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第二十五條反質詢...
※ 引述《killua92 (樁白)》之銘言:
: 今天齁,戰國策不知道出了甚麼毛病
: 給小草網軍這麼巨大的工作量,洗了好幾篇的國昌好棒棒文
: 先給道德長城的連結:
: https://youtu.be/yfwXL_sJTlI?si=AoCC8sIlG-3oSYpp&t=4559
: 黃國昌:今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說:你反質詢,我要罰你錢!沒有人設計法律這麼粗魯的: 黃國昌:你反質詢,主席要制止你(你不可以這樣喔),主席制止你,你還不聽,也不是現場主: 席或質詢的官員(喔!你反質詢 我要罰你10萬),是不是真的有構成,給予處罰,還是要到院: 會裡面做決議,而且喔,你不要以為院會做的決議是結果,反質詢官員如果不服,還可以去: 行政法院救濟. 最後的司法審查或司法救濟,最後在把關的是誰?還是法院
: 來 我們來看一下法條
: https://reurl.cc/yLlGRD
: 法條連結在此
: 國會擴權法第二十五條(反質詢) 黃國昌最高機密三讀通過版本
: 第二十五條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 m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
: 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 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答復: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一、為完備立法院監督行政之權,修正本條之規定。
: 二、條項變更,於被質詢人答復超過範圍時,主席之制止權移列至第四項。
: m三、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
: 藐視國會行為之義務,且亦不得無故缺席,以維護詢答之品質,使國會能夠善盡監督之義: 務,故修正本條第二項與第三項。
: 四、本條增訂第四項至第七項。
: 對於被質詢人有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其他藐視國會行為或無: 故缺席等行為時,按其情況予以如下之不同處理:
: (一)對於藐視國會之被質詢人,主席及質詢委員得提議,經出席委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 提議,m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
: 萬元以下罰鍰。
: 前項情形,經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m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 m前二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
: 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m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
: 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 (二)除對藐視國會之被質詢人裁處罰鍰外,亦得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 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依情事移送彈劾或懲戒。
: m(三)政府人員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來喔
: 節目上黃國昌又使出經典招式,話只講一半!
: 讓小草們佩服到變成瘋狂小草拼命在拜神,跪舔
: 首先呢
: 在院會裏面表決誰有沒有說謊!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國會在表決誰要罰二十萬,
: 誰要移送去地檢署,當成被告給檢察官查,
: 這東西是
: 用表決的
: 用表決的
: 用表決的
: 這個小草們覺得沒問題嗎?
: 小草們捏著覽趴想一想,玩狼人殺的時候投票殺人時你都在想甚麼?
: 遊戲是遊戲,拿遊戲上面的東西搬到立法院 真的都笑不出來
: 質詢擴權,增加罰則,定義又不清楚這個處罰算不算一種政治決定?
: 而且黃國昌故意跳過這段"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
: 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 這裡會不會破壞國家的保密機制?
: 我們現任立委就有一個正大光明洩密了
: 而且只需要看主席同不同意?小草覺得沒有問題嗎?
: 只要徐巧芯質詢,馬文君要求,國家機密就要當場解密...小草難道覺得沒有問題?
: 然後這些反質詢,藐視國會罪
: 都只要院會表決你有問題,就可以直接罰你
: 等你接到罰單,再自己跑法院,
: 所以齁
: 這一條法案不就是要搞政治追殺嗎?
: 我可以一直罰你,罰你,罰你,罰你
: 過了半年一年,法院說無罪,
: 然後那些投票的立委都可以沒事?
: 都可以不用負起任何責任?
: 阿法院判無罪,
: 立委又可以繼續批鬥司法,就像現在批鬥大法官一樣
: 不管怎麼樣立委都可以沒事
: 真他媽的有夠爽
: 小草們的理想世界
: 你ok 我不要 幹
這一個問題關鍵是這樣
黃國昌和藍白支持者
在面對質疑的時候
總是說
『只有極少數民眾會遇到,99.9%的民眾沒事』
問題是就是不該遇到啊
憑什麼立委能有這樣的權力?
如何認定有沒有說謊?
看法條,由立委表決來決定
這本身不就很荒謬嗎?
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也不明確
反質詢、藐視國會都違反構成要件明確性
然後告訴人民說立委們會表決裁罰
再看看跟民眾相關的法律條文
就國會調查權部分,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得經委員會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立法院提出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就國會聽證權部分,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應邀出席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等得經院會決議,處新台幣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如為虛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
請問,
警察罰闖紅燈開罰單
罰錯了有相對的懲處機制
請問立委投票罰鍰民眾
事後法院判決立法院敗訴、立委錯了
請問對立委的究責機制在哪裡?
如果立委亂開罰鍰,會負什麼責任?
都沒有
請問這樣合理嗎?
立委有龐大的權力、可以有權開罰人民
然後如果法官認定立委罰錯了
立委也不用負責任
這樣合理嗎?
--
戒嚴的時候 學校教官也是這樣講啊
重點是 台灣的立院往往變成政黨對決
"同學你們奉公守法 不要看敏感書籍
這些法律只會法辦那1%的造反派"
投票要不要罰 非常荒謬
港版國安法當時也是這樣講:"香港奉
公守法的市民根本不用擔心 只有那極
少數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
動份子會被懲罰起訴 你們99.9%的市
民都會很安全 更安全"
不要低估國蔥的威權腦成份
立委罰錯應該辭職吧
立委罰錯 等行政訴訟下來大概也任期
又在造謠罰鍰一般民眾。
法條都貼給你了 你可以去看看法條嗎 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的身分就是民眾啊
結束了 辭不辭職都沒差了 搞不好已
經都交棒給兒女了
你以為為什麼蔥要一直強調司法救濟
行政訴訟??魔鬼藏在實務細節裡
社維法和反滲透法也是99.9%無辜公民不會有事
怎不說疫情期間被罰造謠300萬的那
些人,人權在哪裡?
好 公務人員有懲處和懲戒二元的課責制度 如果一般政府公務人員亂開罰你 會被行政懲處比如記過 會被移送公懲會懲戒 但立法委員亂開罰單會怎樣嗎? 答案是立委什麼事都沒有 這根本不合理
陳建仁亂說民眾綠蛋造謠移送法辦,他負什麼
責任?連道歉都沒有
推
我支持你 這些亂罰民眾的都應該去民眾家門口
下跪一小時
社維法也不應該遇到
看看社維法被民進黨搞的送辦的,8成都是無辜
不起訴,這些人權綠垃鳥不在乎
所以民進黨那些不合理的說詞 拿到藍白
就變成正義法案了嗎? 小草 你們的腦呢
?
228死亡人數也不到1%,可是造成了什麼
影響?
藍白論述就這樣啊。沒犯法怕什麼
造謠罰三百 是給立法院投票表決嗎(笑
死)
現在全部質詢上網,你覺得人民權益
有受害不會跟交通狀況一樣拿行車紀
錄器出來維權?
1. 『維權』是中國用語,有其特定語境 根據維基百科 維權一詞特指中國2000年代威權體制改革開放下形成的, 為公眾利益及個人權利進行訴訟的文化。 如果你不是中國人就不要誤用 2. 事後走行政訴訟程序也要時間、金錢成本 3. 重點是,即使民眾勝訴,立法院敗訴, 法官確認立法委員錯了 就問你開罰的立法委員要不要負責? 以現在的法規,立委不用負責
維權不用花時間金錢精力喔? 當人很閒?
維權(十年後)高等行政法院終於還我
清白啦 好棒
好了啦 什麼一般民眾 接上億訂單的小
吃店老闆算不算一般民眾?
我清白了 所以現在我可以索賠了吧?
(十年後)我終於索賠成功啦 我還剩幾
立委有權無責,嘻嘻
年好活 感謝立法院跟國蔥給我這個雞
會 呵呵
還在造謠 香港國安法條文看過沒有
沒有 你只會造苗
憲法上面不就是寫社會上有關係人士==
警察開罰單 大部分我們還是信任警察
有異議的話怎麼不去修憲
京華城容積率爆表,也是一般民眾喔 啾
咪
憲法67-2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
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問A答B 現在是說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身分是民眾 是?還不是? YES or NO ???
至少大部分都是我們自己違法 警察大致不
會亂搞
反正Dpp八年幹的事情都沒問題, 藍
白想做一樣的事情(而且還因為廉恥
心收斂不少) ,就徒然一堆正義人
士跳出來說藍白不對! 笑死,冬眠
八年的正義人士?
毫無邏輯的東拉西扯 最後一次回 下面不再回應你 1. 沒有說DPP做的都沒問題 這不是我說的 不要把別人說的話強塞我嘴裡 2. 退萬步言 別人吃屎 所以你也要跟著吃屎 這邏輯完全不通
民代濫用職權和行政濫權都面對民意反
撲 如果都是政治迫害 下次還有得選嗎
更別說民代投票都是會留下紀錄
還八年勒?什麼劣法不是一下就翻了…
但如果是立院 投票變對決 還一堆土地的
主人
川普前顧問巴農也是民眾呀
警察又不能自己修法,立委好大喔
民進黨應該拿美國這個例子宣傳
讓大家知道在美國民眾真的會被關喔
十分荒謬
這種歧視國會法案 我們真的要學美國嗎
這篇講的真好== 就是不該遇到
綠糞知道為啥好久沒看到公投了嗎?
因為公投法被民進黨限縮了!沒有討
論!沒收發言!直接強行表決! 限
縮公投法,算不算中共同路人?
可是 美國民眾真的被這種國會擴權抓起來
關
真的是民主已死
有人崩潰了
連阿扁都猜錯民進黨認知作戰的強度
,還以為2020會因爲限縮公投法,民
進黨會選輸
什麼是說謊,從小被教到大的事不好定義
?
維權是中國用語怎麼了?淺顯易懂不
能講?你不就懂我在說什麼?現在很
https://reurl.cc/8vOZrj
引用自維基百科 維權運動是指於2000年後在中國大陸的一群維權人士,為維護其人權和公民自由權等各種 權利所進行的一系列法律和社會行動。此運動主要的訴求是在中國大陸現行法律下要求人 民的法定權利得到保障和反抗政府對各種權利的侵犯,但相比起六四事件,維權運動的政 治成分較弱。[1][2][3] 維權一詞特指中國2000年代威權體制改革開放下形成的,為公眾利益及個人權利進行訴訟 的文化[4][5]。維權的範圍可能包括人身損害[6]、土地糾紛[7]、 醫療事故[8]、婚姻、 家庭、繼承等民事糾紛[9],所進行的行政[10]及司法[11]訴訟。維權也包括對政治異見 者的基本司法訴訟權利辯護及行使[12][13][14],中國維權律師也因此成為危險的職業 [11],而維權運動也和中國能否及應該要司法獨立的相關倡議有關[13]。 維權運動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實行司法獨立的相關倡議有關,包括為政治異見者行使並 辯護其基本司法訴訟權利。 以上 這就是一個特定情境特殊名詞 隨便亂用就是會引起巨大誤解 明明台灣就有更精準的名詞 你不需要用另外一個容易混淆的名詞 這是對所有的網友的不尊重 比如我也懂英文和德文 我整段打德文來回你 你看得懂嗎
多人也會說恨chill有怎樣嗎?我們
文化也影響中國很多中國人聽伍佰也
覺得台語很優美,你要看韓劇美劇日
劇我都沒意見。再講回主題,有任何
人在立院權益被侵害在網上傳遍不是
更有機會仔拿出來修正?以前立法院
沒有全部上網時那個委員會朝野協商
才黑我也沒聽你急跳腳?現在執政黨
不方便蠻幹了你就很急?
又一個先立法出事再說
高雄台南人被亂抓時也沒看到你那麼氣
高官有錢人被罰時就心疼啊
立委真好幹 亂立等有人出事了再檢討
跟你們說 選輸立法院 四年後繼續努力
政治責任啊,選民的票
經管會都可以請法人去喝咖啡了,國會為
什麼不能找人討論事情?你沒犯法擔心什
麼?
社維法Po個臭雞蛋就遇到了,現在一
年大概200件移送,我覺得社維法中
的機率90%,也沒人抗議
惡法啊 寧枉勿縱 還以為回到戒嚴
推
你講一個精準用詞字數別太長的台灣
用語來表示因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想
維護自身權益的名詞。語言就是大家
能懂的工具,語言或文化就算出自別
的國家使用它沒有侵犯其他人就是可
以使用,語言文化流行都有轉化內化
成自己地區的慣用。你支語警察是你
的事憑什麼叫人不能亂用、笑死
講得好 1%都不能遇到阿
42
首Po今天齁,戰國策不知道出了甚麼毛病 給小草網軍這麼巨大的工作量,洗了好幾篇的國昌好棒棒文 先給道德長城的連結: 黃國昌:今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說:你反質詢,我要罰你錢!沒有人設計法律這麼粗魯的22
說到表決 用委員會做成決定 就一定是 合議制 表決 舉例 ncc和議作成處分 是委員舉手表決 行政處分起訴前 要先經過訴願6
今天有個公司董事長佔公司股票總數50.1% 後來公司董事長掏空公司 其他小股東說要求公司提告董事長侵佔罪 結果開股東大會,董事長因為股票過半數直接否決 公司不得提告董事長,你覺得這樣對嗎?5
Q: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沒有撒謊? 1.一般人的情形: 透過證據的交互比對和合理邏輯推論 來檢驗其言論的真實程度 2.昌粉的情形:爆
其實就一個概念 黃國昌既然拿開罰單舉例 這裡也用開罰單回 現在立法院認定有沒有說謊這件事是多數決 院會多數通過後就可以罰錢X
笑死 東西台灣共產死忠仔都一樣 吃地溝油的命 操中南海的心 想要被立委罰? 你有這資格嗎? 不是高官不是英時商人 在幫有錢有權的人擔心??4
阿哥不是阿 你的前提是我們選民選出來的立委都是白癡八加九然後內政部的警察大人英明神武才能成 立吧? 這個思想是不是有點共產阿== 不相信人民票選出來的代議士4
舉例,交通委員會的立委投票表決 認為某一位官員反質詢送法院裁定 這些立委都是有交通專業的立委 塔綠班說不行,因為立委素質堪憂 但是美國阿爸的陪審團制度11
講什麼鬼東西。 你知道當警察至少還需要學一些基本法律嗎? 你以為警察可以隨便開單、執法嗎? 警察還怕被申訴甚至記過、不當執法甚至會被判國賠的耶。 你那些立法委員是有考過什麼國家考試?X
洗文的是塔綠班叫死忠仔在做的吧? 你連法條都不會找 你找的都寫保留,送院會處理了 還給我鬼扯一堆廢話? 你要不要先說這是哪個側翼給的假訊息?
38
[討論] 我是小草,我有疑問大家好,我是只看短影音跟懶人包的小草 剛剛看了一下國昌老師的YT 5/19的短影音 他說一般人【根本】沒有藐視國會罪39
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剛剛沈勃陽公然在立法院造謠耶 說:藍白擴權,只要習近平公佈台獨名單 藍白立委就可以把官員叫來,告他,罰他 可是,這條不是要送法院判決嗎? 沈不是台大法律的,怎麼會不懂這個?23
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底下有些人的推文真的看到快笑死 像是把罰鍰當成司法權、以為只有警察才有權罰鍰、立委又不是執法人員能隨便罰錢 立委憑什麼立法自己當法官罰人民錢諸如此類的 最好笑的是真的有一大堆綠營支持者這樣認為,整天在痛罵國會改革毀憲亂政、違反 權力分立,立委看誰不爽就可以隨便叫你去罵、想賣台就叫台積電去提供商業機密,8
Re: [討論] 黃國昌怎麼看週日的ptt政黑板一枝獨秀?話說怎有一堆人覺得打我臉很高興啊 謝謝你們以打我臉為榮阿 對了下次我有錯誤也可以請告訴我 如果我認同我就會馬上改正 知錯能改嗎5
[討論] 還是搞不懂小草支持藍白版本的理由?我很好奇耶 小草到底支持藍白版藐視國會罪什麼? 小草很愛說 這是制度的進步 問題是 國會調查權?民進黨也有 罰官員說謊?民進黨也有5
Re: [問卦] 其實國會改革法案過了還是沒差吧- 國會藐視罪 - 被質詢人不得任意缺席、拒絕答覆 拒絕提供資料,答覆內容不得超過質詢範圍 違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3
[討論] 立委好大,我好怕喔這是不敢跳蓮池潭的灑豆姨女兒 人民要她貼出來 她到底表決什麼 她直接嗆人民先背出法條2
Re: [討論] 藐視國會罪哪裡不好?→ face: 藍白要調查疫苗,綠心中有鬼拼命擋 新北 05/22 07:14 → face: 美日德法都有類似權力 新北 05/22 07:15 一直都說疫苗所以合約公開了到底有啥問題現在說不出來 然後一隻洗美日德法都有類似權力 我想知道哪一國的國會有這樣威1X
Re: [問卦] 為什麼這次反應特別大歷史難題.....2025的某天,國民黨立委問某位倒楣的官員「我帥還是賴總統帥?」 1.回答立委帥。欺騙國會。依「藐視國會罪」關一年。 2.賴總統帥。藐視國會關一年。 3.「立委大大你說呢?」。反質詢再關一年。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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