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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眾黨黨員大會之每日更新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民眾黨黨員大會之每日更新作者
pujip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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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15 推:15 噓:0 →:34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連透過中評會開除被認定為不符合程序而無效
: 民眾黨這種「聯絡不到就除名」更是無稽之談

先講結論:
不僅除名無效,透過這種取巧的方式開會修改黨章,也會無效


類似判決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3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9 日

玄天宮主委, 副主委等人,不具有召集會員大會的召開權
因此主張那場會員大會的決議不成立

桃園地院判決原告勝訴,該會議決議不成立


法官提到「決議不成立」的認定和理由:

「所謂決議不成立,係指自決議之成立過程觀之,顯然違反法令
在法律上不能認為有股東會召開或有決議成立之情形而言。」

「本件原告主張系爭會員大會決議有不成立之情事,如前所述,
被告屬非法人團體,其團體性質與法人無殊,本院自得類推適
用上開最高法院有關人的組織體之最高意思機關決議瑕疵之類
型、效力為認定。

換言之,法官參照最高法院判決旨意,並類推認為
會議的召開或決議之成立,其程序有違反法令情形,決議不成立



結論:

如果有任何一個民眾黨員,不滿意民眾黨用黨員除名方式通過大會
那麼告到法院,法院很可能會因為認定該會員大會未達法定人數
會議的召開不成立,而該次會員大會決議當然也就不成立

修改黨章白忙一場,四年沒開黨員大會也無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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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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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en07/01 18:18推噗噗

want15007/01 18:19柯粉那麼忠誠,被除名也會痛哭流涕的

rumor345607/01 18:21請問這兩個案例審理花了多久?說不定柯黨直接用訴訟拖

rumor345607/01 18:21過4年

larusa07/01 18:21只要有一個被除名黨員提起訴訟,就可能自始無效

如果是要告「會議決議不成立」,那沒被除名的也可以告

acln081607/01 18:21告了再說

larusa07/01 18:22阿摸,這個自始無效回溯,管它幾年,民眾黨就得面臨解散

mirroshadow07/01 18:23昨天大同案柯粉洗了一整天綠共,今天柯黨直接示範

mirroshadow07/01 18:23什麼才較真正的「共」

mirroshadow07/01 18:23把名字遮起來,我還以為是中國開人大會咧

octopus440607/01 18:24但可以和大同一樣 讓你去告 拖到下次大選後 他就贏了

neverfly07/01 18:25更白痴的是不選黨代表,明顯是只想撐過一時不想永續經

neverfly07/01 18:25營,我就問撐過這次後,TMD還收不收新黨員?

neverfly07/01 18:25收的話只會讓下次黨員大會更難開更接近解散

就看民眾黨中央會推出怎麼樣的黨章修改草案 到時候再來開開眼界

larusa07/01 18:26政黨有政黨法規範,有解散政黨的規定,比公司法嚴格一些

moose0107/01 18:28決議不成立 法院應該是可以要求限期補正啦

補正方式不就是...黨員大會

neverfly07/01 18:30黨章修改要2/3黨員出席,比一半還難 XD

沒有啦 1/2出席,然後出席的2/3同意

ERT31207/01 18:30黨員大會好難

steven050307/01 18:55其實剛剛噗吉的文我就有說了一個人就夠了 只要出來 就

steven050307/01 18:55是沒用 乖乖的用至少1萬2的名單有那麼難嗎

rumor345607/01 19:09報告秘書長 如果柯只是想拿民眾黨當門票 那脫過4年就沒

rumor345607/01 19:09差啦

antilibra07/01 19:31假設真選上了 那不就參選資格自始有慮? 沒選上再開

antilibra07/01 19:31一個黨保溫?

antilibra07/01 19:31弱化老宋? 嘻

chiangdapang07/01 19:31問題是,政黨法的條文,和你說的,剛好是相反過來?

你是說什麼東西相反過來?

TheoEpstein07/01 19:44英粉簽到一下

s8104811207/01 19:53簽到 還是要說 TMD不是有找律師??? 結果越找越違法

lavarslaker07/01 20:07他現在就是賭你們不會告他們拉

chiangdapang07/01 21:01政黨法的條文裡面沒有寫會議本身無效的條件,只有特

chiangdapang07/01 21:01定決議事項有效無效的要件

chiangdapang07/01 21:07也就是說你的訴訟標的,是民眾黨黨章修改無效確認

chiangdapang07/01 21:07之訴

怎麼會沒有,沒有過半會員出席黨員大會,會議就無效啊

chiangdapang07/01 21:18政黨法只有規範使「決議有效」的人數比例(政黨法第1

chiangdapang07/01 21:186條)

最好是還能這樣凹... 不過民眾黨創黨黨員心思細膩,已經幫你把這個不是漏洞的漏洞補起來了 民眾黨黨章 第二十六條 除章程或決議另有規定外,本黨各級會議議事規則依「會議規範」之規定。 根據會議規範 第四條 (一)永久性集會 ,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數超過應到 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

MickJan07/01 21:23現在的問題在於這個黨員大會有效與否吧??

chiangdapang07/01 21:25除非是民眾黨本身對黨員大會有另訂獨特的議事規定,

chiangdapang07/01 21:25就另當別論,只要決議的效力及格線不牴觸政黨法即可

chiangdapang07/01 21:28因為政黨法沒規定會議本身多少比例的人去開才不算流

chiangdapang07/01 21:28會,除非是4年完全都沒有做開過會的動作(這種狀況

chiangdapang07/01 21:28其實就是黨務已經死亡的差不多了),行政機關才會去

chiangdapang07/01 21:28廢止登記,之前就廢止登記一大票

chiangdapang07/01 21:29黨員大會並不屬於議事規範中的永久性集會哦,這個

chiangdapang07/01 21:29之前討論過了

chiangdapang07/01 21:32政黨的黨員大會,屬於會議規範第4條第1項第三款的「

chiangdapang07/01 21:32會員無定額」者

黨員大會怎麼會是會員無定額...

chiangdapang07/01 21:51永久性集會,類似立院議事,某些政黨的中常會或評委

chiangdapang07/01 21:51,有應到人數,額定人數的要求,還可以扣除公假病

chiangdapang07/01 21:51假再計算,黨員大會怎麼有扣除請假?

拜託...黨員要造冊,怎麼可能是無定額 黨員大會的應到人數就是全體合格黨員啊

※ 編輯: pujipuji (129.67.117.93 英國), 07/01/2020 22: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