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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作者
snakei14702
(阿中是我們的神)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3

A大的文真的很詳細

綜合林洲民的內容

我想是不是

就是都計24條是可以給獎勵

依現行法規

可以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十一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相關的第79條到第80-5條的內容有給予容積獎勵的條件

然後京華城開會的時候又說以上都沒辦法

所以搞了三個條件

說有符合公益性值

然後林洲民說這三個條件根本亂搞

但是台北都委會給過

這樣的理解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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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79.22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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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a 05/23 11:38雜草只想守1條法律 但法律連鎖有5條以上

b大是哪個五條以上好奇?

※ 編輯: snakei14702 (211.23.79.225 臺灣), 05/23/2025 11:39:27

herboy 05/23 11:39https://i.imgur.com/2nzn0Ig.jpeg

herboy 05/23 11:40之前就有媒體整理各單位的實務意見了,都

herboy 05/23 11:40被搓掉

baiya 05/23 11:42只講24條 但是上面23,25也要看

baiya 05/23 11:42土地分區使用的法規也要看

baiya 05/23 11:45你信不信 苗最新直播 法院開庭回憶檢討

baiya 05/23 11:46不信的話 就你高興就好

holien 05/23 12:09都委會通過的決議若有問題,關柯何事

piliwu 05/23 13:05法律永遠不能只看單條至少要整章都看,不

piliwu 05/23 13:05清楚要去看施行細則或解釋令

piliwu 05/23 13:05都委會不會通過決議不要再亂扯,案子核定

piliwu 05/23 13:05一定是市長或副市長代決效力等同市長

piliwu 05/23 13:06都委會是審案子不能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