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院調查權可以拿來查弊案嗎?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 哎呀小j你怎麼安靜沒幾天又開始展現精湛的邏輯
: : 一開頭直接安了一個「調查權」=「揭弊」的爛帽子
: : 然後舉了一堆例子說立法院揭弊踰越職權
: : 廢話因為你的前提就是錯的
: : 誰他媽告訴你「調查權」=「揭弊」
: 其實我的原文並沒有說調查權 = 揭弊
: 我是說(按許宗力當時的意見)調查權可以拿來輔助行使憲法63條的權限,但不能用來揭弊: 這兩句話的意涵並不一樣
搬許宗力出來說調查權不能拿來揭弊打臉藍白
不就等於直接綁定藍白調查權=揭弊
所以你是說 你拿了一個人出來背書一個論述
然後說喔我沒這麼說過是他說的
那你提他幹小? 這段話真的是用腦袋想過之後打出來的嗎ㄏㄏㄏ
: 你如果具備正常人的邏輯脈絡,應該看的出來
: 不過我想大家都習慣了,你的大腦本來就不擅長消化基礎的文字
: : 我們先不論釋585對立法院調查權的範疇解釋
: "我們先不要討論大法官是怎麼定義調查權範圍的"
: 喔。所以討論憲法問題不用去看大法官解釋?
: 所以接下來都是你的腦補囉?
: 沒關係,我一點一點打臉你
哎呀實在是不太想浪費扣打跟時間教你這種小學生都懂的邏輯
我們先不要討論大法官是怎麼定義調查權範圍的
因為接下來要講的跟這無關 而你大概又要掉一堆沒意義的書袋所以先堵你的嘴
這叫做「將論述範圍劃出」 懂?
: : 立法院的最重要職權之一就是監督行政機關
: 怎麼監督?法源哩?
: 討論法律不引法源,也沒有對「監督」的具體方法及內容進行描述,是要怎麼討論下去: 也是啦。講太細就穿幫了嘛,暴露你無知了嘛
: 打臉過你太多次,早就摸清你套路了
所以說你跟小草一樣只看一半就出來大呼小叫
開宗明義就說了這是「立法院被分到監察院的行政督察權」
照三權分立來說現行立法院的職權就是殘缺的
一個男人沒有小雞雞你跑去問他怎麼證實你是被閹了而不是本來就這樣
你怎麼不試試脫褲照鏡子呢 不過怕你會發現自己缺乏一些正常人有的東西ㄏㄏ
: : 阿你今天把正常三權分立的行政監督權分到了監察院
: : 讓立法院的監督力量廢到笑 然後我們可以看到每次立法委員行使監督權
: : 政務官不是裝死就是閃躲飄你也沒辦法
: : 現在只是把分到監察權的監督力量拿回來而已
: 其實你要是爭執這根本不是監察院專屬的權限,那還有討論空間。
: 結果你自己都承認這是憲法分給監察院的權限喔?
: 那請問要把它拿回來,是按照修憲程序拿回來呢?還是修法?
修憲上面不都舉例子了
很好笑內 人家照規矩來你吵著說不管啦法案強渡關山
然後提到職權不對等又忽然要照規矩修憲來了
連這都可以自助餐很棒內
: 簡單的邏輯問題嘛!
: 當然我們都清楚,在你這裡,任何對正常人而言非常簡單的事情,都會變得極其困難
: 所以不怪你。
: : 搞清楚這叫「行政監督權」不是「揭弊」耶
: : 揭弊隨便一個路人(吹哨者)都可以還需要你立法院來做?
: : 阿馬上有人跳腳憲法就是這樣制定的你應該要修憲
: : 別鬧了拉 老柯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 : 主張國會改革 但非綠的國會改革叫毀憲亂政
: 我原文引的是許宗力的文章
: 你跳到柯建銘幹嘛?
: 顯然你清楚以你的智識,你根本無法打臉許宗力的論述嘛
: 才會拿非法律專業的柯建銘開刀
: 這叫啥?這叫自知理虧
前面說我只是拿他出來背書但我不是那個意思喔
現在又忽然覺得他的背書很重要了
再說啦 許宗力是哪一個黨的總召有甚麼立院影響力?
欸真的啦不要一直明著幹沒腦的事情
難道你不是裝的?
: : 主張修憲廢監考 但非綠的修憲廢監考是在作亂不隨之起舞
: :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我想幹的才是事 你想幹的就是鬧
: : 話都給你講就好 每次留下車上一臉錯愕的塔塔們只能回過神來繼續好香
: :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只剩眼下這一途 就看大法官釋憲怎麼說摟
: : 然後又在扯甚麼阿這些立委有前科啦信不過啦有監督權也亂搞啦
: : 不要忘了這些立委都是人民一票一票直接投出來的欸
: : 你覺得他們亂搞代表民意就是如此
: : 尊重民意很難嗎 這是基本的民主素養吧?
: 整篇文最低能的就是這段話。
: 多數立委通過的法案,不代表他不能被檢討、批評欸。
: 立法院也是人民選的,他們工作成果的好壞,自然可以被人民拿出來鞭。
: 這才是民主的真意好嗎?
: 尤其是當法案極其低能、漏洞一堆的時候,被批評,那叫活該。
: 哪個白癡告訴你,多數通過的法案,就不能罵了?
: 肯定不是別人跟你講的,我看八成是你自己想出來的論點。
你當然可以質疑他們 但我同樣也可以指出你的質疑多麼幼稚可笑
兩者有衝突ㄇㄏㄏ
哪個白癡告訴你,你質疑別人,就不能被罵了?
: : 我也覺得塔塔們蠢得很可愛阿
: : 但我不會去質疑他們的選擇懂?
: : 最後還是要吐槽你一下 不要每次都掉書袋掩飾你那可笑的邏輯
: : 我相信有些立委有前科人品有瑕疵 欸不是「所有立委都有問題」耶
: : 你拿幾個立委就可以代表全體? 邏輯是這樣用的嗎?
: 重點其實不是「有些有瑕疵不代表全體有瑕疵」
: 而是一個錯誤的法案,會被「有些有瑕疵」的人大肆濫用
: 邏輯應該是這樣用的,不是像你這樣用的
: 好吧。你的教育程度你知我知,不怪你
又是餿掉的智障邏輯
你先說這個法案是錯誤的 再說會被「有些有瑕疵」的人大肆濫用
設了一個沒邏輯的自爽前提然後說我對極了
欸欸你真的是法律人嗎嘎嘎嘎嘎
--
這篇應該算謾罵了
真的沒料
哇看第一段就知道這篇回文邏輯…
其實說不出甚麼有意義的論述閉嘴看就是了 硬要擠一些話出來罵實在是有點尷尬...
J大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調查權=揭弊 這句是
嗯嗯,說不出什麼有邏輯的話,就閉嘴看
就是了,看第一段我都覺得有點尷尬…
你自己生出來硬塞人家嘴裡的
抱歉我跳過太多邏輯了解釋一下好了 他原文說藍白吵著調查權查弊案 但是許宗力說調查權不能拿來揭弊所以打臉藍白 不就等於把藍白所謂調查權跟揭弊畫上等號 所以我說他開頭就安了個調查權=揭弊的帽子(搬許宗力出來安) 但我不認為行政監督權跟揭弊是同一回事
他那篇其實是拿許宗力來壯膽啦,臆測大法官
這次釋憲的界線會畫到哪裡順便酸一下前幾
天跟他吵架的傢伙,反正現在大家也是等看
戲
所以我才先說「我們先不要討論大法官是怎麼定義調查權範圍的」 因為我知道他又要搬那套出來所以先堵他的嘴 結果他不知道是裝傻還是真的看不懂笑死
※ 編輯: noway (1.200.26.84 臺灣), 06/25/2024 22:29:03邏輯死去的n大,幫你推一下補腦
1
本來就是啊,不然釋585幹嘛講 輔助性權利?! 就是怕被誤導成「立法委員不能有任何調查權」, 所以才把行使職權本來就該有調查權這個「輔助性權力」, 不然怎麼決定前贍預算該不該過? 怎麼知道法案怎麼立?1
啥 : ?誰會第一個因為虛偽陳述被送檢調的? : 我其實挺期待的。 : 其次,調查與聽證權部份,首先要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 : 光是這個程序,我就不明白怎麼進行。爆
首Po最近一大堆藍白咆哮著要拿調查權來查弊案 有趣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曾經在 585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中,採取反對的見解 585 的背景,簡單來說,就是立法院為了查明319的真相而成立真調會 依照真調會組織條例,真調會為了查明319的真相,可以調用檢察官、行使檢察官的犯罪偵 查權,而且還有起訴的權利。X
老議題了...... 且這政黑版大家都已經有共識了 那就是「綠能你不能」 什麼立法院調查權啦、質詢權啦、凍結預算 只有民進黨能夠真正的做到抗中保台3
好笑的是, 黃國昌整天掛嘴邊的釋字585號, 就是針對"真調會條例"所做的釋憲。 而釋字585號的結果, 就是前兩天讓吳宗憲粉高潮噴汁的"部份違憲",2
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近期捲入台智光、京華城和北士科「三大案」爭議,但國民黨議員再 加碼指控,柯市府在「萬大第一魚果市場改建案」涉嫌官商勾結綁標,是第4大弊案,今 (8)日前往監察院告發。也有民進黨議員質疑,柯文哲任內與新光人壽簽訂的南港轉運 站BOT案,涉及圖利財團。對此,柯文哲回應哪來那麼多弊案,現任市長蔣萬安則允諾啟 動相關調查。12
不要講笑話好嗎? 首先, 檢調早就在查柯文哲的N大案了, 誰跟你說沒在查? 再者問你啦,1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寫這條的用意是建立問責制度 責任政府 讓決策及負責的政府部門 其表現對議會負責 必要時行政首長負起政治責任X
哎呀小j你怎麼安靜沒幾天又開始展現精湛的邏輯 一開頭直接安了一個「調查權」=「揭弊」的爛帽子 然後舉了一堆例子說立法院揭弊踰越職權 廢話因為你的前提就是錯的 誰他媽告訴你「調查權」=「揭弊」
爆
[轉錄] 范琪斐請學者評論這次的修法范琪斐最新的一集請了一位學者評論這次藍白的修法 時間很長但我個人覺得如果是真的想了解這次修法的利弊和問題的人很值得聽 他把大家有疑慮的很完整的說出來 其中一個觀點我認為很好25
Re: [討論] 范琪斐:說實在puma的邏輯是比較容易我聽一開始puma在那邊嘴砲就看不下去了 我們來拿同樣的第一題來看: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為憲政改革? 黃國昌的回答:當然不是憲政改革,按照釋字585的解釋,立法院跟監察院的調查權並無 相關,這次修法是延伸大法官的詮釋,讓立法院本來就有的調查權正常化34
Re: [討論] 黃國昌:在野特偵組?那是啥?其實黃國昌、柯文哲支不支持,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昨天三讀通過的違憲法案,確實賦予了立法院這麼樣的權力,甚至可以說,國 眾兩黨提出的國會五法,就是衝著揭弊去的。 問題是,立法院的調查權,可以用來揭弊嗎?依照釋字585,很可能是不行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18
Re: [討論] 立法院調查權可以拿來查弊案嗎?其實我的原文並沒有說調查權 = 揭弊 我是說(按許宗力當時的意見)調查權可以拿來輔助行使憲法63條的權限,但不能用來揭弊 這兩句話的意涵並不一樣 你如果具備正常人的邏輯脈絡,應該看的出來 不過我想大家都習慣了,你的大腦本來就不擅長消化基礎的文字7
[討論] 違憲的法律為什麼藍白要提出硬過?釋字 585 號指出立法院有調查權,民間和行政官員若有不實陳述最多處行政法的「罰鍰 」,上升至《刑法》層次明顯已違憲。大法官許毓秀就提出,調查權是政治鬥爭,人民有 不表意自由、沒有義務配合政黨做政治宣傳。 釋字 585 號而言,調查權還是由監察院行使,亦即監察院已經把他綁住了,會影響到國 會現在要強化國會監督能力,會踩到監察院的界線。4
[討論] 發現小草好騙的原因剛看到 嚇死 范姐yt留言又一堆蔥粉 很多還打一大篇長文 感覺就是 又贏了 我們小草最理性4
Re: [新聞] 快新聞/中國流亡作家2月揭露「習近平指不管大家怎麼想 反正我是信了 而且這步棋 從2004年阿扁就在下了 2004年做出的釋字585 就是為了20年後的要將「國會人大化」做準備 而且當時做出585號的大法官中,「全部都是阿扁提名的」2
Re: [新聞] 藍委討論 立院調查權如何行使這不就坐實違憲嗎? 585不就明白告訴你,你設什麼調查官/特偵組,就是侵害了監察權和司法權,“揭弊” 根本就不是立法院職權,你省省吧! 所以才有小草說,那我們是為了審法案/過預算才要調查權的;那你們也裝一下嘛!現在 好啦,你們要怎麼“揭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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