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數位中介法》是否有可能違憲?
以下僅就最容易引起爭議的18 19 20條模擬可能的違憲審查 雖然已經改制成憲法法庭 但審查的標準與法理沒有變化
就聲請資訊限制令而言 由於各主管機關隨時都可以依據18 20條為由聲請法院發布限制令效果上可能等同於事前審查言論之內容 按照大法官於釋字744的意旨 或可採取嚴格審查基準(當然也可以認為只要沒有發言前送審的機制都是歸類於事後審查 )形式上滿足法律明確性的要求 且就法律正當程序而言 主管機關必須先向法院聲請並釋明理由 而法院在審酌的過程也得聽取第三方機構的意見 同時也給予使用者陳述意見的機會 符合法律正當程序的要求
實質而言 目的上公共利益具備正當性 資訊限制令也有助於維護公共利益的達成 具備適當性 審查手段與目的之關聯 由於採取嚴格審查基準 必須嚴格考量有無相較於直接限制資訊發佈侵害權利更為輕微 而能達到類似效果之基本權限制手段 個人認為應堅守釋字744對言論事前審查之要求 該言論必須足以引發直接立即而難以回復之損害始能聲請限制令限制之則20條可能可以通過審查 而18條係容許主管機關可僅基於減輕對公共利益的危害的情形便可聲請法院裁定 此種情形是否應認為容許主管機關標註該言論之處分以及自行對外發布官方消息便足以減輕危害而並非必須以直接限制言論自由之方式而足以達成減輕公共利益危害之目的 同時若該言論有違法之虞 主管機關亦已有行政罰與告發犯罪之方式發揮事前嚇阻之效果 應認為18條以嚴格審查基準審查 恐有違憲之虞
最後 如果課與非營利組織本法之諸多要求是否有違平等原則 由於非營利組織同樣有防止不實言論危害公共利益之義務 但其是否有足夠人力物力履行同等義務 或可認為該法應當提供該非營利組織必要之協助履行義務 否則仍有違憲之虞
總之呢 以上是我模擬大法官可能的審查結論 非常粗糙 但權當拋磚引玉 看看有無高手指正批評 另外法官是否真有專業素養足以審查言論之危險性也是問題 如果法官畏於實質審查而一律以尊重主管機關之名僅進行合法性審查 則實際運用上若造成限制令濫發的情形 也是有違憲之虞的 因此選拔專門知識的法官組成專責法庭也應當屬於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而被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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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到三段論嗎
我也覺得事前審查的違憲機會很大,但建議標個標點符
號比較好閱讀XD
個人是將具體草案內容涵攝至大法官可能選擇之審查基準進
而得出結論 不知是否符合你對三段論的要求
沒 窩也不懂論法
睡前隨手打的 所以沒加標點符號 但感謝建議
主管機關壓迫平台自律刪文就夠了 這些其實用不太到
垃圾民進黨
大法官不是已經都是蔡英文選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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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因為民主進步黨任命的憲法委員與民主進步黨, 皆相信無神論,不服從十誡,所以他們會聽從黨的命令。 以廢除通姦罪的釋憲為例,中國民主進步黨引用《共產黨宣言》而認為應 廢除通姦罪。 只有少數憲法委員反對廢除通姦罪。35
首Po自然就是憲法§11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大家都知道 大法官要是畔判違憲,該法即刻無效 要是明顯會違憲,也不要搞了== 浪費時間人力跟口水 還有開庭冷氣費 《數位中介法》是否有可能違憲呢?4
先假設這法過了好了 違憲不違憲,有差嗎? 從立案連署到真的進了憲法法庭到大法官做出判決 這中間不要說有人可以阻撓好了 就不知道要花幾個月了3
1450817就是可恥,很多東西稍微動腦一下就有答案了。 內容不實是大家討論的重點好嗎? 內容不實怎麼定義????? 抄跑奸被爆出抄襲的第一時間是立刻反擊說他是原創,說他抄襲是抹黑,然後一堆側翼又 開始說中國又在散布假消息了。4
但是人民沒有詐騙 性霸凌 盜版 散播謠言任意的毀謗人的權力吧 中介法會罰500萬 不是被檢舉有違反各主管機關管轄內容不實或有犯罪行為 而還不下架才罰的嗎 為什麼這樣ptt就要關站了 還是我對這個法有誤解 只要罵到政府就會被罰了 看到有人寫蔡EE是母豬 就要罰500萬了
爆
Re: [新聞] 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民眾黨再批箝制言剛聽完了記者會內容,我把聽到的重點打出來,真的覺得這法不能過。 1.數中法雖然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說是要達到數位服務法的理念(1),引用數位服 務法的內容來背書,但是實際內容與數位服務法的理念背道而馳,許多內容刻意打模糊仗 。 2.數位服務法的審核機關,有做到公正、透明、獨立,並且有限制其權力的配套,但是數爆
Re: [爆卦] 林智堅:我就記不清楚 審查委員還一直問我根本不知道問我的是什麼人 -->這句話很瞎 如果讓你知道是誰問你的,你會做甚麼? 林智堅回憶昨日是「第一次參加學倫會」, 審查過程也讓他感到「有些詫異」,他提到, 當律師想要現場一名老師交換名片時,對方明確拒絕,爆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其實這法案最大的問題還是在18條的內容認定與資訊限制令。 為了便於講解,可參閱: 這個流程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是採用事前審查制。 目前我國的針對言論內容到底是否違法,是採用事後審查制。92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名詞解釋你是對的,事前事後審查的解釋如你所說 但原PO想闡述的精神沒有錯,今天數位中介法問題之一是 『行政單位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標駐警示訊息』 也就是說,外交部可以直接去函YT標註bump影片為不實資訊 完全不用經過法院,行政單位單方面認定即可11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這裡搞錯了吧 事前審查=沒有經過審查 不得發言 事後審查=先讓你發言 然後事後追究責任 這部法律並沒有要求平台方要逐一審查發言內容才能發布阿 這明顯跟事前事後沒有關係30
Re: [新聞] NCC擬定「數位中介服務法」 專家憂影響我不懂這個東西 懂得人幫解釋看看我的觀念對不對 平台有營利的 以及沒有營利的 都要直接監督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鄉民本來也是藉由這個平台發表自己的言論X
[問卦] 中介法要向法院聲請才能撤除 還行吧?剛剛隨意瀏覽了一下草案 看到這段 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如依調查 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減輕或避免公共利益之危害所必 要,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由法院作成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10
Re: [問卦] 中介法違憲了吧?簡單分享一下看法 就將網路從數位仲介平台下架或標注警語 其係阻止言論之內容散佈 以避免言論內容所欲發揮之傳播效果之促進社會討論功能降低 構成對言論自由之內容限制7
Re: [新聞] NCC強推《數位中介法》引業者輿論齊聲反中介服務法是否有違憲之虞? 范X 督X 4X 3000網軍 楊xx 王xx 翁xx 焦x Wecaxx 被打臉言論...不及備載 鄉民到底抗贏幾次我都已經數不清了 這些到底是誰的人3
Re: [問卦] 中介法違憲了吧?就中介法由行政機關自己認定這部分, 我個人認為是違憲的,至少應該要像社 維法一樣,「先」送法院審核,法院准 了才能做。 現在社維法罰那麼輕,都有有利於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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