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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作者
qize1428
(倫)
時間推噓10 推:11 噓:1 →:130

※ 引述《MutsuKai (對魔艦陸奧)》之銘言
: 我覺得這邏輯超爛的,怎麼樣按按鈕的人都沒差好嗎?講道德就更奇怪了
: 弄得跟在處罰思想犯一樣,有想法就犯罪,超爛的
: 就算我按了按鈕,那殺人的也是主辦方去殺的,關我屁事,因為我按了按鈕你去殺人,然

: 說是我殺死他,這根本不成立,要不要殺跟要不要給錢是主辦的事也是主辦的責任,我就
: 個按鈕而已,因果關係根本不成立的。
: 用這種方式審查思想然後處罰整個就超爛,如果是親手殺人然後給錢才能有犯罪事實進行

: 罰,按按鈕就判罪完全不行,有夠爛


本肥

有基於興(ㄇㄟˋ)趣(ㄗˇ)旁聽過大學刑法課

但只是旁(ㄎㄢˋ)聽(ㄇㄟˋ)仔

所以以下只是提供另一個觀點,非正論

本肥也認同這個要成立殺人罪的正犯是很難的

但很大的機率能成立殺人罪的共犯

共犯有分教唆犯跟幫助犯

前者是使原未有犯意的人實行犯罪

後者是為具有犯意的人提供助力使之實行犯罪
(包括心理助力)

試想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拿著槍問你說

「欸欸,我想殺這個人欸,是否是否?」

你回答

「開槍!開!」

然後他就死掉了

這時你已經為這個犯罪歷程提供助力

是能成立殺人罪的幫助犯的

同理

你在完全理解遊戲規則下

按下通知行刑者殺人的指令

要說完全沒有刑責

我偷看的妹子表示不認同啦

板上臥虎藏龍

至少我確定板上有法官助理、書記官

希望能有其他不同觀點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1.128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6:21:23

gura952704/23 16:21等等會有人拿你走路會死一個人+給你100萬的例子給你

其實創造法不容許的風險也能應用在幫助犯上 就算你不從構成要件的觀點來看 也能從無期待可能性打掉罪責

RLAPH04/23 16:21肛他!肛!這樣有教唆嗎

scarbywind04/23 16:24客體不能:

eddiego04/23 16:24企鵝:買!買!買! 這樣企鵝也是共犯囉?

gn0085166704/23 16:25等等會有人拿你打手槍就會死一個人的例子給你

https://i.imgur.com/tJpMqEc.jpg

https://i.imgur.com/PhZh6v7.jpg

看妹仔已經沒料了 趕緊google找答案 否定說跟折衷說都不會因為你打個手槍就定你罪啦

scarbywind04/23 16:27你在亞馬孫打手槍逆

NARUTO04/23 16:29所以SAO的殺人玩家也是殺人的幫助犯對吧

所以不要覺得當法官很簡單 SAO的反派說怕啥啊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會死人 那那些主張這樣殺人無罪的 到時候的審判也很不妙

yuizero04/23 16:55都明確了為什麼還要舉例不明確的案例?

scarbywind04/23 16:56所以按個按鈕有甚麼幫助成分?

yuizero04/23 16:57如果是整人。那這整個議題又是另外一種了。娛樂方面就不

yuizero04/23 16:57是什麼刑法不刑法的問題

ping899904/23 16:59所以漫畫中看的出來不是整人節目?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7:01:03

scarbywind04/23 17:01https://imgur.com/iUPtL6K

LoKingSer04/23 17:01我舉整人大成功的意思是說,要不要殺人,決定權都是在

LoKingSer04/23 17:01主辦單位身上,不是在按按鈕的那個人身上,除非按扭按

LoKingSer04/23 17:01下去之後有什麼強制力,讓主辦單位不能反悔一定要殺人

scarbywind04/23 17:02你槍都架好人都綁好了,那個按鈕幫助你了甚麼?

scarbywind04/23 17:03按了還要賠錢,這還算阻力了吧

scarbywind04/23 17:04 殺掉後

他就樂子人 你配合他的殺人計畫提供心理助力 我認為這不是完全沒有成罪的空間 當然每個人有不同想法啦

yuizero04/23 17:05幫助你讓人死亡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7:05:33

scarbywind04/23 17:07按個按鈕就算心裡助力XD

要看按個按鈕背後的意涵 如果你已經清楚整個犯罪計畫 而且依社會通念也能認定該按鈕與犯罪計畫的連結 那成罪機率是很高的 誠如我上面所說 還是得看這個犯罪計畫 是不是正常人都會覺得幹真的會死人 如果是的話你還執意牽扯其中 那被定罪時也不用在那邊喊司法不公

yuizero04/23 17:08而且。如果原原po陳述的條件為真。我不能理解你們為什麼

yuizero04/23 17:08不選擇“不按鈕不讓人死直接結束遊戲” 而是選擇“我按

yuizero04/23 17:08下去就有錢 反正死的是我不認識的。也說不定是整人節目

yuizero04/23 17:08。主辦方賠錢啦”的想法

scarbywind04/23 17:09這要成為殺人的心理助力的話我看酒駕也不用炒這麼久

yuizero04/23 17:09而且還真的提供3個遊戲。就表示有人真的到最後一關了啊

scarbywind: 應該都可以直接升

成故意殺人了

04/23 17:09 不知道你說的升級成故意殺人 是指主觀上升級為正犯故意 還是客觀上升級為正犯行為 但我懷疑你也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scarbywind04/23 17:09最後一關有啥好討論的..

yuizero04/23 17:11所以說啦。喝酒就不要開車 就這麼簡單的選擇。可是有人

yuizero04/23 17:11就是想脫罪啊。“又沒撞死人。等有人真的被我撞死 你們

yuizero04/23 17:11才能定我罪”這樣想

LoKingSer04/23 17:11誰在跟你討論最後一關=.=大家都是在討論前兩關

scarbywind04/23 17:12所以就說,至少台灣刑法上不會這樣認定

LoKingSer04/23 17:12欸乾,我的推文是不是被刪掉了啊?

qize142804/23 17:13我一直用手機編輯,我不知道有沒有刪到欸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7:17:59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7:22:33

scarbywind04/23 17:26那是指酒駕可以直接被法官認證有間階故意

scarbywind04/23 17:27如果按照同樣的"增幅"的話

scarbywind04/23 17:29要有心理助力至少要施行人減輕心理負擔

scarbywind04/23 17:30 可以讓

scarbywind04/23 17:30如果只是單純順從愉悅犯回答我是看不出有這層面的事

Justisaac04/23 17:32理論上有任何人贊同或是指示一個行為,都有心理助力

Justisaac04/23 17:32但主要問題在助力是否大到法律足以認定。

scarbywind04/23 17:34那要看阿 幫助犯的物理助力是要讓該行為更容易施行

scarbywind04/23 17:35那心理助力就也要有同樣的性質 而不是單純說文解字

geminitea04/23 17:37我怕編輯下去會開花,直接留言,先針對誤解你的推文道

geminitea04/23 17:37歉,我也認同要減輕心理負擔,提供正向的心理助力,但

geminitea04/23 17:37整個犯罪計畫,殺手就是樂子人,很難以用「負擔金錢」

geminitea04/23 17:37表示你對他下的指令反而是阻力,當然這也只是我個人見

geminitea04/23 17:37解,不見得是正確的

geminitea04/23 17:38挖,重開機就換帳號了沒發現==

geminitea04/23 17:41不過原漫畫的情形情報真的太少,只看那三張圖,我是不

geminitea04/23 17:41認為正常人會有「幹真的會死人」的感覺啦

geminitea04/23 17:48至於你說台灣刑法就是不會成罪,來看看在法律界工作的

geminitea04/23 17:48板友之前寫的文

geminitea04/23 17:48https://reurl.cc/3OlRKj

geminitea04/23 17:49據他所說,庭長認為sao的案例是能成罪的,我認為對法

geminitea04/23 17:49律的解釋及適用一定會有不同見解,不要太篤定會比較好

Windcws9Z04/23 17:50天啊不會編輯文章,就不要假會編輯

Windcws9Z04/23 17:50尤其是用JPTT的,刪推文會進桶

※ 編輯: qize1428 (101.9.131.128 臺灣), 04/23/2023 17:55:56

Windcws9Z04/23 17:53你要想主角可是被人綁去關在房間的

Windcws9Z04/23 17:53他可不是自願跟主辦單位合作,還討價還價要錢的內

scarbywind04/23 17:54他寫的很一般見解吧..

Windcws9Z04/23 17:54天知道畫面上的人484就是有or沒按按鈕的

scarbywind04/23 17:54在相當因果關係、客觀歸責...均沒問題的前提下

Windcws9Z04/23 17:55更何況你也不確定,主辦單位484真的就會殺人

Windcws9Z04/23 17:56一切都只是你被綁架,然後聽陌生人說說而已

scarbywind04/23 17:56按下按鈕就會有物理機關作動跟有人開殺是不同事情

qize142804/23 18:04當然是不同事情阿,一個是直接對犯罪歷程有貢獻,

qize142804/23 18:04一個是間接對犯

qize142804/23 18:04罪歷程有貢獻,正是在客觀層面主共犯的差別,但sao

qize142804/23 18:04案能成立正犯

qize142804/23 18:04,本案不能成立共犯,我是難以認同啦

Windcws9Z04/23 18:07你人是被抓去限制人身自由的

Windcws9Z04/23 18:07說不定你人一離開,主辦就開殺

Windcws9Z04/23 18:07要說會成立共犯也是滿奇怪的

qize142804/23 18:07其實我們的爭執點也只是你認為沒有提供心理助力我

qize142804/23 18:07認為有而已,如

qize142804/23 18:07果把問題簡化,先不提什麼綁架不綁架,金錢不金錢

qize142804/23 18:07,有個殺手拿著

qize142804/23 18:07槍指著被害人的頭,對你說要我開槍就點頭,不開槍

qize142804/23 18:07就搖頭,你點頭

qize142804/23 18:07了,依我的觀點你就是有提供助力,就算不成立教唆

qize142804/23 18:07犯,幫助犯有補

qize142804/23 18:07充教唆犯不足的功用,仍能成立幫助犯

scarbywind04/23 18:08他講的但書太多了好嗎.. 你上法院會這樣說不如去自殺

qize142804/23 18:09你要把證明層次的問題拿來討論又是另一回事了

Windcws9Z04/23 18:10問題簡化什麼鬼一一?

Windcws9Z04/23 18:10你今天就不是自願參加的,槍手手說你不按按鈕不拿錢也

Windcws9Z04/23 18:10能離開,這你也信

qize142804/23 18:11我不會說庭長一定是對的,只是提供參考,不管是sao

qize142804/23 18:11案或是本案,

qize142804/23 18:11並不是毫無爭議的不會成立犯罪

qize142804/23 18:12呃,問題簡化是針對我跟s大的法律討論,並不是在跟

qize142804/23 18:12你說

Windcws9Z04/23 18:15今天就不是要你親自行兇才給你錢

Windcws9Z04/23 18:15這樣就構成買兇,也就是第三題的範疇

Windcws9Z04/23 18:15啊前兩題都只是按按鈕 給你錢,主辦自己殺人

Windcws9Z04/23 18:15你要把主辦的殺人刑責,扣在按按鈕身上也滿奇怪的

Windcws9Z04/23 18:15你怎麼不先看看主辦綁架一堆人 還有槍呢?

Windcws9Z04/23 18:17我被他們綁架,他們有一堆人還拿著槍

Windcws9Z04/23 18:17我嚇到不聽從不行嗎?

Windcws9Z04/23 18:18而且規則是,途中退出了之前的獎金也能拿走

Windcws9Z04/23 18:18並沒有說一開始就能退出八

Windcws9Z04/23 18:19也沒說你退出能全身而退

qize142804/23 18:21你說的很有道理,畢竟依當下的情況,很難會認為自己的

qize142804/23 18:21行為提供了什麼影響力,甚至不會去預想真的能拿到這筆

qize142804/23 18:21錢,所以縱使事後客觀上你有提供助力,也能在主觀上否

qize142804/23 18:21定掉成立幫助犯的空間

scarbywind04/23 18:22我是覺得在面前已經算近到可以意思交流了.

Windcws9Z04/23 18:22我怎麼覺得問題是出在,有人按按鈕

Windcws9Z04/23 18:22能不用努力輕鬆得到1000萬所以說人有罪

Windcws9Z04/23 18:22也不想想一堆企業老闆造成污染間接死的

Windcws9Z04/23 18:22可不只那一兩人

scarbywind04/23 18:22跟遠在天邊是有差距

qize142804/23 18:23但我回的這篇文是直接在客觀上否定掉按按紐對犯罪歷程

qize142804/23 18:23的見解貢獻,我就沒辦法認同了

JustWower04/23 18:26你一直舉面對面 問題是這案例是藉由電視看

JustWower04/23 18:26根本無從得知是真是假 本身是被綁過去 完全資訊不對等

scarbywind04/23 18:26但我還是覺得對犯罪歷程的幫助沒關係,反而是你是否認

scarbywind04/23 18:27為她死了也無所謂甚至贊同他去死的問題

Windcws9Z04/23 18:29所以你是覺得,你過不了心中的良心譴責 是嗎

Windcws9Z04/23 18:31那我換個情境好了,假設你今天是絕命終結站的主角

Windcws9Z04/23 18:31你是會自願死?還是讓別人去死?

scarbywind04/23 18:33恩 所以結論來說個人不覺得是法律的問題(茶

Windcws9Z04/23 18:34我跟你說,自私不是人類獨有的

Windcws9Z04/23 18:34整個大自然都在弱肉強食,選擇強食 而不是弱肉

Windcws9Z04/23 18:35作者也還沒畫到法律問題八

scarbywind04/23 18:37因為她是想討論法吧,法的前提就是人不是機械

scarbywind04/23 18:37不是機械那你就不可能去硬把它做因果連結

scarbywind04/23 18:40所以只能退到心理助力的話,點頭給的殺人助力太薄落

scarbywind04/23 18:41

scarbywind04/23 18:41至少客觀來說沒人會因為一個點頭就殺人

scarbywind04/23 18:42客觀都不覺得的話就沒有主觀的事情

brolli04/23 18:54你我都推了一把?

scarbywind04/23 18:57不論你在怎麼強調他是陰你而死

scarbywind04/23 18:58

fewhy04/23 19:05第一關要定罪太牽強了

Dayton04/23 19:44按按鈕要構成助力也很好笑

Dayton04/23 19:44就是理解遊戲規則才想給主辦一根中指

Dayton04/23 19:44而最直接的幹林涼就是按鈕戳下去然後說別給我錢

msbdhdfceb04/24 07:07並不是「會」變成共犯而是「可以」變成共犯

msbdhdfceb04/24 07:07意思是你最好在法庭上管好自己的嘴不要覺得自己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