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
我剛看推文有人這樣說
我簡單說明高虹安貪汙的犯案手法好了
就是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依法可聘請助理 但每位立委都有聘請助理薪資的額度上限41萬
高虹安在面試助理的時候,會跟這些助理說 我給你薪水 假設一口價3萬
但會跟立法院報這位助理的薪水是報5萬,立法院就會每個月都匯薪資5萬到這位助理
的戶頭,這位助理發薪日就必須再繳交2萬到辦公室內的帳戶 做為公積金 供高虹安私人使用。
所以這些助理是不是人頭 ? 不是人頭。
有沒有加班 ? 有加班、不過加班費也是一樣有這個額度上限是整個立委辦公室的助理
所有人只能請領8萬,如果當月只請領1萬 剩下7萬 立法院也不會匯到立委、或其他助理的戶頭,所以高虹安再叫這些助理把當月的加班費扣打全部領好領滿,再繳回到辦公室
當作公積金、再讓高虹安私人使用
其實就這麼簡單,高虹安案 跟其他民代的貪污案不同,不是什麼人頭助理
而是虛報薪資、浮報加班費 再將貪汙犯罪所得 做私人使用。
--
講得好像你是檢察官
版上柯糞賤畜聽不懂 繼續跳針虹安沒貪污
說實話 你就等法院判決就好,不然最後結
果出來你講錯,那不就更好笑
這不就高虹安起訴書內容嗎?
辯方律師帶那兩千頁的加班資料根本就沒屁
用
我是覺得就等判決就好了
哇你好厲害
笑死,我們是根據新聞報導在評論,和你自
己掰的不一樣喔
高虹安還拿去洗頭跟買女性用品,帳目寫
的清清楚楚根本賴不掉
好了啦樓上 乖乖面對事實
自己掰成新聞,是腦補,還是造謠?
就已經罪證確鑿了還可以凹是怎樣
北檢起訴書摘要網路上都有,沒得掰。
新聞載明放在那,若不是事實,或不符邏輯
就駁倒辯方陳述,一堆活在過去時間縫隙裡
不是人頭助理就沒有虛報薪資的問題。
來開賭盤啦講那麼多幹嘛
跟台股一樣一堆上網講台灣爛是工作看好台
灣是生活的
深信無罪的來開賭盤一審開獎一翻兩瞪簡單
清楚
起訴內容白話版結果引來一堆..笑死
這是三立教你的嗎
之前被起訴的很多都是人頭 他這個都有實
際工作 現在的攻防就是有沒有加班 不然
哪有詐領的問題
辯方訴訟策略是對的,是有效的,是不容否
認的事實
勞資糾紛講成貪污到底是怎樣
幹當作沒看到喔下注很難嗎?
認為高虹安無罪的來下注啊一審很快就出來
上網是工作的各位不敢嗎
笑死,討論新聞而已,講不過就嗆賭喔
要下什麼注 而且這沒有賭博罪的問題嗎
不敢自己承認上網是工作啦
好智障
不是啦,現在是在討論檢察官起訴內容還是
現在法院攻防內容?起訴內容就寫這樣了:
被告高○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
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
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
、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
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
,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
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
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
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嗆賭真的很8+9
在討論案情一直要逼賭是在...
不過高最佳結果應該也是緩刑,檢方似乎有
犯錯但無罪有點難
你這個白話有一個前提,薪資不能全進助理
戶頭,可惜與事實不符,錢全部進助理戶頭
,再提領到公積金,也就是說,助理對錢有
處分權,他是可以不提領到公積金的。你要
證明不提領公積金會遭到解職。
之前貪污幾乎每件都是人頭,或浮報,浮報
如你所指,給三萬報五萬,但這是只有3萬
進到助理戶頭才成立
在私人公司一樣,老闆給你十萬,叫你要繳
回5萬,錢只要進你戶頭,合約清楚,他是
不能強制你吐出來的,但是若他只匯5萬給
你,則違反合約,至於你不繳揮五萬,他不
續聘,那是另一個問題
最好回5萬沒事啦幹法盲不要害人
拿公司錢違反公司法,高報薪資費用違反稅
捐稽徵法,都要坐牢的
公司的錢不是老闆的錢法盲喔
林北就是嗆就是比你們全部加起來強怎樣
高報薪資沒事誰教你的
拖好久
開p幣賭盤不行嗎?為自己的見解下注很正常
無言,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合約清楚」
,員工拿到薪資及加班費,也真的加班時數
都夠,哪裡違法,拿到錢後,給不給雇主該
員完全可以自己決定,完全不違法。
但是如果雇主合約寫薪水加加班費10萬,卻
只匯5萬到該員帳戶-雇主違法
雇主要求該員必須繳5萬回公司,該員不繳
回-該員不違法
雇主要求該員必須繳回五萬給公司,否則不
續聘-有證據可能違法,但是至少這個月的
錢雇員完全可以不鳥雇主
做個比喻,如果這些助理真的全都是自願的
根本完全合法
如今看來是有些不自願,但是雇主有強迫嗎
?雇主有苛扣薪水沒匯到該員戶頭嗎?有人
因為沒捐被解職嗎?是不是要證明沒捐會被
解職,否則百般無奈錢還是助理自己拿出來
的啊?哪裡違法?基本上浮報被判刑的幾乎
都是人頭,要不就是錢沒匯足,這點在這案
子根本不成立
不過前提當然是事實如新聞所寫的啦,如果
事實不是新聞這樣,則立論一開始就錯了
證據莫須有
你用了假設這兩個字,這就只是假設他貪汙
「供高虹安私人使用」幫忙補充一下,公積
金是供辦公室使用
至於「浮報加班費」是指沒加班卻報加班費
,有加班自然就不是浮報
腦補是不會成真的啦,柯憐
一樓有反駁到什麼嗎? 沒有
貪那點錢真的是低能
還有人不懂這個賤畜政府只會羅織罪名?
發揚傳承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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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呀。 第一 檢察官自己都說每個助理都有加班的事實, 那何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加班費的問題? 沒加班事實,請領加班費才是詐領吧。76
錯了 加班費進到助理戶頭 助理拿去使用 才是沒問題的 加班費最後進到立委手上 那就叫做詐領 因為這筆錢是要給主裡的 不是給立委的 不要跟我說助理自願回捐3
7: : : → zixiang: 浮報就是沒加班 結果你檢察官說我不在乎 223.140.215.22 03/14 1 7: : : → zixiang: 有沒有加班 223.140.215.22 03/14 1 7:46
"辯方律師進一步舉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判決中,雲林縣議會證稱「核 撥公費助理費用至助理帳戶後,該費用即屬私款,取得人即得自由使用,若其願意捐出, 或為其他使用,雲林縣議會並無干涉之權利。」" 高的律師其實重點很簡單:依照判例,詐領加班費是否成立的定義,應該只限於有沒有工作 事實跟有沒有人數(人頭)浮報。既然實際有加班有領加班費,那加班費怎麼用是領到加班X
問題點一大堆 塔綠班到現在還卡在時空裂縫 讓人苦笑不得啊...... 疑點一:炒了這麼久還沒抓去關?(冷飯熱炒?) 疑點二:法官漏記有利證詞?(國防部?)44
高市長的這案子,終於進入密集開庭的程序了 希望能在上半年有個一審判決 雖然到時高市長一定不認輸而上訴 雖然大家正反2方都不斷的提出法條,判例,心得來不斷的辨護 但延伸來思考一下,為何普遍都認為不可能沒罪2
之前一堆低能兒綠狗提到的案例。 絕大多數被判刑的原因是人頭助理。 就是只掛名領錢的人頭助理 這種人頭助理案子都是穩死的。 另外說自願捐出4
借標題問一下,私人公司會有一些特殊津貼. 像是主管津貼,部門大老闆要求要拿出部分作為部門活動之用. 像是旅遊/聚餐/尾牙抽獎之類的活動. 這樣有犯法嗎? 印象中待過的公司很多都會這樣做. --16
人頭帳戶這就舊時代的玩法啊 其實高宏安就是典型的人生順遂體制上走上去的 一堆人幫他 所以你看它相對光鮮亮麗地 年輕 啥都拿到了 這些不成文案例 潛規則1
大家可看一下當時起訴時的QA就比較一目了然拉。 大家可以看到為何檢方認定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的「詐取」條件看起來有 兩個 : 1.虛(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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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剝雞)FB如果有人看不懂我前面說的話,我就寫清楚一些: 林耕仁指控的2020年,立法院每位立委助理薪資每月總額為42萬餘元(另有1.5個月年終 獎金)、加班費每月可請領上限為8萬多元。今年因軍公教加薪4%,因此均已配合調高。 正常而言,國會助理有加班時數就請領才是正途。但是,曾有聽聞有些民代會認為無論助83
Re: [新聞] 【內幕】氣不過高虹安甩鍋全推給助理老狗玩不出新把戲, 一天到晚只會疑似,可能。 說了n次, 東廠說的,影射的效果最好, 之前說每個助理都浮報薪資,53
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兩條不同的罪 媒體硬要混再一起做撒尿牛丸 助理認罪高虹安一定有罪 這條罪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罪證確鑿高虹安簽名蓋章跑不掉18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這問題還是可以回到立法院本質上對於助理的規範 1. 加班費: 事實上立院助理適用勞基法,雇主是立法院,但人事任用權是委員 加班費這種東西,只要收Line就是加班,絕對不是手沒放方向盤上就是休息 以立院助理收發Line的頻率和工作時間,要打加班費虛報很困難 也就是說加班費虛報要成立,檢調要去證明領的人頭有人完全沒做助理工作4
[討論] 看高虹安怎幫助理報稅 就知是不是貪污高虹安的論點很簡單 1、助理有加班事實 97%立法院助理加班費都報滿 立法院工作特性就是隨時都在待命 且時常陪同早會、週末出勤1
[討論] 高虹安助理有加班事實 要怎麼算貪污?剛剛聚焦出一個關鍵點 97%立委的加班費都是報好報滿 這證明立法院助理的加班是常態 高虹安的問政又曾經獲得優秀評鑑 以常理而言,會是那97%而不是其他3%5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你提的潘懷宗,童仲彥, 或是三立,民視, 等名嘴所提的一堆議員案例。 都是因為有所謂的人頭助理, 才有貪污罪的問題。X
Re: [新聞] 高虹安會害很多立委被抓去關?蔡正元爆1總算開始接觸到我國 國會制度上的核心問題了 日本助理的薪資是台灣的兩三倍 薪資職等公開透明 美國待遇更是高達十倍4
Re: [討論] 我看不懂高虹安的策略....重新看一次起訴書+高的再次說明內容 李X庭不管是薪水還是加班費都上繳 但是不管個人願不願意檢方給予不起訴 貪汙的關鍵只有一個 助理是不是人頭助理1
Re: [討論] 高虹安是摳到極致了嗎先不管周刊是寫小說還是寫真的 但依照周刊的爆料內容 就是 高虹安讓助理把加班報滿 然後算成是給助理的紅包或獎金 也就是這些錢也是入助理口袋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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