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數位中介法,太多人多慮了
其實從社維法63條開始就這樣了
我問了很多次
判斷標準在哪?
實務面上來看
就當當事人或單位進行反駁,指控不實
基本上警察就有權可以辦
甚至社維法63警調是可以主動偵辦
也就是他們在網路上逛時
看到某個言論"他"覺得不實
他就可以透過社維法63條約你到警局喝咖啡
然後管你說啥,轉頭就把你送法院
既然社維法63條都搞六年
每年近百,近年直接突破上百人被送辦
且直接有八成以上輕判或無罪
那麼這個中介法到底大家是怕啥?
就每年更多人被送辦,更多平台或民眾自我審查而已啊
現在中介法至少有個第三方單位專職審查
而不是不特定員警
怎麼看都專業很多啊
言論自由反正大家這六年被限縮得很習慣了
中介法真的不要太過度緊張
就像很多腦殘說的一樣
你不犯法,你怕屁?
最多就是被移送法辦跑跑警局與法院而已
反正現在國民法官正在推
先去跑跑法院熟悉一下環境也很好的
--
是,主要還是當党的狗就好,為什麼要反抗呢
該不會沒領黨證的就人人自危??
4%當習的狗當很舒服
不是都說塔綠班網軍帶風向造謠 管一管不是剛好?
呵,我也沒看過幾個塔綠斑被社維法63條送辦啊
幹!我不想莫名奇妙耗費時間、金錢應付官司
反串要講 ~ 有的人連反串都分不出來
真的 跟中國一樣 都是專業人士審查 不愧是塔綠斑
八卦版太多專心製造矛盾的五毛了
八卦裡不是有尾瘋屎漏飯剛好嗎??
像這種專業的問題 一些大學的法律教授、專家都沒意見
社維法63條的問題其實滿多專家有意見耶 兩公約審查 社維法揪疫情假訊息恐侵犯人權
https://reurl.cc/NRqEdq報告中也指出,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言論自由部分,台灣政府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 條中「散布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謠言」的罪名「起訴、定罪」(正確用語應為裁處)多人 ,雖然在防疫上似乎非常有效,實際上卻對一系列人權造成侵犯。 我也沒看政府想修法 台灣有自己的玩法啦~~
平台業者都說怕被罰 所以會全刪文控制言論 沒看到嗎?
所以社違法63條到現在浪費多少司法資源都沒關係??
法院就為了一些鼻屎大的垃圾事一直開庭就好了,那是
納稅錢好嗎
dpp還太客氣了,台灣應該直接來一次麥卡錫處理掉所有9.24%
沒錯 你不造謠 怕闢?????
被送辦很煩欸XD 說不定只是吵架就被主觀送辦
這種論調跟香港人被中共迫害的時候一模一樣
小粉紅都說國安法不做壞事不怕被抓
爆
[問卦] 數位中介法違反比例原則了吧社維法罰300萬已經夠誇張 數位中介法可以罰到500萬 跟言論有關的妨害名譽、毀謗也才罰多少 這個講一句話就罰別人3、500萬是怎樣? 根本比運毒、酒駕罰的還嚴重爆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其實這法案最大的問題還是在18條的內容認定與資訊限制令。 為了便於講解,可參閱: 這個流程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是採用事前審查制。 目前我國的針對言論內容到底是否違法,是採用事後審查制。爆
Re: [新聞] 快訊/網稱花9400萬邀裴洛西 外交部怒:是要告三小? 來看看社維法規定啦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處罰3天以下拘 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構成要件1,散佈謠言,明知並非事實仍捏造,傳達給公眾。92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名詞解釋你是對的,事前事後審查的解釋如你所說 但原PO想闡述的精神沒有錯,今天數位中介法問題之一是 『行政單位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標駐警示訊息』 也就是說,外交部可以直接去函YT標註bump影片為不實資訊 完全不用經過法院,行政單位單方面認定即可41
[轉錄] 巴毛律師混酥團FB:關於數位中介法草案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巴毛律師混酥團FB 3.轉錄內容︰ 【數位中介法到底在規定什麼??真的會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嗎】34
[問卦] 有社維法憑什麼還要中介法現在條子整天在網路上巡 有違背黨意或是真的造謠的就會被送辦 既然送辦了大家就會檢驗這件事是否屬實 啊有利於黨的造謠即使被大家判斷是造謠 鴿子也不會送辦23
[問卦] 社維法 + 中介法 沒有網路言論自由了社維法 3萬 罰人民 還有個傳染病防治法 300萬 數位中介法 500萬罰平台 政府不爽就提告人民 平台不處理政府認定有問題(不喜歡)的內容就開罰3
Re: [問卦] 中介法違憲了吧?就中介法由行政機關自己認定這部分, 我個人認為是違憲的,至少應該要像社 維法一樣,「先」送法院審核,法院准 了才能做。 現在社維法罰那麼輕,都有有利於黨的1
Re: [黑特] 柯粉拿社維法提告人數扯言論自由不是ㄟ 你法條都根本都亂引用 你知道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是什麼嗎?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處罰3天以 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爆
[討論] 中天條款出來囉~爆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 關於廢考監修憲爆
[討論] 葉元之:你們民進黨也沒有提案廢考監93
[黑特] 花蓮王:中華民國應該是三權分立!!!53
[討論] 傅崐萁:在野特偵組是人人都可以成為特偵組52
[討論] 沈伯洋要求國安局辨別藝人是否自願舔共59
[黑特] 國昌說漏寫新臺幣這些小失誤不會影響行60
[討論] 中華電信:本公司與王義川先生間無任何75
[討論] 三立民調:逾50%支持解散國會全面改選73
[討論] 徐巧芯:你罷我2個我罷你10個44
[討論] 葉元之:首先,我沒惹你們任何人44
[討論] 狂新聞 經濟學人 木炭民調誰可信度最高43
[討論] 三立為什麼不把王義川講話片段剪掉42
[討論] 遠傳也聲明了ㄟ。怎辦40
[討論] 22k、中國課綱、中天,都回來囉37
[討論] 若任內中國犯台 川普:我會轟炸北京26
[討論] 戰國廁網軍是不是投資在王義川身上了XD34
[討論] 黃國昌單挑辯論法律界百名學者會怎樣?62
[黑特] 周偉航:三讀後 就有業者受到立委暗示31
[討論] 原來Threads上紐約課金阿嬤 是假阿嬤XD30
[黑特] 黃國昌是不是準備跪了??25
[黑特] 趙天麟高升囉~ 藍白又又又崩潰惹!!7
[討論] 台北大數據中心也在用手機信令分析人口23
[黑特] 民進黨現在是不是很兩難哈哈哈?15
[討論] 吳宗憲:立院組在野特偵跟權力分立有什關係24
[討論] 2026年高雄市長要給許智傑還是潘孟安?22
[討論] 大罷免時代已經來臨22
[黑特] 為什麼是卡提諾狂新聞?26
Re: [討論] 王義川手機定位翻車確定18
[討論] 民進黨2028會大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