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鏡週刊 臉書:《鏡週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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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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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聲明
針對台灣民眾黨113年12月27日晚間發布臉書之貼文,本刊回應如下:
一、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鏡週刊發行「柯文哲涉貪全紀錄」特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在違法、玩法的台灣民眾黨眼中竟變成「囂張」「目無法治」?!台灣民眾黨打壓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視法律為無物,心態昭然若揭!
二、 台灣民眾黨對其黨主席涉貪等弊案無法自圓其說,只能一再操作「偵查不公開」議題,企圖混淆視聽、模糊焦點。事實上,媒體並非「偵查不公開」規範的對象,臺北地檢署也早已對此分案偵辦中,台灣民眾黨聲明一再要北檢回答,豈不是要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三、 本刊也要請台灣民眾黨回答,貴黨主席柯文哲臉書發文提到「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既然如此,為何她仍滯留海外?要不要請她早日到案說明?
4.附註、心得、想法︰
鏡檢說,媒體不是偵察不公開規範的對象
又說,白圾檳榔黨打壓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視法律為無物
鏡檢看來直接跟白圾檳榔黨槓上了
白圾檳榔黨臉書剛剛才發文一篇,鏡檢馬上又一篇
白圾檳榔黨為了個貪污犯假老二到底要得罪多少行業啊?
--
民眾黨沒人敢呼籲橘子回台灣 背景真的很
硬
笑死 人家是罵北檢洩密好嗎
民眾堂死都不敢叫橘子回來還柯清白
幹上了,讚!
全黨是非常要阿北死是不是?
這樣就對了
阿北如果清白 最能證明的就橘子了
結果民眾堂死都不敢要她回來
好了啦
是在怕什麼?
怪了,柯黨高興的話去印鄭文燦的起訴書四
處發送也可以吧?
前二點只是講你不要臉第三點之後攻防重點
我就在想說奇怪了 鏡檢都已經法院認證的
垃圾了 還出來叫 是在?
糞週刊吃屎很難嗎
這個媒體竟然有臉說在野黨打壓新聞自由?
!笑死XDDDDDDDDDDD
橘子差不多要登場了
讚讚 訂閱頻道去
他媽八張發票勒?新加坡密會小沈開
戶勒?
支票啦幹
鏡檢好好嗆他們
好弱的聲明不如不發
傻鳥高潮了
支票不是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
在說什麼
哈哈 小草真的好可憐喔
第二點在說什麼
坐等法院認證垃圾週刊
為什麼你們鏡週刊都有消息來源
寶傑在東森高層被爆出也給柯錢後變小聲
七分口水 一派胡言 最像共產黨的
就是台灣民眾黨
二根本作賊喊捉賊
為何柯黨要阻止人民知的權利??
醜事怕人知 事後對答案鏡週刊是對的 民眾
黨該道歉
柯黨不爽覺得鏡週刊是造謠直接去法院告啊
垃圾周刊撿角喔XD
科幻小說跟 87%像要信哪個
柯黨這種不上不下在對答案後不吭聲才最傷
“這種沒水準的媒體”“可憐啊”
除了一些很扯的智障劇情外 都跟北檢
寫得一模一樣 這不叫洩密喔XD
完全毀壞柯黨自身信用還成就鏡週刊聲譽銷量
如果當事人不是柯文哲,小草還不是看的
津津有味
抵銷廢噓 XX真的很焦慮
好什麼啦
所以 造謠的名嘴沒事。公布資料鏡週刊
沒事?
鏡週刊之前就收割徐900同夥翻桌開搞事件
北檢資料不公開?
你他媽可以在垃圾ㄧ點
結果這麼久徐900也沒去告鏡週刊
資料外洩 北撿也沒事。操你媽
當然不會忘記殺人黨以前怎麼整台灣的
徐900也沒去告找同夥翻桌開噴的政論節目
反正這種垃圾周刊拿來擦屁股都浪費XD
在裡面上班的那些小說家也是摳連XD
笑死,照憨草邏輯,民眾四傻不是也違
反偵查不公開XD
民眾四傻還有人戴智慧眼鏡偷拍錄音錄影調
查小組進度以及證據回去
垃圾媒體屎全家
代表 媒體可以跟檢察官拿資料囉? 要確
定欸
噗!朕就是聖旨!
黃靜瑩自己很早前就在洩密害柯被嚴鴨好嘛~~
媒體沒有偵查不公開?那可真好
推鏡週刊!打擊台灣最無恥的民眾堂
認證垃圾週刊了嗎
台灣民眾黨最愛洩密 洩到都要去坐牢了
媒體不是偵查不公開的對象,但洩密給媒體
的人不需要辦嗎
那民眾黨怎麼不去檢舉北檢檢察官跟鏡週
刊咧?草之八是全部死了嗎
好了啦鏡檢
媒體名嘴只要回一句“保護吹哨人拒絕
回答消息來源”,我也不知道檢調要怎
麼查XD
鏡檢太沒有公信力了
所以她到底有什麼好躲海外的?
民眾黨整個氣急敗壞,鏡週刊這波操作
算成功
期待媒體更早找到橘子
真的是鏡檢耶
看來坐實北檢洩密了 謝謝鏡檢的勇敢
垃圾媒體
誰敢查洩密啊,勁撿這麼大
這雜誌送我 我還嫌髒呢 什麼垃圾雜誌
週刊戰力好猛 小草一個問題都答不出來只
能無能謾罵
小草:誰是橘子,不重要
垃圾週刊
蛤?民眾黨哪來能力打壓鏡檢?
智障綠粉賤畜
綠共紅共一家親
人渣民眾黨
你們真的很厲害起訴書的東西你們都說
差不多了
越來越覺得週刊用一種很聰明的方式在保護
吹哨者,唱雙簧
鏡週刊亂造謠 運只會衰到自己後代
建議小草,一人一信去提告鏡檢,告
到鏡檢出來道歉為止,小草敢不敢!!
?
大概也只剩下很少的媒體,站在白色
那一邊!例如黃光芹!
不挺柯黨的就是壞媒體,結案
雞屎白被打臉很氣
我可以違反偵查不公開,但你民眾黨不行
,以上
鏡檢是北檢上級單位阿
橘子不回來就是有鬼
其實橘子回來,都說不知道就好了吧,
檢方什麼證據都沒掌握,回來也只能問
話,都說不知道就好了啊
詐騙黨只會避重就輕,問a答b之術
發聲明表示自己是偵查主體
所以鏡週刊這是承認偵查有對他們公開了吧
推
垃圾媒體 整天寫小說 快去死
笑死鏡週刊無下限
9
發 : 行「柯文哲涉貪全紀錄」特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在違法、玩法的台灣民眾黨眼中竟 變 : 成「囂張」「目無法治」?!台灣民眾黨打壓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視法律為無物,心 態2
這段是說 我就要免費發,關你屁事啊 有欠你嗎 : 二、 台灣民眾黨對其黨主席涉貪等弊案無法自圓其說,只能一再操作「偵查不公開」議 : 題,企圖混淆視聽、模糊焦點。事實上,媒體並非「偵查不公開」規範的對象,臺北地檢2
媒體非偵察不公開的對象, 這個案子證人很多, 從市政府官員/有錢人/地方聞人/黨部員工/威京的人等等等 你不要以為證人被傳喚後只是去作證而已, 這樣想就太蠢了,3
講了一堆都是屁話, 我只問一件事情, 當初黃國昌罵鏡週刊是一個垃圾週刊, 鏡週刊大動作的說不道歉, 就要去法院提告黃國昌,3
偵查不公開就只規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 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媒體就不是偵查不公開對象啊 鏡週刊想怎麼公開就怎麼公開 到底哪裡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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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鏡週刊FB:請黃國昌先生向本刊致歉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鏡週刊FB 3.轉錄內容︰75
[轉錄] 台灣民眾黨:本黨並未介入眾城公司運作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34
[轉錄] 陳智菡 Vicky :回應鏡週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3
[轉錄] 鏡周刊FB:【聲明】民眾黨指控「捏造故事」鏡週刊:為公義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鏡週刊粉絲頁 3.轉錄內容︰20
[轉錄] 不禮貌鄉民團:公你媽啦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17
Re: [討論] 謝震武:謠言根本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其實謝震武根本是在反串吧。 你們民眾黨喜歡說鏡週刊寫科幻小說、說他們是鏡檢、說他們愛造謠……。 那我就假設鏡週刊在造謠好了。 在鏡週刊造謠這個前提下: 第一、沒有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畢竟鏡週刊是造謠嘛。9
[轉錄] 鏡週刊FB 民眾黨論理無邏輯也無法律常識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鏡週刊FB 3.轉錄內容︰7
[轉錄] 台灣民眾黨:鏡週刊發放特刊 毫無羞恥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1
[轉錄] Grace Woo:民眾黨柯主席應該要被停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今早看到鏡檢超嗆聲明 以下為《鏡週刊》聲明: 一、本刊追蹤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及京華城弊案已近3個月 ,報導內容事後多經證實為真,民眾黨不僅未徹底檢討反省,反而將之抹黑為科幻小說藉 以轉移焦點,已嚴重侵害本刊名譽及抹殺記者積極調查的努力,同時也凸顯民眾黨顢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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