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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6 推:10 噓:4 →:42

噓 antistar: 看不懂中文?拿主子餵的硬拗理由當寶,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主子自己擴張解釋,一直說有空間,以你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的智商要看懂文意很難對吧?更別說垃圾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還敢扯德國喔?德國官員說謊都有罪,大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狗官怎麼說的?只會吃主子餵的屎就是這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樣,給付提是債務,未生效法律有給大狗 49.216.46.97 01/15 14:54→ antistar: 官什麼債務?繼續吃主子餵的屎就是這樣 49.216.46.97 01/15 14:54

笑死!這一看就知道是不學無術的大法盲,連預防性不作為行政訴訟都沒聽過,只會拿

著法條文義來跳針,真的很可憐!

今天你總統公布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更改作成憲法判決要件,並且規定在大法官可

決人數不足時不得受理案件,明顯侵害人民的憲法訴訟權,且得對於已經在審理中的

憲法訴訟案件已經有不利益變更的情形,人民基於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自得以該法

規之公告有違憲之由,依照憲法訴訟法46準用行政訴訟法115再準用民事訴訟法246規

定,在法規尚未公告生效前預先提起違憲宣告之訴,並要求主管機關暫停公布法律,

以免其尚在進行爭中的訴訟權益受損,釋字603號解釋的廖義男大法官協同意見書都已

提到,你居然沒聽過,只會在那邊跳針債權不債權的,根本就是公法門外漢,就別在

這邊耍寶丟人現眼了好嗎?


(二)行政機關將作成之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實際上對人
民權利義務有直接影響或變動時,倘具備下列訴訟要件及本
案勝訴要件,得對該行政行為提起預防性行政訴訟,以資救
濟;預防性行政訴訟之訴訟客體不限於行政處分,亦包括其
他公權力行為(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人民事前可預知
行政機關將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具有高度可能性
(蓋然性);人民因行政機關將作成之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
力行為,而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至行政法院判斷重大損害
性時,尚須審查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之內容與性質、
損害之性質與程度、以及損害之回復程度等事項(重大損害
性);在預防性行政訴訟制度未臻成熟前,不宜貿然放寬預
防性行政訴訟補充性之要件,故目前須在事後救濟已無實益
之情形下,始有事前救濟之必要性(補充性);為避免司法
權對行政權有過度干預之情形,僅在人民具有特別權利保護
之必要性之情形下,司法權始可事前介入審判(特別權利保
護之必要性);「原告適格」係指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
人,依司法院釋字第469號解釋意旨,實務上目前係採新保
護規範理論,大幅擴張利害關係人之認定,而「訴訟權能」
為原告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有損害之情形(原告適格與訴
訟權能);提起預防性行政訴訟時,行政處分尚未作成或尚
無其他公權力行為,且其內容並不明確,導致人民之請求難
以具體特定,故人民請求內容,僅要求人民提出大概能防止
重大損害發生之手段、方法等,即為已足,故只要人民之請
求不妨礙行政機關防禦權之行使,以及強制執行之進行,不
宜過度嚴格認定不作為請求之特定性(請求之特定性);行
政機關將作成行政處分之違法性判斷,須視行政處分之性質
而定,若行政處分為羈束處分時,行政處分之作成違反法律
之規定,行政法院應命行政機關不得為該行政處分,若行政
處分為裁量處分時,行政機關倘有裁量逾越或濫用之情形,
行政法院應命行政機關不得為一定內容之行政處分(本案勝
訴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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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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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ippe 01/15 15:22卡提諾法學院沒教這些

Hohenzollern 01/15 15:24他一直是卡提諾法學院仔XD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52.45 臺灣), 01/15/2025 15:24:48

joexnozomi 01/15 15:25別浪費時間 藍白活在自己的世界

meredith001 01/15 15:26那隻帳號專門跳針的藍白

cg323 01/15 15:32大法官人數不足,總統還不積極提名?

neverfly 01/15 15:32本來就會有相應措施,立法院單方面亂修

neverfly 01/15 15:32法條就可以攤瘓憲法法庭,它媽的權力分

neverfly 01/15 15:32立算個屁

cg323 01/15 15:33那就總統在侵犯人民權益,而不是憲訴法

笑死!那是你立法院立的法規定大法官人數不足不得受理案件的! 直接剝奪人民訴訟權,干總統何事? 藍白仔都是習慣這樣說瞎話的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52.45 臺灣), 01/15/2025 15:36:00

fatuo 01/15 15:35吵這根本沒有任何意義,還有有人在那邊嘴立

fatuo 01/15 15:35法院單方修法?拜託,最可怕的是柯建銘養的

fatuo 01/15 15:35狗,柯建銘養的狗說可以准用就可以准用,說

fatuo 01/15 15:35違憲就違憲,有誰可以拿柯建銘的狗做什麼制

fatuo 01/15 15:35衡?

KAOKAOKAO 01/15 15:35

kterry01 01/15 15:36先搞清楚問題是總統還是你在野黨不給過

kterry01 01/15 15:36惡意杯葛吧?更別提你立的新法只有說總

kterry01 01/15 15:36統應兩個月內提名,可沒有說立委什麼時

kterry01 01/15 15:36候得審得過,那你故意不審就一直卡?98%

kterry01 01/15 15:36利用釋憲權的一般人都不能用了?

fatuo 01/15 15:36在那邊嘴立法院單方修法的同時,是不是雲台

fatuo 01/15 15:36灣人?沒看過柯建銘的狗,跳出來說立法院是

fatuo 01/15 15:36廢物嗎?還在那邊單方面,我就問你除了柯建

fatuo 01/15 15:36銘以外,誰有具體實質的權利,可以去制衡狗

fatuo 01/15 15:36的一切判決?

brian900530 01/15 15:37同法律人 但我個人覺得這樣太激進了

brian900530 01/15 15:37 有討論空間

kterry01 01/15 15:37還有臉說侵犯人民權益勒,你找個法界背

kterry01 01/15 15:37書你們修法內容的出來好不好?

fatuo 01/15 15:39整個司法體系由上而下為政治服務到如此可恥

kterry01 01/15 15:39記得用卡提諾辯論法去解釋嘿,我很好奇

fatuo 01/15 15:39的地步,反正柯建銘講的都對,不用在那邊假

kterry01 01/15 15:39誰要就這案子啦,幫忙護航這修法超棒

fatuo 01/15 15:39裝論理了啦,狗叫就好,你再怎麼演還是沒辦

fatuo 01/15 15:39法當人

airswalker 01/15 15:41好了啦法盲草,法界找得到10個學者挺

airswalker 01/15 15:41憲訴法修法嗎?

dandes0227 01/15 15:42無知者無所畏懼 嘻嘻

tkucuh 01/15 15:43有啊,館長。

cg323 01/15 15:47法盲意見就不重要嗎? 法綠人姿態真高...

markholden 01/15 15:48蛤?!有人說激進?那要不要看藍白是

markholden 01/15 15:48在急三小啊?!

s24066774 01/15 15:51你講那麼難智障怎麼可能聽得懂吧

WINDHEAD 01/15 16:39沒錯,選罷法上修罷免門檻,也是為了要

WINDHEAD 01/15 16:39捍衛民眾不去罷免的權利 !!

Finarfin 01/15 17:23看了一下 網君帳號炒的很兇阿

dcfan 01/15 18:49那種說不出論述只能一直朝個人人身攻擊的

dcfan 01/15 18:49帳號,網軍操作的有夠明顯

fatuo 01/15 19:34別笑死人了,要論述?沈柏楊這咖敢回應劉靜

fatuo 01/15 19:34宜的各種質疑嗎?按照你們這種邏輯,沈柏楊

fatuo 01/15 19:34在你們眼中就只是個網軍

fatuo 01/15 19:37就更不用說,一堆自以爲法律專業別人都是法

fatuo 01/15 19:37盲的菁英,你們具體說看看啊,整個司法的權

fatuo 01/15 19:37力膨脹到除了柯建銘以外,誰可以對他們做出

fatuo 01/15 19:37制衡?狗這個標籤是你們自己的行為給自己貼

fatuo 01/15 19:37上的標籤,並不是人家硬要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