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在恩恩媽狀況下要怎麽叫計程車?
※ 引述《chirskey (十口月)》之銘言:
: 丈夫在新竹上班,一個女生要照顧兩個確診的小孩狀況下,有個小孩已經
: 狀況危急,請問要怎麽自救?
: 1.叫計程車,但要不要事先告知司機是要載確診者?還要有司機在沒準備狀況下,
: 敢出車載人,還肯上樓幫忙背小孩上計程車。
這個方法有違法疑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該條例)第13條:
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
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從用字來看這是屬於刑事責任,基本上要跑法院。
刑法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法官也無法替行為人免刑,最多只能判最低再減輕。十萬起跳跑不掉。
: 2.通知在新竹老公趕快回家幫忙。
從新竹開車回家至少要一個多小時。
假如單純離開隔離處所,違反的是該條例第15條第一項:
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
隔離措施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這個法律上有解套空間。因為罰鍰屬行政罰,行政罰法第13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
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
: 3.相信新北市侯友宜的SOP,等救護車專業的來救援。
: 現在選擇三的人現在出現問題了,ptt今天一整天一堆公關在洗版,
: 請新北市民自求多福吧。
其實他們言論的另一個角度,就是新北市府不值得信任,侯友宜不值得信任。
別的縣市都沒這麼嚴重,只有新北市民必須靠自己解決。
到底是在幫侯還是在害侯,這水看來很深。
--
走400公尺+嬰兒車吧?
一樓要NN媽用嬰兒車怎麼不當初送過去?
你q347順便報快死的NN去雙和好嗎?
GauYi是ptt的柯粉名人,分身ID為talk5566、mature、q347
、 Bulbmayor 等。Gauyi的ID為鄉民喜好的電影《賭神》
中角色高義的拼音(也暱稱也不時會用「高義」)
PTT八卦爭議版主高義q347遭水桶一年 鄉民:笑死 爽啦!
快繼續跳針啊..孝鼠
因為正常人有第三個觀點 CDC規定有問題
新北市是要怎麼超越中央的規定
我覺得是沒東西可以打侯 只好打這個七傷拳 但是又想避開
還是專心回歸政務吧 不要老是打防疫的選戰
依2022.1.1"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 相關個案欲外出就醫,確實需要經過衛生局同意。 但該規定沒說衛生局可以讓人打電話找不到人。 當事人、119、1922聯繫許久才聯繫上,這問題毫無疑問出在衛生局本身。 該規定也沒說醫院需要衛生局同意才能收案。 從雙和醫院的回應來看,這部分顯然是新北市自創的規定。
法律這樣定,良民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今天是事後論, 如果當時違反規定把小孩送到醫院然後其實沒
很嚴重甚至不用住院就回家了, 這20萬我看是罰定了
高義你他媽雜碎XD這段真的很經典
塔綠斑當然覺得CDC沒問題啊,信仰不能崩塌
果然渣碎到上新聞,經典
63
Re: [新聞] 周玉蔻稱沒確診質疑「檢體遭感染」哇 直接質疑檢體遭汙染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耶 會不會造成所有人恐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33
Re: [新聞]確診亡快速火化?陳時中:24小時內「通報」部長,這鍋你不背,我能理解...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 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17
Re: [新聞] 「積極染疫」傳給家人!5歲孩也確診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明知染病卻傳染於人之處罰) ﹝1﹞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 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知道自己染疫,不遵從指示隔離,還故意傳染給他人。5
[討論] 所以說郭彥均損害到誰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舒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郭彥均是損害到誰了4
[黑特] 太誇張,北市府公務員羞辱他人的言論今天我特別查一下, 到底網軍發了什麼文章 一看不得了 看了LoveError的發文跟推文讓人覺得不適 一、6
Re: [新聞] 炒房關三年逆轉?內政部急收重拳有某板友說「炒房要關 大概只有中國才會過」 但是 在德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便將人民的「居住權利」列入憲法中,「炒房」即是 犯罪,嚴重者恐被判處3年的有期徒刑。4
Re: [問卦] 確診不回報..傳染病防治法 第43條第2項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 或妨礙。 第67條第1項4
Re: [黑特] 幹你娘 什麼叫軟性封城啦 出來解釋阿操不具強制力只是他推卸責任的說詞 他根本沒卵蛋封城 傳染病防治法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1
[問卦] 有沒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八卦?「傳染病防治法」第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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