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這件1500的部分成不成罪那個Excel到底誰輸入的只是很枝節的爭點而已
1500很難成罪的原因在於檢察官自己去問了那張表,結果裡面的人説是類似政治獻金
但那張表其他政治獻金的人都沒有起訴,何以沈慶京一人會被起訴?
姑且不論沈慶京從來三緘其口,根本沒辦法從行賄者這裡取得行賄罪與受賄罪的對價關係的證明
退萬步言,沈慶京就算直說 那是我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那也就政治獻金法罰鍰而已,檢察官根本不能自圓其說為何那張Excel裡面其他人都沒被起訴行賄,何以單單沈慶京被起訴行賄。
這裡是檢察官最薄弱的地方 檢察官本身舉證就沒有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確信了 被告辯解如何根本不重要。
按被告否認犯罪事實所持辯解縱使不能成立,除非有確實證據足以證明對於被告犯罪已無合理之懷疑外,不能遽為有罪之認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緘默權,被告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既無供述之義務,亦不負自證清白之責任,不能因被告未能提出證據資料證明其無罪,或對於被訴之犯罪事實不置可否,即認定其有罪。故被告否認犯罪事實所持之辯解縱使不能成立,如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其犯罪行為,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又指證者前後供述是否堅決一致,無矛盾或瑕疵,其與被指證者間有無重大恩怨糾葛等情,因與犯行無涉,均尚不足作為補強證據。且指證者證述情節既屬個別獨立事實,亦不得互為佐證(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199號刑事判決參照)。所謂補強證據,指除該不利於己之陳述本身之外,其他足以證明所陳述之犯罪事實確具有相當程度真實性之證據而言(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175號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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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應該就夠了吧?
我不知道的意思是就算法官信了那也不是
我做的表
推
交政治獻金的為什麼要起訴?是柯收了錢後
沒照規矩登記才有問題,謝國樑那件就這樣
啊
你忘了前面還有一個210萬 而且還是用
政治獻金包裝的賄款 站在法官的立場
反過來從沈跟柯的訴訟策略去推測 又為
什麼不直接說是政治獻金就好?
起訴書有寫 違法政治獻金 會有處罰
是去賭證明力不足還是直接給合理解釋
用輕罪帶過這筆會比較輕鬆?
沈如果直接承認那1500是他給的錢不管是
什麼名義都坐實了對價關係
你在胡扯什麼? 你有審過貪污?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0:56:37有對價就是貪污
210沈就講了 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 單純支持
第三勢力 信不信就看法官囉
超額政治獻金那種罪很輕,很多就罰款而已
210萬是行賄者認罪的部分 而且連人頭
都認了 不要再推說政治獻金了
朱亞虎只是認了用人頭這行為而已...
210有幾位證人證言還有簡訊,很難辯解?
這個案子只有沈有能力行賄柯其他都是
幫助犯
???????
人頭捐政治獻金 本來就是違法的 但實際上一
堆人都這樣做 有沒有被抓到的差別
你員工哪有條件跟市長開價談京華城
其他人沒有對價關係吧
沈有京華城
有京華城 不等於 你有證明對價關係。交付1500萬元原因多端,如何證明 交付1500萬元 與京華城容積率有關? 行賄者都沒說,沒有監聽譯文,沒有錢的監視器畫面 關鍵在於那個1500列在其他人都證稱是政治獻金的Excel表格 你檢察官主張那張表裡唯一 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是行賄京華城的賄款,反而檢察官是變態事實 檢察官要有超越合理 懷疑的證據拿得出來
重刑可期
沒有對價關係自然不可能貪污
這我不知道說啥了 收1500只是罰款的話
柯沈早就認了XDDD
自己去看政治獻金第26、27條疑義說明吧 114.43.17.30 01/01 01:01
你完全搞錯了 沈慶京的錢對柯也只是政
連罰款都不用 當然不認
excel能證明是有收錢就好了
圖利罪
那可以大方承認啊
如果沈真的沒給錢 是要認啥??
沈柯有對價關係
朱亞虎哪有只認人頭…
1500就沒發現金流 要認啥???
政治獻金有上限的好嗎 超過都是賄賂
不管有沒有對價都不是用excel證明的 exce
l是帳冊 他只能證明金流 對價必須有其它
論述
台灣送錢給公務員沒犯法
你根本沒看新聞資料版本的起訴書吧
不是吧是因為這個案件主案是京華城
現在連金流都沒發現 何時何地交款都無
所以才沒去追究那12筆是否有對價關係
檢察官是用時間相近等間接證據
真的要追究就要另外分案調查
如果柯有莫名發現1500萬不明財產檢察官就會
840%完全是違法 101.12.151.23 01/01 01:05
蟾蜍法盲又在誇誇其談了
拿出來講了 但看起來事沒發現到
可能沒那麼多時間 先重點擺在這兩人
但跟其它筆是類政治獻金根本無關 excel就
是帳冊 就是金流證明啊
才會緊咬錢被橘子拿走不知道藏去哪
跟政黑法盲對話真的很無趣 沒念過法律誇誇其談談的不亦樂乎 好累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06:48類比成鄭文燦案 鄭文燦案金流也只有證人
不然叫橘子回來啊?
朱亞虎坦承行賄 緩起訴那邊的犯罪事實
都是朱亞虎承認的 而且和彭振聲 邵秀
珮還有另外七個證人等人所陳相符
帳冊本身就是證明金流的證據方法之一
燦哥床頭櫃夾層有收到錢 有監聽有錄影
不止證人而已
重點這12筆是輔助證明1500代表金額
210萬那個沒辦法凹啦 連朱傳給李文宗簡訊
都直接講對價在哪了 是要凹什麼
網路上洗文是不會改變起訴書的內容的
鄭後來被搜到錢跟前案沒關係啊 27.52.132.118 01/01 01:07
柯沈有對價關係,其他人沒有
本來就是 怎麼其他那些都是政治獻金
那210萬的賄賂部分整整13個證人證詞
而且情狀一致 怎麼會還有人想槓精那2
10萬的部分啊
小沈那一欄就是賄款
鄭搜到的錢是另外辦財產來源不明 那個五
百萬早就還了哪來搜到
我記得給李文宗的訊息只有提到560%而已
其他可能也未必是 但是那目前不是重點
只有證人指控是賄款 鄭說他不知道 發現就
交還了
但那是監察院糾正的吧 要說對價也頗怪
京華城當然不一定100%有對價關係,但是很可
能有
其他人是連可能都談不上
如果你說提到840%之類的 那你說有對價還比
較合理
不只560啦 還說沈很小氣只給這樣 不會給
其他人沒有對價關係啊
柯文哲添麻煩 整個簡訊看下來根本沒得凹
不然朱為什麼要認罪?
那些給錢仔當然講政治獻金才不會有事
事實上最好你給政客500萬 都無所求啦
對價 跟 560 840無關啦 對價的概念是柯處
理事情有沒有收錢 560 840頂多是柯處理的
事情是不是合法
兩碼子事 到底為什麼這也分不清楚要一直
凹
訊息很明顯210就是要給柯幫忙560的謝禮
這就是對價 朱亞虎又不是白癡 不就凹無可
凹才要拼證人保護減刑認罪
朱亞虎承認賄賂 邵秀佩承認柯施壓更改
210頂多給你凹是不是不違背職務收賄而已
這已經確定了 現在就差這錢會多關幾年
硬凹210
栽贓1500
北檢太難看了啦
阿北三十年內都算贏了吧
你前面先圖利京華城 後面你說小沈給的1500
萬只是政治獻金 這個法官很難相信吧
你要先判圖利捏
朱亞虎跟李文宗之間,關柯文哲什麼事?
朱認罪 而且他供述的犯罪情節和同案被
告以及其它證人的證詞相符合 代表他咬
出共犯也不是亂唬爛的 那210萬這部分
就沒啥好凹的了 說真的去計較簡訊內容
意義在哪裡 你會比當事人還清楚他簡訊
的意思是什麼嗎
想要靠這個模糊空間帶風向影響輿論吧
李文宗是能影響京華城?
其他人沒對價關係阿
事實上就像高鼻安的小兔認罪一樣
沒有直接證據法官會衡量你的收的不法利
益跟你職務行為得到的利益合不合理
李文宗又不是京華城案的決策相關人員
連擔當PM的彭振聲都咬出柯文哲了 還
以為有辦法設對價關係的斷點喔= =
加上其他助理也都認 高鼻安就一定GG
不知道誰是法盲?excel就是帳冊而已 是收
錢紀錄 跟其它筆有沒有起訴關聯在哪?你
講excel不能證明對價還有道理 講其它筆沒
起訴可以佐證這筆一定沒事就是亂扯
我有說一定沒事嗎? 我說檢察官不能自圓其說 沒有行賄者的證詞 去看看判決在缺乏行 賄者指證下有多少能判有罪的好嗎?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18:35槓草各種搞笑反問都可以用高鼻安反推
小兔跟助理喬薪水 關高鼻安什麼事?
李文宗不都講是柯文哲指使了 笑死 還有朱
亞虎證詞啊 還要凹嗎?
邵秀佩自己想要給京華城好處不行嗎
關阿北什麼事
助理們想要自動回繳薪水不行嗎
洨草又在耍白癡,問幾個簡單的問題
朱為何說沈很小氣
所以跟其它筆關聯在哪?你倒是講看看啊
不就金錢紀錄而已
還有朱為何要捐款後回報
小草說的有唸過法律,是不是指拿上冊
酸檢察官,結果被作者打臉說偵察不公
開在下冊
林鈺雄的書讀過很多次了 謝謝
你講的那也是沒辦法證明對價 跟帳冊其它
筆紀錄有沒有起訴關聯到底在哪?給錢的都
不一樣每個又不一定要柯做什麼 簡單講關
聯性零
朱就覺得柯文哲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才
會說沈很小氣
不然捐210萬被說小氣 蠻好笑的
再來朱還說了 7人210好了 感謝560
好了啦幽靈證據
感謝560???
560不是監察院糾正才有的嗎
政治獻金不就行政罰而已嗎?
不然原本是在跟北市府打6xx的官司
柯文哲應該找你辯護,找什麼光頭鄭深元
不用擔心 之後這點一定會拿來抗辯。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25:33不是你這樣講貪污怎麼成立啊= =
560重點在合法不合法 有沒有違背職務 跟
收210是不是對價 沒有關係 是兩個不同要
件
我在說1500 你在說什麼? 01/01 01:25
一定要錄到說這筆金錢是專門給京華城?
49.216.91.210 01/01 01:25
請問徐永明開公聽會合不合法
監察院糾正 台北市都委會開會認可 流程是這
樣沒錯
ZZZZZZZzzzz XX真的很焦慮
人家抗辯也是抗辯沒有對價 excel沒辦法證
明對價 應該沒有律師會抗辯其它筆不同人
給的錢都沒起訴 所以這筆一定沒事吧 應該
沒有吧 哈
關鍵在於那個1500列在其他人都證稱是政治獻金的Excel表格 你檢察官主張那張表裡唯一 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是行賄京華城的賄款,反而檢察官是變態事實 檢察官要有超越合理 懷疑的證據拿得出來 上面貼過了 再貼一次
有從柯文哲那邊拿到利益 有拿錢給柯文哲 114.25.135.106 01/01 01:27
只要你沒錄到我說出這筆錢是給京華城就好
好了啦槓草 你再硬辯下去阿北的民調只會
更低啦 當台灣人都智障啊
又在嘴秋了很煩 以你的邏輯 林姿妙應該無罪
211.72.66.199 01/01 01:28 你連法律都沒念過 只能用蒼白無力的話在這搞笑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29:21不是啦 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沒有錄到沈說這
原PO想表達的應該是excel要就全是政治獻金
林姿妙受賄無罪啊只有圖利
筆錢是給京華城的就不是賄款??
要就全是收賄應該是這個意思?
笑死 那你去跟小沈說 好啦承認有給1500時
地物交代清楚
蛤?我真服了你了 什麼變態事實啊 excel
就是證明金流而已啊 柯文哲要就1500不是
不是 其他人又沒從柯文哲那邊拿到利益
金錢說明 然後檢察官要舉證有對價不用變
態事實檢察官本來就要舉證啊 林鈺雄是這
樣教你的嗎? 42.77.199.5 01/01 01:29
請問1500檢察官舉證在哪?
鄭文燦更應該無罪吧 收錢沒辦事 後來還
把錢退了
別人當然可以說是政治獻金啊= =
1500萬又不是1500你鬼扯說我欣賞柯
文哲想給他1500萬政治獻金嗎
然後說那只是政治獻金喔 我無罪柯要怎樣隨
你判
徐永明不就更慘 只叫人捐給黨 連錢都沒收到
就被判刑了@@
怎麼會有人用excel其它不同人給錢的紀錄
沒被起訴來講檢察官舉證是對價是變態事實
的啊?
然後柯文哲還說過沈自己財務也不好
過 49.216.91.210 01/01 01:30
跟待證事實有何關係?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31:43
貪污跟有沒有收錢辦事沒關係約定好就
成罪了
其他人沒有起訴是因為其他人沒有被
他的意思就是一定要錄到那筆錢是給京華城
柯市府圖利啊......
你們這些邪教草有沒有用相同標準替肥燦打
抱不平過?少在那邊暴露你們的雙標跟無恥
他有監聽譯文 行賄者4名全部認罪 監視器畫面拍到行賄者拿袋子到官邸。
槓王之王 哈哈哈好啦 在卡提諾法院無罪啦
或是被告自己認罪 不然全都不算數
excel不就已經證明那是款項紀錄 所以那是
帳冊了嗎?是帳冊有收錢但有沒有對價exce
l看不出來啊 這很難理解嗎?
你搞錯了吧 現在變態事實是柯不認15
00萬是金錢
就算真的有給錢 有對價也沒差 因為那筆
錢不是給京華城的 所以無罪這樣
一本帳冊紀錄一堆人給錢紀錄 每個人狀況
都不一樣啊 公司帳冊不是也是這樣?
他不承認收沈1500萬
帳冊就是證明有收錢而已不是?
現實是殘酷的 小草在虛幻的偏見裡面瞎槓是
有屁用喔?
跟高鼻安一樣 小草社會化程度很奇耙
柯是說不知道好嗎
照你們這些垃圾雜草的標準 到底有誰的貪
污罪能成立?貪污除罪化算了 順便把被阿
北搞進去的那位倒楣鬼放出來
他根本不認有收1500萬
檢察官先證明柯有收到錢 還要證明1500跟京華城有對價關係 有衝突?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36:54辛苦你了跟憨鳥講邏輯跟法律
真的很辛苦 我也很討厭假老二的假民調 但1500在法律上北檢就很蒼白無力
210萬 最最客氣也是不違背職務行賄了
而不是像你說的他承認有收1500萬
@yosaku 鄭文燦啊 笑死人 哈哈哈哈 有
錄音 有人證 有錢 這不就成立了?
1500萬 就算法官大放水 全部嚴格採認
210確實實有可能真的行賄 但原PO講的1500
鄭哪裡有被抓到錢 要去看眼科嗎
京華城一案 560->840 還是高機率圖利
滿佩服你的,卷證都還沒公開,你卻能預知
證據力真的就薄弱些
犯罪事實的有無,真的厲害
哥布林畜生鳥腦殘的 說再多都沒用 叫他
們吃屎足矣
邵秀佩就認罪了 她=高鼻安的小兔
被沈指使去行賄的朱亞虎也認罪了
這兩個人就是人證 210萬人頭也是
timeriver235 那圖有點好笑 這能當證明?
白畜之前高虹安也喊無罪阿 結果呢
送錢的都不知道收錢的知不知道他有放錢??
其他人為何要被起訴?你的邏輯死亡
你都說表格內是政治獻金 那其他人為
何要被起訴? 1500政治獻金合理嗎?
邏輯呢?腦子呢? 101.12.207.236 01/01 01:40
合不合理跟檢察官舉出積極證明有對價關係有何關聯?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42:41
焦慮寫滿臉 繼續繼續 半夜吹哨壯膽
徐永明的例子就在那了 你喜歡可以多槓些
繼續掰政治獻金沒關係 反正槓精就是來抬槓
好家在法官不是你們這群卡提諾的
嘻嘻 不巧我真的能審判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1:44:43可笑的是整個民眾黨的標準已經退到那個1500
起訴書的譯文 我也覺得很好笑
不算政治獻金我送一千五百萬給柯文哲
花有犯法嗎笑死
到底是不是行賄 整個黨爛的跟詐騙集團一樣
不爽叫立委修法公務員收錢犯法啦
這篇的問題是他照自己的理解去定義對價
關係 但法院認定是另一回事
哪裡有定義對價關係? 檢察官主張不能自圓其說=定義對價關係
跟賭博大亨也收錢 跟妙天也收錢 你乾脆去幫
我認為鄭有收賄,但是這個監聽譯文
當證據的桃檢哪有資格笑北檢 49.216.91.210 01/01 01:44
詐騙集團辯護好了 你這個就是詐騙收賄集團
a94037501你說對了 只要沈送錢給柯就高
機率被判犯法
的辯護方式 笑死 還好意思說自己是什麼超越
只要有京華城事實 沈送錢給柯
藍綠 根本講出來就被一般人當笑話看
刑法哪條說公務員收錢犯法笑死我還找
不到
九成以上是貪汙
你送1500萬給柯文哲 然後柯不吭聲收下
這確實大有問題 就算不是貪汙也有狀況
只要檢察官把這筆錢說是京華城案的賄款
對 收錢犯法 因為有京華城案
別的不說 1500萬能算政治獻金嗎 你的法
律裡面寫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嗎
不管那筆錢的名字叫做政治獻金 叫做施捨
其實就算沒有京華城 還是大有問題
叫做我錢太多想送給柯文哲花 全都是犯法
政治獻金1500萬違法用送的沒違法
台灣人氣哭狂跳針囉XDDDDDDDD 看來民進黨
是喔? 有小草當法官還真的讓人對台灣的司法 211.72.66.199 01/01 01:48
教導很好 一直跳造謠的事XDDDDDDDD
因為1500萬已經超越"社會相當性"
收1500萬又不是1500塊 小沈人傻錢多
喜歡送幾千萬給別人花嗎
蒙上一層陰影呢~哈哈y
基本上不可能認為是合理的"餽贈"等級了
台灣法律不罰送公務員錢
應5000萬 柯 1500萬
公務員收廠商禮物就有極高機率被判收賄
即使沒有對價關係記得也很容易出事
法律不罰。你是雲台灣人嗎
放心啦 你們台灣人其他什麼大案的浮木也不
會有用的 北檢這次狂查也沒查到什麼不正常
金錢 還以為其他案子就查得到啊XDDDDDDDD
財物金額過高且無正當理由 財物交付的
時點與職務行為高度吻合
無法提供合理的替代解釋 三者滿足就會
被法院認定推論有對價關係
1500萬太多了啦 私人收送一定死的
不是台灣人的乖乖享用習近平的善意
人治國家在嘲笑法治國家勒
不需要對價關係 如果有證據顯示收受
對價關係不是送錢跟收錢的人決定的
馬檢wen
你這個是阿北辯證法捏,公務員自己手賤把
嗯沒金流表完全沒意義跟路邊的石頭差不多
是法官決定的
最少也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跳
結果你們台灣人還又回到情勒 笑死惹XDDDDD
DDD 和柯建銘一樣在那邊情勒 看了真爽XDD
DDDDDD
教你一個乖 一個小招數就可以保身了
案子用不合理的都更計畫送給他簽,然後啊
洨草目前就用高那套詭辯阿,高怎麼
可能貪那幾萬塊助理費
這招叫"借貸" 記得寫借據
北也只是剛好有說收到惹的紀錄,小沈也只
鄭那個監聽譯文根本沒監聽到鄭和行賄者期
結果呢高還真的貪了判7年
借貸如果沒有收利息記得也會出事
你何必跟這裡的傻鳥認真
讓他們繼續用自我詮釋嗨吧
如果柯沒收那1500萬,那他可真下賤,自
己沒好處還憑空圖利小沈幾百億。支持下
賤柯的草更是蠢。
會被視為不當贈饋
是剛好領錢出去。而且你這套論述終極指出
對 但至少比槓精的幻想好一點 XD
雙方只要比手劃腳,那貪汙永不成立喔
不過我嚇死了 居然有人認為公務員收錢不
會犯法XD
我印象中鄭的白手套有被監聽到
這篇作者說他能審判 剛剛還波了疑似法院
沒收錢就圖利而已 又不是沒人被判過
只要任何一個廠商送錢給公務員
工作證的照片(現在刪了?) 其實我不知
道他要證明什麼
我要表達你沒實務經驗 甚至可能沒念過刑法 講的話超級幽默
即使什麼都沒做被抓包
都有機率被視為提前收賄
210萬那邊已經不太可能只有圖利了 對價太
明顯
賄賂罪重點就是對價關係有沒有拿錢最多
就間接證據而已
210萬 最好的下場應該是不違背職務收賄
傻鳥要是有腦 就不會只看顏色不看真
相了
律師抗議,口頭約定三千萬,但實得十萬,
1500萬他就跟你一樣腦補捐款不是貪
污
這分明是政治獻金
印象中210萬是在392->560這一段的對價
這一套說得過去,就只是貪汙率大幅下降而
可是柯文哲連認收1500萬都不認
已
1500萬如果沒有對價 那也有侵占公益款項
柯文哲只說不知道
問題 因為是政治獻金嘛 至少也有政治獻金
法沒有政治獻金專戶卻收政治獻金問題
這邊的變化 應該還有空間凹有適法性
然後沈慶京也說不清楚
所以送錢跟收錢的都不認這1500萬
我沒實務經驗 好好笑 你寫的內容這麼沒邏
法官:被告都說不清楚耶,那我總之先判有
輯 所以到底其它人有沒有起訴關聯在哪你
要講清楚了沒?
罪,丟去二審好惹
兩個都不認怎麼凹政治獻金
這兩個人要認什麼? 你檢察官舉證啊
※ 編輯: powderzhon (42.77.149.137 臺灣), 01/01/2025 02:00:02只要沈說有給錢就九成九貪汙判定了
這張表證明柯有收1500 這就夠了
只要廠商有得到利益且有送錢給公務員
有沒被判貪汙的例子嗎?
你要拿excel證明柯受賄要推論好幾次
有的話可以提出一下嗎? 我想見識見識
檢察官早就推論完了 沒看起訴書是不是?
你當作檢察官幹嘛把小沈上面那幾行跟下
面那幾行的人都找去作證
先推論這表是真的再推論柯文哲收了或
準備收錢最後推論柯文哲拿這筆錢換京
華城
你為什麼覺得他會提出呢?他都用其它人沒
起訴來告訴你他會怎麼做了不是嗎?
舉證完了吧,小沈有出錢,阿北說有說到,
你搞錯了一件事 因為京華城案
這樣可以以後在屍體旁邊撿到你的頭髮就
可以直接判你殺人罪了
只要小沈有給錢 柯有收 就是貪汙
哇靠 原po跨完年不睡覺跑來逗蟑螂?好奇五
先生是你?
都更案有圖利。如果要拗到說小沈領的是千
柯文哲跟沈都不敢承認有1500萬了
六不是紀錄上千五,那貪汙率就會大幅下降
你知道為什麼小沈不敢說那是錢嗎?
因為只要說是錢 就絕對是貪汙
洨草還在那邊幫他們腦補政治獻金沒
犯法
對檢方有利幹嘛承認
不管小沈跟柯說了什麼 就是貪汙
都不給實額的話,那不就永遠起訴不了任何
一個貪汙犯
那檢方已經舉證完了 柯陣營也放棄舉證
那筆1500不是錢
那你還想槓啥
口頭約定兩百萬,但實際上沒給,所以不算
故事寫得很好,證據有點薄弱
貪汙,徐永明白白受罪惹
現在想吵那1500不是錢的不是柯文哲
而是某群"特定人士" 想把柯案洗成政治案
不是凹政治獻金就好嗎,這不是樓主
自己的說法
柯文哲都放棄辯那小沈1500是啥了
順便一提 柯文哲其他案子幾乎都是因為
"政治獻金"沒有交給黨庫導致的"侵占罪"
至於兇殺案更好笑 你的動機凶器在哪?
為什麼能訂為貪汙-京華城案跟不當利益
那兇殺案撿到頭髮頂多懷疑你是兇嫌而已
兇殺案的舉例 適合用來笑阿北不知道
正常人至少會嘗試擠出一點不在場證明吧
台灣人還在跳針XDDDDDDDD 超爽的
或是舉出自己出入現場掉頭髮的合理理由
有啊,阿北擠過:1500是時間
凶殺案如果沒有找到犯人而且現場有找到
等等,現在是法官在教訓糞鳥嗎?
你的頭髮 警察一定會把你視為嫌疑犯吧XD
然後阿北的時間被打臉後就只會說
比較像有人想自稱法官,但行文起頭就忘了
"偶不豬到"
京華城圖利部分,只談金額惹
曾經有一位台北市長說過"這都不知道去死
一死好了"
傻鳥被虐到好好笑
再來自己看柯文哲說啥
柯文哲跟黃國昌以前的名言翻出來都可以
把現在的他們自己打成豬頭XD
沈的財務不好還給阿伯1500萬?
那阿伯一定是沈的前世情人
天啊…檢調查四個月查不到的1500,政黑
可以當作收賄金流,都這樣子了,原po為
什麼會試圖想在政黑講邏輯,政黑為了護
航民進黨,別說法律,根本連基本邏輯都
能放棄,原po還討論個屁
爹親娘親都不如阿伯親,都快餓死了
還要捐1500萬給阿伯
樓上大概不知道當他打出"民進黨"三個字
就毫無邏輯了 檢調花多少時間力氣去舉證
就只是為了把檢調汙衊成是民進黨打手
那好啊,圖利我一樣接受,你講贏了但阿北
現在告人的是誰? 國民黨的議員
給資料的是誰? 國民黨的市長
關進去只是少關五年,我有差嗎
除了總統是民進黨的整件事干民進黨屁事
真的是有夠無恥 為了抹黑執政黨無所不用
其極
收錢的網軍全都該去死一死
幹 一群垃圾
210隔了兩年 這樣也要湊
哪來的法盲
小草邏輯真好用 從此世上再無貪污犯==
都嘛腦補亂連結的。誰改了檔案誰會知道?
對價關係都不懂....
你們真的不覺得excel的帳目是硬湊答案
?先以柯有罪的前提去想辦法找個金流
去湊?正常不是應該是說無罪推定,要
很多死忠的沒搞清楚重點,阿伯有做就抓
進去關,你找不到證據的不要一直在那邊
怎麼用證據去證明柯有罪,現在完全是
搞,這是法治的問題,民進黨最該死的就
是一直破壞體制
反過來,才會讓北檢的舉證那麼可笑
威京小沈已給過黃珊珊不就自己澄清了
長知識
最近怎麼跑出一些法官律師啥的,突
然都開始自報家門了,然後兩方都有
裝傻的人叫
小草最蠢就是甚至不知道圖利就是貪汙治罪
吧?有沒有錢都是貪汙,只是確定有錢罪比
是說這篇波出了疑似法院或地檢工作證 還
說他能審判 但我看他蠻常在上班時間上批
踢踢發表 有些看起來還跟政治有關 這是?
較重,憑空生錢不知從哪裡來罪比較輕嘻嘻
哪裡輪得到"吼~沒錢所以無罪"這條路長出
你要怎麼證明柯有貪污?現在北檢就找
不出證據硬要湊不是?
來
圖利就貪汙了啦,只是是比較賤的那種,沒
給錢他都要輸送利益
推 傻鳥只會亂噓 沒啥理解亂噴法律人
現在政黑一直說柯貪污,他到底怎麼貪
污?有明確對價事項,還是什麼?現在
完全沒辦法證明,然後就連結說有關係
。那一堆政策都比照辦理,是不是要說
全台除了綠的都有貪污問題?
現在北檢被人罵不就是以柯有貪污,然
後想辦法串證據,就像寫數學直接寫答
案沒有過程一樣,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都是自己說,怎麼證明只說柯有貪污,
到底有沒有邏輯?
樓上已經忘了鄭文燦了喔
證明就是朱亞虎因京華城匯款給柯文哲
證明完畢
腦濕主張朱亞虎要整沈慶京嘻嘻
腦濕除了愛當狗還很愛寫科幻小說
法盲蠢鳥看不懂 依他們群組公告給的邏
輯菜ee跟賴導早被抓去關了
反正草會無視所有的證據指跳針1500
因為沈慶京跟柯文哲不承認是錢
我突然想起陳智函整天叫笑別人在面試,原
但卻都不提他們不敢否認那不是錢
來她是想到自己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有夠好笑 連要被判刑的都不敢槓了
是不是忘記我們小沈蓋了一堆建設
打死不認1500就是圖利跟貪汙的不同而已
他們打死不認1500沒用啦
判斷是貪汙還是圖利的是法官
只要法官覺得這1500是錢就是貪汙
檢察官已經舉證到柯不敢反駁那不是錢了
原po好像po出司法單位工作證
可以請問你相信司法嗎 現階段有沒有司法
迫害
你會相信最後法官判的結果嗎
貪污高機率不成, 圖利要行政法院判容獎
合不合法
突然相信司法不迫害啦XD
210那個更蝦,560是合法的,監院糾正的,
既然合法怎麼會叫賄款,而且好像匯款時間
差了兩年
拍拍
匯款時間差了兩年,所以呢
210的爭點是560合不合法以及如果真
是行賄那是柯知道還是到李知道(請
參考馬英九)1500爭點是是否真的有1
500跟1500是不是有對價關係
司法迫害當然存在啊, 檢方亂搞 = 法官也
亂搞?
560不管合不合法 因為有朱亞虎人證
以及相關簡訊的往來 這樣還不算行賄 難
檢方跟法官按小草主張就都賴清德的人啊
只差在有沒有違背職務 刑期差異而已
哪還有給你那個亂搞這個不亂搞的
另外不是ABC說D收賄 D就成立收賄好
嗎 邵的施壓說完全出在主觀臆測被施
壓如果沒有其他客觀施壓的事實 我覺
得蠻難成立的
你覺得跟法官覺得是兩回事
重點是你們的論點要能說服法官
還是提醒一個重點
柯文哲已經在一審法官面前說謊被抓包了
施壓跟收賄還蠻容易成立的吧,甚至我看只
要賄賂方一方證詞就夠了
以檢調的立場來說 只要有圖利事實跟金額
除非法官決定採信黃國昌主張,朱亞虎是瘋
不管有沒有收到錢 都能用貪汙起訴
狗,但也得朱亞虎拿不出他跟沈慶京金錢
有些甚至連圖利都還不算都能起訴且判決
往來甚至溝通交流的證據
徐永明案就是這樣
沒用的 黨說收賄就是收賄 不判有罪就搞死
你 判有罪火速升官 誰擋得住胡蘿蔔加棒子
?
樓上先找個證據證明民進黨有下令在說
不是提到840了嗎? 為何是說560
沒有證據? 那你就是他媽的垃圾網軍
只想帶風向的垃圾人渣
有收錢那就更不得好死
告人的是國民黨議員
給資料的是國民黨市長的台北市政府
然後說柯文哲被民進黨搞 幹 哪來的智障
不是提高到840了嗎? 為何還停在560
他們腦海裏面沒有期約貪汙的概念
好了啦再掰啊
560合法,天哪,那就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收210嗎?好像我也沒差
賴近平萬歲!
法盲護航成這樣也太難看
不要企圖在這邊說服青鳥,他們只聽從中
央廚房端出來的
對價關係?那都委會呢?
假設:行賄的沈要給,當後謝,但柯不收
,知道收了會關到死。這樣怎麼判?
膝蓋想,會知道收了有對價會出事,有提
但沒成立。有刑責?
橘子快回來解釋疑義吧
蟾蜍底層
小草跨年也這麼崩潰
跟整天看三立鏡週刊的人講這個 就是自討
苦吃
推
終於看到能合理解釋的文了~
如果210萬政治獻金有問題,雲豹、各大
建商早就出事了,多的是可以聯想的對
價關係
臥槽 以後行賄我就是說是政治獻金就好
了 判三小
怎麼輸
政治初戀
幹這樣我也要去當政治人物,人家給我幾千
萬就說是政治獻金他欣賞我,這樣莮就會信
我沒貪污
胡說八道
哇操 那以後都說是政治獻金就好
對價關係
好了啦,之前你怎麼護航高虹安的?
說高的案件頂多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結果勒?你翻車要翻幾次
還好意思出來發廢文提出你那可笑的法
律見解
整天槓精邏輯硬凹 還法律工作者勒
律師如果是你 打幾次官司就輸幾次
你在講什麼前麻煩先想過好嗎
其他人沒有對價關係,他們就給錢,但沈慶京
就有京華城容積的問題,就會扯到給的錢叫政
獻,實際上因有對價關係實際爲行賄
柯有圖利沈,沈有給柯錢,柯貪污,草腦
以後全台要賄絡政客全都說給的錢叫政獻是不
是都無敵了,鄭文燦也可以說500萬叫政獻,
這就是說你的邏輯
別害阿北好不好,講政治獻金會出事耶
台灣人惱羞狂噓XDDDDDDDD
沒有對價關係是你自己認為的啊 事實
上就是找過沈好幾次 開會好幾次 也
真的給出自訂容積率
網軍來噓文了
鍵盤法官是你?阿北只能無罪對吧?
真好笑,當初柯一開始是1500是狡辯成
時間
檢察官說那天沒去,他還說改行程
別忘記當時柯粉還說是時間
來了篇專業的 結果憨鳥完全跳針
沈說是政治獻金 但也不行 因為有對價
直接升級貪污
照你講法 以後貪污都不會成立 賄賂者
都說是政治獻金 誰會被判刑
有沒有對價關係,依朱亞虎簡訊就有啊
檢察官放話說朱認罪真的狗屎無恥 明明
就是認有給獻金而已 就變成認“罪”
還朱亞虎有勒 還在那邊跳躍推論
因為時間點啊,這麼剛好京華城建照拿到。
你就給1500萬政治獻金?
講到底 就只是你認為罷了
不然他們幹嘛否認到底?認了就是貪污啊
210萬已經在帳上了。所以不得不認
但一樣會被認定是賄款,包裝成政治獻金大
家就會信?又不是每個人都草
朱亞虎認行賄要判緩刑了,上面還有人造謠
整天210 選舉時隨便叫幾個捐給你 再反咬
要弄死哪個政治人物都行
講一堆廢話,解釋一下為什麼檢調上門
的時候珂屁關門滅證啊
阿就不是政治獻金阿,整天凹凹凹,承認科文
哲貪污很難嗎?不然找出有申報政治獻金的證
明給我看阿。這樣凹的過,肥燦也沒貪汙了拉
交政治獻金的如果事後被查到有對價關
係(ex.基隆市長選舉搓湯圓…)那就會
另案偵辦
版眾腦殘爛鳥丟臉
表上捐政治現金的為什麼要「京華城」
上起訴?
1500檢察官說是後謝啊,前金是朱亞虎認罪
的210
表格上其他筆的政治獻金如果被發現有圖利
關係在 也會被抓出來吧
覺得1500證據薄弱應該不是這樣解釋(個人
想法
政治獻金跟行賄的差別在哪?
13
首Po真是長知識了 被告經常會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人 比如被告被指控偷車 被告說我是跟朋友阿明借的阿 誰是阿明??22
還有一個專有名詞"異態事實"或是"變態事實" 比方說 你有一個貪汙收賄的帳本被檢方找到了 但是裡面沒有金額 只有數字 名字跟日期 只要檢方拿這本帳本其他條帳數字去約談證人 證明該帳本其他條帳的名字 就是給款人 數字就是金額 日期就是收錢日X
法盲你好 kp的例子不算是幽靈抗辯 如果你覺得算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 有人在你的行李箱偷塞包白粉5
老實說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檢察官主張excel是柯文哲收錢的帳本 如果以上事實為真,那麼excel就可以柯文哲收錢的直接證據 那麼要如何證明excel是柯文哲的帳本? 1.柯文哲和陳佩琪都指認隨身碟是自己的27
這段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但對於文書證據內不同的寫法,去主張代表意思不同, 本來就是被告常見的辯護方式,因為它合於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也就所以當文書內寫法不同時, 檢察官要有其他證據,是理所當然。14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若以所記載 的內容,作為判斷基礎,則依其製作人員是誰,分別可為被告本身的自白(含審判中、審 判外),或被告以外之人的書面陳述(僅限審判外),前者,依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 項關於自白法則規定,決定其是否得為證據;後者,才屬傳聞法則範圍,其證據能力如何1
那問題很簡單啊,原本就沒有甚麼變態事實,沒有甚麼筆法不同 要拗的話 難道是要說前面小沈後面沈慶京筆法不同? 還是說他下面那筆筆法不同,沒有接寫邱佩琳 都不是吧?3
, : 賦予證據能力,採憑為認定我等犯罪的依據,尚嫌適用證據法則不當。 : 二、惟查:(一)、文書的證據能力,視其所欲待證的事實如何,依其作用、目的,異其 性 : 質與判斷基礎。析言之,倘以其質地(品質)、形狀、新舊、色澤、風漬等客觀情形,X
你又點到一個重點: Excel 在證據、在舉證責任上,是什麼地位? 其實,它就只是一個傳聞證據! 它無法證明待證事實,也就是「收受1500萬」本身。 傳聞證據不是一無是處,還是有點用的,例如拿來否定證詞、否定被告辯解, 但,5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 如果是被告自行製作的,那就不叫傳聞證據 而是被告犯罪自白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771號刑事判決 …上訴意旨略謂:…(二)原判決將系爭公司的銀行中帳戶存摺,認定為傳聞證據的例外,
24
[討論] excel 檔 照片by 黃揚明臉書 所謂的 excel 檔 完整照片 檢察官的邏輯是 1. 沈 承認了領出現金 2. 確實 沈 存摺這邊領出了 1600萬現金12
Re: [轉錄] 陳宗元前檢察官FB:金流不一定要找到錢在為什麼檢方要鞏固 1500萬 的這件事情 因為 那210萬 是以政治獻金的名義 捐進 民眾黨的政治帳戶內 到底是行賄 還是 政治獻金 都是當事人朱亞虎一句話就可以翻盤的結果 這也是為什麼檢調要給他緩起訴 因為如果起訴他 他絕對翻盤 有人說有這個就可以確保保證有收賄了 這點我相信檢方自己也覺得不足X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這件和幽靈抗辯無關,柯文哲沒有講誰誰誰。) 我認為你有講到梗, 但問題是:現在變態事實在哪邊? 我找了一下,找不到到原始excel 的圖片,只有檢察官整理後的清單。 個人最討厭的,就是被整理後的清單,因為很容易誘導,6
Re: [新聞] 媒體爆柯文哲工作簿記收沈慶京1500萬蛤? 1.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欸 2. 北檢是柯文哲沈慶京的爸媽膩?沒有必要幫他們解釋 3. 今天柯文哲很重要嗎? 是地方首長還是國家部會首長嗎?X
Re: [爆卦] 金流來囉(新聞稿截圖)by 黃揚明臉書 所謂的 excel 檔 完整照片 檢察官的邏輯是 1. 沈 承認了 2. 確實 沈這邊領出了 1500萬現金1X
Re: [問卦] 沒有證據但檢察官仍硬要起訴是什麼心態?要切開來看一下 朱亞虎的210萬賄款部分 因為朱亞虎自白,自白部分對柯文哲而言就是直接證據 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共同被告自白不能當作唯一證據 還要找其他證據補強- 覺得大家都很激動 所有的證據是檢察官負責找出來勾稽是否有對價 不是找出來有金流會是有圖利就行 還要有明確的對價關係 有對價關係 還最好有行賄或白手套一方去承認
- 以下參考:最高法院一一二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九三號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 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 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 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至刑事被告否認犯罪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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