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北院不審新事證,可以放鞭炮囉
※ 引述《zeuswell (這輩子沒反串過)》之銘言:
: 剛剛看到黨媒電視台說北院不審新事證
: 然後還找綠師出來質疑
: 看起來覺得很不爽
: 真的笑死
: 看來這次又是綠畜崩潰的結局了
: 沒新事證還敢收押的話
: 館長肯定爆走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208332
新聞在這裡,我節錄一段就好
【據了解,檢辯雙方對於法官的說明沒有表示反對意見,而法官所述僅限於「發回更裁程序」,至於檢方抗告至高院補充的事證,仍在審酌審查範圍內。】
意思就是證據蒐集就是到送給高等法院那一版
其他後面的都不看
其實很合理吧?
就是高等法院看到甚麼樣的證據,認為發回地院重審
那地院就依照什麼樣的證據再去做處理
範圍都一樣,對法官來說公平很多
不會說高院、地院兩個拿到的證據不對等,導致做出的判決又差十萬八千里
反正高院也是依照這版的證據去發回更審
地院羈押庭也是依照這版證據去做裁決
也難怪檢方跟律師都沒意見
很簡單的道理
--
你這麼說 那確實不需要爭執 合理
這才是科學啊,糞草不懂
喔 就看高院發回那份 這一庭檢方不要再
加高院沒看過的 這樣
押了
所以不是只有原始判無保的那版 大家搞錯?
聽起來比較合理
首po根本會錯意吧!
恩~這合理
哦 懂了
高院如果認為新事證足以關押 何不自
為裁定收押?
這樣對誰有利啊
送給地院那版有多了邵和一些
從昨天抗告開始就一堆以為沒補證據
這篇應該是正解
所以是誤會了?
高院自為裁定極少例
這篇應該是正確的
其實以原先檢方的資料,高院跟地院結果就完
自圍裁定就變成高院要重審整個流程
那這樣合理
我幫地院重寫功課 然後後果還我擔?
那要你地院幹嘛
就是高院用A證據下去發回重審 所以地院也
要用A證據重開庭 這樣吧?
全不同
自為裁定就只有一種可能: 看到北七
高院抗告那邊有補強證據
看高院裁決書 送去抗告的不一定有補證
這樣我就能理解了
高院第一句話就說了,已經看了新證據,
心裡想法就不一樣了,後面都事後講的
不過你這篇說法合理
不知道對誰有利 但前提是 要看完資料
你業務單位方案寫錯了 跟你說那裡要
修改 你會跟你主管說 你怎麼不自己改
?
邵那邊一定有補充啊乾
看新聞敘述檢辯雙方都有提新證檢方採高院
抗告後再收集的不採用很合理啊
那段
原來如此
別像劉德華沒看完就無保 會被高院臭
但希望就交保就好了
高院跟地院接觸的證據跟內容相等很合理
就每次拿高院核可的新事證出來辨
更正北院採用高院那段
羈押的話 民眾黨有人會藏不住
高院哪有說新證@@? 是說全部事證吧
眾所皆知新的事證就邵的口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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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看到黨媒電視台說北院不審新事證 然後還找綠師出來質疑 看起來覺得很不爽 真的笑死 看來這次又是綠畜崩潰的結局了26
是這樣的 基於高院發回重審理由,第二次羈押庭 法官如果要再輕放哭P回去 不能再維持前一審北院劉德華的四點說法 應該是不會再有「我相信柯文哲不知道」這種蠢事了 想要再無保交回還比較難欸22
現在變成法官不採用新事證 剛剛張禹瑄說檢察官有同意 鏡電視黃帝穎"覺得"是法官自行決定 這個反正媒體會播 再來做確認 綜合一下兩台政論的說法X
說主要原因是「保障被告(嫌犯)防禦權」 但是抗告時的補充事證,則還是在地方法院更審的認定範圍內,而現階段控辯雙方都說沒 有意見 這是目前已知的事實。 不過這些聽起來,不會覺得怪怪的嗎?27
新聞已經把這段刪掉,變成 「因此審酌事證只包括檢方聲押的內容,不包括檢方抗告提出的新事證,意即時任都委會總 工程司邵琇珮的證詞、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在看守所就訊的內容。」 所以就是回到第一次羈押庭狀態 老實講這個見解非常詭異6
我的印象中,鄭文燦的羈押案裏,檢方所取得的鄭文燦透過他的助理來串供的事實,並不 是一開始就取得的證據,而是到第三次檢方在地院前才拿出來的! 所以司法是所有的新見解都是有綠色適用? 實質影響力-->阿扁、鄭文燦 羈押庭不適用新證據--.>柯文哲(鄭文燦不適用?)2
因為不必審新事證,依照原本聲押的事證,就足以裁定聲押。 只是大家一定聽過「自由心證」法則,張三法官、李四法官,各自獨立、自由不受干涉地 認為同一個事證到底符合不符合「構成嫌疑」,可能張三認為構成,李四認為不構成。 雖然大多數法官有公約數思維,但不排除少數法官有另類獨特邏輯運轉,導致兩造的某造 走狗運獲得不合理的有利結果,大出多數人的理性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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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家在等檢方抗告,會有“新事證”嗎?想問大家,剛新聞報導檢方會提抗告,那按照法律規定 提抗告是到高院對吧,那如果要高院接受,並發回地院重審, 是否代表檢調單位,應該會有“新的證據”來說服高院啊,是這樣理解對吧! 想問大家,大家覺得檢調還會有新事證嗎? --50
[黑特] 「高院是因為檢方提新證據」是哪來的說法看到好幾株小草在洗 是因為檢方整理了新證據、原本檢方提的證據很少 但高院明明寫得很清楚, 「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 直接噴地方法院的法官連檢方提的證據都沒看完,就裁定無保,瞎雞巴亂判,是在急什麼?46
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八卦板首PO 從高院裁判文來看,沒有提到新事證,沒有講到金流跟啥其他財產不明等話語 這表示檢察官無論新給的還是原有的根本不足以證明柯有收賄或跟貪污有關 所以這個可以直接跳過了 簡單來說高院根據彭、朱、邵以及被羈押中的應和沈的證詞來看14
[問卦] 高院可以幫地院決定事情嗎?ㄟㄟ 如果檢方不服地院判決,可以向高院抗告 高院如果又發回請地院更裁,地院又維持原判決 那就會一直來回抽插,交保了又撤銷,交保了又撤銷 一直玩一直爽!11
[討論] 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就說明稿來看 高等法院認為柯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客觀情狀 而且地院對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 沒有進行充分的評價6
Re: [討論] 阿苗直播幫總結,甲章懶人其實你看那些電視名嘴在那唬爛沒用 那個館長跟民眾堂那些立委叫也沒用 它們法官學法律的大部分會參考的是前例法庭判決 像第一次那個北院劉德華的判決被高院直接打臉說的很難聽 然後發回地院重審 這個新的法官一定會參考高院判決書2
Re: [討論] 為何高院不直接裁定羈押就好?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都是審程序不審案子 例如桃園地院裁定交保 檢方抗告 高院就會審理桃院在判決程序上有沒有瑕疵 有的話就會裁定更審 沒有就駁回抗告1
[問卦] 問大家一個法律問題 有人知道回答一下?今天下午看到高院判決書說 某前市長很明顯有介入京華城案... 但是最後卻發回給地院重裁?? 這其實可以自己裁決羈押了吧?? 都直接打臉北院劉德華得判決了....2
[討論] 為何高院不直接裁定羈押就好?地院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抗告 高院裁決撤銷地院判決 發回要求地院重新裁定 地院又一次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又抗告 高院再次認同檢方的抗告 又撤銷 發回 這次地院終於裁定羈押 換成阿燦的律師抗告 高院直接駁回 而且還說不得再提抗告2
[問卦] 問一個關於抗告的問題柯文哲羈押案今天高院會做出裁定, 我說如果啊,高院認為地院有證據漏未斟酌, 廢棄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地院更審, 這時候如果地院對於高院發回的裁定不服, 可不可以提起逆發回高院?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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