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慟!王義川也認為東岸產權就是屬市府
※ 引述《goldsingle (大俠愛吃漢堡包)》之銘言:
: 這不是廢話嗎?
: 難道東岸廣場的所有權是net甚至是微風的????
: 問題是租約還沒到期
: 房東就找警察來破門
: 這他馬的就是共匪啊
: 就這麼簡單
市府對大日的OT合約已經到期了 市府對主富公司根本沒有租約或是契約存在
哪來的租約還沒到期的問題
今天對市府來說 NET就是一個路人跑來的你房子 說 我跟你的前任房客有租約
你跟大日有租約 那你應該去找大日討公道才是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如果這樣都不能把房屋要回來
那這樣以後你當房東租房子給房客 房客在租約到期前 把房屋給流浪漢住
然後租約到了跟你說 我鑰匙還你 沒我的事情了
然後你要換門鎖 裡面的流浪漢說 你不能換鎖 這房子是你前房客租我的
要換鎖讓我走 你去法院告阿 笑死
然後一定有智障會說買賣不破租賃
先想清楚這個案子並沒有任何買賣好嗎
然後 你說類推 租賃不破租賃 是哪個智障才會這樣說
主富的陳律師 如果敢說 租賃不破租賃 我就笑他學藝不精
--
net 算第三人唄
是第三人啊 所有權是可以排除第三人占有 所以換鎖本來就沒問題
現在NET的律師是主張 他們是所有權人 而不是第三人啦
簡單說要告是你家的事 我的財產要先
保障起來
第三人權益受損就摸摸鼻子了事喔?
第三人權益受損 當然是找大日阿 當初是大日跟NET有租約 不是市府 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為啥NET怎麼不去告大日 去搞大日 而都在搞市府
第三人要爭權益去法院告啦
也有同樣見解 二房東失去佔有權之
後 二房客不能以此向大房東主張租
約效力
要房東自己告路人甲才莫名其妙
民事產權問題,鄉民都是一知半解而已
,不但沒法律知識,完整的合約內容更
是沒有,沒什麼好討論的
但謝國樑在沒有法院的強制令就帶警察
闖入,絕對是強盜市長,根本以前國民
黨威權時代的做法
闖入? 這是公共建築物又不是私人住宅 還強盜哩 笑死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3/06/2024 08:39:39就不是強制執行 要大日反對開鎖才
叫強制執行
律師不對大日只對市府戰術就錯了
房東房客正常點交是要強制執行什麼
公共建築物就能在晚上12點破門哦?
第三人 竟然能有建照 在你家頂樓加蓋 XD
老百姓能不能在十二點找警察破市府的
門啊
租約還沒到期就是承租人,基隆市府是要打
民事拿到法院許可才能破門,房東也是
老百姓 不能在第三人情況下
拿到合法建照呀
產權一直都是市府佔優勢 但不代表你可
以沒強制命令就找警察破門誒
不能倒因為果
樓上還有人聽不懂喔 市府跟net沒有
租約 哪有什麼到不到期
大日沒有反對 市府換鎖就是合法點
交
就問你一句當時破門產權是登記在市府
下面嗎?
沒登記產權就視為動產跟違建一樣意思 請你回去讀 動產跟不動產附合時 所有權是歸誰 需要我貼法條給你看嗎
流浪漢幫你蓋公寓
如果你是頂樓房東 租給房客 結果他自己跑去頂樓加蓋 你覺得房客取得頂樓加蓋所有權?
問題是那是合約衍生出的第三人耶,可以
這樣不通過法院來帶警察強制執行?
Net這次輸定了
Net在打甚麼戰 不是法律戰啦 而是在打輿論戰 故意想用輿論壓市府拿好處 打法律戰 NET穩輸啦
路人會給你每年5050萬? 加油好嗎?
笑死 當初這5050萬 是繳給大日好嗎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3/06/2024 09:49:25幹嘛不等司法走完硬要點交
給5000萬的是大日 不是net好嗎
你還真敢說 誰在經營的基隆人看不到?
換鎖有問題嗎
大日同意了啊
你net 跟市府有什麼關係??
這個根本不是法律攻防啦
就是想用輿論攻防
再加上剛好市府是藍的
如果今天一樣的問題但是市府是綠的你看
看塔綠班黨媒會不會通通改口
打哈欠 民法占有保護了解一下
各說各話法院來判 與論啥的沒意義
所以才說你一開始就給法院判就好
繞一大圈之後還不是要法院判急啥呢?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54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今天net到底有沒有使用權或所有權是一回事,這個訴訟上面兩邊去攻防打出一個結論就好 了。 但重點是今天基隆市政府憑什麼帶一批警察跟鎖匠直接強硬進去? 舉個常見的例子 房東出租房子給租客3
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一堆跳針仔一直喊強盜 法院見 可是完全無視合約 基隆市府只有跟大日簽約 大日是因為弊案被剝奪優先續約權 大日跟NET你們之間怎簽是你們的事5
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今天我把房子交給房仲包租代管8年, 然後房仲不知道跟房客簽了什麼協議, 於是房客在房子上加蓋並增建。 到了代管期到的時候, 我想要找警察把我被霸佔的房子拿回來。18
Re: [新聞] 東岸廣場經營權易主 NET登報「道歉」謝國這整件事三方都操作的很糟糕 謝市府方面 1.合約內容遮掩 發生問題後其實就應該把以前跟大日、現在跟微風的契約公布 清楚地讓民眾知道以前新舊合約的差異、有沒有圖利微風8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這邏輯很簡單 房東(基隆市政府)租給管理人(大日開發) 管理人再以二房東身分租給房客(NET衣飾,主富公司) 並且二房東與目前房客的契約中明訂 二房東給房客的租約 若二房東無法成功與原房東續租16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看起來NET為了出資的地上部分要爭到底,但我好奇的是為何市府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大日本身有弊案問題所以基隆市府不再續約給大日這部分我認為是合理 但這時候難道NET沒跟市府反映過地上建物的問題嗎? 那為何後來市府發標案時內容不寫說 得標者地上部分需要租借給NET使用(因為是NET出資興建的)14
Re: [新聞] 東岸廣場經營權易主 NET登報「道歉」謝國你幹嘛自介? : → denow0208: 合約有不同解釋... 42.73.26.104 02/26 13:18 : → denow0208: 你等法院判你贏再把net趕走是會死逆, 42.73.26.104 02/26 13:20 : → denow0208: 不要再那邊說等很久喇 42.73.26.104 02/26 13:20 你不會叫NET拿出來他跟基隆市政府的租約6
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笑死人了! 你主富是在合約上的乙方嗎? 大日都不出面靠北基隆巿政府了,你路人NET在那裡訴求產權? 有沒有這麼好笑的事。 你用這種案例,是在教全國的房客惡意霸佔房東房產的標準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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