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尤大法官是從政黑挑出來派去的嗎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還在吵舉手表決
: 靠北唷 難道手會跟人對不起來嗎
: 全程也都有直播影像做紀錄沒得作弊
你主張的是事實可以受檢驗
但是大法官主張的是程序不正當
而這邊本來就是在討論程序正當性
程序不正當的話,會議中的結論都會有很大的危機,可能不算數
別說是立法院院會了
一般公司的董事會都不可能給你用錄影的就算數
只能說黃國昌是法盲
: 難道高嘉瑜的手會看成王世堅的手嗎
: 幹你媽的 就一個政黑仔 難怪這邊又贏了
:
--
所以說聯合國舉手表決都不正當
丟臉
人家的舉手表決不是那種每個委員都隨便亂站 然後議事人員站高高的慢慢數的 再來是沒有人挑戰舉手表決不正當 大家挑戰的是當時的混亂連議事人員都無法正確的做紀錄 並且直播影片不具正當性 因此連舉手表決這個動作都不算數
董事會要留存議事錄的
甘當垃圾民進黨打手
超思沒有合約貪汙八億最正當
然後聯合國決議一般來說只有政治跟道德影
響力,對成員國沒啥法律拘束力
聯合國又不會在裡面打架趁機亂表決
立法院坐在位置上舉手可以阿
看誰手酸
聯合國舉手是記名的
議事人員就NPC,它點多少就多少,還有錄
影存證,這樣都不正當,雞蛋裡面挑鋼筋
偏偏不願意坐下來表決的又是DPP
這才不是挑鋼筋,事實就是議事人員都點出錯 所以這表決不算數 沒人知道事實究竟是怎麼回事
※ 編輯: Luba (61.216.75.43 臺灣), 08/06/2024 15:08:13所以反對坐下來投票的是哪個黨,大聲說
是 DDP,這是議事手段,很常見 從國大時代就看到現在
※ 編輯: Luba (61.216.75.43 臺灣), 08/06/2024 15:09:45反對坐下來的 藍白阿
誰讓表決器不能用的?
這我不確定,不過其實韓國瑜要破這一局非常簡單 只要使用簽名,或者是唱名表決 等等可以讓議事錄明白地把人名記下來的方法就好了 是藍白知道這法律有問題 不想遺臭萬年 所以不敢留名字 還在那邊亂扯
※ 編輯: Luba (61.216.75.43 臺灣), 08/06/2024 15:12:15垃圾民進黨就為反而反,不管做什麼還是
要反你,因為做了太多見不得人的醜事
對嘛…既然不符合程序,佔領主席台跟偷
表決卡就能癱瘓議事,以後就不要迴力鏢
打到自己
號稱民主進步結果現在不敢說法條違憲,
在那邊說程序不對還真敢
有本事就留名字跟記名啊 是韓國瑜跟藍白立委沒種留名在議事錄
※ 編輯: Luba (61.216.75.43 臺灣), 08/06/2024 15:13:05垃圾民進黨和白癡小粉綠還有傻鳥聯手阻
擋台灣民主進步
都說不佔主席台按表決器了,是喬柯不要
,還能洗成藍白不敢喔…
阻擋民主的是不敢記名的藍白立委噎
※ 編輯: Luba (61.216.75.43 臺灣), 08/06/2024 15:14:23按表決器就一目了然了,你都承認是DPP不
要的
舉手表決
在民進黨多數的時候 就是符合程序 沒有
違憲
在民進黨少數的時候就是違憲懂嗎
麻柯都教你們了
表決器按下去一目了然
但是有人不想要 刻意阻擋~
再來靠邀不能舉手表決
簡單說就是綠能你不能
如果藍白從來沒跟綠營討論過按表決器,
那綠營提程序問題還有點道理,自己不要
的又在那邊提釋憲,根本沒有正當性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 35 條
本院議案之表決方法如下:
一、口頭表決 二、舉手表決...
藍白知道自己違憲亂政 所以不敢記名啊
源起就是邪惡 說謊掩護自然手忙腳亂
藍白該死 小草更該死
自以為善良的小草 是最該下地獄的那群人
如果KMT在17層地獄 那小草就在18層
寫在議事規則還自己腦補要坐在位子
上 小鳥智商
對了 煉銅草你他媽甚麼時候跳樓 我燒紙給你
你憲法法庭受理就不正當了欸柯柯
立法院的vod表決人數跟實際上的兜不攏
有些人根本沒在影片裡面
要寫在議事錄才有效力
所以看直播根本是黃國蔥在鬼扯
議事錄 沒有就是沒有 直播看不出來沒用
法律 文件 議事錄 有經過公告
竟然不知道是誰讓表決器無法使用的!真
的是有夠純!
記名 也有點名表決可以用 誰叫你無記名
根本智障 搞死自己違憲
小草是不是連董事會議事錄都沒看過
當初之所以會舉手表決 就是因為民進黨在鬧
啊 能好好坐下來按表决器誰不想
大法官?那是辯護律師吧,綠共的
上面好多低能兒
表決器不就被偷走了,可以抓立委嗎?
不能啊
立法院內的行使本來就不是大法官可以置
喙的
舉手表決也是法律規定可以的啊,又沒規定一
定要坐在位置上舉手,誰能證明議事人員點
錯呢
憲法法庭討論表決方式? 0邏輯傻鳥
人都上完廁所回來了,還在跳針沒點錯,
都抓到點錯不只一次了
43
[討論] 黃國昌:大法官發言時間都比我長 還打斷我黃國昌 今天面對媒體受訪啦 首先記者問到說 被認為沒直球對決、正面回答何謂"反質詢"的定義 黃國昌說 「昨天那場憲法法庭的...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講,那是什麼程序?聽取意見的程序?是不是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我 相信明眼人看了都知道。」 然後黃國昌接著又說了 對他來說 主辦方、協辦、跟裁判都是同一邊的人,他真的覺得37
Re: [新聞] 遭指在憲法法庭被KO 黃國昌:若看完全程第一次看憲法法庭直播 沒有跟完全部但是看了三分之二有 我想像中的憲法法庭應該是大法官向正方及反方各自提問 正反方輪流答覆大法官 但是怎麼看起來都是大法官單純在向立院方提問?11
[問卦] 廢死有經過充分討論嗎我阿醜啦 廢死這麼爭議會動搖國本的議題 到底有沒有經過程序正義跟充分討論? 大法官有民意基礎嗎,怎麼可以單方面宣布硬幹啊 大法官會議過程有透明公開直播嗎?7
[討論] 昨天準備程序的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呵呵 看到一堆人在嗆黃國昌的反質詢定義 昨天的庭明明是「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 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定義是什麼 而是討論聲請暫時處分是否有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暫時處分的要件7
Re: [新聞] 遭指在憲法法庭被KO 黃國昌:若看完全程明明是一開場大法官憲法法庭就因為程序不正義被黃國昌質疑KO不讓黃國昌發言 : 黃國昌表示﹐大法官尤伯祥發問的時間比給他們回答問題的時間還長,問一連串問題,他 : 是很負責回答問題,但最後被限制回答時間,那也沒辦法,只能依照審判長指示,事後以 : 書面補充。 後續再一次自己人問一堆又不讓黃國昌答完只能講五分鐘其他補書面3
Re: [轉錄] 吳崢FB解釋一下 這次的法規違憲爭議,除了法規內容本身是否違憲以外,也包含立法程序是否違憲 針對立法程序是否違憲,大法官向來採取非常寬鬆的審查標準 除非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否則原則上都會尊重立法院的議會自律,而判定程序合憲 所謂重大,指立法程序嚴重違反民主憲政的基本原則,比如國大過去採取不記名表決的方- 先說,你朋友的法律專業,很不專業 : 他說這個法案本來就該過 純法條論述 : 585釋字本身就有給立委調查權行使的權利 : 本身法案沒什麼問題 : 主要在適合對象的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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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 : 自己不會去看釋字585號跟他的協同意見書喔 : 你可以自己去找出反對意見洗我臉啊 還要當巨嬰是怎麼回事 一樣釋字585號,下面針對真調會的條文進行的個別說明: 十、同條例第八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X
Re: [討論] 黃國昌如果被大法官認證違憲?問題是黃國昌就不覺得有違憲啊 因為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 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 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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