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民事沒有誣告罪
刑法第169條第1項明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知,誣告者只限於「刑事」與公務員行政「懲戒」處分兩者,並不包含「民事」訴訟,也就是說在民事訴訟中沒有誣告罪的問題
。。。。。。。
也就是說
民事怎麼告都可以
你要告路人甲
告網路鄉民
法院都要受理
有錢真好
阿北銀彈滿滿
--
花點小錢玩弄話題轉移焦點,柯黨日常而已
,不過這樣不是浪費國家資源嗎
我是覺得吳崢確實該道歉
因為民進黨這邊不知道有中間人
3F原因,願聞其詳
沒有中間人的話 柯也不會去問
阿北贏啦。 阿北遙遙領先
高虹安亂告別人刑事 現在被反告她誣
告罪
主動的說法就是誤解
問題是柯所謂的中間人根本不是代表民進黨
其實吳沛憶還比較了解狀況
玩弄話術跟時間差,柯黨專長
確實不是代表民進黨沒錯
但既然了解到有中間人 柯才打電話
說人主動來喬就是誤解
你柯可以不要打電話
這部分道歉就好了 不要弄到很僵
知道不是代表民進黨,然後說去電民進黨確
認是否代表民進黨?
民進黨解讀沒問題幹嘛道歉?陳又不是挺
不要小英離開了 當初的壞習氣都回來了
民進黨的。
老是為了對抗 錯了也不認
有啥好道歉的,笑死
要告就讓他們去告
其實有沒有主動喬不是重點,重點你確定有
橋對吧,幫黨員拉票其實沒人會說什麼,也
屬正常行為,現在柯的反應這麼大反而是此
處無銀三百兩,代表你不止跟民進黨談,深
怕原本談好的東西沒了才會反應這麼大
笑死,誰到底誰老是為了對抗,錯了也不認
哪裡沒錯了 中間人叫柯打去問 這個不是
柯主動
連民事都不會輸的要道歉?民進黨早就不
應該繼續當聖母只會被看沒有
民事還有調節庭可以搓湯圓
他沒那個企圖是會打電話去政治交換喔?
就民進黨不知道有中間人這件事 所以誤解
狀況 就勇敢承認就好了
陳述事實到底是要道歉三小
啊不是講了嗎?不知道有中間人去面會柯
啊
就個人判斷,完全沒有道歉的必要,一個做
賊心虛的人告民事這個動作本身就不是為了
追求真相懂嗎,你搞假動作我還要跟你道歉
這根本邏輯不通
這件事其實就感謝大老們關心國家 有誤解
的部分表示歉意就解決了
誤解啥,他哪裡有說錯?
面對一個整天管不住嘴巴的垃圾黨,根本
不用放低身段。更別說你又沒錯。啥事都
想以和為貴只會被看沒有
我不知道的事我要道歉到底在說啥小
我說事實要為你的自以為道歉你是神嗎
不是我做的我也沒授權要我道歉你是啥?神?
中間人是時代力量黨員
還是時代力量黨員了
中間人哪有叫柯打去問
那你要不要先要求柯文哲道歉阿~
民眾黨可是說綠營高層派的
你要不要先道歉阿
小草濾鏡真柯憐
吳崢發言的時候,可能真的不知道有人去
喬;就算知道,人就不是民進黨派去的,
上一回合談判結束,這一回合就是柯文哲
自己新開的,哪裡講錯
然後說民進黨說要黃當正要不要道歉阿
先亂說話被人指證要受害者道歉你到底在說
啥
因為沒有中間人催促 柯就不會去打這通電
話 而且柯也不喜歡被說成主動去喬
拜託
我說一個白賊七愛說謊 這是事實陳述 這是言
論自由
民眾黨先出來說民進黨主動要黃當正的
民進黨出來還原事情真相要道歉
你是啥受虐狂
被人造謠了~你出來說事實還要先道歉
小草濾鏡全開
這是啥受害者還要先道歉的觀念嗎
柯覺得誤解就去告刑事啊
我捍衛自己的清白我要先道歉?
反而是一直栽贓說是民進黨派人去的咳營
,有要澄清到底是跟民進黨的誰求證的。
何況去的人都自清沒有人派他去,那要不
要說明為什麼說謊
柯不喜歡說被喬跟別人有啥關係~他就是真
的去喬阿
你不喜歡我就不能說你做的事實
是啥邏輯阿
那部分可以再去釐清 至少現在確認有中間
人存在 柯 才打電話 說人主動就是要道歉
他就是主動阿
還有要釐清啥?
笑死~柯說的話就聖旨~
別人就要釐清
你到底在說啥
林佳龍那個部分 民眾黨可能也是有誤解
若是誤解也是該道歉
然後中間人到底關民進黨啥事
你到底要道歉啥
我為我不知道的事情道歉你到底在說啥
還不是我黨的人
一直轉移焦點,善用資訊爆炸的時代,人
民不會每件事都追到底的習慣,永遠都有
新的議題掩蓋舊的錯誤,很好用
都中年人了理解力還這麼差?
我一下你只要解釋中間人到底關民進黨啥事
就好
我只是站在民進黨的選民的立場 希望民進
黨說錯的地方能勇敢道歉 不然又回到早期
的硬凹
那裡說錯
到底那裡說錯?
中間人不是民進黨派的
民進黨現在還要為了不知道的事情道歉啊
他主動先打電話給民進黨的
那裡說錯
幹你娘的你說你代表我,還要我去道歉...
白粉邏輯死了是不是?
來跟我說那裡說錯
像中間人的部分 如果有被栽贓 就不讓它
白粉特愛裝民進黨,真有趣
翻頁
吳爭的聲明那一點說錯
來
說一下
有要讓他翻頁嗎?
你到底那裡來幻想讓他翻頁?
但不知道有中間人 誤解柯是主動是事實
沒有誤解
因為他就主動打電話給陳醫師
沒有誤解
那裡誤解?
俗辣
沒有中間人在催促柯打給陳永興 柯就不會
打那通電話 這是很明顯的
哎呀,哎呀你民進黨不知道詐騙集團說要
代表你,你民進黨道歉一下就好了...北七
喔
中間人是逼這他打還是幫他撥電話
那裡誤解?
笑死
誰知道柯打來是有自稱中間人穿梭,柯有
主動說有代表民進黨的中間人嗎?如果沒
有,談判是這樣談的嗎,隱匿部份事實,
要不要道歉先
你啥狀況打的跟別人無關~你先主動聯絡別
人~就是你主動
講什麼鬼 在民進黨角度就是柯主動,沒
有什麼誤解
假如今天柯還好來好去就算了,現在擺明
要民進黨吞下去,這樣還要忍,是哪裡有
病
中間人一開始就只有咳營知道,自己隱匿
事實在先,又扣人抹黑在後,現在還有人
道歉,真是有品至極
白粉邏輯真的好笑,白粉:我TMD被詐騙集
團騙了,你民進黨不知道詐騙集團騙我,
這是你民進黨的疏失,你民進黨道歉一下
就好...
白粉邏輯
柯打給陳永興有說是誰要他來喬的嗎?
假如柯不認識陳,先自報家門才是正常的
,如果沒有說明他們之前就認識,而且出
於主動意願
原告付舉證責任喔 柯文哲自己去凹
柯文哲自己打電話在那邊凹
現在小藍教還要拗是林佳龍在內鬥,竟然
還有支持者會要民進黨吞下去
道歉個屁阿 說好的簡訊 還有說跟dpp高
層確認都拿不出來 還把一個禮拜前的事
情拿來混淆這些都不重要 然後不知道有
時力的去談 就該道歉 三小
skylion 你再鬼扯什麼,你知道陳醫師是時力
不是dpp嗎?
你知道dpp沒有要陳醫師去談判當中間人嗎?
陳永興挺郭倍宏要下架黃捷的
一直在說陳永興挺郭倍宏的人就是我齁
中間人確實不能算是民進黨的
我認為中間人代表林佳龍這件事一定也有
問題
假設林佳龍真的想弄掉游錫堃好了啦,那
只要輸給國民黨就行了,還要搞51票投8
票的天下大笑話嗎,你的邏輯就是一直被
小藍教帶著走才會錯到底
陳永興就時力大老,跟黃國昌熟得很,我
還寧願相信這條線是黃國昌牽的
沒想到天空獅也想被當白粉的一天
是柯先抹dpp要珊昌配的還要dpp道歉?
時力金主大老自己看不慣韓當院長出來穿
梭,也是柯自己被說動了去打電話,這才是
事實吧,哪有什麼中間人
廖子岑就調錢給徐永明的,不需要透過林
所以告了沒?
難怪某黨造謠抹黑無下限
又出現了,被動的主動XD
3樓之前po了一篇自以為中間人提議
珊昌配的超譯文不敢回了
靠北 說人反應大? 你一個民進黨發
言人搞不清楚有人來喬 管你是不是什
麼高層 就直接講是別人主動? 誰他
媽知道高層有沒有指示? 做一層保護
? 以後是不是民進黨要來喬的 都要
直接派黨主席??? 這事情這麼明顯
就是有人在那邊搞不清狀況爭功胡扯
吳崢打柯文哲又不是第一天 所有人靠
打柯文哲得到的聲量都選上了就他自
己沒選上懷恨在心多久? 結果現在演
這齣還說全黨霸凌他 我幹你娘啦
從中間斷章取義 去頭去尾 然後說柯主動
?連民進黨都沒有人要去挺高中生 沒有人
發現嗎
要挺啥?連鄉民都看的出來坷輸定了,繼
續吵讓坷當受虐兒才真的戴白痴,對民進
黨來說冷處理等法院認證完再怒酸一波才
是上策
在這件事上要道歉就想是學前幾年當聖母
,對上只會潑髒水的垃圾當聖母是沒用的
,更別說沒錯還要道歉是多奴?
去唸一下“認識法律”之類的書好嗎?刑事才
有罪責,民事內容包山包海,有事沒事都能提
告民事
民事沒意義啦,不要再凹了
綠的太愛說謊了,告了別瞎扯省事
爆
[情報] 員警提告訴狀範本分享員警提出刑事告訴分享心得 【自身經歷】 一年至少告兩件妨害公務及妨害名譽,十幾年來不曾敗訴, 直接遞狀地檢署即可,無須知會主管或督察組,好的長官應該要挺你而不是扯你後腿。 【法條】34
Re: [問題] 買二手品就該預期有瑕疵嗎?原文恕刪 因為我曾經在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會)跟法院的訴訟輔導科當過志工 所以我大致上可以針對一些程序上跟簡單的法律問題回答一下 如果回答有誤,還煩請下面比我更專業的人幫忙修正。 1.個人賣家買賣二手商品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15
Re: [閒聊] 大牙翻船?黑哥求償1千萬!要 : 是 請求法院命周女士於臉書道歉 以恢復當事人名譽 : 黑哥對於惡意抹黑造謠很生氣 直接法院見大牙會不會翻船啊 直球對決 時間過這麼久 了 : 能只剩人證了!!8
[心情] 希望大牙能提告陳建州誣告被北檢認證陳建州確實有涉嫌性騷擾 表示陳建州以「我沒有性騷擾大牙」的理由提告加重誹謗已經符合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捏造 事實! P.S.過去確實有因此成立誣告罪的判例 刑法1697
Re: [情報] 考選部更正109司律ㄧ試刑法標準答案20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至警局謊稱自己遭到性侵,由於並未指定犯人,甲不成立任何犯罪 (B)甲誣告 12 歲之乙竊盜,由於乙尚無責任能力,因此甲不構成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 (C)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之罪之成立,以受誣告之人確因誣告受刑罰或懲戒處分為必要 (D)甲至地方檢察署一併誣告乙、丙、丁犯詐欺罪,依實務見解,甲僅成立一個誣告罪3
[請益] 關於刑法誣告罪所謂的使人受懲戒處分刑法誣告罪的成立除了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 也包含意圖使公務員受懲戒處分 而一般來說懲戒處分有九種 所以如果意圖使公務員受到這九種懲戒處分而誣告,則有誣告罪的適用 但是看大法官釋字491有提到2
[討論] 就法論法 大家認為小智成立誣告罪嗎?就法論法 大家認為小智成立誣告罪嗎? 就我所知 誣告罪成立要件 極苛 所以我告你 你不起訴 反告我誣告 然後告成功的機率極低 因為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是X
Re: [問卦] 黑人為什麼是提民事訴訟?可能原因(以下只是我個人根據多年的新聞猜測) 如果告刑事的加重誹謗 萬一最後不起訴的理由係「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這樣黑人的提告就會成立刑事的誣告罪 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有完全捏造及部分捏造X
Re: [新聞] 攝影師遭控性侵偷拍 影片中有說有笑外拍裁判書在這: 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吧?法定最高刑期也才七年,你法院給我重判六個月?還不能緩刑。判太重了吧。 人家4女森耶,這樣判誰受得了啊? 而且為什麼要把名字隱藏起來啊?公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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