官是主要質詢對象, 事務官是來協助政務官,讓議員了解市政內容的。 既然議員已經手上有全部PO文內容, 當事人是否親自念出,質詢人家的老婆女友有必要嗎? 就算人家有小三也跟市政無關。爆
Re: [討論] 所以誰能跟我說兩兆哪來的?黃國昌的直播我看了,就是用片面事實來欺騙選民嘛! 他為甚麼不說本次打算增修的藐視國會罪其實有2條呢? 一條適用在聽證:刑法§141-1 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
Re: [討論] 想問黃國昌到底為什麼不敢跟苗博雅辯論?國民黨立委 翁曉玲 Hsiao-Ling Weng 有在FB貼協商版本GOOGLE DRIVE下載點 對照苗博雅說 47條規定要提供資料給立院調查小組。 但沒有訂什麼條件可以不提供。12
Re: [新聞] 「法律沒定不能反質詢」蘇貞昌嗆藍:沒本院 : 黨團發文給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落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得反質詢的規定。 蘇 : 貞昌今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立法院所定法律,從沒有說「不能反質詢」這幾個字 ,14
[舊聞]蔡英文升等論文保密65年?羅智強揭新法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風傳媒1
[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 3.轉錄內容︰X
[轉錄] 吳沛憶 threads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吳沛憶 threads 3.轉錄內容︰2
Re: [新聞] 最前線/藍黨團提散會拒審「國會改革」!這個齁 我覺得就是有鬼啦 譬如說民眾黨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草案第25條 注意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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