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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耕仁發6點回應 爆料資料由辦公室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耕仁發6點回應 爆料資料由辦公室內作者
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時間推噓1X 推:3 噓:14 →:19

※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中視
: 林耕仁發6點回應 爆料資料由辦公室內部吹哨者提供
: 針對高虹安助理費爭議,民眾黨立院黨團今質疑,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爆料內

: 屬個資法保護範疇,究竟從哪裡洩露,應該追查到底。對此,林耕仁6日下午發出6點回
: ,指資料由辦公室內部吹哨者直接提供,根本沒有所謂「只有國家機器才能掌握的資料
: 。
: 首先,林耕仁指出,他提出關於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的質疑,是辦公室內部吹哨者直

: 與他服務團隊接觸並提供相關資料。他說該名吹哨者也表示,已向檢調單位提供證據檢
: 並立案調查,希望能提供法律諮詢。
: 林耕仁與法務團隊經多次確認資料內容及相關證據,已有相當理由確認高虹安,恐已涉

: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疑慮。高身為公眾人物,其言行舉止攸關民主政治健全發展及公
: 政策形成,關乎公共利益甚鉅,自屬可受公評之事。關於她職權內之違法質疑,全然屬
: 公共利益範疇。
: 第二,林耕仁也指出,有關高辦公室的通訊錄、健保扣繳明細、加班費請領資料,均是

: 虹安國會辦公室留存資料,都是吹哨者提供,根本沒有所謂「只有國家機器才能掌握的
: 料」,民眾黨團非常清楚,卻一再刻意混淆視聽,誣指是國家機器所為,難道民眾黨是
: 示高辦是國家機器嗎?
: 第三,林耕仁也強調,他在公開資料時,已完全隱蔽諸如助理之姓名、薪資等等所有個

: 資料,絕無公開、傳播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並無侵害任何人之隱
: 及權利,於法有據。
: 第四,林耕仁指出,以扣繳明細、加班費等資料,質疑高辦李姓前助理,未在立院投保

: 保,疑似為在外有專職的兼職助理,卻每月領取超過40小時以上加班費,已違背常理。
: 也質疑,究竟這樣的人事安排和薪資領取的模式,有無符合相關規定?有沒有涉嫌詐領
: 理費的疑慮?而且這些全都是對於高虹安公領域的質疑,並無涉私領域,難道柯文哲和
: 眾黨黨團多次模糊焦點,是想帶風向,掩蓋質疑與事實嗎?
: 第五,依個資法第8條第2項第4款、第19條第1項第6款、第20條第1項第2款,非公務機

: 對於個資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於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之特定目的,是得以搜集與
: 用,且無須事前告知當事人,完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林耕仁也認為,民
: 黨立院黨團上午的指涉,恐怕是對個資法的規定不太了解,有所誤會。
: 最後,林耕仁也批評,民眾黨無論是柯文哲還是立委,甚至連特定媒體人,都指控他資

: 來源是黨國機器或是民進黨,但這樣的惡意指控,只是想轉移焦點、撇清責任,甚至把
: 耕仁「抹綠」進行選舉操作,他也想請柯文哲和民眾黨捫心自問,他所談的是不是公領
: ?更應該去好好了解為何會發生內部舉發這件事?而不是沒有證據就抹黑別人。
: https://reurl.cc/qZg3on
: 現在是要把吹哨者 抓去關是不是? 太可惡了吧 來自內部的吹哨者
: 看不下去了? 這個國家機器動的非常厲害



看到邊緣人這個六大聲明,我只能哄堂大笑!


第一:有法律規定「公費助理」不能兼職嗎?


沒有


一堆公費助理都有兼職,有本事拿出法律規定全送法辦阿!



第二:有規定有兼職就不能報滿加班時數嗎?


沒有

只要有實質做事工時符合,完完全全可以報


就好比便利商店現在不是常徵第二次就業者或兼職者,難道兼職便利商店就不能報加班,妳要不要去便利商店去詢問一下(雖然實務便利商店沒給有加班的員工報加班違法就是了!)


第三:有法律規定公費助理不能任人為親嗎?


沒有

只要有做事,你要妳老婆或小三當助理都行(PS:之前垃圾藍綠民意代表蠻多的助理都是老婆或小三的)


第四:任公費助理一定要給勞健保?


法律規定確實要,但是要是兼職就是例外,健保不能重複保


而勞保則是有保到最高頂,那麼也不需要保了


之前國民年金不是有一個廣告,夫妻一個人有工作一個人沒工作,工作的人幫沒工作的人保到最頂


要是這位被另一半被保到最頂,如果找到工作可以改保費自保,也可以不用額外加勞保





換我嚴重質疑,邊緣人到底是怎麼拿到個人扣繳憑單的,這個理應只有國稅局或就職的公司行號才有


邊緣人從哪裡拿到的個人扣繳憑單要好好說明,不然個人扣繳憑單有個人個資...等資料

請問邊緣人如何拿到的?


我想唯一有可能就是立法院審計處吧!


立法院審計處人員,已經違反個資法+洩密罪了,別跟我說跟之前黑龍在台中一樣,勞檢局洩漏檢舉人給議長副議長檢舉人資料,查不到哪一個勞檢局是洩漏的人


審計處自己把人交出來,自己送法辦,不然就整個立法院審計處全部送法辦,我看還能不能查到洩漏的人


這個屬於刑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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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8.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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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B (116.89.138.32 臺灣), 11/06/2022 17:07:22

neverfly11/06 17:07你是在護航新竹竹南候選人高虹安嗎

立法院審計處洩漏個人資料,整個審計處要送法辦了

※ 編輯: DICB (116.89.138.32 臺灣), 11/06/2022 17:10:09

banmi11/06 17:10高虹安可以去告林耕仁啊,資料哪裡來的啊....

Whitening11/06 17:11好了啦,高虹安都拿不出證據了

johnsnow11/06 17:12在其他地方全職工作,還能全報公費助理的加班時數

johnsnow11/06 17:12用腦袋想就覺得不合理的,但可能有些人沒腦袋吧

johnsnow11/06 17:14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也不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好不好

你恐怕鴿子信封鴿子還沒飛到 「公務人員」洩密,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來你說有兼職就不可能報加班報滿,你可以去問看看台GG的工程師,有偷偷兼職的工程 師,到底能不能報滿加班費吧!

johnsnow11/06 17:14白粉陣營在ptt請加油

julia6611/06 17:15都說鼻安辦公室提供的了

邊緣人有說是誰提供的嗎? 沒有妳這屬於潑糞抹黑招搖哦

xanthippe11/06 17:16有人說砍帳號就一定要砍?沒有,只是會被看沒有

ms88305011/06 17:16你可以去跟檢調説啊

ms88305011/06 17:17先砍帳號在發文吧

老賴欠我一千萬那時候還我再來說話好嘛!

csebbs11/06 17:17凹也沒用

抹黑潑糞招搖才是最沒用的,邪不勝正!

art111/06 17:19沒法律常識,被人嗆到底還不敢出庭的咖 XDDDDDDDDDDDDDDD

※ 編輯: DICB (116.89.138.32 臺灣), 11/06/2022 17:21:40 ※ 編輯: DICB (116.89.138.32 臺灣), 11/06/2022 17:24:12

jackie041411/06 17:25好的,四趴仔

好了啦! 別再挺違法仔了

ms88305011/06 17:26柯粉不是最愛説有違法去告呀,繼續秋呀。

告了! 塔綠班粉:有白粉愛告人

※ 編輯: DICB (116.89.138.32 臺灣), 11/06/2022 17:28:25

johnsnow11/06 17:32有刑法會訂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喔ww

johnsnow11/06 17:32這麼厲害不會說是哪條或怎麼競合,笑死

johnsnow11/06 17:33有白粉,愛唬人吧

johnsnow11/06 17:36還拉台積員工下水,笑死

johnsnow11/06 17:36我是沒遇過有在兼職的啦

ms88305011/06 17:37還洩密勒,原來扣繳憑單叫機密,全台灣大概幾萬家機關行

ms88305011/06 17:37號會計出納都在洩密,監獄關不下了

ms88305011/06 17:39李前助理可能沒拿過扣繳單,反正薪水只是過水,拿那個要

ms88305011/06 17:39幹麻

ms88305011/06 17:41看4啪崩潰就是愉悅,這週末真開心。

lunarblue11/06 17:47這篇可以傳給立院審計處

e093627691511/06 17:50笑死。 虹衛兵在扯資料取得合不合法不就是資料是正確

e093627691511/06 17:50

luluking11/06 18:01反串要說耶,你這護航很弱

Smoltzy11/06 18:17這套說詞在檢察官那裡恐怕過不了關,去跟法官說吧

kyon62311/06 18:36又來秀下限了

amare101511/06 18:57菸粉好氣

chanollili11/06 19:09最好是過不了檢察官那關

berserk11/06 20:45柯粉平行世界一天有48小時

ron1911/06 21:42可憐啊

c4123171711/07 02:08嗯 建議具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