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黃國昌:立院作證99.9%的人不受影響
※ 引述 《amanda815625》 之銘言:
: 這是一個邏輯思辨的問題
: 今天先不管其他東西
: 單純看邏輯問題
: 先假設這句話為真
: 「99.9%的人不受影響」
: 所以只要99.9%的人不受影響,
: 不管什麼樣的惡法都可以立法嗎?
: 台灣有2300多萬人
: 0.1%也有2萬多人
: 今天你說立法,
: 只有兩萬多人會被侵害權利
: 所以不管什麼惡法都能通過
: 這個邏輯是這樣走的嗎?
: 再來如何確認?你是不是那0.1%?
: 恐怖就在這裡
: 實際上是漫無標準
: 全看立法委員們高興
: 立法委員們表決說你有關
: 說你是「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 你瞬間就會變成那0.1%
: 藍白支持者總是要一般老百姓不用擔心
: 說只有權貴會遇到
: 但是法條沒有明文規定排除一般老百姓
: 事實上光是有這個可能性
: 就讓人很擔心了
: 更何況誰是那受害的0.1%
: 沒有人知道
: 其實是沒標準、立委表決來決定
: 立委認定人民來作證是說謊而開罰
: 怎麼認定??有沒有標準?
: 其實也沒有標準
: 立委表決通過就可以開罰
: 之後人民再去向法院救濟
: 就算法院判立法院輸了
: 立法委員會付出什麼法律代價?
: 立法委員們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 立委們亂罰被法官判敗訴而沒有後果
: 就是現在的法條
: 結論是
: 99.9%民眾不受影響,
: 就可以隨便亂立惡法嗎?
: 這邏輯說不通吧!
你就看社維法63就好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請問對於謠言、公共、安寧有明確定義嗎?
實際上
蔡政府前
這條一年被用不到幾次
在蔡政府上台後呈幾何級數成長
且起過八成都被判處無罪
剩下二成也多以罰錢了事
鮮有被關三天
請問那些警察有付出任何代價?
且執行上
社維法只要有一個警察個人覺得你說謊
他就可以找你去警局作筆錄
反觀你擔心死的國會調查權修法
還要先成立委員會
再開會認定你是關係人
才能要你上聽証會說明
難易程度天差地別
結果蔡政府時代
藍的提案修社維法63
被綠用絕對多數封殺
我看你也無所謂的樣子
說真的
法律中一堆東西都沒有非常詳細的定義
譬如之前iwin 原本衛福部想推頭眼比4:3就是幼態
我就說那人家畫4:3.1你就不要找麻煩
所以後來又變成他們審查是幼態就是幼態
你要知道iwin的審查員甚至沒有公職身分
再來你說沒給蔡政府得逞
給dpp 立委擋住了
那說妨礙名譽
一個幹字
有的法官判無罪有的又判有
或者是說傳染病防治法的300萬
又是如何認定?
按你說法
這些全該廢除
或者全改正面表列
只有這樣作才合法,其餘沒提到的都違法
但有可能嗎?
dpp 自己用時沒有青鳥沒有300法律人
別人用就說惡法就不該過
但我就問你
惡法誰來認定?
認定錯誤又會有什麼後果?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
所以由法院判斷而不是立委判斷啊 很難懂?
民進黨支持者用2300萬來算0.1 XDDD
色違法很好用,反對無效!!
罰鍰都要法院審理?你要確啊,我等d
pp 提案啊
以後罰單都要有判決書,我看會不會
又有法官要跳樓
講得好像立委都是警察 都有唸警大或警專
社違法被罰代表你是嫌犯耶 可以帶律師的
國會調查被罰你是證人身分 立委代替法官罰你
一樓是不是不會看法條?講幾次要法官
判了….
當場沒有律師可以幫你,自己去打行政訴訟救濟
證人為什麼會被罰? 誰講的??
關係人和嫌疑人你都分不清了。要不d
pp 提案將聽證會關係人身份改為嫌疑
人,你就可如願帶律師了
笑死,那你藍白過半現在可以修社維法
,塔綠班沒有像你們那般無恥違憲擴權
黃國昌講的啊 國會調查是傳證人不是傳嫌犯
不能拒絕作證不然就要罰
你去法院作證也是請律師代答嗎?
證人又不能帶律師 扯啥?
這麼厭惡社維法藍白畜過半了快修阿
證人說謊才要被法官判啊,證人沒說謊
要帶什麼律師…到底在想什麼
有四年,會修的,到時青鳥別再亂就
好
改成政黑舉手決定有沒有罪 才公平
是啊 那說謊誰判定? "立院多數黨"
都自己打拒絕作證會罰,那乖乖作證呢??
會修。什麼狗屁回答修這個很難嗎
民進黨8年不做的 這四年讓別人幫忙,
別怪哈
警察是司法人員,請問立委酸什麼司法
人員,按照你的邏輯,警察可以配槍,
那立委也可配槍了XD
不難,但你怎麼確定不會修?又是靠
直覺?任期還長,你們綠粉先忍忍呵
原來七天跟社維法比立法院擴權還不
重要 早說馬
藍白畜又開始裝死雙標了
是啊 那誰來判定你有沒有乖乖作證? "多數黨"
我真的還沒看過什麼法條能把所有狀況
一言以蔽之的。
是法官判有沒有說謊…還多數黨…
那環保、消防、勞安的稽查員也是司
法人員?現在交通罰單也有委外的,
他們甚至沒有公職身分
客觀事實啊!那麼愛腦補被多數黨認定...
法條都三讀了還在說由法官判喔,你先去看法條
我國是用無罪推定,沒證據就不能判有罪...
你社維法是邱鎮軍、傅崐萁判嗎?不要在
就不是最優先級怎樣?你急自己提案
那洗地了
啊
不要老是用有罪推定的言論來造謠
國會聽證不是法庭,立委也不是法官。
社會維法去警局,是警察說得算啊
笑死,委外單位需要政府認證,立委院
是不是也需要資格認證XD
cg323 你都說我國無罪推定了,憑什麼要
立委來決定我有沒有罪,然後先開罰 我
再去打行政訴訟
是誰說立委可以定罪?? 文章或影音在哪??
笑死,警察可以配槍,立委要不要配槍X
D
小粉綠已經青歡到無法理喻了,現在
只能製造社會對立製造恐慌,整天帶
風向一般人也會上立院,但事實就是
你哪根蔥啊!
零知草人
我相信警察 不相信更生人啊
法院上要判決你有沒有說謊,是要提出證
據的。但這條法卻是由多數立委來決定。
證據?不需要。這還不夠可怕嗎
那以後開發政府濫權監聽好了,反正只
是監聽又不會被罰XD
又一個拿社維法洗地的搞笑人士
檢警機關跟立委投票哪個比較嚴謹你分
不出來的話你應該掛一下腦科
推
法院還有上訴機制,立院?一切立委決定,
沒有上訴、監察機制
更何況立委應該是五院中素質最低的單位
因為綠共都把自己合理化 這次反對根本就
是塔綠共發起的民粹 騙這些不懂的
一樓立刻跳針,講理沒用啦
久病亂投醫 毒草當仙丹
講理講不過人就說人青番 柯憐啊
還在立委決定,被認知作戰的別出來秀了
啦
然後選不上立委的不都在行政院跟監察院
?
警察濫用職權會被告會被懲處,請問
立委濫用法條有什麼罰則嗎?不要說
甚麼投票會制裁喔,那鐵票區的立委
是不是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問個問題,法庭上證人說我忘記了,會被罰嗎
?除非有人查出他確實記得的證據,不然不會
被罰,國會裡證人這樣講,立委可以投票說證
人隱匿,不用證據就能罰喔!原po能說明證人
如何維護自己權益嗎?他是證人不是嫌疑人喔
!
問題就在立委沒有被制衡,懂?
黨已經定調要鬥國會改革了,扯什麼社維
法定義模糊,搞不清楚這次設定的範圍是
不是?
藍白佔民意6成趕快修法啊
本來法院/警察決定的事憑什麼立委可以
怎麼沒有制衡 跟監察院檢舉陳情啊
立委絕對正義
你不說謊就沒事,但我大立委說你說謊就
是說謊,藐視國會是不是?
在野特偵組 就是要升堂辦案 扯一堆
一直不敢面對立委判決
我大警察絕對正義說你違法就違法
謠言有明確定義 國文回去重修吧
所以你看綠圾在那邊罵 跟妳保證會濫用法
條的絕對是綠色的垃圾
我就問一句,你相信被更生人摸頭的加蔥
,還是正常有點法律素養的法律人?
人家立委又不用考憲法
原來你覺得這幾年網路謠言不管有無關於政
治沒有大幅增加?笑死,常識都知道的事。
沒和政府或政府標案或重大公共案件沾邊在
那邊會怕真的笑死
人民直選的國會權力正常化,人民權利
正常化,白綠也可以合作自己的版本啊
,結果綠色嘻嘻。
綠色整天杯葛阻礙,卻不想跟小黨合作
民進黨自己2012年長久以來的理念,民
進黨自己丟臉。
整天在那邊操作意識形態,人民對立。
藍白先修社維法呀,垃圾黃
只有立法權執行司法權你是在哈囉?
好油
誰能 誰不能?
綠色的講這麼多 下次不會贏就好了嗎 少
數服從多數啊
問就是綠能你不能啊,信仰 懂?
早上到現在過了這麼久,還是沒人回答怎麼保
障無辜證人的權利,就知道這個法案有多粗糙
!
誰來協尋一下原po啊!
54
首Po范琪斐:針對法案規定提到,立法院得要求「社會上有關係之人員」提供相關資料,但許多 民眾黨文宣稱是針對政府官員的,一般民眾不用擔心,但法條確實有明確指出「社會上有關 係之人員」,其實是會跟一般人有關係。 黃國昌:邀請有關係的人到立法院聽證,的確是施加了人民的義務,但大家沒有必要妖魔化 或是創造過度恐慌,因為99.9%的人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影響。X
笑死…一堆留言扯香港國安法! 這些青鳥真的會害死主子 什麼叫香港國安法當初也說這樣? 結果跟當初講的不同? 香港國安法是建立在誰的基準之下?X
奇怪 那當初地溝油 蘇丹紅等等食安風暴發生 為什麼要判那些人有罪呢? 反正大家都只吃微量而已 我看是百分之99.9999999%都不會受到影響吧?6
所謂聽證會如果是邀請政府官員和拿政府 標案的民間人士來立院備詢,我覺得是理 所當然,為預算把關是立委工作。 甚麼叫做要求「社會上有關係之人員」? FB詐騙多,影響台灣社會,你想傳祖克柏26
這是一個邏輯思辨的問題 今天先不管其他東西 單純看邏輯問題 先假設這句話為真 「99.9%的人不受影響」9
他的問題就是99.9%是怎麼來的 基本上他的回答通通是這種唬爛掛 你問他一個,他就先預設立場,問你知不知道什麼 然後開始東扯西扯,但是完全不回答問題的核心 乍聽之下,好像很厲害很會講4
嗯,廢死也是這樣說,你要廢死嗎? 就算廢死了,無期,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也是 那你要廢刑法嗎? 然後所有的刑罰和行政罰都會這樣 你要廢掉所有的法條?4
國昌講這種話,其實就是很簡單的分化策略啦 還記得這首懺悔詩嗎? 「起初,納粹抓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沉默,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抓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我沉默,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抓工會成員的時候,我沉默,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8
笑死 今天黨和他的小鳥學者百人眾CARE的是數量嗎?? 不是,CARE的是權貴 會被國會叫去的只有這種人 難不成一個大案不找高官,不找CEO來問話
爆
Re: [新聞] 台中男轉貼「政府砸9400萬換裴洛西訪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俗稱謠言罪 要成罪重點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近年完全被掌權者濫用72
[問卦] 社維法到底是用來幹麻的社維法 第六十三條 其中有一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幹奇怪。我看很多被告的言論 根本都沒影響公共安寧阿49
Re: [新聞] 實況主國動預言「蔡英文死訊」致國家產我以前就在擔心一件事,之前用社維法查水表,絕大多數都是找你麻煩嚇嚇你 但按照DPP這尿性,遲早有一天手不只伸到檢警,還會伸到法院去 那以後查水表就不只是嚇嚇你了 社維法抓這種謠言的時候,有個要件是內容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也就是除了本身是謠言外,還必須足以造成人民恐慌44
Re: [閒聊] 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無聊當有趣 這種造謠可以依社維法函送呢^_^~ 社維法63-1-5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14
Re: [新聞] 網友上PTT指BNT被綠皮紅骨政黨擋下 被移還是那句老話 即使該網友被裁定不罰 我也不認為什麼法院認證的XX 諸如此類 我想講的是 你警察哪來的言論審查權? 你認定散布謠言就散布謠言喔? 誰賦予給你的權利?16
Re: [新聞] NCC 將推兩新法!Netflix、IG、Dcard 或我們先看看已經被玩壞的社維法,現在都是抓一些"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至於公共安寧怎麼定義,政府說了算。 那麼新法上路後的規範、詳細內容裡只要有任何一處沒辦法被定義、政府說了算的規則, 主管機關最重可要求網路業者停止提供通訊服務。 法律專家小組肯定會滿足大眾的期待,來維護台灣的網路資訊安全的!6
Re: [問卦] 歐洲原版的DSA法跟網路中介法 差在哪?睜眼說瞎話要有個限度吧? illegal content就是違法的內容,為什麼要腦補成假訊息? 這整段定義就是告訴你違法的內容是違反了歐盟或成員國內的法律,的相關訊息, 問題是你去哪找到他說假訊息=違法內容? 你說中介法也是抄這個限制,但他很清楚地講了兩個東西,1
Re: [新聞] 蔡英文:沒有後悔過選總統 藍委「這句蔡總統為何要後悔選總統? 連續兩屆八年完全執政的總統,是要抱怨有多痛苦? 1. 如何面對攻擊? 請看下面一些實際例子: 抗議蔡英文 反年改團體丟鞋 華視- 想太多 那個網紅又不是觸犯刑法 只有刑法才會符合限制出境的 罪行太輕微的也不符合要件 更不用提他只是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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