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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作者
ulycess
(uly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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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瞄到昌哥在直播
: 對於聽證調查委員會律師是否陪同的問題,他是說被叫過去可能是以證人的身份或當事

: 如果是當事人那當然可以請律師,而證人的話一般訴訟也不會允許證人請律師陪同。具
: 傳喚是證人還是當事人由委員會決定,所以由主席裁示是否可以請律師。
: 這樣說好像也有點道理,大家怎麼看?


那麼明明是要調查
但是故意用證人方式剝奪律師權利該怎樣算

就算不是故意用證人方式剝奪律師權利
而是主席根本不懂法律(不用懷疑立法委員是法盲的可能性)
應該是調查,但是誤以為是證人該怎麼辦?

10年前的司律刑事訴訟法很愛考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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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44.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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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ckG 05/27 22:17立委沒相關專業素養但要行使司法權

TYC2000 05/27 22:18證人只要不做偽證就不會有罪則 在怕什麼?

我再舉一個例子 假設立法院要調查柯文哲和彭振聲在京華城容積案 在柯文哲與京華城之間關係,彭振聲是證人不能請律師 但是在彭振聲與京華城之間的關係,彭振聲是被調查人可以請律師 那麼當立法委員問彭振聲第一個問題 請問柯文哲有沒有和京華城董事長吃過飯? 這時候彭振聲是證人,不能請律師! 接著問彭振聲那你有陪同嗎? 這時候彭振聲就是被調查人可以請律師 到最後就會變成一個調查中,身分就會在證人與被調查人之間來回擺動 律師就會說我進來了又出去了又進來了又出去了打我笨蛋 我沒想到刑事訴訟法20年前被玩到爛的梗,居然20年後還有機會看到

thirtyto 05/27 22:19就算是當事人 能不能也要主席同意喔

Okutaguramu 05/27 22:20心中坦蕩蕩,還怕被國會叫去?

julia66 05/27 22:20偽證由立委舉手認定之

julia66 05/27 22:21惡法支持者都認為三權分立是屎了

loki94y 05/27 22:22說你召妓就召妓 主席親眼看見你進妓院

※ 編輯: ulycess (1.175.144.101 臺灣), 05/27/2024 22:30:03

TYC2000 05/27 22:22當事人可以請律師

rwhung 05/27 22:23叫先當證人證明你自己有罪,你要怎麼辦?

rwhung 05/27 22:23先叫你

peterqoo 05/27 22:23想搞你的時候, 還管你坦蕩蕩的

julia66 05/27 22:23請律師要主席同意吧?你當作是法院?

oscarwu3041 05/27 22:24簡單來說,黃國昌他自己設計的聽證根

oscarwu3041 05/27 22:24本混淆行政程序跟司法程序

julia66 05/27 22:24惡法支持者真的當人權是屎

TYC2000 05/27 22:24XDDD 當你可能有罪的時候 就是當事人了

TYC2000 05/27 22:25可以請律師了

rwhung 05/27 22:25我光看到 聽證會當天才會知道你是證人還是

rwhung 05/27 22:25當事人,就覺得這幾個人在亂來

julia66 05/27 22:25當事人請律師要主席同意,要講幾次

Xceberus 05/27 22:26笑死 狗粉又在亂叫了

julia66 05/27 22:27挺這部惡法之前先去搞清楚好嗎

skbb2553 05/27 22:27在蔥的世界裡立法院跟法院是不是差不多

idernest 05/27 22:31看到你有律師陪同就說你是證人 你沒有

idernest 05/27 22:31就變當事人

TYC2000 05/27 23:09在一般法庭上的當事人也有提供證詞的時刻

TYC2000 05/27 23:10這個時候是否就如你所說的證人當事人切換

TYC2000 05/27 23:11那麼一般法庭遇到這事 會審不下去嗎?

Tokii 05/27 23:17狗昌乖乖喔 過來吃萁萁的狗糧囉~

stoon 05/27 23:25院檢要踐行證人告知義務,且證人可拒絕證言

stoon 05/27 23:25被告地位形成時還要踐行被告之告知義務

holien 05/27 23:54如果所有法條訂定都要如此吹毛求才ㄔ

holien 05/27 23:55就不用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