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黃國昌的答辯書主張
: 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
: 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
: 這樣的陳述在尤伯祥大法官看起來
: 是「以問答問」
: 要求黃國昌說明清楚反質詢定義
: 結果直到退庭前黃都沒有再正面回答
: 因此尤伯祥提醒黃關於反質詢的問題
: 是不是之後用書狀的方式補充回答…
: 我覺得很納悶
: 從國會職權法草案公布以來
: 「反質詢」議題一直都是朝野攻防的重點
: 在立院、各式記者會、街頭宣講
: 甚至是個人直播,黃有無數次機會
: 能夠闡述他心目中所謂的「反質詢」定義為何
: 有漏洞的部分都有機會能夠修正說法
: 按黃國昌所處的位置跟所作所為
: 不管他個人意願,在這場立院風暴中
: 他勢必就是會處在風暴中心
: 一舉一動都會是全場焦點
: 針對這個不斷被提出質疑的部分
: 我想不只是反對者
: 相信藍白粉、甚至是蔥粉們
: 也都期待著黃國昌能夠給出一個
: 至少能夠說服多數人的說法
: 結果三個月的時間過去
: 外加兩天兩夜的熬夜趕工
: 黃國昌拚出來的結果,被人家三言兩語化解
: 直至退庭前都未能再好好說明…
: 黃沒有設想過總會有那麼一天
: 他得在全國民眾關注下
: 公開為自己竭力推動的法案護航嗎?
: 得面對真人攻防、仙拚仙
: 而非只是對著直播觀眾單方面宣教?
: 黃國昌這三個月的時間都在幹嘛?
: 到底是什麼環節出了問題?
其實都講到爛的東西了
反質詢確實會有定義模糊的時候
到時候就是議會決議表決 將範疇藉由經驗與判決完備
以後就會知道喔原來這種行為也算是反質詢
但總不會全部的反質詢行為都難以定義吧?
「在那邊叫甚麼?」「你說呢?」「你的祖父不也說過要反攻大陸?」
這種一目了然的行為不好判斷嗎?
甚至以問答問、質詢時唱歌跳舞導致質詢無法繼續也可以被歸類到反質詢
法律不會因為有模糊的空間就失去其公正性
刑法上很多犯罪行為的要件跟定義也有模糊空間
難道你會說刑法不完備?
反質詢的定義不是朝野攻防的重點
只是反方為了反對瞎鬧而已
--
幹嘛要訂什麼反質詢搞死自己,以一切
方式干預或拖延立法委員質詢皆屬之不
好嗎
我們是罪刑法定主義,處罰範圍必須有明
確範圍,這是明確性原則。 以你的看法會
造成任意性與不明確的模糊地帶,這樣法
就會有很大的爭議。
https://i.imgur.com/DJ5hmvc.jpeg
道交法的危險駕駛有符合明確性原則嗎? 法律上這種例子隨手抓一大把
你可以幫黃國蔥交作業給大法官
謝謝,黃國昌決定要抄你的回應給大法官
了吧。
明確性也是講到餿的東西了
所以尤也講了 這個詞沒辦法明確定義的
話至少也要寫出核心概念去解釋才會有討論
空間 不然就是像今天這樣 大法官還要幫你
從字面上幫你想怎麼解釋
即使是拖延、干預,也是一連串的形容詞
,如果沒有具體範圍,一樣難以入法。 藐
視國會「罪」,既稱為罪,就有明確性的
必要。
大法官的質疑是,立委是監督,行政官
員是做事,監督的人要如何被質詢?這
個概念上說不通。你的回應,其實只要
說備詢官員不得藐視質詢立委就好了,
跟反質詢無關。
請定義藐視?
你殺人也不會要求把方式都寫出來啊,
結果人死了不就好了
因為今天你要訂的不是習慣、不是契約,
而是罪,是刑責。 刑責可以不明確,用一
個模糊的概念帶過去嗎?
刑責很明確吧 你是想說犯行?
殺人起碼有 做案方式 跟 被害人明確死亡
怎麼蔥粉跟蔥哥一樣喜歡以問題回答問題阿
經驗法則歸納用在刑罰範圍的界定上不
太妥適吧,更別說我們根本不是判例國家
。現在連一個基本的定義都沒有,是要
怎麼適用?
法律的判例系統一直到前幾年才廢除 台灣的刑罰範圍其實很吃判例與經驗的
直接訂不準頂嘴還明白點
請定義頂嘴?
說真的。黃國昌這樣寫我會很欽佩
真的這樣寫你就會吵頂嘴的定義 然後拿一個有模糊空間的說此法不完備 爛梗了都
+1 我也希望國蔥交作業的時候寫等判例出
來再完善 這樣言詞辯論的時候會很有趣
刑法有些定義模糊、仰賴實務經驗累積
標準我認同,但這樣我好奇這個標準是
不是應該只讓法院來形成,院會決議應
該有這個權限ㄇ
最後還是會走到檢察官起訴與否啊 甚至可以說立法院決議多了一道程序更加嚴謹耶
法院的判例有很多,但院會能不能形成判
例,這就很有趣了
那原po誰要當那隻被殺的雞?憑什麼在定義不
明確的情況下,去對備質詢官員定罪??
乾我屁事 我又不是官員 啊你被質詢的時候乖乖回答很難嗎?
你今天是要把一個官員送檢調偵辦,結果自己
連什麼樣的行為算反質詢都無法明確定義,怎
麼叫官員遵守呢?
上面都舉道交法當例子了 你每天開車騎車在路上不怕不明確的危險駕駛被入罪 卻擔心官員不如實備詢會被罰?
在跳針啥呢?你要人家乖乖回答起碼也要告訴
他那些可以做那些不能做吧!但是你的說法卻
是:等你被處罰了就知道什麼不能做了!
沒辦法講清楚就別訂法律,你說的問題關
我屁事,那是立法單位要處理的。(照你
的邏輯還你)
因為同樣邏輯來說 你每天只要騎車開車都有機會入危險駕駛罪 但你我都不是官員懂?
如果官員反問立委:我也覺得賴清德是混蛋,
你說對不對啊?這要不要辦呢?
程度差解釋不出來,只會一直丟問題,那
就別立法啊!
我覺得定義很完備啊 你覺得不完備那就投票表決嘛 然後投票表決如果真的決議通過送檢調 再讓檢調決定起訴與否 最後讓法官裁定是否成罪 這麼多門檻機制你覺得有問題 道交法、社維法一堆更加主觀認定的罪反而沒意見 不就是來槓的嗎
他反問了喔!
笑死人,自己的作業丟出來問別人? 照你
的邏輯,別人有義務回你嗎?
那你閉嘴下去就是了 槓一堆刷存在嘛ㄏㄏ
其實他們心裡應該是想,我說你反質詢就是
反質詢,我說了算
其實是很好判斷的啦
※ 編輯: noway (1.200.29.199 臺灣), 07/10/2024 23:53:51國蔥自己在第十頁寫明質詢是給行政官員
對政策的辯護,行政官員是要怎麼反質詢
立委?是能要立委辯護什麼政策?國蔥和
藍白粉要的根本不叫反質詢,而是不可以
回嘴,乖乖讓我罵的權力。幹嘛不講白呢
?被大法官當庭開電很好玩嗎?
文字獄嗎 只要有詰問語氣就算反質詢 限
制言論自由還沒發現
質詢也只是讓立委在鏡頭面前作秀罷了
結果素質太低被官員打臉就氣噗噗要立法
定義真完備,國蔥就不會被問到答不出來
,事實上依國蔥對"質詢"的定義,反質詢
根本不存在,因為立委無需為法案對行政
官員進行辯護解釋,用反質詢這詞根本是
國蔥自己打臉自己
我很好奇國蔥會不會在言詞辯論的時候跟大
法官說「其實是很好判斷的啦」
或是「我覺得很完備啊 有人覺得不完備的
話就投票表決嘛」
你舉的例子很好欸 怎麼阿蔥在看直播聊
天室的時候沒跟他講 趕緊拿去回答大法
官啊
46
首Po黃國昌的答辯書主張 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 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 這樣的陳述在尤伯祥大法官看起來 是「以問答問」1
我覺得真正問題是議會跟行政互動的問題 行政立法之間的互動文化是如何 是彼此行禮如儀,然後各自發表有趣而意義 深遠的演說呢? 還是彼此像仇人一樣? 立法院狗吠火車,像6
不好判斷, 有個東西叫「法律明確性原則」去了解下 : 甚至以問答問、質詢時唱歌跳舞導致質詢無法繼續也可以被歸類到反質詢 : 法律不會因為有模糊的空間就失去其公正性 所以詢答者反問,算不算反質詢?7
其實如果糾結反質詢的定義 不就回去修法 把反質詢定義修到大法官滿意就好了 這個也擋不下國會改革法案阿 這些大法官或是媒體真的知道他們在幹嘛嗎 --3
這真的是搞錯對象 蔑視國會法不是應該把這幾條修到大法官滿意 而是應該把起訴權丟回檢察官 裁判權丟回法院 國會能做的事就是真的覺得對方有這些問題13
以大法官的看法來說 根本就沒有反質詢這件事 因為立委並沒有施政權 台灣不是內閣制 所以 所有對立委的反問 統統不是反向的質詢3
目前我能查到最早有新聞記載「反質詢」這個詞,是在2007年台北市議會的新聞 當時新聞有這詞應該是不意外,因為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就有明定不能 反質詢,不過罰則只有驅逐出場。 XD
爆
[討論] 吳宗憲:關於反質詢,立法完成後會再交代有外媒記者提問,反質詢的明文定義為何?吳宗憲說立法完成後會再跟人民做交代。 憲哥你有病喔,現在不能交待喔,反質詢的定義有這樣難回答嗎? 那就討論清楚了再立法啊,用個模糊的概念就想立法還有罰則的捏! --42
[討論] 關於第二十五條反質詢...今天齁,戰國策不知道出了甚麼毛病 給小草網軍這麼巨大的工作量,洗了好幾篇的國昌好棒棒文 先給道德長城的連結: 黃國昌:今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說:你反質詢,我要罰你錢!沒有人設計法律這麼粗魯的4
[討論] 羅智強嗆范雲:反質詢需要定義嗎?少康戰情室 24分40秒 羅智強嗆范雲:你剛剛講反質詢,你一定要講吳宗憲?我上去講反質詢,我有解釋 定義啊!今天我謝謝蘇貞昌啊,問候立委媽媽,這不是反質詢,什麼是反質詢?就 像說你可以跟我講說,欸你們說謊沒有定義啊!說謊需要定義嗎?反質詢需要定義14
[問卦] 有一說一 為何要抓著反質詢定義清楚不放?有一說一 為何要抓著反質詢定義清楚不放? 乍聽之下 好像有道理 但仔細想想 根本在鑽牛角尖 因為法律名詞本來就不是科學名詞 是會隨著人的想法而改變的4
[黑特] 吳秉叡委員 發言逐字稿來,各位同仁,這個條文吼,你如果看他的實際內容,真的是不忍卒睹啦。 譬如說這個條文在25條裡面講到反質詢,可是反質詢在法律上目前沒有定義。 沒有定義的時候就變成說怎麼樣子叫做反質詢不知道。 我們立法院是一個問政的地方,這比如是一個擂台, 有人發言有人回應,如果你真的有能力可以問出問題真正的答案,6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吳宗憲你給我進來吳宗憲真是廢到笑 想不出反質詢的定義 蠢到幫民進黨拉票 #1cT9PPue (Gossiping)5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的問題國蔥有回答嗎?剛剛扯了一堆總統到立法院質詢的問題 但是法官提的反質詢的定義的部分有回答到嗎?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4
Re: [新聞] 「反質詢」藍委稱立法後再交代定義? 你不知道質詢的定義嗎? 我沒看過哪一部法律有特別定義質詢 質詢的定義就是A質詢B 反質詢的定義就是B質詢A1
Re: [問卦] 有一說一 為何要抓著反質詢定義清楚不放?其實法律還是有很多模糊的定義。 強制、恐嚇、侮辱、猥褻物品、名譽......。 內線交易的消息明確、不確定故意和有認識過失的界線......。 這些行為的定義外緣都是非常模糊的, 很多都是要靠實務判例累積,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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