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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作者
ms883050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2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27198
: 2.新聞來源︰
: 自由時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藥署未規定扣走所有食材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蔡思培、甘孟霖/台北報導〕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台北市政府今召開記
: 者會說明,衛生局3月24日前往現場採集包括刀具、砧板、廚師手部跡證檢體當中,
: 檢驗米酵菌酸呈陽性。不過外界質疑為何第一時間不將食材帶回檢驗。衛生局長陳
: 彥元表示,目前食藥署未規定要將業者所有食材都扣走;他以日前藏壽司疑似食物
: 中毒為例,現場可能有300種食材、50種產品。陳認為,中央與地方可對此再檢討,
: 但應該要修改辦法。

安安大家好
經過阿北8年的薰陶
北市府都點滿了烏龍轉桌的技能
現在開始針對查扣這兩個字做文章
說中央沒有規定扣走
我們來看看中央的規定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略以
中華民國109年3月9日FDA食字第10913000465號函修正

當地衛生局於接到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通報後,應即派員調查食品中毒發生經過,追查可疑食品來源及其貯藏、處理與烹調方法,並至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調查管理系統填寫「食品中毒事件調查簡速報告單」,傳送予相關衛生局及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主辦及協辦之地方政府衛生局分工原則如下:
1. 有下列情況者,應為主辦地方政府衛生局:
(1)涉嫌食品之食品供應者所在之縣市。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樣分工原則如下:

(一) 食品檢體(食餘、嫌疑食品等)及環境檢體(刀具、砧板、飲用水、洗滌水等):由衛生局食品(藥)科(處、課)主辦。

(二) 人體檢體包括患者糞便及廚工檢體(糞便、手部傷口等):由衛生局疾管科(處、課)主辦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檢驗分工原則如下:

(一) 由衛生局檢驗單位(或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可機驗機構)進行食品及環境檢體檢驗。

(二) 由疾病管制署(或其認可檢驗機構)進行人體檢體檢驗。

確實中央規定沒有說要扣食材
BUT
我說那個醬汁呢?不對,檢體呢?
吃炒粿條中毒,所以粿條不算嫌疑食品就對了
還是當天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科都死光了,所以沒留檢體嗎?
中央處理SOP,如何分工寫得超清楚得還可以凹喔

不看中央,那我們台北市有沒有規定怎麼處理
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78B3258385933570
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要領

第二階段 校園現場緊急處理
封鎖現場並檢查留樣
確保留樣食品檢體完整並冷藏保存,直至衛生單位人員到校取得檢體。

必勝還替衛生局緩頰說:罕見事件不用苛責北市第一線人員
結果被台北市選出來的寶林茶室選區
超越法律的大立委徐巧芯攻擊下班看樂團
徐巧芯你這招圍王救蔣
套一句韓國瑜的話

極其的low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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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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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d0512 04/02 15:24以後食物中毒搜查要採樣廚師糞便

logvincent 04/02 15:46衛生局不扣粿條是包庇業者?

rwhung 04/02 15:58果然沒有寫"全部"

geordie 04/02 16:00至少要扣患者提到的粿條啊

imrt 04/02 20:29衛福部有規定「全部」?

huliaso 04/03 19:57台北市衛生局長應該要下台負責。爛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