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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作者
DANAN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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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瞄到昌哥在直播
: 對於聽證調查委員會律師是否陪同的問題,他是說被叫過去可能是以證人的身份或當事人。
: 如果是當事人那當然可以請律師,而證人的話一般訴訟也不會允許證人請律師陪同。具體被
: 傳喚是證人還是當事人由委員會決定,所以由主席裁示是否可以請律師。
: 這樣說好像也有點道理,大家怎麼看?

刑事訴訟有賦予證人符合下列四種情況可拒絕證言

(一)因公務關係應保守秘密
(二)因業務關係有保密義務
(三)與自身利害有密切關係
(四)與訴訟當事人有特殊之親屬身分關係

那若是在國會行使拒絕證言權

會被告發藐視國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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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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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opod 05/27 22:31還是一樣,會議主席說的算

skbb2553 05/27 22:31而且決定有沒有藐視的是立法院...

jump2j 05/27 22:31聽證會的規範有拒絕證言的規定,問題是沒

Xceberus 05/27 22:31我長太帥也是藐視國會

jump2j 05/27 22:31有告知可以拒絕證言的程序,所以實際上看

jump2j 05/27 22:31的到吃不到,民眾有權利也不會用

rwhung 05/27 22:32你是當事人可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拒絕證言

rwhung 05/27 22:33但你主席告知 才知道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

xra686 05/27 22:34會吧 畢竟立院說了才算

julia66 05/27 22:35就是藐視國會,你覺得立委法條都說不清

julia66 05/27 22:36他會按照條文來嗎

julia66 05/27 22:36你讓他不爽,你就是藐視國會,選我正解

RodrigueZ810 05/27 22:37人民有緘默權呀 憲法給的

langeo 05/27 22:38黃狗娼比憲法大啦 沉默就罰10萬 藐視國會

julia66 05/27 22:38國會五法早就越超憲法了,還在憲法

prestonia 05/27 22:46裁判球證旁證都是主席 怎麼跟他鬥

Iamidiots 05/27 22:48更可笑的是上法院至少可以請律師,國會

Iamidiots 05/27 22:48聽證請律師還要院長同意

fdtu0928 05/27 22:49重點:為啥國會裁罰會引用刑事訴訟法概

fdtu0928 05/27 22:49念?那立委要不要過檢察官國考?

julia66 05/27 22:56立委超越憲法了還要國考?法律位階再想想

greedypeople 05/27 22:59你去看刑訴179-182會很難適用

beachrabbit 05/27 23:09當證人要請律師??法律阿苗教的嗎

Tokii 05/27 23:15狗昌乖 過來吃萁萁的狗糧囉~

crow0801 05/27 23:19這就不自證己罪原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