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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慟!王義川也認為東岸產權就是屬市府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慟!王義川也認為東岸產權就是屬市府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時間推噓 7 推:11 噓:4 →:42

※ 引述《goldsingle (大俠愛吃漢堡包)》之銘言:
: 這不是廢話嗎?
: 難道東岸廣場的所有權是net甚至是微風的????
: 問題是租約還沒到期
: 房東就找警察來破門
: 這他馬的就是共匪啊
: 就這麼簡單


市府對大日的OT合約已經到期了 市府對主富公司根本沒有租約或是契約存在

哪來的租約還沒到期的問題

今天對市府來說 NET就是一個路人跑來的你房子 說 我跟你的前任房客有租約

你跟大日有租約 那你應該去找大日討公道才是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市府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如果這樣都不能把房屋要回來

那這樣以後你當房東租房子給房客 房客在租約到期前 把房屋給流浪漢住

然後租約到了跟你說 我鑰匙還你 沒我的事情了

然後你要換門鎖 裡面的流浪漢說 你不能換鎖 這房子是你前房客租我的

要換鎖讓我走 你去法院告阿 笑死

然後一定有智障會說買賣不破租賃

先想清楚這個案子並沒有任何買賣好嗎

然後 你說類推 租賃不破租賃 是哪個智障才會這樣說

主富的陳律師 如果敢說 租賃不破租賃 我就笑他學藝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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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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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die 03/06 08:32net 算第三人唄

是第三人啊 所有權是可以排除第三人占有 所以換鎖本來就沒問題

現在NET的律師是主張 他們是所有權人 而不是第三人啦

piyobearman 03/06 08:35簡單說要告是你家的事 我的財產要先

piyobearman 03/06 08:35保障起來

geordie 03/06 08:36第三人權益受損就摸摸鼻子了事喔?

第三人權益受損 當然是找大日阿 當初是大日跟NET有租約 不是市府 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為啥NET怎麼不去告大日 去搞大日 而都在搞市府

piyobearman 03/06 08:36第三人要爭權益去法院告啦

CrossroadMEI 03/06 08:36https://reurl.cc/M4mZDn 其他律師

CrossroadMEI 03/06 08:36也有同樣見解 二房東失去佔有權之

CrossroadMEI 03/06 08:36後 二房客不能以此向大房東主張租

CrossroadMEI 03/06 08:36約效力

piyobearman 03/06 08:36要房東自己告路人甲才莫名其妙

indium111 03/06 08:38民事產權問題,鄉民都是一知半解而已

indium111 03/06 08:38,不但沒法律知識,完整的合約內容更

indium111 03/06 08:38是沒有,沒什麼好討論的

indium111 03/06 08:38但謝國樑在沒有法院的強制令就帶警察

indium111 03/06 08:38闖入,絕對是強盜市長,根本以前國民

indium111 03/06 08:38黨威權時代的做法

闖入? 這是公共建築物又不是私人住宅 還強盜哩 笑死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3/06/2024 08:39:39

CrossroadMEI 03/06 08:40就不是強制執行 要大日反對開鎖才

CrossroadMEI 03/06 08:40叫強制執行

fxntdsxdr 03/06 08:40律師不對大日只對市府戰術就錯了

CrossroadMEI 03/06 08:40房東房客正常點交是要強制執行什麼

fugitive24 03/06 08:41公共建築物就能在晚上12點破門哦?

Behind4 03/06 08:41第三人 竟然能有建照 在你家頂樓加蓋 XD

fugitive24 03/06 08:42老百姓能不能在十二點找警察破市府的

fugitive24 03/06 08:42門啊

swpoker 03/06 08:43租約還沒到期就是承租人,基隆市府是要打

swpoker 03/06 08:43民事拿到法院許可才能破門,房東也是

Behind4 03/06 08:43老百姓 不能在第三人情況下

Behind4 03/06 08:43拿到合法建照呀

fugitive24 03/06 08:44產權一直都是市府佔優勢 但不代表你可

fugitive24 03/06 08:44以沒強制命令就找警察破門誒

swpoker 03/06 08:44不能倒因為果

CrossroadMEI 03/06 08:45樓上還有人聽不懂喔 市府跟net沒有

CrossroadMEI 03/06 08:45租約 哪有什麼到不到期

CrossroadMEI 03/06 08:46大日沒有反對 市府換鎖就是合法點

CrossroadMEI 03/06 08:46

fugitive24 03/06 08:47就問你一句當時破門產權是登記在市府

fugitive24 03/06 08:47下面嗎?

沒登記產權就視為動產跟違建一樣意思 請你回去讀 動產跟不動產附合時 所有權是歸誰 需要我貼法條給你看嗎

Ghamu 03/06 08:48流浪漢幫你蓋公寓

如果你是頂樓房東 租給房客 結果他自己跑去頂樓加蓋 你覺得房客取得頂樓加蓋所有權?

geordie 03/06 08:49問題是那是合約衍生出的第三人耶,可以

geordie 03/06 08:49這樣不通過法院來帶警察強制執行?

ramirez 03/06 08:56Net這次輸定了

Net在打甚麼戰 不是法律戰啦 而是在打輿論戰 故意想用輿論壓市府拿好處 打法律戰 NET穩輸啦

allento3 03/06 09:22路人會給你每年5050萬? 加油好嗎?

笑死 當初這5050萬 是繳給大日好嗎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3/06/2024 09:49:25

darktasi 03/06 09:27幹嘛不等司法走完硬要點交

CrossroadMEI 03/06 09:35給5000萬的是大日 不是net好嗎

allento3 03/06 09:37你還真敢說 誰在經營的基隆人看不到?

xulzj524 03/06 09:47換鎖有問題嗎

xulzj524 03/06 09:47大日同意了啊

xulzj524 03/06 09:47你net 跟市府有什麼關係??

xulzj524 03/06 09:49這個根本不是法律攻防啦

xulzj524 03/06 09:49就是想用輿論攻防

xulzj524 03/06 09:49再加上剛好市府是藍的

xulzj524 03/06 09:49如果今天一樣的問題但是市府是綠的你看

xulzj524 03/06 09:49看塔綠班黨媒會不會通通改口

toray 03/06 10:25打哈欠 民法占有保護了解一下

allento3 03/06 10:55各說各話法院來判 與論啥的沒意義

allento3 03/06 10:55所以才說你一開始就給法院判就好

allento3 03/06 10:55繞一大圈之後還不是要法院判急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