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這件事情,就是小謝從頭到尾亂搞
應該是國民黨贏太多,然後他自己也是不走程序習慣了
一個太囂張,就直接找警察去撞門
本來是民事
民事案件,你要搞強制執行的話
必須先去地方法院告一下,就是走民事訴訟
強制執行法1~3條都寫得很清楚
今天你有問題,媽的台灣是民主國家誒,法治社會
你有事情就是去法院處理,結果市長帶警察去闖空門
你只要沒有從民事法院那一步開始,市政府就是帶頭違法亂紀不照程序
你基隆市政府今天是越權,你是行政單位,不是司法單位
沒有法院給你下令,沒有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一起去
你基隆國是沒有法律了是不是
帶警察去,沒有法院的人一起,去了不表達目的不說自己是誰
媽的,我看基隆市警察局又要背黑鍋了
撇開產權不談,你直接當作自己是司法單位去惡搞
就不要到時候被人家反告
--
┬─┬─┬─████◣ ┌─┬─┬┬─┬─╭────────────╮┬██
┴┬ ◣┴┬ ◢ ◥▌ ├─ ◢██◣┴┬│你偷吃, 鄭先生有看到。│┴ ◢
─┴ 洨 ┬┴◢◤□︵□▌+ ├┬:█: ◥▌┴╰────────────╯┬◢◤
─┬ ㊣ ┴┬◤ ╰ ◤ ├ ∴ ︰□︵□▌┬┴┬┴┬┴┬─┬┴┬ made by ◤
┬┴┬─┬┴ ◢▼ ├┬┴◥ )●◤▅┴┬┴┬┴┬┴┬┴┬┴ orz ◢
┴┬┴┬┴┬◢◤ ├┴┬◢ │◣◤┬┴─┴┬┴─┴┬┴┬ ⊙Ptt ◢◤
--
小愛爸: 我請假囉 有事直接甩鍋副市長 cc
就一堆藍白粉 都是可悲智障阿
跳過法院有夠扯 還在那邊扯東扯西的
真的 藍白真的是台灣之恥 支那賤種了
藍粉就一群法盲
別搞笑了,今天合約到終止合約進行點交
一個路人出來亂,你叫甲方去民事法院?
你有產權爭議也是後續民事庭的事,你擋甲
乙雙進行合約的程序做什麼?
寧願相信共產黨 也不相信謝國樑
市府跟主富就沒合約 所以要法院證明阿
就法院判決 很正當阿
合約裡面有包含2-4樓嗎
合約不包含1~4樓嗎?
紅框中的字寫假的?
起造人基隆巿政府假的?
巿府和主富沒有合約就走民事庭!
現在巿府和大日要完成合約終止的點交工作
對阿 所以法院要給強制執行證明阿
不能隨便開鎖進去阿
你點交就點交,你有民事糾紛主富把大日搬
出來。
你乙方同意了!
你主富不是合約的乙方,現在是終止OT合約
主富不是乙方 但是他是使用者阿~
進行點交程序。
你要讓使用者離開 沒合約 你開鎖 就難
已經被告了不是
看 為什麼這麼急呢~~~~
重點來了 如果市府真的越權 有罰則嗎
合約的乙方是大日,大日和第三方的事大日
? 沒有很重的話 他不是想幹嘛就幹嘛
然後吃一個監察院不痛不癢的糾正 立委
那些說沒有違法的怎麼不去那些律師的yt fb
下面吵呢
還在睡
自己去解決,你甲方乙方要完成點交好嗎?
某法盲瞎扯
人家已經告了,而且很高機率基隆市府會輸
和律師吵什麼?嘴贏了還被告?
要完成點交不是強開鎖好嗎...
被告強盜罪啊,看法院怎麼判決啊
賭一下!最好基隆巿被告?
如果真的輸了 罰則很輕 不就是鼓勵行
政機關違法嗎
笑死人了,你和乙方完成點交要協立廠商同
意!
放心吧 NET 已經告了,不然謝國樑是怕啥
國蔥可以修一下罰則嗎
怕打輸媒體戰好嗎,還要選第二任咧!
你所有乙方和第三方的糾紛,就民事解決
很難懂嗎,你要混成一塊是有事嗎?
法盲東點西點還想賭
但是你還是不能直接開鎖阿~
怎麼會用行政命令強制點交,真的有夠白痴n
et直接告強盜罪
然後罪很輕罰幾萬?立委做事好嗎
很高機率副市長要出來背鍋了
你要就請大日終止net合約讓他搬走
如果真如某人說的點交被阻,就等法院執
行就好,急到現在自己犯法
而不是跳過大日直接開鎖net
市府要找net就是要走法院公證流程
今天還有一個問題吧 犯罪刑責很低 行
政機關應該加重處分 不然就是鼓勵他們
違法
大埔那樣還不是投給kmt
唯一支持基隆市政府改制為雞籠衙門
一堆法盲,Net私自增建,又沒基市府同意
就是違法
解約後,誰管你違建的權利
市府叫警察來強制執行就會出事
民事個屁,解約後就是收回
這是政府資產,打什麼民事
呃...那林右昌當初簽的約不就是同意了
難不成以後拆違建,要先打民事
林右昌就違法啊
我看了111年9月議會施政總報告 裡面有
東岸商場的圖片 應該是知道的阿
這責任他要扛
Net又不是和基市府簽約
房客跟你租房子,在裡面違建,你覺得這
違建是你的,所以不能拆
Net自己不懂法律
推文中的紅框引述的是OT案的規則,所以
2-4樓產權是否歸屬市府還有得吵
Kensmile 才法盲,違法增建或是違建也
是私產,沒有強占的啦,只能訴請移除
陪謝開記者會的王立委是否該下車了
你在鬼扯
議會同意變更的要拆也要法院公證同意
違建政府可以直接拆除
你懂不懂啊
誰說要經過法院
法盲就算了,也沒常識
他不違建啦,起造人是基隆巿政府怎麼會是
違建,到了三月產權就會回歸了!
一個蠢蛋每篇都在扯甲乙方跟點交,
不敢答覆沒法院裁定,半夜衝這樣對嗎?
基隆市議會考察- 提東岸商場增建
可以去查查這個新聞
已經被告了。然後藍白法盲真的不懂法律
2020年都去考察了怎麼不知道有蓋?
就市府議會都同意的,哪來違建?那net直接
拆掉好了
大家都別玩啊,叫net拆一拆你都說違建了
藍白仔現在就是知道強盜跑不掉了,想省掉
這智障的一步~
這就是畜生藍白狗娘賤種的最愛
民事官司還沒打完 基隆顏寬恒就叫
基隆市刑警大隊破門佔領
刑事判決結果可能會影響民事,這是市長在
跳的原因
刑事,強盜罪,五年以上,謝國樑屁股開花
那塊微風也不能吃下來了,小愛爸爸急了
基隆顏寬恒大半夜叫刑警去現場接收
就是怕NET拆除投資興建的商場
急了啊,帶警察去當強盜,這安家費要多少?
整天喊別人綠共的結果呵呵
想偷用人家蓋好的東西在那扯違建
誰認定是違建的 你嗎?
影片裡面警察們都得進牢開屁眼了
我就問謝國樑準備好安家費了沒?
開鎖闖入那位準備被關囉 呵呵
違建還要開放給別人招標? 某K是要讓
謝的罪多一條嗎
微風還有可能是共謀呢,安家費準備好了沒?
有爭議還敢動XD
看到一堆超划坡的留言,忘了大日簽的是OT
自以為法官XD
你有爭議就去訴求,不要影響原本的營運!
洗地仔真的以為自己是法官欸XDDD
民主國家 整棟住民抓去隔離 呵呵
分局長率隊 40-50人 夜襲 辦重大刑案喔
甲方跟乙方談好了
跑出一個跟甲方完全無關的人
恩
kmt來台灣就是無本起家的,還當他大戶?
某k某b法盲每篇都留言被打臉,是多想不開
Kensmile 又胡扯,請問今天有哪個違建
被拆除大隊說,這棟不用拆,很值錢,
直接收歸國有
NET已經蹷F
NET已經蹷F
net有建照,扯什麼違建,製杖嗎
喊net違建,結果招標有2-4樓。反正謝
刑事被告了~你繼續嘿
北七還在那邊違建
某B,不屬於市政府的東西可以拿來寫進
合約嗎?
所以市政府可以把你家拿來招租嗎?
看那隻b狗 幹幹叫 小愛爸爸給你多少骨頭吃
你家增建可能沒人鳥,這麼大商場增建敢
沒經同意就施工嗎?拜託一下。
就算主富無權占有 也是要經過法院
這哪裡算違建?是經過地主同意,net出資的
合法建物
賣鬧呀,不管再怎麼有理由,不經過法院
就輸一半
不是違建,但點交跟net 無關
某B貼的是營運終止的條約 和產權無關
一直跳針錯誤的點
71
首Po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然後把廠商踢掉 一切照合約走 這樣有違法嗎 看綠政論都在講1
我看網上一堆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還是來帶風向的一直看不懂 首先net案有沒有違法不是我說的算 是法院判決說的算 謝國樑特別休假請副市長背鍋強行進去點交這件事9
事情就是基隆市政府和大日簽行政契約,大日和net簽一般的民事契約 由於行政契約不得依照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所以應該回歸民事法院 執行名義可以藉由公證或是訂立自願執行的方式取得,否則只能藉由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 義 假設基隆市政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該執行名義也只能針對大日,而net認為該財產為自X
網軍一直在洗租金5050萬變1500萬 想用直接數字騙不懂得人 首先一個賺錢的地標 到底是收固定租金還是浮動租金賺錢? 有去過東岸廣場的就知道 這地方就是基隆鬧區 你覺得微風進駐之後 浮動租金會不會賺錢?5
今天我把房子交給房仲包租代管8年, 然後房仲不知道跟房客簽了什麼協議, 於是房客在房子上加蓋並增建。 到了代管期到的時候, 我想要找警察把我被霸佔的房子拿回來。7
這件事基隆市政府當房東 合約很複雜 就看他們現在是上民事法院還是行政法院 看起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行政公法 而只是基隆市政府的民事合約糾紛 所以現在如果是去民事法院6
當然沒有違法,頂多民事糾紛 甚至基隆市政府還占優 因為產權本來就該是市政府的 NET就算很有良心,能有更繁榮的廣場相信不會有太多人反對 : 看綠政論都在講6
笑死人了! 你主富是在合約上的乙方嗎? 大日都不出面靠北基隆巿政府了,你路人NET在那裡訴求產權? 有沒有這麼好笑的事。 你用這種案例,是在教全國的房客惡意霸佔房東房產的標準案例嗎?13
因為這個案件,想起小時候遇到的一件事. (憑印象的,不知是否有錯誤). 以前新竹好樂迪,位置在現在的同學匯 KTV,以前是笑傲江湖. 那時和地主租空地,好樂迪蓋樓以及裝潢.之後租約到期,談續約時地主死活不肯續. 弄到後來好樂迪起賭爛,花錢把整棟樓打掉.
51
Re: [請益] 109執達員選填請益-北三院/錄事/書記官/法院執達員最終都會被送去執行處,所以決定要待的法院時, 執行處的地點、工作量的狀況都是需要考量的。 因為我只待過北三院,所以就北三院的部分作分享。 一、臺北地院: 北院各院區搭捷運都很方便,只有新店院區在出捷運站後還要走10幾分鐘的路程。26
[閒聊] 執行!狗與我與執行官 EP2這集多加了一些解說的部分 包含介紹債權人債務人是什麼意思 動產不動產又是什麼 這樣也蠻好的 第一集加入太多解說可能會讓觀眾看不下去 上集看預告時還以為粉紅頭髮的youtuber是戶塚純貴演的XD 沒想到認錯啦17
Re: [討論] 美女律師談論基隆Net案其實分兩部份看: 一、冤有頭,債有主。大日跟主富之間的約怎麼簽,主富若覺得大日沒有保障主富,就去 告「大日」違約,主富所蒙受的損失,法院會判賠,是判大日賠主富。這是法律邏輯。 又不是基隆市政府跟主富簽約。所以如果基隆市政府主張自己仍然有所有權、所有權不在 主富,大致可判斷法院會判市政府勝訴。因為大日慷公產之慨轉手給主富的利益,市府可4
Re: [問卦] 在法院工作壓力會很大嗎?安安 阿肥稍微知道一點點內情 考績沒事應該是不會被打丙啦 因為壓力很大通常是別的地方 1.多到趕不完的案件量 其實這個應該是要看地區的
72
[討論] 財政部次長:其實政府這幾年都赤字...84
[討論] 黃暐瀚直播點名doig斷章取義 請別再提到我61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55
[黑特] 王義川反擊竟扯:又不是講18禁51
[黑特] 王義川說他是參加私人聚會26
Re: [討論] 民進黨當初怎不放下身段和白的8席合49
[討論] 黃國昌怎麼這麼恨民進黨?20
[討論] 藍白跟小朋友講政治是好棒綠的是洗腦?37
[討論] ET民調/71.5%桃園市民肯定張善政表現35
[討論] 喜歡中國就過去住,不好嗎?25
[討論] 八卦板也太兇了吧 這樣罵黃暐瀚都罵三字經8
[討論] 黃揚明:如果不副署代表卓榮泰不滿賴清德13
[討論] 到底可以怎麼黑國昌23
[討論] 小草:一般民眾都以為藍白是一起的10
[黑特] 笑死 國家要毀滅了 隔天馬上COS 魷魚遊戲21
Re: [黑特] 新任美國國防副部長提名人15
[討論] 為什麼民進黨過半八年禁不了tiktok抖音14
[討論] 民眾黨的亂帳 有進度了!!!!!!!!!!16
[討論]ET民調/鍾東錦16大政策平均滿意度破7成810
[討論] 阿中部長: 我支持不副署14
[討論] 台視新聞聲明 (抖音造假影片)6
[討論] 王義川怎麼一直讓藍白網軍有東西打?8
[黑特] 高雄爽八年 該換花蓮爽了吧13
[討論] 巴基斯坦對中國出口產品加徵30%關稅12
[黑特] 韓國大法官提名人提議空缺時可續任的制34
[討論] 藍委:不副署、不公布 有憲政風暴11
[討論] 為什麼煉銅草被稱為社會頂端3
[討論] ----白痴倒閣討論到此為止----26
[討論] 溫馨提醒 今明兩天請勿超貼 謾罵8
Re: [討論] 假如真提倒閣,最後重選黨還是輸,會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