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帝王踹車被圍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54.96 (臺灣)
: 推 alwang : 告毀損是權利 不成立是現實 12/18 17:28: 推 zo6596001 : 可是車殼凹陷哪裡會構成功能喪失? 12/18 17:31: → zo6596001 : 毀損罪不是一般的受損就能成立的,要某個功能受損 12/18 17:32: → zo6596001 : 才算 12/18 17:32: → zo6596001 : 像是敲後照鏡,造成後照鏡自動調整位置的功能損壞 12/18 17:33: → zo6596001 : 就構成毀損 12/18 17:33: 推 zeldon : 毀損罪,直接花錢請律師,判刑無誤 12/18 17:33: → zo6596001 : 但是車殼凹陷並沒有什麼功能受損啊 12/18 17:33
google 一下發現法務部竟然針對鈑金凹陷是否算毀損罪有文章討論,目前是傾向
成立毀損罪的喔: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Q&id=B%2C19860500%2C007
法律問題:甲、乙因細故發生爭執,甲竟以腳踢乙所有之自用小客車,致車門門板略
有凹陷,須再板金始能回復原狀,則甲是否成立毀損罪?
討論意見:甲說:否定說。
按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毀損罪,以使所毀損之物,失其全部或一
部之效用為其構成要件,最高法院四十七年臺非字第三四號著有判
例可資佐證。而本件既僅車門門板略有凹陷,其餘完好,並未使車
門喪失全部及一部之效用,並未達毀損之程度,自不成立該罪。
乙說:肯定說。
查自用小客車車門門板雖僅係凹陷,但須再板金始能回復原狀,則
凹陷部份之門板效用已喪失,自應成立毀損罪,以求公允。
討論:多數贊成乙說。
備註:本案例前均採否定說,但近來採肯定說亦被刑庭採用,故提出討論
。
臺高檢研究意見:以乙說為當。
法務部檢察司研究意見:同意原研討結論,以乙說為當。惟原紀錄表所載『討論多數
贊成乙說』一語中,『討論』宜改為『結論』或『研討結論
』。
--
推 原來37年前的研討會就討論過此議題 且有結論
推一個有做功課
讚 開車這種沒號誌路口可以放心開車不用理會行人等
過馬路
沒錯 行人欠板金教訓
欸不是,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什麼最罪吧?
就說交通左膠的邏輯都很差
毀損罪成立解讀成不用管行人
1.車子應該禮讓行人
動手這就是可預期的後果啊,違規歸違規告發就好
2.行人沒有踹車的合理性
就這樣而已,剩下都是多的
沒辦法告發就摸摸鼻子算了,沒必要踹車
以前就從沒聽過行人踹車,民進黨執政交通敗壞,期
待政黨輪替改善交通
之前我哥就踹車門被判罰三萬毀損要復原 一堆鄉民
所以預到不禮讓的只能大費周章檢舉還不一定會過 讚
是在哈囉 不然自己去踹踹看 記得挑雙b
損毀二年一萬五,傷害五年五十萬,車被踹摸摸鼻子就
好了沒有打人的合理性就這樣而已剩下都多的
更別說行人要怎麼檢舉 隨身錄影嗎?
能被打到罰50萬也不少也,身體力行嗎
給噓文的那位哥,不然勒?你去選立委改善啊?這是
制度性問題你怪到一般民眾?笑死,邏輯在哪啊
不然你去學超能力當蝙蝠俠或是蜘蛛人啊
沒超能力打不過人家又沒權力改變制度,一般民眾只
能認命認慫不然怎麼辦?不要說的好像自己很屌一樣,
意氣用事在社會上只是死的更慘好嗎
某些人真的那麼屌那麼愛用生命捍衛權利那就儘量去,
反正命不值錢嘛
人家不禮讓跟損害別人的東西是兩件事,混為一談也太
好笑了
人家不讓你就踹人,然後怪人家為什麼要還手,這邏
輯是怎樣?
敘述事實可以讓樓上暴氣發一長串 你是不是那台車的
鈑金凹陷可以修 顱骨凹陷沒辦法修
不讓你就可以踹人喔?要不要先檢討一下自己?
而且我從來沒說過要踹欸 我只是說遇到只能摸摸鼻子Q
敘述事實就有人要噓文然後開始扣帽子,笑死
打人就告死他呀,馬上去驗傷
被人告不會死的 只是要賠錢而已
踹的點就是滑門下方,要故意告使用障礙這還不簡單
就算告滑門不行,告輪拱防水逢細變大/失效也可以
就讓他刑事民事一起告呀。
其實大都故意的行為幾乎都是判要賠的,這無庸置疑
法務部不等於法院= =
這是針對行為結果的討論,而不是主觀要件的討論。
@lang0720, 沒人誤會法務部等於法院喔!只是看到有
人說這樣不會成立毀損罪去找資料,發現地檢署研討會
曾討論過,與會人士傾向是成立的。
推文也有鄉民的哥哥因踹車被判毀損與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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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行人在班馬線上的路權無敵, 但….那是別人賦予給你的, 實際上…正義總是遲到…. 很多網紅用錯的方式宣導路權, 包含下面這位YouTuber,16
為什塺這種路口不設一個按鈕式的,有人過就按一下,紅燈,車停, 大家不就可以過了.也沒爭議.台南人可說明這個路口的狀況嗎? 目前看來最爽的獲益者就是網紅,他們血流成河的目的已經慢慢實現了. 社會氛圍越殺,點閱率越高,收益肥滋滋. 鄕民們一起感謝網紅讓我們有這種影片可不定期收視.X
真別說 台灣就是車本主義 板金越大路權越大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二輪跳樑小丑之類的只能乖乖在路邊慢慢騎才安全5
簡單來說,看那些人鼓吹踩別人車跟踹車還常常化身執法人員自己給出審判無罪,結果跟 風上車的一群檢舉魔人跟YT卻是連法官跟警察都考不上的人 標準鍵盤上當傻子,等真的上了法院,個個還不是躲在鍵盤後支持而已,倒楣的還是犯法 的蠢蛋 翻翻法院判例就知道類似同案例的,判刑的一堆,多的是後面哭哭求和解19
就說了 台灣交通素質就是第三世界國家 在美國高譚市和紐約都看看到車沒讓行人 行人都直接拍引擎蓋 比中指的都有 台灣被圍毆 哈哈 真是夠悲哀..... --8
好奇踹車到底有沒有犯毁損罪? 上網查判決書,大部分不是單純用腳踹 懶得一篇篇看 第一頁查到這三個單純用腳踹車門案例 112年度簡字第24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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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司律今年刑法似乎蠻簡單的?一, 甲應該成立兩個殺人罪, 一個公共危險罪? 二, 至於乙堆放雜物, 讓甲可以放火, 感覺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 因為一般的情形下, 在走道堆放雜物, 並不會造成人被燒死31
Re: [問題] 原來健工可以隨意破壞私人物品?這是一個可能會出現在律師司法官考試的題目... 真的上健身房可以學到很多法律常識 毀損罪是不會成立的,但不是因為沒有故意,也不是單純的過失不罰毀損罪那麼簡單。 如果只說毀損不罰過失 肯定會很低分 講白一點這是「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0
[問題] 車門板金凹陷變形刮傷車版前輩各位早安: 幾天前出門上班時在小巷轉角轉彎會車時沒注意與牆角的距離在轉彎時右後車門直接往牆角 親上去,導致葉子板變形及車門刮傷掉漆,車門刮傷可以直接看到底漆,門檻那裡是烤漆有 化成粉末的情形。 請問這種變形的部分有辦法修復嗎?或是必須換掉呢?有搜尋網路上有看到類似凹痕修的店18
Re: [問題] 車子被放釘子: : 問車(提供線索分辨車輛型號)請使用[問車]分類 : 車子停家門口,已經有兩次發現惡鄰居在車子旁邊惡意放螺絲釘試圖讓我們家車子開車 : 刺破輪胎,請問有什麼辦法處理,目前已經有錄影到但還不是很清楚,有板友有何建議 : 嗎?謝謝。14
[問題]後車門刮傷凹陷,換新門或修復?大家好, 國民神A車,不小心自A到柱子,後車 門刮傷凹陷, 原廠估要換新門不修復,3天工時,20K多 私人維修廠估:8
[討論] 有車友使用過鈑金凹陷修復器嗎就是蝦屁拍賣的那種鈑金凹陷修復器 有的是類似一個通馬桶之類的 一個不用100元 有的是有3個支點固定。一大堆凹痕配對的小裝備。 這個也不用500元 我打算拿來拉車子的葉子版和車門 (就是那種很輕微的凹陷。連車漆都幾乎沒有掉的那種凹陷)2
Re: [新聞] 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毀損罪成立? 做夢比較快啦 毀損罪成立要有"故意" 行人只是要攀爬通過 誰知道該車鈑金和紙一樣厚 意外啦7
Re: [問卦] 車不讓 踹車有犯法嗎?不知道為什麼推文一些大聰明一直說什麼 不會犯毀損啦 除非你把他車踢壞 484無腦YT看多了?? 刮傷車也沒壞啊,法院還是判毀損好唄 要不要跟法官說你法盲484?6
[請益] 使用竊盜的認定疑問之前上課時 我們老師說偷開別人汽車 如果停在原位是使用竊盜 因為汽車本體本身沒毀損 汽油的消耗另論毀損罪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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