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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你以為這樣就算結束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黃國昌,你以為這樣就算結束了?作者
fdtu0928
(黑米)
時間推噓 3 推:10 噓:7 →:61

黃國昌!交卷了只是開始,惡夢才要襲來。法律的明確性,只是個開頭呢!

這次修法過的25條(質詢),基本罰官員3項:

1。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3。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以上立法院罰罰鍰,然後在虛偽陳述部份,罰刑法141-1。

這次的憲法法庭,因為黃國昌的答辯書寫了反質詢沒有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才被抓出來打。

但,其實反質詢只是聲請方打“質詢”這個點的其中一項/法的明確性也只是其中一個爭
點而已,你後面還有很多關要過呢!

目前聲請方主要打點有:

0。立法程序瑕疵
1。國情報告和質詢總統
2。質詢
3。人事同意權
4。調查權
5。聽證權

除了質詢規定外,其他你準備好了嗎?別再說時間不夠呦!

而,單就“質詢”這點來說,因為在710是行政院負責,我就拿行政院的聲請書來說。

https://i.imgur.com/UKrbkfZ.jpeg

圖 黃國昌,你以為這樣就算結束了?

他們主打法律明確性和正當法律原則,以及平等原則。

法律明確性有三要件:

文意能理解,被規範者有行為預見性,司法可審核性。

黃國昌只回了文意理解部份,後兩項完全沒碰,而後兩項,才是聲請方的殺器。

簡單來說,因為這個罰,要先主席制止後,並經院會決議後才能罰。換言之,主席的心證與院會決議結果不可預期,那被規範者當然無法預見行為後果,行政法院也無法審核這種處罰合不合理了。

比如說,吳宗憲不是要用判例嗎?

我們理解的判例是:

罵幹你娘罰多少錢,罵你媽死了多少錢,罵你臭婊子算不算侮辱。。。這些慢慢都會有公定價碼。

但在立職法25條不是。

哪怕之前有官員駡立委幹你娘被罰過10萬,但,只要這次是主席不制止,或院會沒決議,這次就不用罰耶!

有沒有神奇?

所以,這條後續還有的討論。(其他爭點還很多,大家有空去看看四份聲請書)---

唉,這次修法,一次丟了那麼多違憲爭議出來,光一個質詢就那麼多問題,0806一定討論不完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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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PTT 網址

Rrrxddd 07/15 21:21https://reurl.cc/8vdXLd

Rrrxddd 07/15 21:21塔綠班完全不敢面對這個視頻

之前又不用罰。你現在要罰,完全是另一件事。

jganet 07/15 21:22大法官的法官

brella 07/15 21:22卡提諾意見書表示:

iisaviorii 07/15 21:23國昌也沒有在怕的,爲了新北市長,違

iisaviorii 07/15 21:23憲算什麼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24:31

xra686 07/15 21:25徒勞 小草根本沒有想講道理

aragorn747 07/15 21:25看不懂要面對什麼 當時可沒立罰則啊

luciffar 07/15 21:25路上隨便人亂罵幹XX誰會被罰錢?

aragorn747 07/15 21:25我回3r

同意呀。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26:38

yichen1234 07/15 21:27期待8月6日

那天要吵的問題超多,每一條都比質詢大。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28:28

luciffar 07/15 21:29在那邊亂比喻 不會比喻就別亂比好嗎

luciffar 07/15 21:30法立出來不就是要等判例就知道反質詢

人家打的點是(白話文),只要你國會多數,你同黨官員怎麼反質詢罵立委老母不交資料 不出席都罰不到,這樣就不符合法律明確性了,懂了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33:30

luciffar 07/15 21:30甚麼樣子會被罰 你是在倒果為因蛤?

luciffar 07/15 21:30公然侮辱立法出來有附送幹XX多少錢嗎?

pupu20317 07/15 21:31而且0806還是開一整天的言詞辯論,想想

pupu20317 07/15 21:31就刺激XDD

live 開起來!

chiangdapang 07/15 21:32問題是上次準備庭伯祥大法官認知的

chiangdapang 07/15 21:32反質詢和國昌幻想的根本不一樣,等

chiangdapang 07/15 21:32著被電

說真的啦,質詢這條其實很小,其他大點才嚴重。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35:33

mmppeegg 07/15 21:35夠了喔

chiangdapang 07/15 21:35還扯判例咧?人家海洋法系是已經先

chiangdapang 07/15 21:35有很多法院判例,後來才有集成法典

chiangdapang 07/15 21:35條文,但既然你是屬於歐陸法系,那

chiangdapang 07/15 21:35在條文裡有罰金罰鍰都要先做好行為

chiangdapang 07/15 21:35的定義

chiangdapang 07/15 21:37判例法、習慣法光法律產生成順序就

chiangdapang 07/15 21:37和你成文法不一樣了

這個就是吳宗憲鬼扯了。他直接把黃國昌今天定義講出來不就好了?很明顯是這兩天才確 定的嘛。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38:51

antistar 07/15 21:38這種法學自慰程度高中生都比你強

是嘛?那你回答一下: 若下一屆民進黨中央執政,同時國會多數,官員突然罵了黃國昌幹你娘,可是黃國昌按立 職法25條居然罰不到官員,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chiangdapang 07/15 21:38(現代東亞後進國家可能很難理解習慣

chiangdapang 07/15 21:38法與判例,尤其是漢人社會)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1:42:15

teke 07/15 21:41送到法官這邊,法官一定很煩,到底最後都要

teke 07/15 21:41我來判有沒有反質詢

chiangdapang 07/15 21:42判例法、習慣法、英美海洋法系其實

chiangdapang 07/15 21:42是很封建的東西(英國故有封建體系

chiangdapang 07/15 21:42不用講,美國也有莊園武力與西部拓

chiangdapang 07/15 21:42荒而形成的封建體系),漢人則是習慣

chiangdapang 07/15 21:42被吏治帝國成文法統治

sd09090 07/15 21:44

chiangdapang 07/15 21:53https://youtu.be/2OQtOuL6-b0?si=q

chiangdapang 07/15 21:53A2t7x91ajB0Rat3

chiangdapang 07/15 21:54伯祥開宗明義已經講的很清楚啊,黃

chiangdapang 07/15 21:54國昌還裝死

antistar 07/15 21:59以你的智商可能不知罵幹你娘是直接用刑

antistar 07/15 21:59法伺侯了,要不要先解釋你怎麼會有這種

antistar 07/15 21:59低端想法?

antistar 07/15 22:01還有同樣罵幹,有的法官判罰,有的判是

antistar 07/15 22:01語助詞,這根法明確性完全無關,可預見

antistar 07/15 22:01性也不是這樣用的,你的法學緒論是打掃

antistar 07/15 22:01阿姨教的?

嗯,這的確我舉例不當(一時太興奮)。幹你娘的確可以用其他罪來罰。 我修正一下吧! 官員某個回答語句,黃國昌在國會藍白多數時,曾經用25條罰過官員錢。(可能是不交資 料,或請假不出席。。。等等。) 若,下一屆民進黨中央執政,同時國會多數,這時官員再次使用了同樣語句(或同樣行為 ),可是黃國昌按立職法25條這次居然罰不到官員,而且罰不到的原因就是院會多數決議 沒過,(也就是說,行為受不受罰完全與行為無關)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2:11:27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2:13:46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2:15:38

chiangdapang 07/15 22:16黃國昌那種立法條文方式如果拿去20

chiangdapang 07/15 22:16世紀初歐陸的德、奧就算了,現在完

chiangdapang 07/15 22:16全不行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2:17:27

eawu7777 07/15 22:20不值得討論的垃圾

mp32283228 07/15 22:48我已經開到大法官要發暫停處分了 自己

mp32283228 07/15 22:48都列不出何謂反質詢定義 居然叫人看影

mp32283228 07/15 22:48片 研究所寫畢業論文也沒這麼白癡

KingKingCold 07/15 23:00

t21 07/15 23:18綠狗快來集合了

isolove19 07/15 23:22好了啦 有問題就改啊 總比民進黨8年不

isolove19 07/15 23:22知道再幹嘛

努力寫好合憲且較無爭議的法律呀!急著違憲很了不起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27:40

antistar 07/15 23:42你這只是政治問題,是實務的操作,跟法

antistar 07/15 23:42明確性根本無關,前面講了還聽不懂這是

antistar 07/15 23:42智力差距

法律明確性你到底懂不懂? 我提的就是法律問題,誰跟你政治問題? 可否理解、可否預見、可否審查,就這麼簡單。 可否理解,黃國昌解釋了。 但官員無法預見自己同樣的行為會不會成罪--同樣的行為,會因為主席不同(如吳宗憲和 柯志恩),或是質詢立委不同(如陳永康或徐900),就會有犯不犯罪的差異,這就是不 可預見性。官員要如何答詢? 更不用說司法無法審查了。 針對法律回答吧!小蔥。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6/2024 00:08:39

antistar 07/16 01:15難道罵一聲幹有的法官判有罪有的法官判

antistar 07/16 01:15無罪,就代表公然侮辱罪充滿不可預測不

antistar 07/16 01:15明確,所以這條違憲?你要不要查查有多

antistar 07/16 01:15少不同法官裁判差多大?連大法官都因為

antistar 07/16 01:15通姦推翻以前觀點,難不成大法官是薛丁

antistar 07/16 01:15格的違憲審查?現實操作跟法律規定是2回

antistar 07/16 01:15事早就講了,你連罵幹你娘都不知是刑法

antistar 07/16 01:15,還在自慰覺得好棒,以你的智商會這樣

antistar 07/16 01:15想不意外啦,小怒沈puma

antistar 07/16 01:18例子很多啦,車停紅線就看警察心情要驅

antistar 07/16 01:18趕還是開罰,正常人都知是現實執行問題

antistar 07/16 01:18,以你的智商一定覺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antistar 07/16 01:18條例違憲是吧?求求你別再找打掃阿姨教

antistar 07/16 01:18法律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