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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60%民意 怎不倒閣?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有60%民意 怎不倒閣?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23

噓 deann: 倒閣以後如果還是多數 總統會辭職嗎 笑死 220.128.121.214 10/28 12:06→ deann: 依照民主責任政治 應該讓多數黨組閣 220.128.121.214 10/28 12:07→ deann: 連日本也懂得要組國會穩定過半多數來執政 220.128.121.214 10/28 12:07

笑死!你真的有律師資格嗎?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都講得那麼清楚,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倒閣的後果也是行政

院長負責,干總統何事?你如果那麼討厭總統,怎麼不去罷免彈劾總統?只敢跟行政院長

作對?

不過我笑你藍白辦不到啦!連只要過半同意的倒閣都不敢提,更遑論要2/3同意的罷免


第 2 條

........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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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37.15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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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37.154 臺灣), 10/28/2024 12:23:43

WTF55665566 10/28 12:25就法盲呱呱叫 叫他們倒閣選到三分之

WTF55665566 10/28 12:25二席次去搞修憲還比較有料

WTF55665566 10/28 12:26實際上藍白連自己還能否代表多數都

WTF55665566 10/28 12:26感到懷疑甚至覺得自己是少數了,不

WTF55665566 10/28 12:26然哪有不敢倒閣的道理?

deann 10/28 12:26笑死 不就跟你說倒閣沒意義嗎 現行憲法的

deann 10/28 12:26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魁儡 真正行政權在總統

deann 10/28 12:27身上 你倒閣有個屁用 他只是換另一個魁儡上

笑死!我不都跟你說直接提案罷免不會? 你不是號稱有60%民意 要召集個2/3的立委不難吧!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37.154 臺灣), 10/28/2024 12:29:31

deann 10/28 12:27你立法院完全沒辦法對行政院長人選有同意權

LLuchia 10/28 12:27不敢就承認 哪那麼多廢話

deann 10/28 12:27美國總統任命重要部長官員還要國會聽證表決

WTF55665566 10/28 12:29不敢就承認嘛XD自己就不是多數再選

WTF55665566 10/28 12:29會更慘而已 屁話一堆

cross980115 10/28 12:29他都被打臉不知道幾次了

cross980115 10/28 12:29沒在怕的啦

jackie0414 10/28 12:30這人是律師???那我家隔壁老王也能

jackie0414 10/28 12:30當律師了嗎

todao 10/28 12:30若真要走內閣制反而更該倒閣,重選時主打

todao 10/28 12:30「選我當內閣制官員」,當選後再修憲推內

todao 10/28 12:30閣制,這樣才有正當性喔

jackie0414 10/28 12:30當律師要求這麼低喔

todao 10/28 12:30 (^ ▽^ )

todao 10/28 12:31現在立委根本不是因為內閣制的前提被選上

todao 10/28 12:31的,哪來立場說要組內閣執政XDD

cross980115 10/28 12:32美國的內閣沒有憲法地位的 法理上美

cross980115 10/28 12:32國內閣只是總統的輔助結構而已

cross980115 10/28 12:33內閣也不需要接受國會質詢喔

cross980115 10/28 12:33紅酒還好意思提美國

cross980115 10/28 12:35跟黃一半那種套路87%像

WLM531 10/28 12:41紅酒大濕正常發作 該吃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