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問題]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調解失敗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調解失敗作者
ppoor2005
(晴天放晴)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0

認真回,因為之前幫朋友阿姨處理車禍經驗,阿姨退休,案件過一年才結案

車禍鑑定,阿姨三成,對方汽車7成,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https://imgur.com/a/w7HoxBp 有拿到重大傷病卡(腦),一年一效期, 後來有恢復
https://imgur.com/a/JpmGABX
阿姨進加護病房,傷到腦(有康復),腳有開刀,骨折,阿姨求贘120萬元,對方保險只願意出50萬最後3次調解,希望低限75萬就和解,對方保險+車主,不願意,所以就進去訴訟,最後賠70萬,(曠日費時)
腳骨折(自費材料6萬)+,器材3萬(醫生說要用)出院花了12萬,5個月專人照護(醫生診斷)

這些錢,阿姨就先付了快50萬了(最後去借錢),康護一天2500元*5個月=37萬

阿姨未婚,和姪子住,所以一定要請看護,這錢根本無法省

試問那些說用刑逼民的,這要求金額,並不過份

完全沒包紅包或者覺得抱歉,自認為給保險公司就好了

調解3次,區公所1次,+偵查庭調解1次+刑事附民調解1次

直接說結論,對方被判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給法院)

民事:完全丟給保險公司,最後保險公司賠70萬

對方態度惡劣,還說保第3責任險就是要用來賠的,不難呢?

對方完全沒想從口袋拿出一毛錢

只要對方不是死亡+重傷害(截肢和不可恢復),都不會被判超過6個月

一般骨折,大概就2~6個內,所以對方會覺得最多就賠18萬給法院,其它給保險處理

※ PTT 留言評論

computerqqq08/02 12:30唉…法院就是保護有錢、有權、有勢的人。

18萬一般人也付的起

tcb0062308/02 12:30沒錯,所以很多機掰人就會覺得反正給政府還比較少

ayhlee08/02 12:30這就是現實呀,易科罰金不多而且還是給國家不是給你~

everfit08/02 12:31法院判他四個月,被罵真的躺著也中槍

ayhlee08/02 12:31精神賠償不是想開多少就開多少..法官不太會認

everfit08/02 12:32這種案例很不舒服,但總比態度好卻沒保險又沒錢賠的人強吧

computerqqq08/02 12:3618萬對領薪族算小事,但對經濟不好的人有困難。

computerqqq08/02 12:36感謝你的實例分享,以後哪天被車禍樂透時,有基礎概

computerqqq08/02 12:36念跟對方玩。

computerqqq08/02 12:37我有保第三人,就是在擋「民事」這把劍。

mycity08/02 12:39保險不就是買保險…

send9955508/02 12:40個人遇到最麻煩就是薪資賠償,根本談不攏要和解也不願

send9955508/02 12:40意最後都只能去法院曠日費時

Tieylea08/02 12:41講句逆風的 很多人保第三責任險就是要拿來這樣用的 你看

Tieylea08/02 12:41一堆推文就是這樣 只是大部分人不想背一條前科結果被當

Tieylea08/02 12:41成簽證被擋的藉口還是面子問題就賠了

aqwe08/02 12:43其實就是台灣人命不值錢 所以大家撞了 才沒在管

Qweiss08/02 12:45雖然但是 有保險就是拿來賠民事的 至少不是遇到無保無賴

Qweiss08/02 12:45

※ 編輯: ppoor2005 (219.70.31.157 臺灣), 08/02/2024 12:46:55

frank11108/02 13:07就是有些垃圾覺得過失傷害無所謂阿,罰錢而已

venon091608/02 13:14台灣的損害賠償根本是對被害者二度傷害

hydra671608/02 13:31阿實際上你求償120法院也只判70不是嗎

hydra671608/02 13:31法院都這樣判,你憑什麼覺得人家要多賠多少

hydra671608/02 13:32保險本來就是這樣用 易科罰金就是看對方要不要給

maniaque08/02 13:33大家搞錯了,法院確實判了120附近,因為"三成是當事人責任

hydra671608/02 13:34才搞錯好嗎,他寫求償120就是要實拿120

hydra671608/02 13:34保險公司50萬當然也是責任理算後的金額

maniaque08/02 13:34120 *0.7=84萬, 70/84=83.3%

hydra671608/02 13:34講難聽點 法院判的還比較接近對方保險一開始願意給的

maniaque08/02 13:37求償120W ,是基於實際支出,但法院要看"責任比"

hydra671608/02 13:38你邏輯很怪,你覺得文章那樣寫 120會沒算肇責

maniaque08/02 13:38本案當事人求償120,是基於不計己方責任比例的計算金額

hydra671608/02 13:38然後保險公司願意出50萬卻算肇責嗎?

hydra671608/02 13:39所以你覺得是原po論述能力有問題才會前後不一致嗎?

maniaque08/02 13:39反正啊,一方去法院求償時,沒看過會自己先把己方責任算入

maniaque08/02 13:39求償120,就是自己支出的金額

maniaque08/02 13:40不會有先自己自扣30% 的,也沒必要

maniaque08/02 13:40就像前面講的,沒啥人求償會自己先打折的

cka08/02 13:40這就是第三責任險為什麼要強制啊,以前沒有強制保的時候

cka08/02 13:40最慘是一毛都沒有

realbout08/02 13:41建議阿姨保醫療險....

maniaque08/02 13:41支120 ,討120 ,法院加減一些,然後打七折,就這樣得到70W

maniaque08/02 13:42所以法院判賠金額大概就是100W ,然後打七折,就70萬

XXPLUS08/02 13:42很單純就是對方認為你阿姨獅子大開口了,想實拿120萬?

※ 編輯: ppoor2005 (219.70.31.157 臺灣), 08/02/2024 13:44:07

hydra671608/02 13:43那就是他想實拿120 你到底在跳針啥