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不是當員工起衝突,慣老闆就會現出原形
公司開店做生意,其他主管同仁又不是酒店領班,要哄小姐安撫情緒。
※ 引述《wanderer80 (Skyice)》之銘言:
: (本文很長,請耐心閱讀)
: 那時在公司,我有三位仇人
把我逗笑了。您可能還不夠格當人家的仇人,人家就是倒了楣遇到您大爺
: B是最早仇視我的人
: 原因是,當時公司有個公用書櫃(後來已移除)
: 我到職約第3天,不小心把B後方的雙層櫃中的書當成公用的
: 然後很順手的去翻了一下書,B見狀立刻用有點惱怒的情緒,告訴我這是他自有的書
: 雖然我當下也立刻道歉並歸還
您想得到的只有這樣。
但是看看後面您自爆的部分,恐怕您給人添麻煩而沒自覺的還大有可為
: 因為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加上公司工作氣氛好像不太好,前輩都有點冷淡
: 因此剛報到的時候,幾乎沒什麼同事教我做法,很多做法都是靠我自己摸索、自學
: 也因此出差時,很多事情都做得不太好
: 但A就是最不能忍受做不好這件事了
: 因此剛配合不久,他就開始無時不刻對我暴怒
您講的輕巧,實際上是給人添了大麻煩了。
: 中間我曾嘗試跟他溝通、解釋
: 但他好像嗑了藥一樣,就是會不斷壓榨以及言語霸凌我,根本聽不進我的想法
: 即使我後來所有工作都已經上手了,這種態度卻依然未間斷
: (中間有一小段時間我以為他改善了,後來才發現根本是我的錯覺)
事實恐怕恰好相反--人家以為您改善了不添麻煩了,結果是個美麗的誤會。
: 百般考慮後,我終於向A提出我的內心想法
: 我請他目前與我搭配的案子,我的部份請同組其他的同事做,我可能無法跟你合作
: 一開始他有點不願意,但過了約2週後,他便告知我,他已經徵得boss同意換人了
: 所有的案子他都已經找到同事接班了,我可以不用再繼續做了
: (事後我發現接班的同事就是B)
: 而我也高興著終於可以跟這個仇人一刀兩斷
: 後來有一天,boss把我叫進他的房間
: 跟我說我就做到下個月就好
勞方主動提出不願履行勞務。大爺您這也太屌了。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是可以資遣的。
這完全是自找死路,沒什麼好說。
從中也可以看出來所謂霸凌恐怕也未必屬實。
真要霸凌,一定拿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這條來懲戒解雇而非資遣
您連一個子兒都拿不到。
: 真正讓我對C感到惱火的,是以下的事情
: 有一次在公司,C突然問我
: 「喂,你那個案子,第二天全部的工作做完,大概要多久?」
: 「大概2到3小時吧...要看現場環境情況跟調查到的物種而定,怎麼了嗎?」
: 「那你在早上應該就會回程了吧?」
: 「你忘了加上收拾裝備跟用餐的時間」
: 「那你應該至少可以在中午就回程了吧?」
: 「是這樣沒錯,所以呢?」
: 「那你從那邊回來要花多久?3小時應該夠吧?」
: 「所以你到底想問什麼?」
: 「那你為什麼常常都在下班後才回來?」
您想多了,您這時候已經準備要吃自己了,C是來著手擦屁股收爛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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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盛行,你不罵;權貴橫行,你不怒;教育之重,你不語;醫療之痛,你不忿;
農村之病,你不視;下崗之哀,你不聞;專獨之惡,你不問;
可每每因了一些于民無甚增減,于家無甚建樹,于己無甚危險的事情時,
你就拍案而起了,你就熱情似火了,你就沖鋒陷陣了,你就上竄下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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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勞工資遣制是讓老闆權力無限上綱的源頭,把資遣制廢掉
未來資方無任何權力開除勞工,只有勞工願意離開而已,懂嗎
建立好勞資法,廢除勞基法,資料都在壓縮檔裡面,好好思考
一樓 做人有這樣簡單 那就不用思考了
付錢找來的團隊不符需求還不能讓他離開,怕。
哪裡老闆權力無限上綱?不符公司文化或者能力未及,
給你錢還不能請你走換一個適合公司需求的,那才是勞權
無限上綱,公司只要請到一個每天做事擠牙膏的人,大家
都不要做事了,現代慣老闆一堆,慣員工也不少,只有
活在幻想的勞工才會有那種「不是這個勞工不能用,而是
主管不會用人不會教人」的天真想法,人的能力、反應
本來就有高低之差,文化水平不及或價值觀不同的人,
怎麼帶就是帶不起來,花錢請他走路對大家都好,不然
最後就是逼走優質員工
「資遣」這兩個字已經沒有無限上綱了,請你走還要按照年資
給付資遣費,如果這樣還不行,簡直左膠到極致
笑死,以為如果修法讓公司沒有權利資遣員工,員工就不會
被趕走了嗎?
那只會變成再沒有正式聘僱約,公司通通通開約聘,勞工更
慘哈哈哈哈
@taipoo 大家來看錢奴笑話
一樓常在各大版出沒啊,很有名
我實在不懂1樓的邏輯,我家裡有回收物不能拿出去,還要
期待回收物有人自已來領走的概念?
當沒有人來領,我只好不斷把家換大間一點???
補推一下這篇,我也是C是來擦屁股的,臭臭der
一樓,對岸的共產主義制度比較適合你,游過去打倒萬惡的
資本主義吧,加油
1F的想法只會造成新人找不到工作 因為請神容易送神難
這樣是早出社會的勞工在剝削正在找工作的新鮮人
對岸可能還太右 他需要古巴或北韓
看到一樓就笑了 是沒看過擺爛的員工嗎?
拜託一樓研究一下勞基法 看有哪些資遣事由好嗎
一樓想法好厲害..拜託開家公司讓我進去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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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反正我很閒」猛將深夜爆被資遣:人43 其實很多老闆和員工不知道,就算資遣費有給足 也不是隨便資遣都是合法的耶 勞基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26
[心得] 違法資遣自救SOP前言 此為個人經驗分享 並不適用於所有情況 鄉民們請斟酌使用 如果有說錯的地方也請指摘 以下正文開始 一、我被公司資遣了怎麼辦?16
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更新最新情況 現在用CloudMosa Taiwan粉專發言 疑似老闆本人留言的已經開始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CloudMosa Taiwan8
Re: [新聞] 獨/廣達電腦霸凌孕婦輕罰2萬 考績吃丙公司要怎麼合法資遣員工 其中一點 勞基法第11條 第五點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且必須服務符合最後手段 的要求。 所以手段上呢。先把你考績打丙。讓你簽名承認。就符合勞基法第11條 第五點 ,然後呢 再給你一個改善計畫 ,結果當然是達不到要求。以上2步驟完備了合法資遣勞工的合法手4
Re: [問題] 請問這樣算被資遣嗎「預告離職」和「資遣」相關問題很常被提出討論, 因有親人及其同事近期也遇到類似案例, 趁協助處理過程還熟稔的時候,分享基本觀念~ 勞基法第16條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4
[心得] 解僱實務,如何保障勞資雙方最大權益?雖然不願意,但我們還是經常看到,老闆看某個員工不順眼,員工也對老闆不滿, 甚至撕破臉,到最後不得不分手。 但是,該怎麼分手,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人資是否專業,更是重要。如何在守法的 前提下,提醒雇主應該要注意的,同時,確保勞工可以獲得最好的保障。 人資常碰到的,是老闆或部門主管的一句話:「那個誰誰誰,立刻讓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